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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种判决合理吗?各位咋看 -- 不远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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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种判决合理吗?各位咋看

    捡金手镯后扔掉被判赔偿,拾金不“扔”是底线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1245995011739237&wfr=spider&for=pc&searchword=%E9%87%91%E6%89%8B%E9%95%AF%20%E5%88%A4%E8%B5%94&sShare=2

    近日,江西湖口法院审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件:2024年1月27日,原告郭某某在路上不慎遗失佩戴的金手镯,3日后报警处理,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查找到拾得者陈某某。被告陈某某称,因出于好奇将其带回家作为玩具给小孩玩,发现掉色后便扔进垃圾桶处理,现已无法返还原物,遂郭某某起诉至湖口法院,要求判令陈某某返还拾得金手镯或者按市场价值予以赔偿。如返还不能,陈某某应赔偿郭某某损失人民币16568元。(9月25日 映象网)

    这种判决,我总觉得有欺负老实人的味道:丢东西的人自己可以啥责任不担,拾东西的却要有鉴定大师的眼力。

    各承担一半我觉得更合理!

    问下懂法律的:如果我是那个捡的人,打死不承认我捡的是金镯子,找个黄铜圈圈给原告说这就是当时捡的就这个,会不会反而啥事没有?或者从监控里不能彻彻底底确认捡到的就是失主丢失的那件,是不是可以?法官收原告钱了另说啊!

    做老实人承认自己捡到了丢了最后包赔;做恶人啥都不认一分不花。这导向是不太好,但“坦白从宽,家底赔穿”,又何必呢?

    从地上捡和从桌子上捡两回事了,一包钱和一个小手饰又不一样,不细说……

    • 家园 说说我的看法

      1,首先,这事有没有“判决”?因为从内容看,是郭某某“起诉至湖口法院,要求判令陈某某……”,应该是还没有判的样子。

      2,拾金昧不昧的问题,日本的法律比我们合理,应该参考。印象中日本是规定,拾到贵重物品后上交,如果主人找来,主人把东西领走,但是要给拾到的人一个比例的报偿。如果一定时间内没人来找,这东西就合法地归拾到的人。在日本的河友可以详细说说。

      3,国内现在常常有一些不合理的判决。这种判决,我是理解为整个法律系统,包括法官和律师等等,在扩大自己的决策边界和不确定性,而有不确定性才有寻租空间。你法官要是个AI,那我还用找你拉关系么?法律,尤其是民事这块,使用AI,提高判决的一致性,才是当务之急。

      通宝推:wolfgan,
      • 家园 德国的法律规定类似日本

        简单一点说,捡到东西要交给或通报警察或失物招领办公室,失主有义务给拾金不昧者补偿,具体是500欧元以下5%,超过部分3%。如果六个月后无人认领,失物归捡到的人。

      • 家园 最后一段说得很好,法律系统扩大自己的寻租空间是符合人性的

        所以在法律这块推广AI后面是必经之路。

      • 家园 民事案件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近日,江西湖口法院审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件:2024年1月27日,原告郭某某在路上不慎遗失佩戴的金手镯,3日后报警处理,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查找到拾得者陈某某。

        到这一部分为止,基本上可以认为描述的都是事实,毕竟有报警,有记录,有监控,郭某某丢失的手镯被陈某某拾得是属实的。

        被告陈某某称,因出于好奇将其带回家作为玩具给小孩玩,发现掉色后便扔进垃圾桶处理,现已无法返还原物,

        这个部分就属于口说无凭了。按照民事原则,陈某某需要举证自己确实已经丢掉了。家里有监控最好,或者丢垃圾的时候有人看见也行。此外,在外面捡到破铜烂铁拿回家给孩子做玩具,这种说法也不是十分合理吧。

        要求判令陈某某返还拾得金手镯或者按市场价值予以赔偿。如返还不能,陈某某应赔偿郭某某损失人民币16568元

        这个只是诉讼请求。法官估计也不会支持全额赔偿,毕竟自己不小心丢了也应该承担责任。

        觉得这个案件不合理是把自己代入了拾金者的视角,但是社会的普遍期待,是从失金者的视角来考虑的, 是希望拾金不昧的。

        • 上帖之待认可回复,花囧定1 / 0
          估计是警方查监控发现了遗失地点

          然后继续盯这个摄像头发现有人捡了啥

          如果我是被告律师,让被告咬定捡到的是手里的黄铜圈,并同意退黄铜圈给原告。

          监控图像应该没高清到能比对俩圈子异同吧?

          这确实是站在捡拾者角度上的,站丢失者一边的话,我在这儿刚丢了金镯子,你在这儿立马捡个铜的,谁信呀?

          警方肯定也出面说和了,丢失者出点奖励给捡拾者,但没淡拢……

          还看到过一个更离谱的,一个人捡了钻戒觉得是玻璃的,就手扔了,这要是监控同时拍到了丢戒指、捡戒指丶扔戒指,判这人全赔合适吗?这完全考验鉴定水平了

    • 家园 疑罪从无啊

      我怎么知道这东西是值钱还是垃圾啊。我以为是别人不要扔地下了,捡回去玩够了,继续扔了。

      你要是个清朝文物我还不得破产?

    • 家园 国内的执法乱象,我觉得他们是在故意败坏政府和法律的名声和信誉
    • 家园 合理。不是自己的要么不拣,要么及时归公

      这是法律底线,而不是道德高线。这个判的不仅好,还要大力宣传,让众人周知。

      我小时候,同校某老师的闺女捡了两万块钱(公办且班主任老师工资不到一百的时候),还给了失主。但她家逼着失主敲锣打鼓到学校给她送锦旗。她为此评了市三好,免试上了重点初中。当时同学们就都很气愤,份内之事却狠狠赚了一笔。这事给我印象深刻,什么是法律兜底,什么是发扬风格需要有清晰界定。这类判罚应该起到作用。

      • 上帖之待认可回复,花囧定1 / 0
        这律师说的我基本全同意

        [URL=https://mobile.fabao365.com/dcontent/67193/124392 ]标题[/URL]

        站丢失者角度,除非拾到者有证据证明自己捡到后真的丢了,否则是得承担相应责任

        不然他说丢了自己留着卖大钱可不好!

        所以你说得对,要么不捡,捡了就保管好,

        不然咋判都可能会导向让人做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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