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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药家鑫案,惊忆8平方前的另一起车祸 -- 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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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弹钢琴强迫杀人跟判死刑立即执行并不矛盾

              一路看下来,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姓李的教授是在为药开脱呢?我觉得她只是分析了药当时的心理状态,不管她的分析是对还是错,都跟最终如何定罪量刑没啥关系。中国的刑事审判实践中是不存在“激情杀人”这种名头的,更加不存在由于“激情杀人”就减轻定罪量刑这种事。它仅仅是个刑法学理论中的说法,中国的法官不可能使用“激情杀人”或“弹钢琴强迫杀人”去起草判决书的。

            • 家园 这是死刑案

              记住,是死刑案,所有的死刑案都要慎之再慎~~~你觉得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就是如此轻易的??

              腾讯上,最近做过一个专题,详细解释过李的专家解释。我觉得挺靠谱的。李最近的解释是说,药在捅第一刀之前,存有杀人的念头,这毫无疑问,但问题是,药为什么要连捅八刀?你能对这个问题提出什么合理解释吗?李的解释是,这是弹钢琴导致的习惯性动作。我觉得这解释很合理啊。

              还有受害者家人的问题,呵呵,我没有关注,我也不想再做什么工程浩大的网络搜索工作了。但我想请你注意一下几个问题。以前,对类似的案件央视是怎么处理的?处理药案的方式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吗?以前的案件中,受害者家属出现过吗?央视对这个案子的重视程度有多大?做过什么专题类的节目吗?

              • 家园 偷换概念:司法独立和慎用死刑

                偷换概念:司法独立和慎用死刑

                本版谈的是:CCAV在判决之前如此介入,是否妨碍司法独立。

                跟慎用死刑不搭界的。

                就如同药家鑫是故意杀人,置于用什么手法,是弹钢琴的手法,还是杀猪的手法,去杀的人,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CCAV将故意杀人,转进没有主观目的,不受控制的弹钢琴的习惯动作。

                既然转进到法律的角度,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出发,CCAV作为某党的咽喉,在审批之前做这样的节目,是否妨碍了司法的公正?

                • 家园 如果对一起没有判决的案件进行报道和评论就是妨碍司法公正的

                  妨碍司法公正的话,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今日说法》早该停播了,是不?

                  • 家园 CCAV如果自堕身价到苹果日报的话

                    CCAV如果自堕身价到苹果日报的话,请中央发一个文,CCAV跟党脱钩,不再是党的咽喉,以后新闻联播,各地方台也不用转播了,当然可以爱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

                    我觉得你很会诡辩术。

                    《今日说法》如果不能站在主旋律的立场,罔顾社会正义和公正,在正式判决之前夹带私货进行报道,当然是妨碍司法公正,就该尽早停播。

                    《今日说法》既然存活到今日,必然有其不可触犯的原则,以维护节目的尊严。

                    你既然举《今日说法》为例,请举出一个例子,说明《今日说法》在司法判决前,播出不得体的报道的例子。

                    • 家园 我举今日说法的例子,是说很多案件在判决之前就已经播出了

                      这点很明确吧

                      实际上我们的分歧很大。我不认为cctv对药案的播报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而你认为有。具体表现在对李玫谨的看法的分歧上。关于这个的讨论,我下面写了很多,也给了两个链接,你可以看看。

                      如果你认同我对李的解读,那么我们就取得一致了;如果不认同,那就道不同不相为谋吧。

                      请举出一个例子,说明《今日说法》在司法判决前,播出不得体的报道的例子
                      你话中的不得体,是谁眼中的不得体?你的还是我的,专家的还是大众的?正如对李的看法,我认为很她“很得体”,显然你不认为如此。

              • 家园 如果要说合理的话,lz的想法也是合理的啊

                如果专家可以在全国性媒体高谈阔论,lz在河里讲讲也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而且,说回到专家的“钢琴论”,起码就不是唯一合理的解释,我个人就有“怕一刀杀不死论”“破罐子破摔论”这样2种同样合理的解释-----------注意了,这2中解释不光我有,我身边的朋友同事亲戚也有。从本帖子看,来自天南海北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河友也有。

                这多少说明我提出的2中解释还是符合一般国人心理的吧。

                那么作为一个这方面的专家,正如你说还是在这么一件人命关天的事情上,只谈得出一个“钢琴论”,连我们这些外行都想得到的其他解释都没说的出来(或者是懒得说,那就更是态度问题了)。被大家口头调戏一下实在没啥冤的。可以参考说出“叉腰肌”的足协领导和说出“常凯申”的历史专家嘛。

                • 家园 “杀一刀杀不死”和“破罐子破摔”这两种理论成立的前提是

                  是行为人神志清楚

                  药当时明显已经神志恍惚。

                  另一个前提是时间充足,即在第一刀和后七刀之间有足够的“思考时间”。药当时的情况明显没有。

                  以上是我的理解。

                  • 家园 即便这个前提存在,问题就更大了,专家和cctv都是

                    如果行为人已经完全意识不清了,在法律上,他对自己的行为就不能付责任,至少是不能付全部责任了。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都不能用“故意杀人”甚至不能用“杀人”的刑法条文来执法了。案子的限制都会完全不同了。

                    作为电视台和专家,既不是司法机构,又不是被委托的专业鉴定机构,而且很明显的没有任何一手现场证据(这条是我猜的,不过这几乎可以肯定,而且他们要真接触了任何证据那也是违法行为,还是该骂因为他们没有接触本案证据的资格),就开这样的大嘴,足够俺们观众口水之了。

                    还有,后面这个“时间充足”前提更加立不住脚啊。

                    N多案子里(包括杀人或者伤人),都是短短几秒钟内,连开几枪,连捅几刀,连踢几脚。。。。。哪些犯罪分子都是学钢琴/小提琴/架子鼓的?都是处于不清醒状态下的身体自然反应??

                    实际上,自己想象一下就好,捅人一刀,然后休息个3、5分钟,别说机分钟了,就是休息个30秒钟然后回头再捅一刀的,基本也只有某些变态杀人狂才这么玩吧。

                    • 家园 时间充足就是一转念的时间

                      就是一个念头的时间。这么说吧,剁肉时,连剁六刀,和剁一刀之后,想“没剁好”,需要加点力,这两种情况明显是有不同的,即我所谓的时间间隔。这个间隔就是一个念头的时间。

                      以精神病脱罪,是指人固有的状态,平时就有病。药没有精神问题。杀人时的恍惚是肯定不包含在内的。

                      李曾经要求药做二十道心理测验题。李是综合对案情的了解和这二十道题做出的判断。

                      • 家园 那就更加说明站不住脚了啊

                        你的原话

                        另一个前提是时间充足,即在第一刀和后七刀之间有足够的“思考时间”。药当时的情况明显没有。

                        既然现在你表示,这个“思考时间”只是一转念,秒级甚至毫秒级的单位,怎么能判断出“药当时的情况明显没有”呢。

                        至于专家,我的看法一以贯之,专家表现的不够专,就请好好接砖。

                        • 家园 足够的思考时间就是指这一转念

                          这一转念的时间已经足够了~~

                          当时有没有这个时间,你可以再细读一下案情和药自己的供述。你会做出自己的判断的。

                          李是否够“专”,参见我和楼下几个人的讨论。

              • 家园 没想到真有人随李姓专家起舞

                李专家的解释“可以说的通”,但只是很多解释的一种,是非常牵强的一种,我看有一万种其他解释,它们都指向故意杀人。这两个类别的解释的差别关键在于第一刀。你说要‘弹钢琴’,那么无缘无故就要弹——该杀。如果是想好了要‘弹’——该杀。退一步来讲,不管他是要‘弹钢琴’还是泄愤还是图痛快,还是变态的想法正反馈……等等,动了刀子开始并且结束另外一个人的生命。根据法律,他必须收到应得得惩罚。犯罪心理学得目标要解决的是如何防止捅出第一刀,而不是在那里做模棱两可无关痛痒得为什么有后续的几刀。作为自认的专家,这点轻重的分不清,不能怪别人对他的动机有怀疑。

                今天还看到李专家让清华的肖教授闭嘴,因为犯罪心理学不是肖教授的特长。但是我看到的是,李专家自己坐在远离案发现场几千里的北京,没有做过任何调查,没看过案件材料,从千万种可能的解释中挑了一种无关紧要的却具有迷惑性的解释。其工作态度极差,毫无事实求是的精神,选择性更是非常可疑。任何一个有清醒头脑和逻辑的人都可以质疑他的说法。李专家表现的自大而又可笑的逻辑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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