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综合网友意见,总结仵德厚所犯法律 -- 乱武
否则就是违法的了?
那国民党是怎么上台的?中华民国是怎么建立的?
他们不都是叛乱和打倒了合法的政府吗?
从来没有按敌方的法律办的。
就是美国抓到诺列加也是在美国按美国的法律办。
对仵先生的判刑是哪一年?东北是哪方不愿停火?国共和谈时是哪方不愿把东北包括在内?
文革中发生的问题是另一回事,而且这些人后来都平反了。
解放初期也同样会有错案,但比文革中少的多的多的多。而且后来发现是错案的多半会平反,比如沈醉先生后后来就改正为起义人员。仵先生敢要求平反吗?或者你向最高法院提出试试?
谁读不懂谁自有公论
某人断言反革命罪是政治罪却看不见任何法律分析
某人宣称
既然是国际公认,自然有国际通行的协议和文件了,不如引出来大家看看,不然,何来“公认”
某人毫无法律常识来谈法律大家也都看得见
想来想去,实在找不到人身攻击的地方,麻烦你列一下吧
无论这法是善法还是恶法。。
仵先生敢要求平反吗?老仵绝对不敢,不就被判了十年嘛,被TG判死刑的多了去了,能保住一条命就不错了,还想要求平反,你比窦娥还冤吗,想跟全国人民过不去是不?骨头又痒了,想在进局子里蹲几年了是不?不要跟党过不去,党是不会错的,要错都是的你的错。
要讲和tg的恩怨,仵某比不上沈醉吧。
可见,如果仵某是被冤枉的,早就平反了。
谈法律就谈法律。
他连“我和黄是好朋友”这句话都敢讲,有什么不敢的。只不过自知有罪,无法较真而已。
以上是共军的说法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已逐步扩大了他们对满洲内地的控制,一俟苏军撤离,他们就能夺取满洲的主要城市和主要交通线。中国政府不顾美国要它不要过分分散兵力的告诫,坚持把军队开进满洲,以图确保对该地区的有效控制。双方为了争夺控制权,都将1月10日的停战协定置诸脑后,这一协定就停火而论也适用于满洲,但是政府军队继续开进这个地区。于是国共军队发生了冲突——国民党拼命想把共产党从他们所已占领的内地赶走,而共产党则以袭击国民党的铁路交通来进行反击。起初,国民政府深信自己能在满洲占上风,它拒绝了马歇尔将军在1月24日和2月20日先后提出的关于派停战工作组去满洲设法阻止冲突的建议;直到3月11日,蒋介石才改变了他在这方面的态度,并在3月27日同意发布命令,让停战工作组在满洲采取行动。第一批工作组于4月8日抵达。
中国政府的军队沿着北宁线一路奋战,步步挺进,并占领了沈阳。当一支人数很少的国民党部队被空运到长春时,远在北面的共军却随着苏军的撤出而步行进入了这些城镇。接着,在4月中旬,共军向长春的政府军发动进攻,并击溃了他们,于4月19日占领该城。
这段文字取自1954年英国出版的《国际政治概览》,你不会认为1954年的英国人也在为TG说话吧
对于民法或许可以就法论法,但涉及到政治层面的审判,是不可能脱开政治谈法律的。当然,要是大家坚持认为人民民主专政是对的,想怎么判就怎么判,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可以漠视普世道德,还要什么法律啊,顺应党意也就够了。
我何时这么说过。或者我有发言体现了这一点?
至于仵某人,我认为是刑事案,也可以列明其四项要件的内容。一个历史兄的反革命罪,以及其他
你也看到了。什么也说不了就来一句
这样我就糊涂了。这个类比关系怎么来的?
於是我就啥也不说了
你的帖子里有明显侮辱性的语言,也有明显违反河规的地方,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如果你想讨论的话,请你用理性文明的语言把你的帖子重写一下贴出来。否则我没有必要和你讨论。
我下面的帖子不是要你把你所认为的“人身攻击”的列出来么。或者给出链接也成。
我无所谓,相信大家会有所判断
不是说希特勒东条英机不能审判,而是说这种事最好由当事国处理;比如由德国日本自行处理,或者由战胜国联合处理,但不应以什么国际组织,或全世界的名义来do。
你可以在伊拉克审判萨达姆,也可以抓到美国审判,但不能搞一个人类法庭,以全球正义的名义审判他。在地球宪法未制定和未授权之前,这么干不合适,也没必要。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都有点脱了裤子放P的性质。
况且中国内战与二次大战是一个性质吗?有类比性吗?拿纽伦堡和东京说事,是驴头对不上马嘴。
另外,反革命罪的制定是否合法合理?我觉得是的。
新政权上台后,就会建立自己的合法性,司法只不过是其中一部分,罪的名称无所谓,司法程序也无所谓,完全由新政权制定。否则一切革命都是非法,一切革命政府都是非法政府,假如这样的话,那今天地球上绝大部分政府全是非法的了,包括美英法俄中。
如果我们理智点,我们就应承认,反革命罪就是合法的罪,它要追溯就追溯,哪怕要追溯到建国前,不这样,路易16的脑袋就没法砍,一切暴君都会有永恒的合法性,即便被砍了脑袋。
同盟会、国民党都是靠革命上台的,革命成功了,我们就承认它的合法性。如果它也被人革了,比如被共产党革了,我们也承认别人革得合法,否则历史就无法进步,我们也无法面向未来。
加上乱武同学已经被你气着了,这句话确实是有点涉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