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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闲聊】共青团中宣部当然有资格有权力宣布下属的某主编不合格某栏目该砍掉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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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闲聊】共青团中宣部当然有资格有权力宣布下属的某主编不合格某栏目该砍掉

    共青团中宣部当然有资格、有权力宣布下属的某主编不合格,下属的某栏目该砍掉。

    《中国青年报》是共青团办的报纸,《冰点周刊》是其下属,当然也归共青团管。共青团的报纸是用来宣传自己的观点的。对于不符合自己观点的文章当然可以拒绝发表。而下属犯了错误,当然要撤职查办。有什么可奇怪的?

    党报、团报不同于一般报纸,而是党团对外的喉舌,报纸就是要反映和支持某种观点的。袁伟时要发表自己的观点,投稿团报没问题。团报审稿不清,发了这篇垃圾文章,当然要受到处罚。可是袁伟时本人受到处罚了没有?如果有,这当然是因言罪人。如果没有,政府在这点上并没有违法。从下面引用的处理决定看,针对的完全是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违纪,并没有说袁文违法,也不是要袁伟时坐牢。

    袁伟时要发表这类言论,如果没有别的地方可发,尽可自己办报纸,印传单,出小册子。至不济,在自己的打印机上打上一千份到处散发也不是什么难事吧?事实上,袁文早就在网络上流传。早就给人批的体无完肤。

    我一直都认为中国的所谓“自由派知识分子”志大才疏,眼高手低。在这件事上再一次得到了印证。他们自己的观点自我陶醉不够,非要别人接受不可。自己不努力宣传,要别人接受的方式却是非要反对派的媒体发表他们的文章不可。一旦文章被拒绝了,还没碰到他们一根毫毛就哭着喊着叫起撞天屈来了。呵呵,掩耳盗铃无过于此。别人凭什么要给你提供舆论阵地?难道这些所谓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们连自己开办一个阵地都不敢?

    其实,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所谓的“言论自由”就是只有他们发表卖国言论的自由,而别人只有顶礼膜拜的份。而别人以反对他们的意见,或者以实际行动爱国的时候,在他们的嘴里就成了“无知”、“野蛮”甚至“残暴”了。

    真是不成器啊。

    关于对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错误刊发《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的处理决定

      2006年1月11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刊发中山大学历史学教授袁伟时的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极力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罪行翻案,严重

    违背历史事实,严重违背新闻宣传纪律,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严重损害中国青年报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严肃批评。

      鉴于中国青年报刊发《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的严重错误,决定处理如下:

      1、对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李而亮,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提出通报批评;

      2、责成中国青年报对冰点周刊进行停刊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冰点周刊停刊整顿自2006年1月25日起。

      希望中国青年报社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做好冰点周刊的停刊整顿工作,进一步端正冰点周刊的办刊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

    意识,严格遵守新闻宣传规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做好有关停刊整顿工作、切实改正错误的基础上,实现冰点周刊的复刊。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200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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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参考文摘】行政程序法与公正的法治秩序

      行政程序法与公正的法治秩序

      2006年02月05日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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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行政程序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开始征求意见,进行立法调研。(见《新京报》2月4日)

      为什么说行政程序法列入立法规划是令人鼓舞的?原因就在于行政程序法的重大价值:建造良好的行政秩序,实现行政公正,控制行政权力。

      众所周知,由于我国传统上行政权力的过分强大,权力至上、官本位、权力崇拜的观念始终没有得到根除,领导专权、长官意志、权力寻租的腐败行为始终没有得到扼制。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失法定的行政程序对行政权力的恣意妄为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约束,行政权力或多或少游离于程序的僵绳之外而成为桀骜不驯的野马。而且,对行政行为的违法与否,只以行政行为的结论是否违法,而不是以法定的程序是否违法来进行评判。

      我国法制的程序缺陷主要由三种因素造成,其一,法制传统的影响,其二社会发展的快速度与现有法制状况的不符,但这并非排斥程序的真正理由。其三,法律技术的缺陷。但是,市场经济规则的建立在于规则普遍地得到遵守与执行。而行政权力执法中不遵守普适性的规则,更是对规则的最大破坏。当今时兴的专项整治就是行政权力破坏市场秩序与规则的最为集中的体现。在其背后,隐含了对行政相对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容忍甚至纵容,也隐含了法律工具论的人治观念。在这种执法方式中,行政相对人因为无法预测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只得寄予侥幸、人情及自己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这种行政行为的失序最终必然导致市场经济的失序,市场经济失序其实只是行政行为失序的必然结果。

      行政程序的实质是行政管理和决定的非人情化,其一切设置都是为了限制恣意专断和裁量。如果程序不能保证合理的自主选择,就会妨碍社会进步,如果程序不能吸收不满就会危及统治秩序的正统性。一个理性的政府没有理由拒绝程序建设,如果国家在社会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积极越重要,那么对程序的要求也越强烈。重要的问题倒不是程序本身是否可行,而是程序合理性和程序正义的实现程度。任何违反公正程序的行政活动,都有可能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按照法学家的观点,程序理性是公认的按照实质标准作成决定的最可靠方法。因为人性是容易犯错的,可能因为偏见或者特别利益等不可捉摸的心理因素而影响判断,所以,为了追求客观、理性、公正的决定,必须有程序法的规制,用以创造团体意识和尊重人性尊严,使人们能够预见政府行为,减少裁量行为的错误,从而精确地实现实体法。

      美国学者罗尔斯认为,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通过程序来体现。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可以使社会法律强势人群以遵守程序规则为正义依据,同时使法律弱势人群避免程序常识缺乏导致的不正义。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是势在必行的,因为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这是我国行政程序法改革的方向。

      (稿源:红网)

      (作者:朱四倍)

    • 家园 《法兰西晚报》总编勒夫朗被报纸老板解雇

      大家可能都知道,由于欧洲报纸登默罕默德漫画而引发阿拉伯国家大抗议。欧洲部分国家报纸近日转载漫画,以显示对最先刊登这些漫画的丹麦报社的支持。法国《法兰西晚报》、德国《世界报》、意大利《新闻报》和西班牙《日报》都刊登了这些漫画的部分内容。

      最初称它不会就刊登这些漫画而道歉的《法兰西晚报》在其总编勒夫朗被报纸老板解雇后向穆斯林表示道歉。

      不知大家对总编被解雇有何评论?同冰点这事相比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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