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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顺风车再出强奸命案,是否应该取消滴滴上市?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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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几板斧很大程度上是你出于义愤后的反应

        现实中并不一定可行。对滴滴公司而言,实现这些的绝大部分都没有技术困难,成本不会特别夸张,唯一可能会引起司机们情绪的问题,但在滴滴这种近乎垄断的状况,相信就算有人不接受退出,可愿意进来补充的人也很多。所以没有做这些的原因,可能并非他们想不到或真的那么的冷漠,特别是经过了上次的空姐事件之后。

        滴滴司机们并非像商家那样,有义务发布公司信息,他们甚至都不算滴滴公司的正式员工,所以你列举的大部分那些信息,像照片、手机、车牌等等,是属于个人隐私受到保护的,严格来说就算是乘客将这些复制散发,也是违法的,就好比你有权利知道你孩子班主任老师的所有这些信息,但如果你把这些发到朋友圈,老师却也有权利告你一样。对滴滴公司,这就更是一条红线,实际上如果你愿意静下心来推演一下,即便不考虑隐私权诉讼,你的这些政策也可能会引发更麻烦的社会问题。

        这事的发生并不奇怪,说到底就是一个管理问题,特别是这种新出现的商业形态,他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适应会是很长的过程

      • 家园 补充一下,5月6日空姐坐的是顺风车。

        补充一下,5月6日空姐坐的是顺风车,空姐乘滴滴遇害:嫌犯弃车跳河 警方正全力搜捕,你文里举的三个例子都是顺风车,最后又说可以避免网约车恶性案件的发生,问题是顺风车和网约车不是一个东西,法律地位都不一样,北京市交通委: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 属于合乘,这不成了“喝冰露死了人,大力呼吁回收雪碧”嘛。

        个人理解,专车和网约车贵,乘客单方面评价司机还可行,顺风车便宜,要评价就双向评价吧,乘客有不良记录也应禁止搭顺风车。

        • 家园 网约车管理也有很大问题

          两万网约车仅5204辆有证

          据介绍,目前东莞市具备从事网约车从业资质的驾驶员19492名(其中15584名为2016年11月前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5204辆。但滴滴平台在东莞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超过3万人,车辆超过2万辆,仍有大量驾驶员和车辆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

      • 家园 出事的根子在管理层只专注竞争赚钱的思维定势

        看到这个文章把脉滴滴安全

        作为一名安全风险管理顾问,从专业角度看,滴滴这些安全问题本来都可以化解,只是需要专业的安全资源。滴滴缺失的恰恰就是这个安全专业,以至于安全频频出包。如果安全专业问题不解决,按照现有套路,滴滴一定还会出各种安全事故。

        在中国,安全管理是刚需,不直接创造效益,但会让效益颗粒无收,因此,安全管理基本规则就两个: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一票否决制。任何单位,安全问题都是一把手职责所在。这在中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来说,早就形成了一套规矩,是否专业则另说。

        滴滴管理层应该将安全管理看做额外的成本支出,完全忽略了。很明显的,两次人命案,都不知道负责安全管理的最高负责人是谁。

        对于这样的公司,只能用法律(刑事案)和取消上市/退市来调控。

      • 家园 和之前的淘宝一样

        马云之前一直不管淘宝上泛滥的假货,也是出了一堆问题影响股市形象后才被迫出台管理的。绝对不能高估资本家的行业道德。

        • 家园 这不全对,淘宝上的假货,责任归谁,有争议

          马云不过是提供一个空间,摊主卖假货,他有义务监督么? 出租房子的房东,对于租户在里面进行何种活动,有责任么?

          法律可以硬性规定,某个主人,必须承担某项责任,但这与道德无关。

          资本家当然道德低下,但是我们一般人的道德水平也不高,不能因为某人知名度高,就以高道德水平来要求,这没有道理。

          • 家园 网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3年就已经给出条款了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自己打着保护店铺隐私权的名义不公开卖家信息也不采取任何措施补偿买家,当然要承担连带责任。

          • 家园 当然有必要

            马云可是要收这些淘宝店开店和相应服务的费用,收钱的时候他怎么不犹豫?开设新店铺的时候双方签署的协议就是法律追究的凭证。马云的淘宝总部可不是在国外,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出现假货纠纷淘宝有义务向当事人甚至警方公布相关责任人的信息而绝不是简单的当甩手掌柜。最近的一起淘宝假货案件淘宝就败诉了,这是法院的判决论据:

            对于淘宝辩称自己不应负连带责任一说,判决书称,淘宝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在本案纠纷发生前,应当了解、掌握涉案卖家差评率非常高等情况,但淘宝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卖家翟某进行监管。

            在纠纷发生后,淘宝既没有及时向投诉者提供卖家的真实有效信息,也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双方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淘宝应对卖家的欺诈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即使缺乏验证商品的条件,在买家提出假货指控并无法得到卖家正面回复的情况下,暂时关停卖家的店铺所有商品和锁定该账号当日已有交易行动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以此强制卖家提供正品的相应凭证,不是正品或者拿不出凭证就必须在商品信息中明确说明。正常商贩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来避免自己的损失,除非其本来就没有获得原厂家的品牌代理销售权。说到底是淘宝不愿意花钱建立这样的GM逃避自己该有的责任罢了。滴滴也一样,在接到多起乘客投诉后仍然对嫌疑司机不问责不公报甚至不报警,那它就应该承担责任。公安局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限制他们的某些活动自由同样是这个目的。

            • 家园 花!

              如果如您所说,那国外的消费者在法律上会是什么地位呢?

              或者某些外国会要求同等地位?对淘宝会有何影响?是不利还是更加有信用?

              • 花!
                家园 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按照中国法律赔偿呗

                不多赔也不少赔,就像外国游客在中国游玩时受到意外伤害,外企在中国出现贸易纠纷一样。中国买家在美国网络商城越洋购物出现问题不也是按照美国法律打官司么?

    • 家园 现在这个时代必须注意舆论导向的问题

      无论顺风车还是出租车还是黑车,都有杀人抢劫等刑事案件,以中国之大,人口之多出现几起不足为怪,更何况这都是没有预谋的激情案件,因此出现了这样是事情应该是考虑如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减少案件出现的可能性,而不是把出租车或顺风车一棒打死。

      这次出事,舆论炒作,迫使顺风车关闭,这里面可以隐约看到出租车利益集团的身影。目前中国的出租车利益集团是暴利而无任何风险的权利集团,一方面靠垄断把持着出租车牌照的公共利益,将后来者拒之门外;另一方面残酷的压榨出租司机,让司机们超负荷劳动,而所得仅够温饱。这个利益集团盘根错节已经强大到任何涉及他们利益的改革都无法实施的地步。

      网络时代的出现,网络支付手段限制了银行业的利益,方便了所有使用者,这是在国家强力支持下的结果,银行业虽然反对也无力阻止。而滴滴打车等网络平台的出现,瓜分了出租车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遭到了出租车利益集团的疯狂反扑,以种种理由阻止其他渠道进入此行业。因此这次的事件不过是他们借此炒作,借此将顺风车一掌打死。

      由此看来,出租车利益集团的势力远比银行业强大的多,毕竟银行业大的企业都是国企,吃相还没有那么难看。

      通宝推:流沙河,
      • 家园 洗地吧

        人家事业部经理都说了,顺风车的目标是:营造一个性感的场景!

      • 家园 在这起案件中,滴滴很明显是自己在作死

        最新的央视新闻曝出警方审讯案犯的细节,案犯一直使用在滴滴注册的车牌,案发时从没有使用线下临时伪造的车牌。完全与滴滴声明相对。

        不作死就不会死,滴滴已经干掉优步形成行业垄断,出租车利益集团的势力已经打不倒它了,只能自己从内部垮掉。现在看这个趋势比较明显,还没有看到有谁在力挽狂澜。

    • 家园 丧尽天良的人
    • 家园 看来滴滴真是藏污纳垢,要好好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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