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一声老哥还差不多
从前咱在文学之城混,试用过“贤侄”这个称呼,发现错误率相对比较高,有要激起民愤的趋势,就又改回“老弟”
老哥,您要是有意见俺就信你一回哈,女人嘛,逮着机会装嫩是不可以错过地。
罚酒三杯了的说
文学城。。。
很久不去了
就回哈尔滨了,看老爹老妈 :)
怪不得豪爽,英气逼人----原来是俺们北方大闺女。
一共三种,泡蓝莓的、泡辣椒的、泡黄梅子的,我喝了两种,也是泡辣椒的没喝。
挺好喝的,完全不像原味纯伏特加,果味儿很香,入口绵而不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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