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精神支柱始缺失──忆80年代初期的思想波动 -- 潇洒书生

共:💬219 🌺1641 🌵64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5
下页 末页
                • 家园 如上所说,张是被四个大汉,按在那里切的声带,还没麻药.

                  老兄,听着挺激情的,可你想想.

                  四个没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在没麻药等东西的情况下,用刀生切一个人.

                  他们怎么保证,准确的割断声带,而不因技术水平,和被割声的扭动,把气管之类的切了?

                  在喉部动刀,还没麻药,还要保证只切断声带不切到气管之类要命的地方.

                  那是光靠莽力就行的么?

                  那是技术活好不好!!!!

                  还有,那四个人是谁?

                  姓什么叫什么,就算后来不判他们罪,总该有个名吧.

                  把案子搞的那么大,不会连人名都不知道吧.

                • 家园 叫人不能说话的法子很多,从布到哑簧之类小玩艺,还有局麻

                  和专门的哑药.

                  全是不用什么技术含量的活.

                  割声带可以说是叫人不能说话的法子里,最麻烦的一种,需要相当水平的医生,和相应的技术手段.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么复杂的活,需要的操作人员不是一个两个.

                  请问现在暴出来的相关参与者,有几个人?名字又是什么?

                  这就和一堆所谓的高干被迫害一样,只闻迫害,不见迫害的人在那,这些罪大恶极的人,不但没有相关处理纪录,连个人名都没有.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86266.shtml

                  鹤龄:详析少奇之死的“注水回忆”

                • 家园 问题是割声带是个细活,一块布就能解决的问题,谁这么废事?

                  前两天刚看了夸胡耀邦的文,讲的是胡是华国锋提拔的,提上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反毛,而反毛又直接与反华有关.

                  当然,那文是当脸说的.

                • 家园 告诉你,如果将张志新的事从割喉否定为割声带,那这个人至多

                  就是个决议派。他绝对不是为了否定张志新事地造谣惑众,而是暗暗地在为割喉说圆谎。

                • 家园 死刑犯割声带不是个案

                  尤其是行刑时会闹的比较凶的,这是为了避免给行刑人带来心理压力。北洋时期就有的行规了,不是当时的发明,一直持续到八十年代才取消。今天看来确实是不人道,可取消也要有个过程,毕竟在很长时间内是被视作合理的,法国人让死刑犯上断头台不也持续到了八十年代。

                • 家园 谎言被揭穿了还大言不惭,真是佩服。

                  你不要凭空捏造我的观点,我可没有说割破声带“温柔”,我说的是把割破声带歪曲成割断喉管是造谣而已。

                  我也没有兴趣说服你,我的帖子是给希望了解真相的网友看的。

                  说理说不过就开始扣帽子了,你的手法也不过如此嘛。

                  从你“五人帮”的用词看,你也是反对毛主席的,难怪要不遗余力地阻挠我揭穿谎言。

                  • 家园 用的着不遗余力么?只是路过看不过,随手反驳一下。

                    这种历史上的血淋淋的龌龊案,俺基本不爱看,看多了,会对人类失去信心的。

                    不像有些人,对着这些嗜血细节,反复琢磨。。。。。。忽然某天发现了真相(嗯,是割了声带不是割破喉管),然后就义愤填膺滴替刽子手辩护起来。

                    哦,终于明白我为什么回你这恶心的帖子了,就是看不过你的“卑鄙”二字。你一个替刽子手辩护的人,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卑鄙”?还是那种理直气壮滴。。。哈哈。替毛江等等辩护,也得找点像样的理由吧。

                    • 家园 像你这种把主席看作刽子手的小人,是我的敌人。

                      “哦,终于明白我为什么回你这恶心的帖子了,就是看不过你的“卑鄙”二字。你一个替刽子手辩护的人,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卑鄙”?还是那种理直气壮滴。。。哈哈。替毛江等等辩护,也得找点像样的理由吧。”

                      ——你的谬论,立此存照。

                      • 家园 像他这种把主席看作刽子手的小人,也是俺的敌人!
                      • 家园 俺好怕啊

                        哦哦哦,俺说错了,张志新是错杀,不是被刽子手杀的,错杀和被刽子手砍怎么会一样泥。

                        张志新是死于一场理想的文化革命,虽然被错杀,但她死得其所,对革命是有贡献滴,他让革命的旗帜更红,更艳。。。。。。

                        这段话行吧?

                        俺胆小,被你当做敌人,立马后背发麻,哈哈,看来被毛魂附体就是威力大啊。还好你手里木有手术刀。。。。。。

                        • 家园 她对革命毫无贡献,而且是名符其实的反革命。

                          陈禹山们在编写《一份血写的报告》时有意掩盖了如下重要的事实:

                            1、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多次书写张贴大量直接针对毛泽东主席的反动标语,包括“打倒毛泽东”、“绞死毛泽东”、“油炸毛泽东”、“千刀万剐毛泽东”等等。

                            2、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及开会时多次高呼上述内容的口号。

                            3、张志新在她自己的“毛选四卷”上书写了大量的攻击、漫骂毛泽东主席的言论。

                            4、张志新还有攻击、漫骂周恩来总理的言论。

                            5、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等口号。

                            6、1975年第二次判处张志新死刑时,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据查,当时判处张志新死刑的依据是196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公安工作六条》。 《 公安工作六条》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

                            7、1975年判张志新死刑的报批过程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程序”。据查,当时判死刑的审批程序为,基层法院判死刑须层层上报至辽宁省高级法院,辽宁省高院判死刑,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上报最高法院前,按当时的规定必须经省委常委讨论同意,然后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的名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了解,1975年判张志新死刑的审批过程符合当时的“法律程序”。

                            所以判张志新死刑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她反对林彪、“王张江姚”(林彪1971年已死,辽宁省在文革中没有因反对“王张江姚”被判死刑的),不是因为《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引用的张志新的那些言论(请对照我当年的言论),也不是因为张志新坚持《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引用的她的那些观点(本人也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是因为《一份血写的报告》有意遗漏的,张志新用谩骂的语言“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因此触犯了《公安工作六条》,这才是判张志新死刑的真正原因。

                            当时对张志新的判决是否有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当年判处张志新死刑的法律工作者不愿给张志新“平反”;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三十多年过去了,据我们所知,当年参与判处张志新死刑的至少几十个人,却没有发现一个人出来表示“忏悔”。

                          她被枪毙,只能算是量刑过重,并不是冤枉好人。

                          • 家园 老兄有没有其他几个著名人物的资料

                            遇罗克、林昭之类?

                            • 家园 对林昭、遇罗克不清楚,遇罗克据说是私藏手榴弹。

                              林昭信仰基督教。

                              给林昭平反的公文:

                              沪高刑复字第435号

                              林昭,又名彭令昭、许萍,女,一九三二年生,江苏苏州市人,原北京大学学生。

                              林昭于一九六五年五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现经本院复查查明:林昭在一九五八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后因精神上受到刺激,一九五九年八月开始患精神病。嗣后,曾以写长诗、文章等表示不满,并非犯罪行为。一九六五年对林昭以反革命罪判处徒刑显属不当,应予纠正。林昭被错判服刑后,精神病复发,又曾用写血书、诗歌、日记以及呼喊口号等表示不服,一九六八年将林昭在病发期间的行为又以反革命处以极刑,显属错误,应予纠正,据此本院特重新判决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九六二年度静刑字第一七一号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一九六七年度沪中刑(一)字第一六号两次判决。

                              二、对林昭宣告无罪。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 家园 大段话没看,就看结尾一句了。

                            立场不同,你认为她反毛就是反党,就该杀,我不认可专政这些意识形态,所以我认为她不该被杀。至于好人不好人,你不该用在这里。她怎么不是个好人?难道反对毛泽东就不是好人了?

                            ----

                            另,我对张志新没啥兴趣。顺便说一句,很多历史细节,TG原则是能少说就少说,细节能模糊就模糊过去。所以你也别争啥“真相”了。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5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