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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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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兔子回窝了,俺才知道。。

        打个招呼。

      • 家园 我觉得

        从一个女的角度, 不希望看到哪个男的为争夺什么打架, 一个自主在我,打架管什么用,爱情也是可以争夺的么? 再说啦,只要对方不是流氓(真的流氓那女的大概也不会犹豫了), 多半也是好人家的子弟, 碰着谁,伤着谁自个儿都要负道义上的责任不是。

        不过如果是其他人欺负咱, 那就不一样,自个儿的GG能为自己挺身而出还是值得珍惜的

        • 家园 这一次倒是意见一至

          我以前听说一个姑娘因为两个男的一起追,其中一个把另一个揍了一顿,以后就跟了揍人的那一个了。一直都特不以为然。男人显示魄力和决心的时候很多,似乎用不着这样干。

    • 家园 要是年轻小伙连这点冲劲都没有,那成啥了。
    • 家园 看来大家还得补习一下本山同志的小品。

      看了半天发现一个问题,还是先搞[SIZE=3][/SIZE]爷们是啥意思,咋把这个点睛的字漏了。

    • 家园 对于"爷们儿", 大家自有定义. 我是很佩服这左姓研究生.

      面对以众欺寡的强敌, 敢打敢拼, 是个好样的. 至于战略战术

      那是另外一回事.

      可能他离极品男儿还差得远,可是现在这世道,上哪儿找"百炼钢"去?

    • 家园 我都不敢说什么了。

      但还是多句嘴,这种事情对三四十岁以上的人来讲,去与不去都可以理解,但对一个毛头小子来说,如果不去那就————哈哈,不说了,大家都是从血气方刚时过来的。

      其实我看好那小子不是他赴约,而是以一敌十的战果,一介书生啊,令我这武夫出身的不由仰视。

      • 家园 也跟着来说两句,赞成ppl兄的意见。

        虎老师举的例子对,但那是中年人的想法。年轻人血气方刚,临事难得会如此冷静自控,这也就是韩信的例子为什么稀奇的原因。

        有些事说说而已,临事未必按照理智做。比如鲁迅就说过,有不值得正视的人来挑衅,不但不应战,连眼睛也不转过去。又说不值得争斗的对象来寻衅,对策是拿它当条狗,爬到树上去或逃走并不为耻,趴下来与它对咬则不为勇。

        如此说来,鲁迅应该是按照虎老师的准则行事了?可是谁都知道他老人家最爱吵架。

        人有时候不得不战,怎么会打起来的,事后进了派出所都不一定说得清楚。

        总之,众寡悬殊,临敌逃走不为羞耻;认清相貌,事后分别报复,不为阴险;以寡敌众,奋战到底,不为愚昧。那个时候,怎么做都对,只有跪地求饶不太可取。

        这姓左的哥们多半有狂战士素质。而且那身体素质,如果不是练过功夫的,不是一般的强健哪。不信,您厨房里找一把尖刀,用力挥舞三五十下,再找只冻鸡或者找块冻肉挂起来,(一定要挂着)猛扎二十下左右,您试试看手腕需不需要贴伤筋膏药?

        话说回来,对手多半是乌合之众,这个事件,最后很有可能反而形成了这哥们追杀那十来个人的局面。

        说来好笑,兄弟是见过一个人追杀许多人的。被追杀的人并不是四下逃散,反而是挤在一起,向着一个方向逃,好像在取暖。

        夫战,勇气也。十来个吓破了胆的人,屁都不如。

        听起来好像在分享打架经验,但是这种事,没打过架的人确实没有什么发言权,我看好像gang兄也赞成ppl兄的意见,大概也是过来人吧。一笑。

        • 家园 和仙人意见不一样

          第一,鲁迅那是文斗,在生活中他并不这样干的;

          第二,妻子情深,父母恩重,人要想清楚自己责任,更何况还说不上妻子;

          第三,这件事是一定要做个了断的,但怎么做要看情势,不能一味逞能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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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认不过是我打架的水平太差的说。不过我现在特别怕死。一想到我死后父母妻子怎么办,就忍不住会难过

        • 家园 哈哈,仙人露相了

          没想到,您是这个意见,呵呵。

          男子汉,血性是要有的,这点毫无疑问。不过,要看为了什么。 鲁迅说的是不屑一顾的人不必理会,虎老师说的是年轻人不要逞血勇,都有道理。

          而我想说的,是有无必要。 抛开那个MM自己做人如何的问题不予探讨以外,是否需要以决斗这种形式来处理就值得探讨。 因为对方也不是地痞流氓,很可能也是学生。 当然,有可能左在最初以为是去好好谈,结果到那里对方就人多势众要开打,那采取正当防卫是绝对应该的,那些人被捅了也是活该。

          女人不必去争,因为她不是你的私有财产,而是有独立自主权利的成年人。 如果她确实已经选择了你,别人来骚扰,你保护她绝对是应该的。这个例子,似乎不是。 所以,讨论是否有勇气,可能还是不要脱离当时情况的比较客观吧。

          之所以有这些感触,是因为有亲身体会。当年大学女友当时被另一个男生狂追,甚至骚扰。于是我和他单挑,虽然那哥们身体比我结实的多,可最后去医院的是他。 伤有点重,休学了一年,本来同班后来成了我师弟。

          现在反思一下,我觉得自己可能对他一生都造成了伤害;每次想起来,都感觉到内疚,而不是觉得自己有多勇敢、多威风。

          本来是可以不这样解决的,也许有更好的办法;这么多年过去了,希望他能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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