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跟萨苏的文章:高调宣传,更要高调慈善 -- 紫色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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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用抠字眼儿

            就问一句:募捐来的钱不是明星自己的吧,应该及时送给需要的地震灾民手里吧。以地震名义募捐的钱是不是应该及时送给地震灾民?

            地震都2周年了,那笔钱还没有捐出去,这是事实吧。

            • 家园 法律问题不抠字眼,整件事情就是八卦喽?

              那就看章子怡募捐的计划是什么,募捐的受益人是谁,地震灾民多了,是不是北川的灾民比汶川的灾民更有资格?这就是个问题。

              还要看当时章子怡的募捐是个什么行为,是临时一次性募捐还是长期性针对性募捐?至于其它问题,这要看你所谓的美国华人打官司的结果了。

              • 家园 关于慈善的法律、法规条例备考

                俺不是学法律的,研究这些法律相关的东西,有点难度,汉语的专业词都不见得掌握的很准确,老美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有些内容俺自己还能找,有些,请专业人士吧。

                你问:

                那就看章子怡募捐的计划是什么,募捐的受益人是谁,地震灾民多了,是不是北川的灾民比汶川的灾民更有资格?这就是个问题。

                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外链出处

                对救灾捐赠如何开展,资金如何使用、如何监管做出明确要求。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所有接收到的善款、捐赠物资,接收机构,包括一些基金会,不得利用救灾捐赠作为原始基金的积累。二是明确使用范围,要全部用到重灾区,即四川、甘肃、陕西。三是具体的资金使用意向。要完全尊重捐赠者意愿,按照他们的意向用于抗震救灾;对于没有明确意愿的,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治生命和灾民生活安排,即解决灾民吃、穿、住、医疗等生活问题。

                嘎纳募捐的目的:“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多方奔走,发动更多的人关注中国大地震,如果能在短期内筹得百万美元,我便足够欣慰”。外链出处

                捐给哪里的灾民都不是问题,也不至于募捐款放到手上2年没动静。

                美国的慈善基金会管理在这里: 外链出处

                对基金会的监督主要依靠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享受免税,其收入来源既有捐赠又有投资所得,也正因此,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非常详细的财务报告,同时对公众也是透明的。一旦有损“非营利”行为,基金会就会受到惩处直至取消其免税地位。

                基金会信息公开账目清楚是必须的。只要有质疑和要求,就要提供。

                明星的基金在美国注册,适用于当地法律,这里俺是单纯的搬运工,把huarenus做的调查搬过来。有人认为这些人多半也是黑啊、身后有团队之类的。不管其目的如何,客观上都可以净化国内的慈善氛围。

                在California secretary of state查到公司/组织登记记录。ZIYI ZHANG FOUNDATION作为合法经济实体,在加州是2008年5月19日登记的。组织形式:corporation。

                登记:在加州RCT(Registry of Charitable Trusts)登记,慈善组织登记号#CT0146944. 签署日期: 11/4/2008, 到期日期: 5/15/2009. 说明组织为慈善性质。(注:需要说明的是5月15日是慈善组织需向RCT提交相关文件的到期日期。按照加州RCT的规定,慈善组织每年都应按时向RCT提交年报和税收记录,供管理与备案。章子怡基金会在2009年5月15日之前未能按RCT规定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而是在2010年2月9日提交相关文件并更新了登记。在此期间,虽然章子怡基金会违反了RCT的相关规定,但根据IRS的记录仍是合法的免税慈善组织。)

                还有太多的东西了,看得我眼花缭乱,不引用了,想看的去原文看吧。外链出处

                慈善公开对中国刚起步的慈善事业不是打击,而是促使其健康成长。要打击的也是不健康的部分。小树苗长大的过程中都要剪掉杂枝错叶。要求慈善基金透明公开是合理、合法的。

                利用慈善募捐做秀,这本身没有问题,只要你把款捐齐了,落实了,那就应该得到表扬和嘉奖。如果单纯以捐款的名义做秀,最后不了了之,或者是玩弄数字游戏,这不是欺骗和沽名钓誉,这是什么?

                这里是检察日报曾经登过的文章——这是专业人士的看法,难道他们也是黑啊枪的:外链出处

                据法律人士分析,募捐中经常产生争议的问题有三个:其一,捐赠人承诺进行捐赠,但事后又反悔的;其二,募捐人违反募捐时的承诺,将捐赠款挪作它用甚至截留、侵占捐赠款物的;其三,捐赠款在实现特定目的后仍有剩余或者因目的无法实现而仍有剩余时,该剩余的捐赠款的归属问题。目前对章子怡的质疑,主要是第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似乎就可以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范,但现实中操作,难度很大。比如,章子怡在博客中承诺捐赠100万,或者某个企业在捐赠现场举个牌承诺捐赠多少钱,是否成立赠与合同,认定起来争议颇大。至于后两种情况,因为尚无相关的立法加以规范,争议就更大。

                至于什么“泼墨门”,那是个人私德问题,这是两个女人和几个男人间的私事。至于相互泼黑水,枪啊什么的我也不关心,俺没有兴趣在任何论坛包括西西河八这种事,这种滚床单的事情拿来大书特书也太没品了,看看就罢了,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我关心的是捐款这档子事情。

          • 家园 有没有违法犯罪,和有没有诈捐是两回事

            法律只有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而且要后果较严重和数额较大才会入罪,这是需要司法机关介入的事。

            至于诈捐……我认为既然她声称捐了的实际没捐出去,就已然是“诈捐”,或者你的定义不同?

      • 家园 从举牌的那几个母棒子开始,

        我就厌韩了!难道那几个母棒子也是背后有中国炒作团队?

        自己有问题赖别人。

        • 家园 韩国明星没国内人士炒作,怎有如此影响?

          你去查查每次韩流明星来中国,谁赚谁赔就清楚了。

          至于你说的运动员事情,貌似跟韩流没什么关系吧?不过是株连罢了。

          所以说,年龄,阅历很重要,章子怡被黑,天涯内部哪个团队运作的,运作的人心里清楚,事情是寻常网友捅出来的?别逗了。

          • 家园 没有棒子们的积累,能有那么多人参加?

            "还有这次的“69圣战”,“不明真相的网友”爱国热情是没什么说的,可是幕后炒作团队可不仅仅为了“爱国激情”,实实在在的利益才是目的"。

            没有以前棒子所做所为积累下来的人气,会有这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你也太高看所为幕后炒作团队了!

      • 家园 你的中立就是:反明星的大家不是炒作、黑手就是

        “身怀正义感”的网友?

        楼主“诈捐门”用到章子怡身上就不中立了。

        这词不是我首先使用的,请google一番。不中立我承认,我只是证明很多链接我看过,看过了那么多的链接我还中立,我不是冷血就是同流合污了。

        反章子怡的一群:1 红贵家的二奶 2 与章子怡代言广告有冲突的其他明星的经纪公司 3 炒作团队,天涯的团队是什么人牵头,其他媒体是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有人心里明白。4 “身怀正义感”的网友。

        不知道您在这里所谓的身怀正义感的网友加一个引号是什么含意,按照普通人的理解这里是贬义词.难道除了你说的这些人就是全部的网民了? 天涯这枪那枪的不少,但huaren.us论坛上难道都是这枪那枪的?huaren.us上一样看不起二奶。但一码归一码,谁人犯的错谁自个承担。你说我不中立,起码我会去寻找各方的言论加以评判。

        我也是好事者之一,不然不会去明星的博客看看究竟。但我不认为自己是“身怀正义感”的这群人,因为我还不曾像那些真正身怀正义感的人去主动的去查实问题。虽然不去发表什么言论,但不代表我没有自己的见解。

        章子怡在捐款问题上,实际上很简单:吹牛。章子怡有没有错误,肯定有,不然也不会落到如今的下场。

        至于涉不涉及司法问题的诈骗,贪污等等,任何一个有一点法律常识的都会觉得可笑。

        难道仅仅是吹牛?就是1300美金现金,地震都2周年了到现在还在基金账户上。我也许是没有一点法律常识,但美国华人社区的那些海外网友难道一点法律常识没有?他们在美国生活留学难道都是混子?还要浪费自己的金钱时间去追查这件事情?

        还有这次的“69圣战”,“不明真相的网友”爱国热情是没什么说的,可是幕后炒作团队可不仅仅为了“爱国激情”,实实在在的利益才是目的,《人民日报》最近几篇文章讨论什么?

        你也别把这些事情混为一谈。我承认这里肯定会有很多各怀目的的人推波助澜,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强烈的目的性。要不,他们要养这么多的枪手也不容易。另一个,再有目的性,你如果真的做的够好,别人怎么能够挑出毛病呢?自己做的不够完美,有漏洞给别人钻,不能去责备钻漏洞的人。

        • 家园 看过了那么多的链接我还中立,我不是冷血就是同流合污了。

        • 家园 成年人了,别幼稚好吗?

          为什么萨苏等看法跟有些人不同?年龄,阅历在那里摆着。

          章子怡有没有错误?有没有问题?肯定有问题,肯定有错误。可是有没有网上指控的问题?有没有幕后团队指控的“罪行”?谁指控谁拿证据举报就可以了。

          “诈骗”是个什么罪?“贪污”是个什么罪?这都是公诉刑事案件,已经不是违法那么简单了,反章的人士为什么不举报给公安机关?检察院?有人行动没有?还是怕担上“诬告罪”?“诽谤罪”?

          至于你说的什么美国华人?愿意在美国跟章子怡打官司,很简单的,掏钱打官司就行了。在美国,只要你有钱付给律师,就是跟一棵树打官司也没有问题。只不过法官支不支持你就另当别论了。

          • 家园 你也是成年人了,别幼稚好吗?

            从萨苏提供的搜索结果就可以看出来,他接触的信息并不全面。

            由于时间和途径,任何人获得信息都是相对有限的,以及对信息的解读会受到自己知识、阅历、经历、背景、阶层的影响。因此这不影响我对萨苏先生的崇拜和尊敬。

            “诈骗”是个什么罪?“贪污”是个什么罪?这都是公诉刑事案件,已经不是违法那么简单了,反章的人士为什么不举报给公安机关?检察院?有人行动没有?还是怕担上“诬告罪”?“诽谤罪”?

            您轻易给人戴帽子什么“反章人士”、“身怀正义感”的网友等名头,难道我说您是“挺章人士”了么?

            我从来没有判断她犯了什么罪“诈骗”“贪污”之类的词,我说过了么?这是法律层面的事情,俺一介草民不作判断。

            基于我获得的信息(同样不全面)我只是认为她不停的说谎而已,我不是反章的人士,我只是反感一个满嘴谎话的人而已。

            • 家园 你难道指控章子怡诈骗了?

              不然,你对号入座干什么?我文章中提到你是“反章人士”?

              我只说,这个事,谁认为章子怡“诈骗”,“贪污”,这个人就是“反章人士”。

              为什么?因为上面的两条刑事指控,任何一条就可以让章子怡在监狱里蹲几年,“反章人士”还是轻微的说法,要是网络实名,这就有诽谤嫌疑。

              至于你认为章子怡撒谎,看不惯章子怡,这很正常,连国家领导人都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满意,何况一个明星?问题是你仅仅看不惯章子怡撒谎而开这个帖子吗?所以我说,成年人了,别幼稚好吗?

              • 家园 你看不惯也可以另外开帖子,欢迎讨论。

                雁过留声,走过的路总有痕迹留下。只要有痕迹就不断的会有人翻出利用。

                问题是你仅仅看不惯章子怡撒谎而开这个帖子吗?所以我说,成年人了,别幼稚好吗?

                你要是硬要恶意揣测我的本意,那就请出门右转不送。

        • 家园 1300美元,是不是他们忘记了?

          要说章大小姐成了心的贪污这万把块rmb,也有点说不过去阿。

          后来给的什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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