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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谷歌退出中国?——只有一周的新闻价值 -- 黑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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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旗帜鲜明的支持黑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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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就喜欢Google

      对于一些只会山寨别人产品的公司,我没有异议,把公司做大也不容易。但是我更喜欢有创新精神的公司。Google提供的服务确实没有什么不可替代的,但是如果没有Google,恐怕有些服务根本就没有了,即使有,也不是免费的,例如Gmail。如果没有Google,我们现在哪有免费的大容量邮箱可用。想想在Gmail出现之前,webmail都是什么情景吧。

    • 家园 我倒不是喜欢百度而骂谷歌,而是喜欢谷歌才骂谷歌

      被喜欢的人背叛(而且还是以“高尚的理由”而实际上根本没考虑到你的存在)是更不爽的事情。

    • 家园 说的好

      我也是觉得百度用起来跟顺手,不过搜索文献的时候多用的是Google

    • 家园 国内很多g粉基本不看英文网页的

      不过国内是有些等级的调调,用google就比用baidu牛比了,用msn就比qq白领拉,嘿嘿,曾经有个mm说的“瓦,在国外的都用股沟阿”。百度也还是蛮有市场的,那个百度知道搜些国内生活信息还是很好用的,身边很多硅工用。

      • 家园 凡事一扯上阶级,肯定要麻烦
        • 家园 不是麻烦,现实就是如此

          就是因为百度本土化做的好,所以才能大众化,让大叔大娘阿猫阿狗都能用的来。但是就有人要标新立异,大家都用的东西就是俗的,就要用别人都不用的,别人用百度,我就要google,完了还连带鄙视一番身边用百度的人。

          当然做IT的很多人,比如说keso,也许是从技术角度出发,一直对google青眼有加。但是对于大部分用户来说,google优化的代码比起百度贴吧、百度知道,百度mp3,又有什么用呢。

    • 家园 我也是多用百度

      仅仅因为更习惯使用一种搜索引擎也能产生出高人一等的感觉来,那是非常傲慢和愚蠢的表现。

      • 家园 G粉不仅高人一等,还人身攻击

        我曾经因为夸了李彦宏和百度,被两三个G粉在论坛上攻击说:“李彦宏睡了你几次?”好有素质的IT精英啊!!!印象深刻!!

    • 家园 什么叫“合理合法”?那个神秘莫测的GFW算不算?
      • 家园 我极其讨厌gfw。但请教它违反了哪一条中国法律呢?
        • 家园 设立它又是那条法律或人大什么时候许可的呢?
          • 家园 找到一些资料,您看看算不算法理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补充:还有一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但该文件级别为“机密”,网上没有。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电总局是网络广播影视和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网上传播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传播境外有害广播电视节目的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信息产业部实施。地方广电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网络广播影视和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网上传播活动的监管工作。

            看来这个机密的文件很可能和GFW的设立和运行有关系。

          • 家园 百度了一下

            百度知道:

            民法的规定是:没有规定不可为的就是可为的,也就是说没规定你不许做,你就有做的权利

            刑法的规定是:只有规定不可做的你才不可做,也就是说什么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完全依据法条

            行政法正好和刑法相反: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你才可以做,没规定的一律不准做

            看来确实要找一下法理依据。如果还没有,要赶紧立法。

      • 家园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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