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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闹钟进,五毛党进 -- 呆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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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CCAV的妓者

      所以说,狂煽情的东西,要先打10个问号

      聪明过头的记者

      2009年11月27日 17:02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凯声

        最近《经济半小时》栏目火到不行:上海闵行大虹桥枢纽工程存在“强制拆迁”,标题极具震撼力——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

        这种标题是很吸引眼球的,报道似乎也很“成功”——强制拆迁、燃烧瓶、物权法、虹桥交通枢纽,外加一个新西兰籍的拆迁户,这些因素揉合在一块,这个报道想不成功都难。强制拆迁似乎是一个永远的话题,即使有了《物权法》也不例外 ——利益之争毕竟是客观存在的,谁都想能一本万利。很多媒体也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和报道,然而这一次,我却从报道中看到一些异样。

        报道中有几个疑点,笔者觉得有必要弄清。

        首先,政府给那个新西兰籍女士一家的补偿款到底是多少?报道中说是67万元,而实际上按补偿协议,女士一家可以拿到的补偿款是150多万元,其中有证房屋的规定补偿款为67余元,其他还有装修补偿、奖励费及其他建筑补偿等。按当时规定新西兰籍女士一家可得到240平方米动迁安置房(每平方3200 元),还余73.87万的现金补偿。按照鄢记者的计算,现在该地房价15000元 /平方,那么折算新西兰籍女士可以得的总金额约434.62万元,而不是节目中反复提及的区区67万元。不知是记者朋友不清楚还是玩小聪明,有意“过滤”,竟然把房屋补偿等同于拆迁补偿,这种失实的报道,只会混淆视听。

        其次,为何报道新西兰籍女士多且长,而采访政府人员少而短。也许是出于同情弱势的缘故,采访记者让新西兰籍女士多出镜,这也无可厚非,但为何新西兰籍女士能长篇大论,而政府工作人员出镜的都是短短一两句话呢?难道真如坊间传闻,那位记者和潘蓉是朋友,这次“伸张正义”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据当时接受央视采访的华漕镇副镇长说,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央视的记者大都提问整个动迁工作,只是偶而问到新西兰籍女士的情况,但是在播出的节目中,却从头至尾都是报道新西兰籍女士个案,所采用的也都是她提供的视听资料,他对此很是惊讶,也很不理解。如果这位副镇长所说非假,那采访记者移花接木的本领也算可以的了。

        还有,节目最后把这场“拆迁大战”自然拔高,上升到《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宪法》存在矛盾得高度,这本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本来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但“聪明反被聪明误”。这里有一个结论正确,程序错误的问题。目前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确和《物权法》、《宪法》存在矛盾,报道中最后采访的两位法律人士也是这种观点。但从很多方面看,央视记者用以支持这种观点的材料,也即“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这个依据,却是片面的,无法令人信服的,毕竟物权法不能保护200平方米合法建筑之外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媒体当然有新闻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媒体运用这项权利时,必须用事实说话,真实客观可信的报道和监督才有威力,才能推进文明;而存有私心、弄虚作假、胡编滥造的舆论监督只会混淆视听,扰乱正常的秩序,毁坏自身的公信力。

      • 家园 一年前有关这个的报道就小学数学不及格

        一年前南方都市报就报道过:http://nbweekly.oeeee.com/Print/Article/6692_0.shtml,当时我就做了一个评论,并与记者做过交流。今天CCTV报道同一个事件时,仍旧在某些关键性的数据上面打马虎眼。

        ---------------------------------------------------------------

        今天看到了一篇南方网的报道,有关拆迁纠纷的。故事发生在上海,主人公是新西兰籍上海人。内容非常煽情,可是这两位记者太弱智了,小学数学都不及格。下面是我从报道中摘录的两段话:

        “唐素娟的老家华漕镇范巷村康更弄是一个260平米的小院,…”

        “摆在唐面前的补偿方案,是要么去25公里外北桥镇瓶安路的安置房,要么领取52万补偿费用,按照这个价格,唐被拆掉的这个房子是457.5元每平方米。”

        这是文中的两段互相矛盾的描述。如果第二段话正确的话,那么唐素娟的房子面积将是1136平方米。可是前面又明确说明了她的房子面积包括院子只有260平方 米,建筑面积就更少了。这样算来,每平方米补偿金就是2000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呢?实在难以理解。我不得不怀疑写报道的两位记者根本就是为了批评政府,所以捏造出补偿金额是457.5元每平方米。这个数字太让人震惊了,因为即使是在偏僻的乡镇,商品房的价格也不可能有这么低。可记者的造假水平实在太低,前后不一让人看出了破绽。如果我们相信这个数字,那么唐家的房子占地面积將达到1136平方米,在中国上海,你能相信有人拥有这么大的房子么?拥有这种房子的只能是超级大富豪,他们还怕拆迁么?如果是每平方米补偿 2000元,虽然仍旧不理想,可新闻效应(对这两位记者来说就是摸黑政府的效力)就差多了。可被向我这样的有心人找出其中的破绽后,这种捏造数据来摸黑政府的报道,反让我觉得政府应该做得还行。因为现在这些专门”扒粪”的记者都沦落到靠捏造数据来增加负面报道的影响力了。

        更新:我把质疑贴到记者的blog上,下面是他的答复。

        评论人:石扉客 评论日期:2008-12-23 10:11

        唐素娟房子260个平方,拿到手的52万补偿金,包含1480每平方米的土地补偿金(仅认定180个平方),以及少量其他拆迁补偿费用,住房补偿金5万左右(仅认定109个平方,折合457.5每平方米)。文中数据并无错误,因版面限制,删节了中间的部分内容。

        谢谢游客先生提醒。

        ———————————

        这个解释仍旧在打马虎眼。我算了算,里面的所谓”少量其他拆迁补偿费用”并不少,按照他的说法,我算出有21万,占总补偿金的40%。他说话不尽不实,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我已经在他的blog上留言了。不过不打算再去看了。反正他总能再找出理由来。这记者只讲出了部分故事,很多关键的东西都藏起来。一旦有人质疑,就放出一部分信息。我哪有那么好的耐心去一再分析他的数据中的漏洞。最关键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在继续捏造数据?

        另外,我觉得,他的表现跟那些被揭露论文造假的教授差不多,最开始肯定是要抵赖的。而且造假的技术也差不多,都是选择性的公布数据,用来支持自己已经认定的结论。“主题先行”真是要不得,否则不论是做科研,还是写新闻报道,最后都得沦落到捏造数据的境地。

        原文: http://my.donews.com/zqyin/2008/12/23/post-081223-040314-344/

        • 家园 这话说的到位

          这记者只讲出了部分故事,很多关键的东西都藏起来。一旦有人质疑,就放出一部分信息。我哪有那么好的耐心去一再分析他的数据中的漏洞。最关键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在继续捏造数据?
          包括这里的这封《公开信》。这种哭着喊着说自己挨了多大欺负的,绝大多数没有看上去那么无辜

          • 家园 引用你上句的话,如何?

            laska 2009-11-28 21:38:17 2568242 复 2567937 我当然知道江桥偏远

            但我说过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问题是,这位郭记者自称只拿到12万。

            那个记者隐藏了什么,这个,我们当然知道,问题是,他说的这些,是不是真的呢?

            • 家园 动拆迁安置房源大多数比较偏远,这是常识

              你可以说这不合理,但究竟怎么样才算合理,没有明确的标准。

              但不管怎么说,在上海的一些本地网站涉及建民村动迁,有不止一个帖子提及安置补偿方式中是“房子+钱”,比如我前提提到的一户30平米房子拆迁安置是江桥两室一厅+20万,而这里的20万也已经超过了这位郭记者自称的“12万”。

              而另外一个对于上海人的常识是--上海近年来的动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是“数砖头”结合“数人头”,前面是30平米,这位郭记者自称房子是27平米,相差并不大,但为什么安置补偿的标准差得那么多? 其中到底有什么原因?

              我并不如何怀疑这位郭记者“已经说出来的”是真的,但问题是,她有没有“还没有说出来的”呢?

              如果有,那么,即便“已经说出来的”是真的,但就一件完整的事情来说,真实性也就很值得怀疑了

              • 家园 她的房子使用面积16平方多点。

                  公用厨房,没提到是否有厕所,但按我的见闻,没厨房的可以说都没厕所。

                  按南京新建房屋的一般折算方法,使用面积乘1.4=建筑面积,老住房还要少些,不知这27平方是怎么算出来的。

              • 家园 嗯,这个我不否认,所以我也等着你去问的真实结果啊

                如果实际的补偿是你见到的标准,而这个记者给出的,也是真的,那么冤屈就是存在的

                如果实际标准是你见到的,而这个记者隐瞒了剩余的(房子和其余的钱)没有说,那么这个记者确实有问题

                如果你的标准不对,这个只是安置某些人士的,实际标准跟这个记者说的,是一样的,那么,你的先质疑这个记者,是否需要自己先反思一下?

                如果你也错,他也错,大家都有错,咳咳,最多就是五十步和100步的区别了,嘿嘿

                • 家园 我是打算去问,但我也实话实说

                  很难直接打听。

                  我曾根据公开信大概的内容,侧面问了一下某区房地局的一个科长,他不是管拆迁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但根据自己以前了解的情况,以及经验,话里话外的意思认为公开信里的情况不太可能,数人头+数砖头在上海搞了不是一年两年了,谁也不傻(包括居民和拆迁公司)你说先搬后搬有区别是肯定的,但像这位郭记者说的这样的情况,有点离谱。

                  普陀区房地局我没人认识,从其他渠道打听,一则也不太方便很直接(人家想你这么关心干嘛),二则别人也未必清楚一些很具体的东西。

                  另外,我觉得不是"50步和100步的区别",而是是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且,到底谁该多挨几板子还不一定呢。

                  但我认为,事情的完整面目,这位郭记者未必如她公开信里这么无辜。有些地方在《公开信》里也能看出一些痕迹,这位郭记者可能把一些对她不利的东西隐藏掉了,春秋笔法的痕迹还是看得出的

                  动拆迁闹的,都说自己无辜,但也仅限于他们自己说--这也是一个常识。

                  “穷人翻身靠拆迁”,这更是一个常识了

                  • 家园 借你吉言,希望我家那里拆迁的时候,可以翻身

                    其实我本来也想说各打50大板,但是后来想,这样说有些重了

                    肯出来说,不是沉默者,就需要鼓励,当周围是一片死寂时

                    • 家园 呵呵,我跟你说,你这话就有点那啥了

                      肯出来说,不是沉默者,就需要鼓励,当周围是一片死寂时
                      哪有什么“一片死寂”,哪次拆迁不是鸡飞狗跳的,我说鸡飞狗跳,也是“各打五十大板”哦,不涉及是非判断--每次拆迁差不多都是拆迁户闹的鸡飞狗跳,再有强拆时侯的鸡飞狗跳。 不要光看强拆时的鸡飞狗跳,拆迁户闹得鸡飞狗跳的时侯也未必就都是合理的。那种很小的房子塞进去20几个户口,甚至极端的有一次拆迁拿到近千万的,还有开着车子去房地局闹访的,你说这个都合理?像那种塞20 几个户口的,不给他钱,他也一样闹得理直气壮,面不改色,闹得大义凛然。

                      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一片死寂”,走在上海马路上,你有时候就可以看见有的楼上贴标语的,就是朝着马路繁华地段的,上个月贴着,过一个月你去看,还在那里贴着,甚至还有一贴经年的,也没见有谁冲上去撕了说不许贴的;每天走过路过的人民群众也不少,甚至少有人抬头看一眼的,更别提有谁会去义愤填膺讨“公道”了。只不过像建民村这种危捧简屋的旧区,大多数人素质不高,只会武斗,而这位郭记者属于草窠飞出的金凤凰,懂得文斗罢了。

                      对了,看见你这句话

                      这个只是安置某些人士的
                      你的意思无非是这位郭记者说的什么居委干部,人大代表什么的对吧。这其实就是我跟你说的这位郭记者涉嫌春秋笔法的一个细节。

                      他在公开信里提到两个人,一个叫徐国珍,是普陀区人大代表,居委会干部;还有一个叫徐朝。

                      这位郭记者特意提及“居委干部、人大代表”,目的大家心知肚明,从你的理解来看,他的目的达到了。可是,我要问一下,如果这位徐国珍是“某些人士”,那么,那位“徐朝”又是“哪些人士”? 建民村可不是什么“上只角”,住在这种地方的人又能是“哪些人士”?这位徐朝和这位郭记者同楼,以记者的神通广大,又要写这么一封“公开信”,她怎么没去把那位徐朝的底细打听一下呢?

                      我说句粗的,就算那位居委干部徐国珍,算个屁“某些人士”,真有点什么神通广大的本事的,还在那种破地方等拆迁啊。

                      我倒是觉得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性,现在拆迁不管是不是落实,但口号里总有一句“先签约,先得益”,得什么益,不就是可以优先挑选(安置方式,房源、朝向、户型等)么? 做任何事情,总要有个突破口的,这片里面有居委干部兼人大代表,换了你我恐怕也得先把这家搞定,打发走再说,否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就是我做这件事情,我也得先找这家,说:徐阿姨啊,你是居委干部,又是人大代表,当钉子户难看伐,这样,侬带个头,先签约,安置房你先挑。

                      当然,这位郭记者说阳光威尼斯没公示过,但是,我在想,阳光威尼斯的安置房不会只有徐国珍和徐朝这两套吧?那其他在阳光威尼斯安置的拆迁户又是怎么回事呢? 所以,郭记者在公开信里说拆迁公司的人说““我们当初公布过阳光威尼斯房源,但你自己不愿意去,你要面对现实,不要管其他人”未必是完全不可信的。

                      当然,这里面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至少,某一方的一面之词我是从来不全信的,因为短短一封完全是基于对自己有利的“公开信”里面,还是传递出了不少仅从一面之词中难以解释的问题的

                      • 家园 专业人士啊,佩服。

                        这位郭记者特意提及“居委干部、人大代表”,目的大家心知肚明,从你的理解来看,他的目的达到了。可是,我要问一下,如果这位徐国珍是“某些人士”,那么,那位“徐朝”又是“哪些人士”? 建民村可不是什么“上只角”,住在这种地方的人又能是“哪些人士”?这位徐朝和这位郭记者同楼,以记者的神通广大,又要写这么一封“公开信”,她怎么没去把那位徐朝的底细打听一下呢?

                        我说句粗的,就算那位居委干部徐国珍,算个屁“某些人士”,真有点什么神通广大的本事的,还在那种破地方等拆迁啊。

                        我倒是觉得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性,现在拆迁不管是不是落实,但口号里总有一句“先签约,先得益”,得什么益,不就是可以优先挑选(安置方式,房源、朝向、户型等)么? 做任何事情,总要有个突破口的,这片里面有居委干部兼人大代表,换了你我恐怕也得先把这家搞定,打发走再说,否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就是我做这件事情,我也得先找这家,说:徐阿姨啊,你是居委干部,又是人大代表,当钉子户难看伐,这样,侬带个头,先签约,安置房你先挑。

                        当然,这位郭记者说阳光威尼斯没公示过,但是,我在想,阳光威尼斯的安置房不会只有徐国珍和徐朝这两套吧?那其他在阳光威尼斯安置的拆迁户又是怎么回事呢? 所以,郭记者在公开信里说拆迁公司的人说““我们当初公布过阳光威尼斯房源,但你自己不愿意去,你要面对现实,不要管其他人”未必是完全不可信的。

                        当然,这里面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至少,某一方的一面之词我是从来不全信的,因为短短一封完全是基于对自己有利的“公开信”里面,还是传递出了不少仅从一面之词中难以解释的问题的

                        高手!希望有人相信你。

                      • 家园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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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个不太同意

                        我说句粗的,就算那位居委干部徐国珍,算个屁“某些人士”,真有点什么神通广大的本事的,还在那种破地方等拆迁啊。

                        在那里有一间等着拆迁的房子,和实际是住在那里,全家几口人挤在那个小房子里,是两回事的。

                        我确实有一个小房子等着拆迁,那是祖屋,但是跟我实际是住在超过200米的房子里,或者实际有没有神通广大的本事,是两回事的。

                        更何况,以前就有朋友问我,是否想在某个小破地方买个十几平米的小房?可以帮忙把户口什么的放上去,价格极为的便宜,利益嘛,就是万一拆迁啊,可以大赚一笔,反正也有关系。

                        换句话说,这种背后,可比那些傻呼呼的直接到房产商那里要求低价购房的,省事也隐诲的多了。

                        另外你理解错了我说的死寂了,不仅仅是指,这个拆迁公开信,还是指,一个社会,就应该有多种声音,而这些声音能够发出来,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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