主题:【原创】不曾与永远 -- 碎片与记录
不曾与永远
香港是一个我不曾去过的城市。
然而与所有的南方人,尤其是白话地区的人们一样,香港于我是一个特殊的城市。
80年代,香港是一个奇怪的地方。这个城市像桌子因残缺而张开的一个口子,向我所居住的城镇大量倾销各式的录音带:许冠杰、徐小凤、谭咏麟、张国荣以及以后的Beyond。看一部黎明主演的电视剧,跟男孩子把丝巾系在衬衣领子里一样,都是时髦的标志。而爸爸的一个同事到香港探亲,无聊时(没人陪大陆亲戚)竟然跑到码头去打了一个星期的苦工,“发财”2万元。然后又回到家乡的教师岗位,津津乐道。
家乡广播的“官方语言”由城区口音转而改成了下面一个乡的方言,原因是因为它更接近“港式白话”这种“标准语音”。
我对社会的兴趣发育很晚。当时我绝大部分的兴趣还在泥巴、木头人、树枝、蝌蚪、蝙蝠以及怎样打发独自一人的夜晚。这些兴趣自然是与青年人们热衷的新式城市经济、城市生活所相格不入的。后来黄家驹他们唱《半斤八两》是怎么唱的来着——
【我地呢班打工仔
通街走籴真头系坏肠胃
揾个些少到月底点够使
(奵过鬼)确系认真湿滞
最弊波士郁 d 发威(癫过鸡)
一味晌处系唔系乱黎吠(汪汪汪)
(o翕)亲加薪块面挪起恶睇
(扭下计)你就认真开胃...】
唯一与香港有关的乐事是在哥哥的带领下听广播说书,一系列的武侠作品,《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哥哥把所有的零花钱买了武侠小说锁在自己的抽屉里,结果某天爸爸回来後硬是被撬了开来。
90年代,我上了中学,是否能够唱一首粤语歌曲就已经非常重要,而学会从众多磁带目录里挑出四大天王的歌曲,则是如同今日做为一个中国人须得学会看大盘一样的基本技能。而在我的中学生活之前,一个夏天,哥哥突然从大学回来,每个人都向他询问信息。时代变了。
香港在此之后如同一把刀迅速而直接地插入我们的生活。华侨和港台侨们开始回来办企业,城郊被一片一片地开发,“十里经济长廊”,“XX经济开发区”,甚至连河对岸的树丛之间已经依稀看得见工地。当我晚上在家住的小学独自玩耍,突然发现安静的院子到处躲着打工的男女,在花树和板墙下甜蜜私语。
我很孤独,活在安静的想象世界里。我穿着雨靴或者不穿雨靴,每天从学校走回家,渴望着有一辆自行车,或者谁会突然愿意搭我一程。下晚自修时,大家如赛跑一般欢快冲出教室,从学校的高坡上放开自行车冲下马路,能一直越过有牛般蛙鸣的足球场,直到一家专门杀牛的小屠宰场外才会慢下来。然后在转过弯后的马路开始欢声笑语呼朋唤友。而独行的我会在这时候陷入有些混乱的人群(车群)。一个骑车的女生为了躲闪人群轻轻地碰到了我,柔软的触觉——我抬起头,看到她的背影,穿着高腰的格子裤。
后来哥哥业余和别人凑份开了一家“镭射唱碟”的卡拉OK,碟片里放出总会有“飞图”“宝丽金”,但那家店是悲剧的起源。以致于现在每次回到家我都不敢正视那个地方,有心割般的苦痛,而偏偏它就在汽车站的对面。
90年代中后,那些友爱的侨们所开办的企业,大都如残破的记忆飞走了。
我们都破了。李克勤也没有成为谭校长第二。我们都破了,残破了。
大学,我能唱那些粤语歌曲,这使我变得特别;上海来的F仔特别喜欢和我谈这些娱乐信息,而军训时大家也喜欢听我唱他们所不懂的歌。尽管他们从来没有问过我是否喜欢。
看到《大话西游》。
香港回归了。刘德华来到我所在的大学,我所在的班级担任外围执勤。我看见发疯了的人群想要冲过两重“防线”要涌进来;一位大妈从我和同学拉着的两手之间钻了过来。第二天,整个草坪已经成为菜地。
我从电话里得知我已经失去了所有哥哥留下的录音带。1998年夏天回家,突然买了很多谭咏麟的翻录带,听了一路。在靠近家乡长途汽车过河需要等待摆渡的时候,终于哭了出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能说白话的南方人。
香港遇到了危机,突然失落了。2000年之后,很多人在一起拍了《无间道》,简单的海报口号“救世之作”。
妈妈开始唠叨着让我毕业后看能否找个到香港的工作机会,这样一家人能够近一些时常团聚。但这一次,我以读研究生为理由,选择了逃避。而三年后,有了一个去香港一个研究所工作的机会,但我又说在北京找到了薪水更高的职位。然而最后我是哪里都没有去。而再过几年的现在,家人又重新说起了这个话题:香港是个好地方,同样的工作薪水高,压力没那么大,气候好,食物和语言我们都适应,等等。只是他们从来没有问过它在我心中是一个怎样的城市。这个城市每个人都住在大街上,它的面孔如同一枚带水的硬币,翻开一面是悲伤,一面是娱乐。
那里每个人都很勤奋,有着很多街巷和煤气搬运工的传奇故事,有很多的喜剧之王;那里每个人都很快乐,麦兜的妈妈会做很多各式的点心,带着儿子在楼房的天台间跳来跳去。这一如我曾经生活那个南方县镇的街巷建筑,狭窄的格局,楼口紧挨路面;墙上贴满广告,矮顶的巴士停下,每个人都带着期盼和无奈走下来;有很多搬运工和梦想的故事。只不过在我的家乡,我所知的他们都没有成功。不同的是,香港不仅遥远而不可亲闻,而且它有着娱乐这一张皮,总是把一切映染得灯红酒绿。
香港,它是别人的城市;属于能够适应它的人。属于喜剧之王和麦兜,以及北京CBD里把自己当半个老外的那些港客,属于在报纸上看到的成功故事。
它已经在我的记忆里留有一个太重要的地位。以致于我不得不去逃避。
这个城市,就如同一个遥远的恋人,不曾见面。但我在孩童、少年以及青年,分别都跟她说了再见。或是永别。
我在一个仅存于记忆的镇子长大;到一个我厌恶的城市里念书;我的家人分别搬迁到了一个我不喜欢的城市,和一个始终带着距离感的城市;我到了一个又爱又厌的城市读大学,并将要在此度过我一生的大部分;而在此之间,我又到遥远的另一个孤独的城市,经历着或得或失的几年。
这就是我的一生。
那么,如果你曾是我的恋人,你一定要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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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情感的源头藏在文字后面。
偶一般斥责为记忆的碎片,就不是给人看懂的。不过偶知道碎片与记录还木有颓废到那个地步。您能不能加个引言,满足偶无聊的好奇心,或者说好胜心。也许更简单的是短信您的博客地址给偶。
废话一堆。谢谢。
冷暖哪可休
回头多少个秋
寻遍了却偏失去
未盼却在手
我得到没有
没法解释得失错漏
刚刚听到望到便更改
不知哪里追究
一生何求
常判决放弃与拥有
耗尽我这一生
触不到已跑开
一生何求
迷惘里永远看不透
没料到我所失的
竟已是我的所有
(music)
一生何求
曾妥协也试过苦斗
梦内每点缤纷
一消散哪可收
一生何求
谁计较赞美与诅咒
没料到我所失的
竟已是我的所有
正合“碎片与记录”。
至今也是。
谭校长倒是大力的提携他,又是左麟右李,又是媒体联合访问。
可小李依然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10几年前的阳光形象不见了。
如果连理解都做不到,那就敬而远之好了。
其实我所接触过的香港人里面,富豪也好,贫民也好,多是很简单的人,也许是因为忙碌吧,大家都没空想那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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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到的地方,不再是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分别,而是一个城市和另一个城市的回忆。
真的喜欢过自己漂泊的地方吗?
还是被午夜梦回时的片断感动了?
一个新的城市,是一片新的水域。总觉得自己像油一样浮在上面,钻不进去,也不想。只有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点点滴滴的留了一些在原来的地方。留下来的,居然是无法回头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