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六扇门那些事儿第三部 53 兼职。 -- 史老柒

共:💬1895 🌺8198 🌵35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27
下页 末页
        • 家园 高人啊!已经修到最高境界了呵呵……

          送花 关闭

          送花成功,可取消。有效送花赞扬。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送花 关闭

      • 家园 老柒,根据你的建议,我决定举一反三!

        如何砸方肘子不用负责。首先要找一个类似的方肘子(例如那个记者)。要找一个塑料袋,必须是大小合适,装两个方肘子不嫌大的。然后把方肘子装到袋子里面,上一层楼或者下一层楼。出门的时候把不打的方肘子拿在手上。然后过关。礼成!

      • 家园 教唆倒是不必担心,要留神《传授犯罪方法罪》

        不过认定老七兄你犯罪似乎比较难。

        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所传授的必须是犯罪方法。这里的犯罪方法,是指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等如果所传授的只是一般的违法方法,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为了使他人接受自己所传授的犯罪方法去实施犯罪而故意向其进行传授。至于实践中那些因说话不检点,随意散布一些道听途说的犯罪方法,或者在工作中如教授武术、修配钥匙、化学知识、讲课、写作以及司法人员在职务范围内剖析犯罪方法,等等,即使有失误,甚至被人利用来犯罪,因其没有传授犯罪方法的故意,不应以犯罪论处。

        看这意思,老七兄你没有“行为人为了使他人接受自己所传授的犯罪方法去实施犯罪,而故意向其进行传授”,似乎可以放心。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首先要求传授的方法是用于犯罪的。但一般的窃书行为因为数额较小不认为是犯罪,所以传授窃书的方法不能直接认定为传授犯罪方法。但如果传授的人在主观方面有让对方窃书数额总数超过犯罪最低数额的话,那么才可以认定为传授的是犯罪方法。从老柒的原文看,他并没有让读者都去窃书的故意,只是告诉读者书店管理的漏洞。

          另外,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并没有对受众的数量的具体规定,即未规定受众是特定个体/群体还是不特定群体。从立法本意看,本罪应当是针对向特定个体或群体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虽然从实际效果看向不特定群体传授犯罪方法潜在危害更大,但向不特定群体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提醒大众注意该种犯罪方法,从而减少了该种犯罪成功的可能性。所以向不特定群体传授犯罪方法是否构成本罪仍有疑问。

          综上所述,老柒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还需要证据证明他有主观的故意并且客观上能够造成书店的重大损失。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你好专业!

            送花 关闭

            送花成功,可取消。有效送花赞扬。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送花 关闭

        • 家园 尺度我知道,所以我没敢说得太细。

          其实,人类历史上最悠久的两个行业,一个是小偷,一个是妓女。

          偷是一门大艺术,博大精深。

          偷与反扒,在历史的长河中较量了几千年。

          偷中也有豪杰,也有英雄,战国孟尝君麾下鸡鸣狗盗之辈中的狗盗,就是个中翘楚,盗出了白裘让孟尝君献给了秦王的宠姬从而使得孟尝君得以离秦。

          楚国大盗盗拓,更是成为了割据一方的枭雄,与楚国对峙多年。

          所以,虽然反扒是主流,虽然现在的偷门衰亡了,但是,盗亦有道,起码应该被一些人记住。

          我写的这个比较扯淡了,纯粹是被某些人逼出来的。

          不想被人成天追在屁股后面骂吹牛,又不能真的教你怎么打人又能逃避处罚。

          遂有此文,感谢兄弟长篇回复,已花。

          送花 关闭

          送花成功,可取消。有效送花赞扬。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送花 关闭

      • 家园 这篇教会偷书,下篇教咱如何偷人!

        这篇教会如何偷书,下篇教咱如何偷人!

        这就是偷书的最高境界,那就是,你不但在神态,动作,举止上,自然到让周围的所有人都不认为你在偷书,甚至连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你自己在偷书……

        话说高级警察会看“相”,贼在行动中会漏“相”。

        但是,

        连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你自己在偷书

        根被就没有贼“相”

        这就是“小无相功”。

        应该是连老引都看不出来的!

        • -- 系统屏蔽 --。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27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