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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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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说
        家园 可以肯定的是死在他刀下的女性不是你
      • 话说
        家园 但是自首不能免死

        民愤极大也是重判的一个原因,原来在量刑上,杀人几乎一定偿命。现在死刑慎用了,一般有各种减轻从轻因素法官都会考虑。但这个案子的问题在于情节恶劣和法定从轻同时存在,就需要法官权衡了。这时候各方面力量也会在法庭之外展开博弈。

      • 话说
        家园 不能从结果推定过程

        虽说你跟我的ID一个姓,我怎么觉得你在搅浑水啊

        导致别人死亡,不见得一定得判死刑,这是没有问题的。误杀,过失都可以造成这样的结果。但是,故意杀人一定是要偿命的,这不仅仅是思维定式,也是法律量刑的标准。

        至于你说的“开着车杀人”而不判死刑的我没有听说过。你不会把杀人和撞死人当成一回事吧?你不会把开车故意杀人和出车祸撞死人混为一谈吧?

        • 家园 故意杀人一定偿命

          也要分情况的,被虐待者故意杀掉虐待者,或者在防卫时故意杀掉有威胁的人,在中国就不一定判死刑。

          撞死人和杀人,在某些状况下确实很难分清,比如钱运会的事情。用亡命徒开大卡车杀人的事情也有出现,这些都很难有足够的证据判死刑。

          药这个事情是他开车出事故以后,进一步持刀杀人,特别愤慨的是因为他一开始就被认为是加害者,是有过错的一方,不补偿反而加害,恶意性很严重。

          药的解释估计大概是是他当时没有这种“道德责任感”的考虑,而是出于情绪应激反应的状态,比如对承担责任的恐惧等等,冲动酿下大错。

          而什么样的杀人最恶劣,显然故意杀人比非故意恶劣很多,故意杀人中最恶劣的是精密筹划之后的冷静谋杀,次之以冲动之下的激情杀人

          英语里大致把故意主动的成为murder,非故意的或者冲动的是manslaughter,在美国有死刑的州,杀人杀到判死刑也不是很容易的,基本都是开膛手那种。

          现在似乎争论就在他是不是激情杀人,证明这点需要提出足够的证据才行。

          • 家园 同意鸭子的分析框架,但在美国各州刑法

            不同。

            有些州区分一级谋杀、二级谋杀。

            一级谋杀是murder with deliberation and premeditation.

            什么叫deliberation?就是以冷静的头脑杀人;

            什么叫做premeditation?就是预谋杀人。

            结合药家鑫案件看,他砍人八刀,几乎刀刀致命,这不光是惊人的残忍,也证明了他杀人时是冷静的--一些美国法院是这么解释的。

            药家鑫证词说他担心农民缠他要钱,就返回车内,取出刀杀人。这个证明是预谋杀人,也证明了他的头脑是清晰冷静的。

            所以药家鑫如果在美国犯事,很可能会被判为一级谋杀。一级谋杀最高可以处以死刑。

            既然激情谋杀可能不成立,可行的减罪条款就是精神疾病了。首先要证明有精神病,还要证明要么(1)药家鑫不知道他在杀人;要么(2)他的精神病使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药家鑫的证词已证明(1)不成立。那么(2)是他唯一的希望。

            但是没有精神病史,没有家族遗传,没有长期使用药物或酒精导致大脑处于稳定的病态(settled impairment),没有情绪波动或者其他环境诱因(比如女友分手导致他情绪不稳定--但当时他是去约会女友路上),他当时也没有喝酒或者用毒品(辩护得好可以减死一等),反而娓娓道来,电视上把自己的杀人动机清晰地告诉了全国人民,(2)也不成立。

            所以,在美国他有比较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一级谋杀。不死也是终生坐牢不得假释的。

            估计他的律师对于精神病这招使不出来,只得用激情谋杀一招。但是这是个冒险的策略,未必好使。其实他的律师使出这样的昏招,还不如违背职业道德,直接建议他撒谎说当时酒后驾驶,看到对方抄他的车牌就杀人。这样,虽然酒后杀人罪责仍是罪责难逃,或许还有一丝希望减轻一点“冷静”和“预谋”成分,减死一等。

            现在看,按中国的法律,只要被害人家属不松口,药家鑫必死无疑。

            通宝推:Chaoshk,
          • 家园 在这个具体案件上,没必要搞的这么复杂

            "防卫时故意杀掉"就不是我们普通生活中所说的故意杀人,这么说就是在玩文字。具体在这个事情上,没必要混淆概念。撞死人和故意撞人是很难区分,但难区分并不意味着就等同。还是要去搞清楚到底有没有犯罪故意,而不是要一锅粥的乱炖。

            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人,在我看来,药家鑫如果不是精神上有问题,那一定是故意杀人。是不是激情杀人,可能需要考证。(法律上还有这个词?我是第一次听说)退一步讲,就算是一时冲动造成的,那就可以成为开脱的理由了?社会危害就不大了么?

            故意谋划杀人,社会危害很大。冲动了就去杀人,我怎么觉得比故意谋杀更让人没有安全感呢?我出门遇到别人冲动了,哦,对,激情了,我就可能被杀了?

            我想在这个问题上,不需要太强的法律专业素养,也没有必要折腾法律渊源,词汇。有犯罪故意的杀人了,在现在的中国就应该判死刑。至于自首情节什么的,可以考虑到减轻其他的民事处罚(或者政治权利啥的),而不能被当作死刑的减免理由。

            另外,我怎么看到的新闻是,后来被群众抓到的呢,这也算是自首啊

            • 家园 很复杂

              你想,一个隐藏在周围的冷静的杀人者,你可能和他很熟,都不知道生活在他周围的危险性,这样的人存在,恐怕长期来看更加危险。

              当然,不是说激情杀人就不危险了,这里的考虑也有从法理上讲,一个人只能为他的大脑能负责的部分负责的想法,神经病对社会危害更大,但理论上讲真是神经病杀了人法理上是不应该被判死刑的,因为他没有正常的认知能力么。

              而常人和神经病之间并不是隔着鸿沟,可以说是连续的,所以,一般来说,如果确实是一时冲动的杀人,法官还是应该酌情处理的。

              当然,在中国“杀人偿命”的意识深入人心,也是事实,一百年前,不故意致死也是可能偿命的,社会还是在进步的。

              • 家园 法官酌情处理是可以的,不过受害者家属或者其他什么人因为

                受到刺激,“激情”当庭或者其他什么时候,对药痛下杀手,应该也可以免死的了。受了这么大的刺激,出现点冲动太正常了。

              • 家园 越来越复杂。

                一个人只能为他的大脑能负责的部分负责的想法。

                常人和神经病之间并不是隔着鸿沟,可以说是连续的。所以,一般来说,如果确实是一时冲动的杀人,法官还是应该酌情处理的。

                ———————————————————————————

                按这个观点,只要我的大脑不能控制导致危害的部分想法,那么,法律就应该对我酌情处理。

                那么,我要杀某人,其他人不知道,为了获得酌情处理,我多喝点酒,脑子就糊涂了,再情节不严重的终结他人的生命(1刀足矣,还不是本案的8刀),然后勇敢的自首。

                这不是怂恿群众当愚民么。。。。

                说白了,关键还是怎么证明是一时冲动杀人。似乎不少的案件当事人都坦诚是一时冲动。。。

                还是上头你本家兄弟飞天神鼠说的,不能从结果推定过程。

                而且如何论证一个可能的冷静的会杀人者比一个冲动的杀人者更危险?

                我有些愚钝,实在看不出来这段话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是回复给飞天神鼠的?

                • 家园 那不是激情犯罪

                  因为你杀人的计划是预先做好的。

                  论证其实也是有例可循的,比如冷静犯罪一般都是犯罪者身边日常接触的人,所以杀人者和被害的关系,比如作案方式方法等等,这就是法院的事情了。

                  一时冲动杀人国内在以前也是不分的,这几年的死刑司法判决力度似乎有点变化,毕竟中国每年死刑犯的数字超过世界上其它各国总和,也不太好看。

                  危险性么,确实不能一概而论,但大概意思,一条狗着急了咬死人,和一条狗悄悄地半夜跑出去咬死人吃了再跑回来,还是不一样的。

                  • 家园 没人知道我是预先做好的。

                    我品学兼优,勤俭节约,没杀过人,一切都告诉你我是好人,完全是酒喝多了,一时冲动!

                    你的前提是知道我是预先做好的,关键是,我不说,你怎么知道?

                    说的再简单点,一个人喝了酒后,与人起了纠纷,把人杀了,算不算激情杀人?你只知道他喝了酒,数量不清楚,哪怕知道数量,每个人的酒量还不一样呢,这个无法用具体的数值去论证当事人当时的状态,这样是不能成为激情杀人的理由的。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在喝酒的时候就应该明白酒对于理性的影响,对此产生的后果必须全权负责。

                    套用在这个案子上,撞了人,不实施救援,看到伤者记车牌号,想把人杀了,在你动了这个念头的时候,你就必须为你的行为负责,因为你是一个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以前的好男人,好学生都不能成为你辩解的理由。除非有证据能证明你一直以来是个精神病,没有完全行为能力。

                    事实上,按你的理论,就没有什么故意杀人罪了,因为每一个杀人者思想,心理都不健全,所以才会无所顾忌的剥夺他人生命。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去杀人?

                    • 家园 那看杀人过程,被杀对象,杀后处理方法

                      都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想法,刑侦队的比你我要清楚。

                      喝酒后杀人,也可以看是喝酒之前预谋,戒酒壮胆,还是喝酒以后迷糊了,甚至产生幻觉,等等。

                      总之有一句话,叫真相只有一个,刑侦不就是在干这个事情么,最大限度地还原真相。已成事实,凶手确定的谋杀案,动机一般不是很难确定。

                      激情,大概就是人出于一种应激的状态,比如打架时,受惊吓时,感到被威胁时,这个考虑来自西方,我的猜测是,白人天生兽性重一些,容易进入狂战士状态,还拿着枪,于是很多无厘头的家人互残案子出来,导致这样的考虑。

                      总之这个想法是把“犯人主观恶意程度”作为量刑的参考。

                      一个正常人怎么会杀人,确实有正常人选择这条路的,不杀人并不是正常人的判断标准,比如海外留学生年年都出杀人案,不乏头脑冷静智商高之辈,心理的话,也是出于他们对自己生活的那个理智判断,但他们杀的都是熟人为主,或者丈夫女朋友。

                      而以前有起案件,一个加拿大华人在公车上,突然把坐在旁边的一个小伙子砍了二十多刀割头取内脏,这个人后来被认为是心理问题,不承担罪责,不过要在精神病中心待着。

                      东方网8月3日报道 震惊全球的加拿长途车斩首案当地时间8月1日首次庭审,案犯竟是一名40岁的华裔男子。

                      据报道,这位名叫李伟光(音)的华裔男子7月30日在长途巴士上将邻座一名青年斩首并取出其内脏向其他乘客炫耀。目击者说,他们听到一声尖叫,然后看到凶手以猎刀猛刺受害人五六十刀,并将受害青年的头割下,再取出其内脏。

                      加拿大警方将以非预谋杀人的罪名起诉李伟光。当地时间8月1日,李被押解上法庭,被控以一项二级谋杀罪名。庭审时李保持缄默,法官把案件押后至8月5日审讯,并下令把他还押监房看管。

                      保持缄默

                      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长斯托克韦尔·戴依闻讯后表示,这一事件“令人毛骨悚然,而且非常罕见”。据悉,发生惨案时,巴士司机赶忙停车,让所有其他乘客逃离后关上车门,把凶手关在车内。当所有其他乘客逃下车后,凶手继续留在车上刺杀那名邻座男子。当目击者坎顿、巴士司机和另一名路过的大货车司机返回大巴去了解被害者是否仍然活着时,他们看到凶手正用一把大刀砍下被害人的头颅。当警察获报赶到现场时,凶手打破一扇车窗,企图跳车逃跑,但终被警察制伏并带往警察局。前后过程延续3小时。

                      首次被押解上法庭,李伟光暂时毋须答辩,定于8月5日再出庭。警方人员仍在调查李伟光的行凶动机,据悉他是一名送报纸工人。

                      现年40岁的李伟光首次庭审只是数分钟。他脸部有擦伤的痕迹及有点肿胀,右手手腕绑着绷带,双脚被铁链锁着,身体有点颤抖,由多名庭警押解上马尼托巴省的波蒂奇拉普雷里市法院。

                      李伟光目光呆滞,大部分时间都低头,不发一言。法官两度问他是否有律师,他都毫无反应,没有回答,双眼只是望地下。法官又问他是否行使保持缄默的权利,他轻轻地点头。消息人士透露,李伟光的右手绑着绷带,可能是他在巴士上手握利刀狂刺死者时,弄伤了自己。

                      检控官要求法官批准对被告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但法官表示,希望给予机会让被告与律师见面,到8月5日再度出庭时,才决定是否要他接受评估。

                      这么多华人杀人犯,好像还没有被判死刑的,倒是有两个在联邦监狱自杀的。

                      • 家园 判不判死刑另说

                        这个剥夺罪犯生命的权利源自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很难分辨对错。至少我个人不反对死刑。

                        但是,不能应为现阶段国家法律有死刑或者向着减少死刑的方向走,在法律成文前,都不能用一个不沾边的理由去为当事人开脱,以避免死刑。

                        这个案子,往激情杀人上靠,说不过去。撞人后,感到的威胁,来自于将要接受的法律的审判,把这种威胁强加给一个于威胁无关的受害者,本身就罪加一等。

                        从受害者的角度看,出门,被车撞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车牌号,结果被肇事者捅死了。

                        假设受害者是平白无故的被人杀了,那么加害人是故意杀人,死刑。而现在这种情况下,则有可能是激情杀人,最刑反而轻了一等。

                        法律的公正何在?

                        • 家园 没有说这个一定算激情杀人么

                          具体要看法院怎么办了,严格的判案本来就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所以欧美的法律才搞那么繁琐,判例法系里更是看主观还要说出道理,有个音乐剧《芝加哥》讲得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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