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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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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又开始编造谎言了

                  但是判决书明确确认,医院有住院29天的医嘱

                  你从哪个判决书上明确看到写了医院有住院29天的医嘱?

                  甚至还要脑补“连法律明确规定的,医嘱住院的29+1天的误工费,都不肯给足,还要再克扣出15天出来。”

                  • 家园 感谢颂圣派的胡搅蛮缠,比戎贝威力更加巨大

                    案情原文:因其住院29天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

                    医生医嘱:党老汉需要住院29天。这个是毫无疑义的。

                    非常感谢颂圣派的胡搅蛮缠,比 @拜吨 这种戎贝,威力更加巨大。

                    • 家园 你别转进啊,怎么不说医嘱静养2个月了?

                      因其住院29天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跟医嘱住院29天,能画上等号吗?

                      继续编

                      另外请教下:你把 @拜吨 叫成这种戎贝,不知道你们之间的这种那种是怎么区分的。

                      • 家园 在网上辩论的时候,还是做一个体面人吧

                        我在知乎看到的文章,确实提到,出院后需要静养2个月。

                        但是普通人没法确认知乎的说法是否准确。

                        普通人,也很难获取进一步的证据。

                        -------

                        我们所有人,所能依据的证据,都是新闻里的公开通报。(法律事实,不容置疑)

                        你用公开通报里的一件破皮衣,来证明党老汉有过错;

                        我对你的这个证明,有提出过任何异议吗?

                        ------

                        我用29天+1天的住院医嘱,证明春风一样的女法官有枉法判案的行为(违反司法指导意见判案)。

                        我证明了春风一样的女法官有过错。这个过错证据清晰。

                        ----------

                        大家如果都是体面人的话,你再这么纠缠下去,非常不体面了。

                        • 家园 不能不纠缠啊,不体面也要纠缠,否则下一个就是自己,

                          心里害怕,海峰要设身处地体谅一下别人的苦衷。

                        • 家园 你可真会倒打一耙

                          明明是自己不停造谣被打脸,现在说成是别人纠缠了。究竟是谁不体面?

                          网上讨论问题,用事实为基础才是体面人的做法。所以大家都是用公开的报道跟里面介绍的判决书内容来讨论。

                          而你讨论的依据是什么?是你自称在知乎看到的一篇文章写了出院后需要静养2个月,但你从头至尾也拿不出文章来,你凭什么说这个文章说的就是事实?甚至知乎有没有这篇文章都是个疑问,你看没看过更是疑问?你这叫体面?

                          只凭你自称看到的文章里的一句话,你觉得正常人谁会把这当成事实?

                          我用29天+1天的住院医嘱,证明春风一样的女法官有枉法判案的行为(违反司法指导意见判案)。

                          我证明了春风一样的女法官有过错。这个过错证据清晰。

                          你用自称的医嘱来证明法官违法,你哪来的自信?

                          连知乎上有没有文章,文章里写没写医嘱、甚至你是否真正看到过这个文章你都无法证实,你凭的什么去证明?

                          • 家园 事实只能证明或证伪,所以对事实的辩论都是偏见

                            你仔细看一下楼主引用的官方通报,官方通报明确有29天住院的事实,但是党老汉没有住满29天,只住了15天就出院了。正常人的合理推论,就是存在一个29天的住院医嘱。

                            -----

                            我说我在知乎看到,党老汉有一个月的住院医嘱+2个月静养的出院医嘱。

                            一个月的住院医嘱已经被其他河友证明为真。

                            2个月静养的出院医嘱,你认为我在胡说八道。

                            因为网上的文章都被删除了,我没有证据证明。因此就这点,我没有跟你进行辩论。

                            ------

                            事实就是事实,事实不能辩论,所有对事实的所有辩论,都是偏见。

                            ----

                            因为,我发了一个贴求助,当交通事故医院收治后,是否有事故医疗收治程序,或者有收治的惯例,医院开了住院医嘱后,会跟着开具对应的出院医嘱?或者在出院的时候,开具出院医嘱?(医嘱明确表明被收治者出院后需要静养的时间)

                            如果事故医疗收治程序有相关的规定,或者西西河友有亲戚朋友在医院工作,知道相关的规定或者惯例,可以由他们来证明或证伪。

                            -----

                            无论事实是否对我有利,我持开放态度,接受一切结果。

                            我们只能在事实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观点。而不能对事实进行辩论。因为对事实的所有辩论,其实都是偏见。对事实不去求证,而是辩论,只会让偏见越来越强。

                            • 家园 判决书里医生说医院认为15天后就没有住院的必要了,你看不到?

                              患者自己住院29天并挂床不等于医嘱住院29天,而且事实上一天院都没住,试问哪个医生会让自己的病人这么自行其是?

                              真要有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哪会让其一天院不住,现在医患矛盾这么突出,真要患者出现问题,医生岂不担责?毕竟不住院很多治疗是没法进行的。

                              再有一个常识,医嘱即使有,也是写住院治疗,而不会提前预判什么住院29天,神医都不会下这种医嘱。

                              最后说句诛心的话,你这么多年在河里判断的所有事,从平反事件到不厚,哪个最后不都证明了你编故事的水平不行,哪个不证明了你脑补的都是错的?你就跟大波波一样,每次都能选择跟错误在一起。

                          • 家园 这话太对了

                            网上讨论问题,用事实为基础才是体面人的做法。所以大家都是用公开的报道跟里面介绍的判决书内容来讨论。

                            只是有些人有意无意地不认判决书。。。。。

      • 家园 医嘱静养3个月,判赔15天误工费 -- 补充帖

        我之前看过知乎。原文已经找不到了,凭记忆,党老汉的轻微伤,医院的医嘱是住院30天,出院后静养2个月。

        我之前打汽车追尾的官司,有轻微的头晕恶心。医嘱是静养1周后再去医院检查。

        依据医嘱,要求1周的误工费。打官司的时候,对方律师对此费用无异议。

        党老汉住院1个月+静养2个月,合理补助是3个月误工费。

        如果当地社平工资是3000元/月,党老汉要求9000元,完全合情合理。

        春风一样的女法官从党老汉身上刻薄掉了75天误工费,该死!

        • 家园 你一脑补,上帝都发笑

          党某连不存在的皮衣损失都拍照做证据索赔了,真要有误工的情况,他会不主张并举证要求补偿吗?

          你脑补都补不出让人信服的结论来,只靠编小作文来哗众取宠逗大家笑

          • 家园 所以说你官僚何不食肉糜嘛

            打零工的人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稳定工资,赚点劳务费都收现金,怎么会有工资流水?就算把银行流水打出来又怎么证明他是工作收入?

            你这样的官僚真是越跳脱越给党抹黑。

            你的领导把你供起来边缘化是对你的爱护,好让你有大把时间跑到海外网站上输出情绪,如果把你放在需要实际能力的岗位上,就比如那个法官的位置,你可能活不到37岁(注:王佳佳烈士殁于37岁),那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观察体制内官僚主义的绝好标本,那得丧失了多少乐趣呀😜

            @寄意寒星

            通宝推:muiaao,何求,审度,
            • 家园 他本来不是个不细致的人,看他找材料,写东西就能看出来

              但是他在这里装模作样,其实我感觉就是表演——捍卫体制,装作粗心大意,装作粗糙,强行硬压对方辩论话题,活脱脱一副理所当然的伪装样子。

              他要是真这样早挂了,谁惯着这种傻逼,也就是方平还觉得他是一个队伍的,怎么可能,说推墙党就是这种吧。

              这么一个细致的人在各个话题装大条硬压否定对方,岂不可疑?你们就是警惕性太低,你们只是以为他只是反文革,其实哪只如此。

            • 家园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支付

              医院的医嘱,是住院1个月,出院后静养2个月。2个月后再回去做检查。

              @寄意寒星 挑出你一个毛病,你说要银行流水证明,说你在撒谎。

              笑看你当年支持的颂圣派,突然翻脸不认人。

              • 家园 你又开始编造谣言了

                医院的医嘱,是住院1个月,出院后静养2个月。2个月后再回去做检查。

                所谓“医嘱住院1个月,出院后静养2个月”就是一眼假的谎言,也只有你这样的会造这种无法查证的谣,说成是知乎看到过,现在不见了。

                其一,如果有这样的医嘱,明确写住院1个月,那去年8月份的判决,王法官没有任何理由把后14天挂床的时间不算住院,因为医嘱就是确认误工期的一个标准。这样的判决无论是法院复核还是到二审,都是王的错判,哪怕是刚入职的助理都不会用这样的判决给自己挖坑。当然你这样无知的,编的时候肯定不会考虑这么多的。

                其二,党某一审的时候,法院查明的事实也证明了你的谎言。

                党志军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明皮衣受损、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均系虚假证据;根据党志军的供述,其自办理住院手续至出院,均未实际住在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党志军的主治医生的证言证明,党志军入院半个月后,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参照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规定,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并无不当

                这里参照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规定,里面有对各种人身伤害误工期的规定,表皮擦伤就是最高15天误工期。对党的侦查是公安部督办、审判是全国关注、两高关注的,里面的证据、事实的判断必然经得起各级审查,所以认定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并无不当,就说明不可能存在你编出来的住院1个月,出院后静养2个月的医嘱。

                文品即人品,哪怕是网上同样如此。对事件观点不同,有自己的理解无可厚非,毕竟每个人的经历见识认知都有不同。但如你跟那个胖子不停地编造谎言,来颠倒黑白,那就不是文品不行的问题了。网上都如此,生活中可想而知,满嘴谎言的会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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