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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刑警队长有个不靠谱的丈母娘 一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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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严打的事还真没错

            我记得,是83还是84年啊,我们那边(西南某省),某人,是上高中还是技校啊,总之肯定不到20岁,平时也没别的事,就是在小树林里抢了路人的一块手表,很不幸碰上严打了,于是公审,死刑,没几天就毙了.当时才多大点的我就很疑惑地问我父母:抢块表就要枪毙啊?......那次毙掉了十好几个人呢.

            • 家园 抢劫属于暴力犯罪,是重罪!

              抢劫,是一种性质,可不是你抢得少了就没罪了!其依照其行为来盼,是正当的。当然,你觉得只是抢了一块儿手表就判死刑不应该或怎么的,那是一种感情或者说情绪化的感觉或表现而已。别忘了,法律是法律,感情是感情。何况,在那个年代,一块儿手表可也是很大一笔家当了!

            • 家园 抢劫属于暴力犯罪,是重罪!

              抢劫,是一种性质,可不是你抢得少了就没罪了!其依照其行为来盼,是正当的。当然,你觉得只是抢了一块儿手表就判死刑不应该或怎么的,那是一种感情或者说情绪化的感觉或表现而已。别忘了,法律是法律,感情是感情。何况,在那个年代,一块儿手表可也是很大一笔家当了!

            • 家园 这些事情关键不在抢的是什么,而是犯抢劫罪了。既然已经犯罪

              ,下面就由法律说话了,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

            • 家园 这块手表如果是几百以上的高档表,

              在那时的严打中也够毙的了。

                八三年一般人月工资也就是三四十元,一块上海或海鸥表一百二,相当于现在的四千到一万元。

                另外,你这是听说的还是看布告的?要让罪犯自己或家属说,个个都是天大的冤情。

                83、84年严打判的是比平时重得多,我当年也看过不少布告,没见过抢几块钱被毙的。

          • 家园 老观么

            军事贴看看,时政的``我估计他生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 家园 这些年的进步就是不再搞严打了

          死刑判决也收回到高院了。就法制而言,是有进步的。

          • 家园 有进步?现在的罪犯都猖狂成什么样了?

            以前叫一声警察就能吓住罪犯,现在是在妓者的帮助下警察挨打也不敢还手了!

            • 家园 呵呵,现在都在讲人权,讲普世了么,忙总就讲过一个笑话

              与夫人散步经常见到她的一个校友,某中级法院庭长也与夫人携手散步,见面经常吵架,原因就是:对方认为警察必须文明执法,对犯罪嫌疑人必须讲人权,并且真的判了几个在执法中使用暴力的警察。有一天我实在是忍无可忍,说:你大脑有问题了,暴力机关不使用暴力,不都成了小白兔?等你哪天被人家捅几刀你就不冒傻气了。结果这家伙一怒之下不理我们了。

              我可能真的是乌鸦嘴。最近他与老婆散步,被几个吸毒的小仔仔抢劫,他老婆被捅三刀,摘除一个肾脏,他脸上被西瓜刀砍一刀,英俊小生变成歪嘴和尚。

              据我夫人讲,这位最近极为激动,经常讲:对杀人抢劫,贩毒强奸的,警察一枪毙了算了,弄到法院来走司法程序,浪费司法资源。

            • 家园 管则死、放则乱。一声叹息
      • 家园 捐了捐了

        送花成功,可取消。有效送花赞扬。恭喜:你意外获得 4 铢钱。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3。本帖花:1

        【据说】当年在从齐市到佳木斯的火车上,一帮人上得车来,选一节车厢,两边口一堵,每人就“借”50元.....下一站一到,门一开就闪.....

      • 家园 世间百态

        什么稀奇都有。

        想起个关于还钱的幽默来:

        甲乙等众被打劫,在劫匪尚未顾及到甲乙时,忽然乙拿出100元递给甲,甲疑惑?乙解释道:上次找你借了100元这么久没还,这不刚有钱了,赶快还给你。

      • 家园 传说中沙发呀!!
    • 家园 【原创】京城十案之刑警队长有个不靠谱的丈母娘 十二

      “点钱?!”萨承认,对这种案情的高速变化我有点儿不适应。

      “对,点钱。”冯队笑笑,点了一支烟,“要不我干吗麻烦老太爷呢?我们自己破案子不就得了?按照上面的推测,用交管的录像对着察,总能把那个时间段跑了这段路的车找出来吧?那能有几辆啊,对着牌子找,这案子最后大概也能破。不过,要是我们破的话,查车要时间,查车主要时间,查到车主,能不能找到人,还得要时间,然后,你还得把车主拿下审吧?我跟你说,这车,多半是属于那同伙的,人就说不知道,只是拉趟朋友,不犯法吧?你还得做工作抓主犯。那钱,估计就这时间里,也被花得差不多了。淑娟那娘,估计也就差不多了。”

      是这个理儿啊。不过,老太爷,用的难道不是这个路数?

      “他?拿到资料想都没想,打了两个电话,就把事儿办妥了 – 这小子的同伙,肯定是有过案底儿的,这种人老太爷就装在他脑子里,所以他办这种案子轻车熟路,无有不破。他说试试看,那是自己留个退步,万一这小子一出门就把钱用光了呢?”

      “六十万,几个钟头?!除非他买房……”

      “你可不能这么说阿,现在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说着冯队低头一阵找,拿几张不干胶贴了贴,递给我一份案卷来。看时,当事各方的名字都被盖住了,但案情却十分清晰。“XX,河北省顺德县人,35岁,无业……对其犯罪情节供认不讳”云云,总体来说没有什么特色,看看案子吧,交待了十五起,基本都是小偷小摸或者入户抢劫,唯独一次,抢了一家公司的财务室,获赃款一百零五万元(后来知道是本日应该械送的银子,因为某种情况延迟,结果便宜了贼)。三个小时后,该犯被警方抓获。

      然而,身上确实没有钱。

      冯队坚信其有问题,几次突审终于使其招供,原来,所有的赃款都被他交给了一个盲聋哑儿童基金会。

      偷钱交给基金会!只能说这贼太有性格勒。

      只是这位见义勇为的贼,却给当事双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公司拼命地追款,但对方好不容易发了一笔横财,不紧不慢,坚决不肯退出来。从逻辑上说,公司应该受到更多舆论支持;但是,考虑到这笔“善款”对那些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这官司;至今还没有打完呢。

      丢了钱,又砸了牌子,这家公司闹了个赔本赚吆喝。

      不过,破案还是尽量不考虑这样离奇的结果。所以,这一次的侦破,还是围绕案犯具有正常思维来实施的。

      “老太爷的电话,是给两个抢劫犯一人一个吧。”看看周围的人,我推测道,“我瞎猜。“

      “不是,“冯队说。一个他是打给府右街储蓄所的,另一个,是打给一个黑道上快当大哥的小子……

      [待续]

      老太爷说了,周末了,咱们都休息休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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