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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兴死,中国 才能活 -- 精报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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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美国制裁中兴所依据的是法律是霸王法律,制裁中兴是强盗逻辑

      正确的做法是中国商务部就美国这一法律条款,起诉到世贸组织,要求世贸组织判定它非法。如果商务部和中兴因为要跟美国妥协不好出面,就找马甲公司去起诉。

      就比如说A公司跟B公司不对付,如果A制定一个公司章程说,如果A的员工不准买B的产品,还情有可原。如果他说,你们其它人也不准买B的产品,否则我就不准我的员工与你做任何生意。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强盗行径,工商总局立马就的找它麻烦。

      在国际上也是一样的,世贸组织必须处理这种阻碍自由贸易的毫无道理的强盗行径。从国际上讲,战争是最恶劣的情况,也从来没有像这样的。

      通宝推:舞动人生,
      • 家园 这个办法没用,世贸不是讲道理的地方

        美国用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条约之上,又不是今天开始。毛主席早就教导我们,美国人是不讲道理的,如果有一天他讲道理,只能是被我们逼得不得不如此。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缺少让美国大公司 “休克” 的手段。法律借口肯定是不缺的,我一天就能编十个出来。就凭美国人在台湾问题上的恶劣表现,制裁哪家美国公司都是理直气壮。

        问题是我们能力还不够啊,即使我们禁止向美国出口稀土,人家在国际市场上也能买到。

    • 家园 中兴没有犯什么错,为啥要死?

      网络炒作中兴犯错是个伪命题,中兴是个中国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中国又没有制裁伊朗,犯了哪门子错?有人指责中兴管理如何愚蠢,被人各种姿势拿住痛脚,就没有人指责违反职业操守的犹太律师?就没有人想明白一个公司如何能通一个国家对抗,何况是一个控制世界的超级大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兴不过是有潜力的中国高科技公司,一个精心选择的靶子,责难中兴,让中兴去死?想都不要想这是一个致力攀登科技树的中国能考虑的选项。更为严重的是,以国内法长臂管辖他国企业,这个口子一开,剩下不就是中国科技公司挨个打靶?西方的行事逻辑本来就是霸王上弓,赢者通吃的丛林法则,以中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无原则的退让和稀泥的后果,中国的近代史给出的答案还少吗?

      海昏侯美国归来乐不可支地宣布贸易战不打了,我对此人基本定性为不可托付国事之人,中美贸易战是不可避免的本应成为中美两国的共识,剩下的就是进行各种火力试探,找到基本平衡,此时怯战唯一的结局就是被人摁住予取予求了,经济战输了,接下来必然是政治战,最后肯定是热战,天塌了,老二是肯定要顶锅的。主席之所以伟大,就是在不可能中实现可能,是把中国人的“人定胜天”发挥到极致,除了智慧,还有大勇,才有“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就是帝国主义和世界上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他们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的”这样伟大的判断。

      中兴不仅不能死,还要活的好好的,所有施加在中兴身上的惩罚,都要在施加国企业身上找补回来,贸易平衡可以谈,对中国企业的保护不能谈,这是主权,是原则,是底线。

      通宝推:明心灵竹,流云天下,xm,种植园土,积吉,广宽,jboyin,夜雨行歌,柴门夜归,陈王奋起,审度,脊梁硬,
      • 家园 中兴没有犯什么错,为啥要死?。。。这个。。。

        中兴没有犯什么错,为啥要死?。。。这个。。。

        啥是错?谁定义的?

        所以呢。。。

      • 家园 立场不论,常识要有好吧?

        美国对伊朗禁运,要求使用美国零部件的厂商承诺产品不出口伊朗这是美国的权利吧?中兴答应了,对吧?中兴和伊朗做生意没问题,美国不爽也没有用,但一边承诺最终用户不是伊朗一边给伊朗出口就是错了(当然主要是被抓了)。何况上次被抓,达成合解的条件都不履行,甚至连表面履行都不做就大错特错了。中兴完全可以再造一个白手套,白手套拿伊朗合同,从中兴买设备,有问题白手套背锅;中兴连装都不肯装,实在太不给面子了。

        我不认为美国对中兴的处罚措施合理,这仅仅是中美这场重新定义世界贸易规则的对抗中的一个过门,一个筹码。但无疑这个筹码是中兴自己送给对方的。

        • 家园 常识是个好东西

          “美国对伊朗禁运,要求使用美国零部件的厂商承诺产品不出口伊朗这是美国的权利吧?中兴答应了,对吧?” 美国当然可以要求美国零部件厂商不出口伊朗,问题是怎么就要求到中兴了呢?这不是霸道是什么?中兴能不答应么?这就justify美国的做法了?如此一来,中国是不是可以惩罚波音,理由是出售武器给台湾?不许costco落地中国市场,因为破坏一个中国? 我没说中兴高层不是智障,但是就算是一群天才在国家机器面前又怎么逃得了“欲加之罪”?问题不是中兴违反承诺如何如何,问题是一个国家是否可以把国内法加诸他国企业身上,如此一来,我们买了美国大豆,有一天还被人家要求不许放屁?在你看来也是合理的“常识”?

          • 家园 常识就是美国和中国都可以对商品的end user做规定。

            中国卖给沙特的东风3,他敢卖给ISIS么?

            中国当然可以做你说的那些啊。中国不做的原因是中国国力无法支持这种执法方式。对“一中”打马虎眼的航空企业,中国不是也要处罚了么?

            • 家园 你看看,你完全是被床破搞昏了头

              当WTO完全不存在,国际法就是张弃约,国家当然可以对end user作规定,公权理论上可以干涉一切私权,国家是法律的尽头,完了,还有讨论的必要么?中国处罚一中的航空公司,也要他们想在中国做生意才能处罚得了呀,有管辖权限制的,最多人不来中国就可以了,有挥舞大棒打击他们的供应链,威胁他们的生存?你的常识不就是强者逻辑么?这样,吃大豆不许放屁,作为end user你是欣然接受了。

              • 家园 讲老实话,你的大豆例子站不住脚

                美国公司完全可以要求中国吃大豆的必须如何如何,为什么不这样? 因为中国可以不买他的大豆,买别家的。

                如果中国实力够,完全可以要求所有中国企业,不向波音出售任何物资,但是这样整不死波音,还是白搭。

                如果你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可以讨论,但是以目前国际上的一般做法,似乎并不是霸王条款。做生意嘛,讲究个两厢情愿,之前就把条件讲好。你认为人家店大欺客,那要发动国际上的群众来评理。现在国际上,大家慑于美国人的淫威,好像不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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