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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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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已经是在抽自己耳光,这下怎么不抵住舆论压力做成标杆

        改变“中国人杀人偿命”的落后观念了?

        云南高院从发言人到副院长到作出裁决的小组的表现都让人质疑这伙人脑子里灌的是不是屎啊。是嫌中国维稳经费不足,嫌自己屁股下坐的这个位置太稳,自己的圣母光圈不够亮,才作出这么“惊世骇俗”的表演。

        不要以为是药八刀没有抢下这个恶性杀人免死的首例,才让云南高院这伙人蠢蠢欲动,想把这个第一拿下的。请看时间:

        王廷礼向记者介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3月4日做出的这个判决结果,受害者一家是两个月以后才知道的。在案发的两年后的同一天即2011年5月16日,家属在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看守所闻讯李昌奎的行刑时间才得知这个意外的终审判决结果——判决结果根本没有通知受害者家属。

        “没去昆明时,我们就多次写信和寄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但都如石沉大海。来到昆明以后,也去找过检察院、人大这些单位,他们叫我去找法院,说他们是平级部门,反正像踢皮球一样就打发了”——使用官场踢皮球手法折腾受害者家属。

        在多番写信申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为了给死去的一对子女讨回一个公道,王廷礼带着妻子陈礼金只得无奈地离开生活近五十年的老家,来到昆明向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诉,而这也是这对年近五十的夫妻人生中第一次来到省城。——逼到乡下人进城告状,五十年来头一次面对云南高院的法律精蝇们。

        受害者同是农村人,这家人的抗争环境要艰难多少?信息不对称有过之而无不及。两案差不多时间爆出,真是巧合,还是串连啊?云南高院是想悄无声息地把事情办死了,没想到药八刀亮了,受害者家属得知消息了,害得他们这个案也亮了,他们有普世无公道卑鄙无耻下流的行径也随之曝光了。

        初期他们还在那里死鸭子嘴硬呢,其实就是在展示他们脑子里都是什么屎吧。

        法律精蝇们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从来没有听说过南京彭宇案的法官受处分,也没听说过这个云南高院会面临什么审查,就由得他们按自己的“正义,先进观念”来折腾老百姓喽?谁来审判一下他们啊?

    • 家园 没关系,政府戴套不算强奸

      官老爷们早就找好后路了

    • 家园 现在有人到医院杀人,以后看来会有人到法院杀人

      楼下有人已经看出这步了,开始把政府往外摘了,否则发展下去不堪设想。

    • 家园 中国臭老九搞不出新花样,都是美国人几十年前玩剩下的。

      我早说过中国当代的社会环境就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中国现在所发生的一切都可以在那时找到参照。上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臭老九的鼓动下,美国最高法院一度实际上废除过死刑,近十年后在美国民意的推动下又恢复了死刑。中国臭老九现在的论调就是山寨当年美国同类的。

      • 家园 一个副院长是个官僚而已,未必是臭老九,更不能代表臭老九

        相信大多数知识分子是反对这个判决的。该院长恶心的地方在于现有法律框架内判死缓,纯属胡来。

        是否取消死刑是另一个理论探讨的问题,在没有修改法律的时候法院这架势就是先取消了再说。

    • 家园 前面都赞同,最后两段不同意。

      政府和法院还是要适当区别一下吧?

    • 家园 普世的法官都爱拿别人特别是平民的悲惨去实践自己的正义

      他们连是否有一天他们的女儿会不会被人先奸后杀,三岁的儿子被摔死然后凶手死缓他们会是怎么个感受都不愿意想。他们只想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实践他们所谓的“变相废除死刑”的理念。

      这样下去,大家会不会除了认同文革里的牛鬼蛇神高官游街,还认不认同砸烂公检法呢?他们这样搞法就不是对法律的玷污,不是对民主的玷污,法律和公义都是由他们说了算,这群法学界的精蝇们。

      云南高院的副院长是怎么交待“死缓”的?我在想这个副院长一定会仁慈地看着将来那个杀害他的凶手。看看人家的崇高思想境界,人家的标杆行为。

      田副院长: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

      田副院长: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田副院长: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是对法律的玷污

        截止记者发稿,网民投票显示,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舆论压力很快将云南省高院压得喘不过气来。"死刑"似乎成为息事宁人的唯一手段。

        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死刑是时候改变了

        "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这是田成有对该案的认知。

        "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说,之所以采取死缓,也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为什么最高法近年来一直提出"少杀"、"慎杀",就是要给予人性和人权。"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田成有这样说。

        他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为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小民是怎么想的?好想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蠢喔,怎么办呢?

      央视终于按捺不住为李昌奎摇旗呐喊了

      作者:一曳老扁舟 发表日期:2011-7-14 21:00:00 回复

      7月13日,央视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在《新闻1+1》为李昌奎免死摇旗呐喊了。这次,跟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不同的是,央视请来的嘉宾不再是李玫瑾,而是北大法学院的车浩。车浩对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很是认同。他说,此案有自首情节,属邻里纠纷,不能说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判决。他还说,凡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有从轻处罚情节,一般是不判处死刑的。试问,王家飞何错之有?她拒绝了李昌奎的求婚,能算是过错吗?我国的婚姻法哪一条款规定女方对男方的求婚必须无条件服从?再说王家飞三岁不到的弟弟应不谙世事吧,他能招谁惹谁了,李昌奎怎么丧心病狂连他也不放过?对于李昌奎的自首情节,我们更是不敢苟同。他是在被通缉四天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的一种无可奈何。就算牵强地认他为自首,可根据相关法律,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故意杀人案,自首,并不能成为犯罪分子免死的护身符。李昌奎犯罪的残忍手段超乎民众的想象,严重地灼伤了民众的神经。可为什么在云南高院的田成有,赴建生,北大的车浩的眼中,就成了小儿科呢?央视主持人如是说:不管我们有什么样的疑虑,尊重法官的选择,就是在尊重法律。试问,作为一个法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或蝇营狗苟,或尸位素餐,或趋炎附势,或循私舞弊,不能甘当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他们还值得民众去尊重吗?在这种无良法官手中炮制出的判决,还值得民众去拥护吗?

      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就是,我们国家所谓的司法尊严,已经在一大批诸如田成有类道貌岸然法官的主宰下,已经被蚕食,民众的法律信仰,也日益消散,法律的公信力,更在迅速流失。97%的民众对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很是失望,一致呼呈要求对李昌奎处以极刑,就是最好的例证。可民众这种正义诉求,在田成有看来,是对法律的玷污。其实,是谁在玷污法律?是谁在借法律之名,玩弄法律?答案太浅显不过。  

      不得不说的是,李昌奎是幸运的。他能不死,是历史选择了他。为什么这样说呢,按他的出身,他确实没有运作空间。就算他的家人能凑出几个小钱,云南高院的大法官是不屑一顾的。他们之所以要不遗余力保其不死,是颇具政治前瞻性,有战略眼光的。这为今后我国的高等法院在处理特权阶层犯罪时,有了一个可借鉴的标尺。也就是说,今后,凡特权阶层涉案,不管他犯罪的情节有多恶劣,手段有多残忍,都无性命之虞。   

      药家鑫真会冤魂不散。他确实够委曲的。当初,药家鑫或已经有幸成为其选定不死的一个标本,可他的军二代身份不仅没有帮他的忙,反而害了他。了无背景的李昌奎便无懈可击地成了最有说服力的人选。

      我知道央视该为谁说话,但还是说点人话的好。

      通宝推:jingshui,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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