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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关于无产阶级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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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理论与实际中的划线是两回事,

        在实践中必然需要划线,但这个划线也必然与理论严谨的要求不符,照此执行难免有某些不太理想的结果,只好靠政治手腕来弥补了。

        • 家园 是有两方面的意义

          第一个,如你所说的,是实践中,属于政策执行层面的,这个其实轮不到我们操心

          第二个方面,我一直希望看到的是河里的讨论有理有据,要做到有理有据,就必须是定义的十分清楚,不然鸡同鸭讲,讲了半天,越讲越远。。。。。。

          • 家园 那么从实践回到理论的角度,

            实际上有个小业主的划分,从理论的角度其意义在于这个从非劳动获利的比例到底有多大,以至于影响到了这一类人的立场,当然从理论上来说七个八个都是不足以完全界定的,条件也不一样。

      • 家园 你呀,真是在扣字眼。其实一言以蔽之

        中国的现在,现在的中国,没有资产阶级。

        没有。

        就算很多 “中国人” 有钱,很有钱,非常非常有钱,也是假伪资产阶级。

        就算很多 “中国人” 雇人,雇很多人,雇佣成千上万的人,也是假伪资产阶级。

        原因,道理,根由,就一个:

        土地,不私有。

        你再多的钱,没法最后落实到土地上私有,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任何的生产资料,如果不依托土地而单独存在,是不具有终极保障的。

        这也是为什么要特别指定中国人,也就是中国国籍的人。

        因为外国国籍人可以在外国拥有私有土地,按照外国的法律私人,永久,合法地拥有。

        宪法,法律,暴力保护下的没有土地私有权的中国,是不可能有所谓的生产资料私有的保障的。

        就算现实中有,那也是一时,一事,随时可以按照需要抹去的。

        这个抹去包括拥有人出国,移民。

        • 家园 这个难说

          毕竟在中国,土地是允许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说不定,我们可以说,在年限内就算是资产阶级。

          不这么定义的话,我们就全民无产阶级了。。。。。。

          • 家园 剥削的载体

            奴隶社会是奴隶,封建社会是地租。

            进化到资本社会是通过资本的占有,也因此才有全球化资本的流动。

    • 家园 燕人兄的观点中肯

      七天网友,他属于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我肯定比他更无产阶级。

      当然,跟富士康流水线上的操作工相比,我确实不算纯粹的无产阶级。

    • 家园 【讨论】中国是社会主义吗

      显然河友们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致的。我挺好奇多少人认为是,多少人认为不是。这里就涉及到关于社会主义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社会主义也是新造词汇,翻译自西方左派的概念。在西方,社会主义存在多种定义,理论和实践。这些理论的共同之处是生产资料为全社会所共有,而不是为个人所私有。如果按照这个基本定义来判断,中国是个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混合体。因为中国既存在国有企业,也存在私有企业。

      从雇佣工人人数来说,资本主义体制提供了大部分工作。从生产总值来说,国有企业生产了更多的价值。国有企业通过资本收入和税收两个方面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私人企业只缴纳税收。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都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普通人通过购买这些企业的股票成为企业的股东,在理论上掌握了一定程度的生产资料,离开无产阶级,进入小资产阶级。但是这些上市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才是真正控制生产资料的人,除了国有资产代理者,都是真正的资产阶级。当然国有资产也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增殖的。小股东们被大股东玩弄,股票价值清零,轻易被驱除小资的行列。诸位玩过股票的河友们应该都深有体会。资产阶级榨取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这不是一句空话。年末股票分红就是剩余价值的分配,如果能够实现的话。英国哲人罗素在二战前夕批评普通英国人尽管反对日本侵华,但是依然乐于购买上市的日本企业股票,从而在实际上资助了日本的侵华战争。他的论断完全适用于国内的小资股民们。

      按照自然法原则,一切权利都是物权的延伸。对某个事物有所有权,才会有权利对其做出处置。我们对个人拥有的物品有绝对的处置权。损坏他人的物品一定要赔偿。资本家对他的企业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制定企业制度,员工工资,而不必征求员工的意见,虽然有劳动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他。在政治权利上,一个资本家比一个工人更容易进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为他在政府的熟人会乐于关照他甚于关照一个工人。这已经成为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事实。

      国有企业理论上的所有者是全国人民包括我本人。虽然我在理论上拥有国有企业的一部分,我却没有任何实际上的处置权。因为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中没有任何机制和操作界面能够连接我作为国有企业拥有者之一和国有企业。毛主席的时代尝试实行鞍钢宪法,”让“工人参与企业管理。但是这个做法在毛主席身后即被抛弃。国有企业的员工自己都是企业的直接所有者,且不能参与企业管理。何况企业之外的理论上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如我等。从操作层面讲,不可能人人参与实际管理,必然要通过代表或者代理人。那末这个代表或者代理人的产生,是通过怎样一种制度。我认为这就涉及到民主制度的核心了。

      以上所说仅限于工商业生产领域。在农牧业领域,农牧民集体拥有土地。土地依法不得转让和买卖。只要土地不进入市场流通,农民的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对土地的集体共有,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原则的。所以说中国的农村还是社会主义的。

      通宝推:桥上,删ID走人,pendagun,
      • 家园 确实不好回答,这里提供几条历史参考意见。

        1对于前苏联赫鲁晓夫政权的三和一少路线出台后,中国对其定义为修正主义,给苏共帖的标签是全民党。

        2对毛时代的社会主义定义,老人家晚年与张春桥谈法权思想时,主席的语气不是很肯定。意思是和旧社会没什么两样(应该大致意思是如此)。

        3如果以新时代对改开四十年的历史总结,对毛时代好像只是提及“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以上供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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