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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道路交通是观察法制程度的窗口 -- 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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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同意楼下Climb的看法

      机动车让行人的条文,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西方,特别是北美,机动车不仅让行人,还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给行人以安全感。但中国行人密度太大,机动车必须见缝插针才能从不断的行人中穿过,否则就别开了。而机动车让行人其实不是一辆车的事,而是一串车的事。前面的车不走,后面的车都得等,这就实际上形成了堵车。

      所以,我认为中国应该在繁华路口多建行人过街天桥,只有立体交叉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过街天桥做成电动扶梯式,也不增加行人过天桥的负担。

      国内交通还有一个现象给我印象很深,就是左转弯不让直行车。两年前有一次我在北京坐公交车时,我坐的车是路口等绿灯的第一辆。绿灯一亮,我这个方向三条车道的车起步。但对方左转的车一辆接一辆地从我们的车头挤过去。我们这边也慢慢往前拱,本来左转车在路口形成了一个圆弧形,也被这边挤成了W形,但对面依然没有车停下来。结果就是对面一个左转弯车道的车,堵了我们这边三条车道的直行车。

      国内如果在交通法规上制订和执行得更完善一些,应该能在相当程度上改进大城市的交通状况。机动车能以正常速度行驶,空气污染也会小一些。

    • 家园 右转弯不让行人,主要跟人流车流量大有关

      在比利时鲁汶,我开车从来都是转弯让行人,别人也是这样,因为人少,可以等;在法国巴黎,我开车转弯一般都跟行人抢,因为人太多,不抢基本就别想过去;在上海,也是这样,如果右转弯让行人,那么基本就别开了。

      • 家园 花一个!确实讲出了俺滴心声,这个确实是得看环境来说滴

        不要一味的不讲环境条件而判定车让人就是必须的,在当下中国东部沿海人口密度高的城市里,唯一能平衡的就是凡是街道都应在中间设置隔离栅栏,然后强制行人与车辆在预设的路口处交汇,然后通过交通信号灯来控制人流与车流的有序放行。否则,按某些人所说的非得车让人才是高素质的表现,那你就把车锁车库里走你的路去吧。

        我估计,铁掌柜的也是认同俺滴想法滴!嘿嘿

        送花成功。恭喜:你意外获得 4 铢钱。1通宝=16铢

        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3。本帖花:1

      • 家园 同样,如果行人让车辆,那么基本就别过马路了。
        • 家园 也许是我没有表达清楚

          在欧洲或者美国的小城市,在每个路口,只要远远地看到有行人想要通过,注意只是想要通过,包括离路口十几米以外的行人,每辆汽车都会完全停下来等行人通过。

          在小城市这样做完全没有问题,因为反正人少,最多等个半分钟;在大城市这样做就不行了,因为通过效率太低,一定要抢,通过效率才能提高。

          举例来说,有100个行人顺序通过路口,按照小城市的做法,车辆完全没有办法通过;按照大城市的做法,见缝插针,只要行人之间的距离稍大就插进去,逼迫有些行人稍作等待与其他行人并排通过马路。

    • 家园 深有同感

      但我觉得毛病出在管理方法上,特别是车辆保险政策,本来曾经想写个东西吐槽一下,但想想写了后也改变不了什么就作罢了。

      中国交通所有矛盾的集中点是机动车的保险政策,即责任方付费,表面上看合理,其实种种乱象皆产生于此。

      这个政策的严重后果就是逼迫执法者-警察带头违法,所谓违法就是一条罪名:“机动车没能保证安全驾驶”,有没有莫须有的味道?

      这条罪名只适用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时使用,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无论怎样都不会涉及到这条。

      因为行人吃亏了(这是必然的),

      因为责任方要付钱,

      因为付钱方是保险公司,

      所以无论什么情况或者说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都会凭借这个罪名或多或少的承担点责任。美其名曰:人道主义。

      由此而来的后果就是交通法规只对机动车驾驶人有效,而行人根本不用顾忌,如果说有行人盼着发生事故是诛心,但碰瓷的屡见不鲜却是事实。

      一种法规如果没有可执行性或没有可正确的执行性,一定会造成与立法初衷相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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