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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转贴“华为员工离职管理” -- 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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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要再以讹传讹,被华为洗地文蒙蔽了

        HR7月已翻供否认受到李某敲诈勒索,承认双方只是在2018.1.31见面一次谈判。根据检察院鉴定录音结果-双方有说有笑,何某及袁某反复强调协议内容合法,要求李某签署。

        华为洗地文中所谓事先曾以公司帐户支付N+1赔偿38万元纯属造谣。

        李某与华为签订的离职赔偿2N总额只有33万余元,何某秘书私人账户支付的30万就是全部2N赔偿金。李某数月后起诉华为追讨的是协议中商谈好的年终奖金,不是什么剩余离职赔偿金

        同时与李某相同遭遇的还有北非部员工曾某。

        同样是被华为以涉嫌泄漏商业机密抓捕,以敲诈勒索罪名关押90天。

        可见华为已有一整套构陷员工抓捕的标准流程。

        点看全图

        • 家园 事出反常必有妖

          离职赔偿又不是什么稀奇事,国家有法律规定,稍微正规一点的单位有制度,如果要求的赔偿在法律规定和制度范围内,需要偷偷摸摸搞录音吗?这又不存在什么死无对证,法律规定和单位制度在那摆着呢,对照一下就完事,说到底录音本身就说明做贼心虚。

          美国人现在做事越来越不靠谱,尽搞一些用脑残忽悠脑残的事,从阿拉伯之春到乌克兰到香港到华为,问题是脑残要能成事,那还有天理吗?

          • 家园 那是你低估了资本的下限

            现在爆出来的遭构陷入狱员工就有多起。

            北非部曾某实名爆料自己被华为构陷,被深圳龙岗警方以涉嫌商业机密泄露抓捕,之后变更敲诈勒索罪在看守所关押了90天。

            在这样的公司里,员工耳闻目染也能知道该怎么样保护自己。

    • 家园 飞行中的子弹

      转:251天,根据多方信息,有人整理事情经过

      1 李某2016年11月举报本部门有业务造假

      2 2017年,他知道主管将不会与他续约,一直拿录音笔。

      3 之前至少两次威胁主管举报部门(这个不知道有录音没,至少没有给公安局,因为对他不利),主管为自保,与李某谈离职沟通,答应给2N(这个有利于他的,有录音),动用部门经费,从秘书私人账户打款。违法,也违反公司规定。

      4 李某2018年1月底辞职,2月2日,公司发公告处罚这个部门,主管也被处罚。

      5 他得到2n。华为8年结算一次n+1,已结算一次,他12年多,这是4年多工资乘以2,33万。

      6 李某说主管答应他的奖金没有給,2018年11月7日起诉华为,要20多万。

      7 李某离职,正常给n+1,李某绩效差,没有年终奖。主管不想自己掏腰包。

      8 因起诉,公司相关部门知道情况,他主管已经瞒不住。当然,也可能相关部门也知道。

      9 法务部调查,启动报警。

      10 李某找的第一个律师认为李某有罪。李某找其他律师。

      8 公司有证据,但不充分。公安局经过大量调查,疑罪从无。

      9 李某被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

      10 李某部门是小产业,亏损,需要规模,需要国家补贴,李某举报,与相关主管思路不一致,也等于李某与整个部门作对,职场自杀行为。

      11 李某迂腐,也无比自私,害公司背上骂名,他不承认他威胁主管,取得重大利益。利用华为证据不足,取得胜利。 他自比古人,这点没有敢做敢当,承认威胁。他得到2n,而当时公司所有主动或不续约离职是n+1。

      • 家园 第三条很有意思

        就是基于你提供的资料瞎猜一下。

        按起诉书所说,李某威胁主管直接给自己打钱。

        然而实际上更有可能的情况是,李某威胁主管给自己付更高的遣散费,众所周知的是遣散费这玩意固然是有指导性规定,但是更多的是看人下菜碟,付多付少其实都是有弹性的。

        李某的行为,我个人感觉只能算违反职业道德,如果确实违法,希望懂法的河友指出。

        那么错基本都在主管一人身上,因为他违规的付给了李某遣散费,华为后头需要做的只是把李某获得的遣散费给追回来。

        然而我们都知道后面的发展并非如此。

        这个推理有啥不严密的地方,希望大家指出。

      • 家园 李某威胁公司的证据在哪?

        警方一开始就强行收走了李某手机和电脑,目的不言自明。

        李某妻子是在其他人的电脑里找到录音备份才救人出来,否则李某就要被判刑10年以上。

        • 家园 注意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区别,不威胁主管干嘛要贴钱给他?

          法律事实注重证据,但证据链往往不全,法律就疑罪从无!

          但这并不等于客观事实。

          不威胁主管干嘛要贴钱给他?主管是他儿子?

        • 家园 威胁公司和威胁主管是完全不同的性质,要严格区分
          • 家园 无论是威胁公司还是威胁主管个人的证据何在?

            无根据的主观臆测也能当事实讨论?

            华为一开始是以涉嫌职务侵占举报抓捕的李某,以泄漏商业机密延长拘押,几个月后检察院通知李某才得知罪名变为了敲诈勒索。可不是一开始就以敲诈勒索起诉的李某。。。

            李某案件也不是华为员工被捕的孤例。最初曝出李某案件的知乎回答答主就是受害者,被抓3个月。李某只是其提到的受害人之一。

            李某能出来除了能提供有力的录音证据,还在于251天中从未屈服。根据爆料有些幼稚华为员工在囚禁期间,听信了华为签署认罪书就放人的鬼话,签名认罪放出之后立刻被华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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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lu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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