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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CCTV2 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报道(内有链接) -- 潜了又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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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刚刚和低我一年的校友通过电话

      他已是个三甲医院的骨科主任医师了,听他发了半天牢骚。他们医院也遇到过类似的案子,患者也是同一医院医生的亲友。他的主要观点是:

      1、此案涉及的都是医院自己同事,谁也不会故意地害人。反而是很重视的,由科室主任主刀。只是在护理中发生问题的,这和该医院骨科力量相对较弱有关。

      2、熊卓为的手术是成功的。肺栓塞是骨科术后卧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之一,虽然发生率较低,但病死率很高。考虑到给抗凝药易导致手术创口出血、延缓愈合,脊椎手术后临床常规不给抗凝药,但鼓励病人提早下床活动,防止血栓形成。同时用彩超等手段密切监视是否有血栓生成。只是对大骨关节手术,由于病人不能活动,才给抗凝药物。

      3、此案发生于06年,一审已做出有利于原告(患者)方的判决。但原告(患者)方还不服,二审前两天在中央媒体播出,利用媒体影响司法判决的目的很明显。特别是非法行医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

      4、关于修改病历。他的理由是抢救病人是关键,来不及填写病历,只能事后补写。这点我不太同意,我了解的是国内医生普遍对写病历不太重视。我曾遇到医生之间当我面交流改写病历的经验和对付患者的心得。但这也没有办法,现行的体制就是这样,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缺陷给他们极大的空子可钻。我一直认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个恶法,不能很好地解决矛盾,还制造更多的医患对立。我对此比较了解是因为以前做过中美处理医疗事故相关法律的比较研究。

      • 家园 病人术后没几天就死了

        如何就能判断手术是成功的?

        比如内固定是否真的固定好了?植骨部分是否没有问题?

        我看是医院避重就轻,推脱之词。

        • 家园 这是个骨科常规手术

          而且患者又是本院的同事,所以由科主任主刀。不然,科主任一般是不会做这类手术的。

          手术后患者已可以能下地活动,说明手术效果不错。我老板也做过这种手术,上午做完,下午自己走回办公室上班。很牛。不过晚上六点多,麻药的效力过去了,又爬在办公室地上一个多小时才回家。

          此案引起患者死亡的原因是手术后的并发症,而且从家属展示的病历看,护理的医护人员忽略了并发症指征,未能及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导致迅速发展至肺动脉栓塞,抢救不过来了。

          • 家园 据亲历者说,患者本人是心血管方面专家

            故本人基于专业知识判断,认为不应进行抗凝,结果最后发生了栓塞,抢救无效。问题是,因为是本院的熟人,没有留下证据,故而这事是死无对证。

          • 家园 以下的东西是否正常?

            比如死者家属说

            违反对老龄病人(49岁属老龄病人)进行手术前必须有观察期的规定。先天中午入院,第二天早晨即做手术。

            熊教授第4腰椎Ⅰ度滑脱疼痛仅10天,症状轻微,经一般治疗已经好转,且每天上班并无大碍。门诊医师甚至没有建议休病假,根本就没有手术适应症!但手术医师天天催促熊教授手术,并吓唬“不手术会截瘫”

            患者23日中午入院,许多常规检查根本就没做。但在病案中却记录着所有的检查都在23日下午做了。我们知道许多检查必须在空腹的情况下做,下午怎么可以做?做了有什么价值?

            我们发现在病案中记录着患者的血常规和肝功能是分别由两个不同的检查员同时在23日下午13点17分完成的检查。这怎么可能?我们中午才入院,血常规和肝功能检查需要花不同长度的时间,他们怎么可能正好同时完成?

            病案中记录着医院对患者的手术前必须做的传染病(爱滋,梅毒等)检查结果送出的时间是24日下午14点17分,而患者是在24日早晨8点多做的手术。谁都知道,患者没有作传染病检查之前是严禁进手术室做手术的。这说明这份检查结果是患者死亡后补上去的,也说明医院对患者在手术前根本就没有做必要的检查,严重违反了常规。

            就这样的术前准备,这个手术“成功”不是糊鬼的么?

            • 家园 具体手术和手术前后护理对患者来说是一次

              治疗,但在国内临床上是分开的。真正主刀,很多时候是指手术中最关键的操作环节,其它开口,暴露,止血,最后缝皮等常规操作,有很多主刀大夫是不做的,只保证总体质量。所以主刀在手术中相对轻松,可以同时开两到三台相同的手术。

              具体手术和手术前后护理分开,也是目前国内外科大夫走穴挣钱的流行模式。走穴大夫只负责承担具体手术的责任,手术前后护理由当地医院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从北大一院的案子看,病人直接死于术后并发症,所以手术前后护理才使案件的核心,手术是否做的好坏是次要的。

          • 家园 死亡原因等等都知道

            科主任主刀,医院一面之词,连字都不是他签的,谁信。

            根据北大医院提供的病历原件及患方与医院共同封存病历资料中的“病程记录”、“医嘱单”、“术前谈话记录”、“手术记录”、 “死亡医学证明”等处的签名表明,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在患者熊卓为2006年1月23日入院到2006年1月31日死亡期间,有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包括对病人熊卓为进行术后临床观察(见附件2)、下达医嘱(见附件3)、开具处方和开具检验申请单(见附件4)、进行术前谈话(见附件5),并独立进行抢救(见附件6)和出具《死亡医学证明》(见附件7)。

      • 家园 来不及写病历也是常见的情况(此处讨论一般情况)

        我的一位朋友讲过,心血管内科,经常是病人送来都快不行了要抢救,如果一天抢救上三四个,再写病历,要工作14、5个小时,这种劳动强度长期坚持很困难

        • 家园 要抢救并不是借口

          越是危重病人的抢救,越容易出现医患纠纷。病历常常是法庭上或法庭外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证据。详实准确地记录病历,是一线医护人员最可靠的自我保护方法,也可以间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有效地解决医患纠纷、降低医院的管理成本。

          如果医护人员说因及时详细写病历,造成劳动强度大,长此以往医护人员无法承受。这只能说明该科室和医院管理上有问题。你医院的医护资源有限,非要超限度地收治病人,结果只能是造成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医疗服务质量肯定下降,对病人也不利。

          你知道医院现在是如何管理的吗?和交警有罚款指标类似,各科室每个月有收入指标定额的硬性规定。多超定额,科室和个人的收入奖金就多。这种医院管理模式以提高病人量、或每个病人的服务量取胜。另外,高年资的医生大都把主要精力放在走穴挣钱上。作为病人就认倒霉去吧。

          • 家园 书生意气

            有限的医疗资源下,你这种做法只会让更多病人得不到救治。

            • 家园 医疗资源有限,在保证一定的医疗质量的前提下

              肯定会有部分病人得不到就治而受到伤害。如果扩大医疗范围,代价必然是医疗质量的降低,那受到伤害病人的范围就扩大了。

              对教学医院出现这种情况就更可怕,因为培养出的医生的质量也降低了。

          • 家园 没有借口,我只描述现实

            管理确实有问题,对知名医院的盲目崇拜也有贡献

            另外医生也是良心活,人都半死不活的抬来了,总不能说对不起我写不完病历了,您老高升一步?

            • 家园 医生只有先保护好自己,才有机会救病人。

              病历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关键文件。不把它搞好,医生会花很多时间和精力陷在解决医患纠纷上,是无用功,那时也谈不上救人命。搞好病历,医生不是能更有效率地救治病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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