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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什么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 -- 谢家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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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讨论】什么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

    翻看河里旧帖,疑问渐多,只是自己没受过社会学的训练,怎么也搞不清对错,只有向大家求助了。还请进来的各位多讨论哈。

    1、建国以来的城乡二元化、工农业剪刀差,是否公平?如果我们考虑大背景并刨去意识形态的因素,单纯就事论事的话,该怎么看?或者说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有没有意义?(我印象中社会学应该是研究这些问题的吧,社会伦理、形态什么的……)

    2、九十年代的大规模下岗呢?

    3、现在的土地财政导致的高房价呢?

    4、广泛意义上的剪羊毛呢?

    之前我所了解的几个说法,我试着归纳一下:

    1、政府(这里我不太喜欢用国家这个词)要强大、需要积累,所以剪刀差、下岗、土地财政等等等都是必需的,是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是为了国家利益……后来的“改革的阵痛”、“我们要赶超,所以……”大致都是如此。

    2、“存在即有合理性”、“市场决定一切”以及“不高兴你到国外去好了”

    3、眼光要长远,等……以后会有补偿的。比如这段话:…………小农自给自足的时代。咱们是回不去啦…………你瞧瞧这是什么时代!这是西历十九世纪之末。是人类历史上空前残酷。丛林法则统治一切国际关系的时代!各种文明竞逐。不进则退。要弥补这个时候错过一步。就需要百年步步是血的追赶!我们已经起身迟了。却再不能晚了!任何后起的国家想挤入人类民族的顶峰行列。少不了血腥残酷的积累…………列强洋鬼子掠夺了全世界。我只能担保一句。在我有生之年。也争取尽量对外多抢一点东西!而如果祖宗神明庇佑。在我的掌控之下。也会尽量让咱们这个国家民族。不要落到日本今日的地步!

    我们需要尽速地强大起来。足够强大了。就能争到自己应有的分额。也就能反脯在这原始积累过程当中不得不做出奉献的群体…………取消农业税。提供各种补贴。全民的福利。我有一百种办法可以回报他们!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民族。不可能如小国一般。残羹余炙就可以喂饱。要到了这一步。得踩着多少其他文明尸身上面才能达到!当然随着时代发展。击垮压制掠夺其他文明的手段会逐渐变化。也许会变得不那么血腥…………我别无选择。这个国家也别无选择!

    4、其实社会从来就是这样运行的,政府总是和资本家联合起来……

    小点的时侯对于明君、名臣、清官、英雄、成功人士的事迹是很佩服的,见到文笔好的甚至会有濡慕亲近之意,可是细想一下,人家未必对你亲近啊,小人物么,该眼皮不夹的时候还是不夹,该剪的时候还是剪。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啊

    越想越是迷茫,也不以为自己能想清楚,看书太慢,还是求助于大家的智慧吧。洗耳恭听!

    附:欢迎提供各种视角,模拟统治阶级思路的尤其欢迎,知己知彼么。如有荐书荐贴,当感恩不尽。最近对屠龙术尤其感兴趣,只是不得其门,详细剖析剪羊毛手法的资料太少了,不知道西方有么有相关著述。

    通宝推:杀猪杀屁股,
    • 家园 【整理】ZZ 关注就是力量

      在我们力不能及的时候尽量的做到关注,虽然微弱但也是一种力量。关注是基于这样一个朴素的想法,正如文章最后所说的,是为了“将来这样的事能少一分可能落到我们自己身上”!

      “我爸是李刚”果然不是肇事者的狂想、幻象

      10月22日,李刚露面央视,鞠躬、道歉、泪流满面、哽咽、泣不成声……打动了很多善良人们。但这段央视“独家采访”严重违背新闻平衡原则,而且很不寻常地几次播出,也使不少人怀疑李刚利用央视平台搞危机公关。我当时不愿朝这个方向想,毕竟,他也是一个父亲,儿子闯下了大祸。然而,事情的后续发展证实了“危机公关”的怀疑。日前从张律师公开信知道,那次采访是李刚主动联系央视进行的。这一由央视自己披露的信息,其实也部分证实了人们的怀疑,之后的事情,更坐实了怀疑。

      一开始就展现在全社会面前的明晰案情以及央视中李刚低头自责、道歉场面和河北省府表态所传达的信息,使很多人相信:有望还受害者一个公正。起码,还不至于如此众目睽睽之下强暴法律吧?

      然而,善良的人们误读了“道歉”和官方表态。26日之后,形势波谲云诡,有网友比喻为“表演拙劣的涉黑悬疑大片”。

      借助于被害者代理人张凯律师和坚持一线调查的记者王克勤这些天在博客和微博上发布的消息,可以了解这部“涉黑悬疑大片”的荒唐情节。

      1.车速罗生门

      26日张凯律师在博客中透露,河北大学车祸案保定办案人员称,第一,无法查清肇事时车速。他们说,因为撞人点处于拐角处,摄像头没有拍到。第二,希望家属配合,尽快火化死亡者尸体。

      ——好像已成规律,但凡肇事者有权势背景,摄像头不是罢工,就是坏了,要不就是位置不对,拍不到车祸发生地。可是,只要看过河大校园飙车案事发现场的路面位置照片,就知道那种地方不可能遗漏,如果摄像头连那么宽敞的地方都拍不到,难道摄像头安来拍摄隐私不成?!至于城市公共交通,拐角处恰恰是摄像头监控重点。“摄像头没有拍到”,忽悠人,也忽悠得技术含量太低!

      11月1日,望都县公安局给受害者家属下达了《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是:冀FWE420轿车碰撞前的行驶速度为45公里/小时至59公里/小时。 对此,陈晓凤家属的代理人张凯律师表示,这个鉴定很“扯淡”。陈晓凤哥哥陈林也不认同这个速度鉴定,他说:“这个(速度)事实上理论上根本不会把人撞飞。”

      @陈晓凤哥哥:今天上午望都交警送来一份速度鉴定书!为45到59!之前周五29号望都说是移交给了北京的权威机构,但是今天送达的鉴定书没有检测机构检测对象时间和相关指标,什么都没有,并且鉴定书的日期竟然写的是29号

      ——26日保定交警说无法查清车速,6天后望都县给出了“45-59”的车速鉴定结论。有意思的是,第一,说移交北京权威机构鉴定,鉴定书却没有具名。也就是说,这份鉴定书来路不明。第二,鉴定书所写日期,跟向家属和律师说移交北京是同一日期。又是一个技术性失误?

      这份鉴定把时速给在“60”以下,用心良苦。看来,一切都在按既定方略进行:把这起校园飙车当成普通交通肇事处理。不过,校园内行驶必须遵守5公里限速。即使按鉴定书所说的“45-59”,也已是规定时速的9-12陪了。杭州街上飙车致死人命,也不致超出规定时速这么多陪。这个时速,也大大超过了市区道路规定限速。问过几位开车的朋友,成都市区内,公交车限速40,其他车30。

      2.尸体攻防战

      酿出人命的一方,只要有背景,尸体攻防战也几乎具规律性了。10月11日都江堰讨薪工人被砍杀,就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数百警察从家属手里抢尸的行动。河大车祸,先是保定办案人员在车速尚无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要求家属同意从速火化尸体。而无论律师还是家属,都知道对鉴定车速来说,尸体是关键证据。这个问题上,双方拉锯战,势所必然。

      李刚终于撕下面具走到前台,提出来骇人听闻的要求:解剖尸体!

      11月1日早上7时,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的刘队长等一行人赶到死者家属那里,刘队长对死者的父亲陈广乾,“原先(尸体)检验不明确,上面要求做尸体解剖”。刘队长还提出:和解赔偿。要求陈广乾“尽快答复”;“不同意赔偿就得解剖尸体”。

      以下引自王克勤、张凯等人通过微博发出的消息和微博讨论:

      @王克勤:陈晓凤哥哥紧急短信:今上午交警二大队的刘队长和一警官过来跟我们说,尸体重新检测!态度很强势,一直不和我谈话,说“我不跟你谈”只跟我父亲说!然后我父亲就签字啦,刚通知下午三点再次尸检。

      @王克勤:尸检尚未进行!!刚刚陈晓凤的哥哥陈林电话给我:由于他妈妈坚决不同意解剖并检查自己尸骨未寒的女儿,目前保定警方还在“软硬兼施”的对付他及妈妈。陈林依然担心,在他们没有防备的状态下,或者背着他们,妹妹被解剖或尸检了。

      @王克勤:陈林:请公正独立中央调查组快来保定!陈林说:即便确需尸检与解剖,我们期望不是保定公安,而是与保定及李刚没有瓜葛的调查及检测机构。此时,他担心,在他和妈妈与警察僵持时,有其他警察背着进行尸检或者解剖。“我和我妈决不相信保定公安局!妹妹出事后第一时间来的交警、刑警都是李刚的部下”

      陈林:“我妹的死亡原因还有疑问吗?之前的尸检报告都明确说了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他认为警方要求重新尸检是“破坏证物”。

      ——我当时发几条微博:明明把人撞飞了,借“尸检”想搞什么名堂?刚进校的大学生都经过了体检关的!此事非同小可!

      ——众目睽睽之下侮辱死者、侮辱公众、非礼法律?(马上有脖友纠正我:“中国没有法律”!)

      @深海默客 转发此微博:明明白白的事,到你们那里怎么就这么复杂?你们诚心是让死者亡灵不得安宁,摸摸你们的良心,会不会遭受成千上万人民的遣责?

      @王克勤:肇事方要求解剖尸体,查清死因,当地侦查机关已经认定肇事方负全责的非常清晰的酒驾、肇事、逃逸、致使人命案,为了避嫌在异地办案人员的操弄下,死者的死因反而变得扑朔迷离,谁是幕后的操手?难道还要给死者弄个疾病死不成?

      @北岳散人:李刚真够猖狂,还他妈的来第二季,逼着陈家私了,否则就破坏死者的尸体。连尸体都要挟持的恶棍,擦掉眼泪的鳄鱼,你和你的无耻是这个时代的活注解。

      事实上,陈晓凤死后第二天,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给出陈晓凤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结论为:死者枕部有挫裂创,周围有挫伤及头皮下血肿,鼻腔及左外耳道有血性液体,分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10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给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启铭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陈晓凤、张晶晶无责任。

      要求解剖尸体,是想推翻之前这两个对李刚儿子不利的结论?

      早晨跟一位律师朋友说起李刚要求解剖尸体。这位朋友很惊诧:“毫无道理。很清楚的死因。由车祸肇事方提这种要求,法庭也不会接受的!”

      @王克勤:昨天非要要解剖尸体,今天迅速移送到检察院。完全回避车速问题,解剖尸体就会破坏尸体而无法准确测出车速。今天移送到检察院,公安不收重新鉴定申请。

      3.各方力量出动,施压死者家属,施压律师

      @笑蜀:国内媒体闭嘴后,河北大学车祸案形势陡转,权力肆无忌惮,受难者求助无门。围脖虽偶有围观,然切断媒体通道后,围观火力亦大受限。此种背景下,恐怕只能被迫吁求外援了。希望港台中立华文媒体比如亚周及旺报尽量介入。否则在彻底清场的情况下,善后处理之黑暗无论如何想象皆不过分。

      ——这位南方周末的老兄,之前是相当乐观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上周的南方周末评论中下面一段话是出自他笔下:“如果没有微博主导的公民围观,很难想象,河北大学车祸案会是什么结果。这是一个‘普通人可以起作用的时代’,“让无助者得助,让无力者有力。”

      王克勤:河大校园“飙车案”又曝新闻:代理律师被警告,李刚要求解剖死者查死因。刚才,陈晓凤家人代理律师张凯致电与我,今晚被律所主任谈话,要求其中止对此案的代理,“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求我时几乎快要哭了。”

      —— 北京司法局出马警告代理律师,警告律师事务。还有之前下封口令的河大校方、26日后对媒体下禁令的部门。一个意图压制河大飙车案、保护肇事方的共犯结构越来越庞大。还不止于此!

      陈林:“电话一个接一个,舆论方面也慢慢消退,张凯律师又被司法局叫去谈话,很多压力这两天都冲着我过来。”陈林感到现在很乱很无助,“不知怎么办”。

      他还说,除了家庭方面,还有来自老家的村里、乡里、县里的压力,各方面都在催着他家结束此事。

      ——强拆那一套也在这里用上了。家乡的组织机构也参与进来,对死者家庭施压。据前两天消息,死者叔叔的单位也介入了。在这样的权力轰炸和各个击破下,下面的结局就无可避免了。

      4日,律师发布:李刚案新现诡异:陈晓凤哥哥陈林电话一天无法接通,其父电话打通后说打错了。有知道其下落者请通报。谨防出现邓玉娇案一样的后果,因压力大而妥协

      昨日晚,张凯律师下面这条微博发布的消息,对所有关心这个案子的人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

      @张凯律师:我昨天发帖说谨防陈晓凤家里像邓玉娇案一样当事人妥协,今天彻底得到证实。一小时钱前收到陈晓凤父亲电话:张律师,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以后会登门拜访。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我问:怎么解决的?他说:我不方便说。半小时后,收到律所电话:陈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

      这么大压力下,死者家属,一个无权无势的农民家庭,不管做什么样的选择,都可以理解。可我突然想起,八十年代中期,一位开国元勋的孙子在上海犯案,被处以极刑;前公安部长之子被判无期。再看此案……

      刑侦阶段,众目睽睽之下搞定舆论、搞定家属。二十多年了,国家这路走得!

      但不管怎样,这个事件还得继续关注,如果任其猖獗,今天陈晓凤和家人的命运,明天将落在任何一个人头上!

      通宝推:空格,
    • 家园 近来的一个想法

      就是在建国初期的那些宣传,比如资本主义人民水深火热,等待解放。那时的高层对于外部世界到底怎么样心里应该是很清楚的,那么为什么还要那么宣传呢?

      • 家园 那么宣传是因为事实如此吧

        所谓水深火热,不只是物质层面的意思,还有精神层面的意义。

        资本主义的人民,其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在他失去生产资料支配权的那一刻就决定了。而社会主义的人民是自己国家的主人,是自己的主人,不是什么人任何程度上的奴隶。

        这就是当时的认识和宣传的基点。那宣传在60、70年代的西方并不是无效和没有共鸣的。那最终间接地导致了人家的改良和矛盾输出。被剥削的程度减轻了,只是因为找到了另一些可以更狠地剥削的人而已。

        当然,后来的情况是理想国不理想,关键的是经济上也输给人家了。

        但报持那样理想和认识的人是高尚的。那样宣传的人,有些是高尚的。

      • 家园 除了那几个发达国家,亚非拉资本主义人民是水深火热中
    • 家园 不但有屠龙之术还有造反之术

      看来楼主对屠龙之术感兴趣。不过光知道屠龙之术是危险的。这样难免有时候会把p民轻看了。

      那里有压迫哪里有反抗。上层建筑虽有屠龙之术。底层民众也有造反之术。

      两方博弈才能让食肉者不任性胡为。造反之术从来是不会在书本上写的。

      你看公安局的案情发布会对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都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不然案情发布会就成了犯罪手法教学会了。

      不过看不见不等于他们不存在。说实话这前一段时间的工运。那些所谓的带头大哥手法都很幼稚。我看了都忍不住想给了他们办个教学班。好好让他们学习学习怎么造反。不过我也是吃党的俸禄的。就不瞎掺和了。再说,被人请去喝茶也不是闹着玩的。

      这次当局最大的败笔就是没有对那些带头大哥招抚而是将他们统统打掉。但是只要有矛盾就必然会有反抗。当局的做法只能是让工人运动进化出更恐怖更狡猾的首领。而且随着当前阶级矛盾激化。统治者剥削的深入。就像愚蠢的资本家开发热带雨林反而使一些致命的病毒播撒人间一样。愚蠢短视的肉食者必然会把中国历史自古存在的黑暗势力或者说中国人心灵深处那凶残邪恶的一面激活。现在这一趋势几乎无法逆转了。

      唉,人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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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翻看河里旧帖,居然感到久违的热血沸腾

      在我的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明确看到这样的说法,从我从小到大接触到的人来看,我确信像我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这很悲哀。

      宪法是契约不错,但是这个契约却是个“不平等条约”,单方面约束政府的。原因在于,这个契约的订立基础就是不平等的--所有的权利本来是属于人民的,但是为了社会运行和发展的需要,人民同意组织政府,授予政府一定的权力来约束(甚至侵犯)某些人民本来拥有的权利。

      简而言之,宪法是人民授予政府权力的契约。这个契约与其说是商业上的平等契约,其实更象个雇人的offer letter--你干这份工作,就得受这份限制,还得干好,我有给你升降级加减薪以及开除你的权利。

      这就是为什么对于“没有规定”的东西的解释是不对称的。没有规定政府有的权力,政府就没有。没有规定人民没有的权利,人民就有。

      呵呵,“单方面契约”不太确当,是有上下文的

      仔细想了一下,实际上,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晨枫兄前面其实也已经有类似的提法),宪法只是整个“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的一部分,而这整个契约的“两造”,并不是人民和政府,而是人民中的所有个人之间(或曰公民)。

      我想这就涉及到民主宪政的“公理体系”--契约的起始点是一个“公理”,即人民自然地,无须证明地拥有所有的基本权利。人民通过宪法授权建立政府,以及给予政府权力来在特定条件下合理地限制某些基本权利。这个权力就是立法/执法权。政府依据宪法来制定一般法律。政府制定和执行这些法律的权力来源于宪法。

      那么回到契约的问题。可以看出,每个公民在这个契约中的义务确实是遵守政府制定的法律,但这个义务是是对其他公民的,而非对政府的。

      所以,我前面用“单方面契约”来形容人民和政府的关系,确实是一个不恰当的说法。我想说的意思是,对于政府而言,它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如果说这个雇佣关系也是个契约的话,它是经过根本的社会契约授权订立的一个衍生的极端不平等的契约--老兄说“奴役”,抛去词义里的道德谴责含义,还是比较贴切的。人民根据宪法和宪政理念,确实有对政府采取一切处置的权利--即包括体制内的处置,也包括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和暴力推翻(rebellion, 我不是提倡暴力革命,只是指出理论上的合法性)。

      法律对公权力和私权力的约束和规定是不一样的:公权力,法无明文允许即禁止;私权力,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

      换言之,政府机关以及国家暴力机构只能做法律明文规定他们可以做的事情,而普通老百姓可以做任何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

      这是立法和释法的基本精神之一,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在国家机器面前处于弱势的普通民众。只不过我国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很多都没有这个意识而已。。。

      • 家园 是那位河友的旧帖?写的很好

        据我了解,恐怕一直在美国受教育的人也不一定很多能把这些道理写清楚。但美国的好处是一旦有人违反文中所说的“契约”,就会有很多人跳出来给大家解释一番,结果注意到的人就会受到点教育。。。

        • 家园 见魔法胖子兄的回帖

          我也算是一路接受高等教育下来的,从小也算什么杂书都看,可在我印象中偏偏对这些一点印象也没有,这些其实才是和每个人切身相关的基本常识,我们国家从很早就说要推行民主法治建设,可为什么不宣传宣传这些呢?我不得不怀疑是愚民了

          • 家园 魔法胖子太牛了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就是在美国的法律界混过好几年的中国人也未必能达到他的水平。

            至于愚民问题,实在是搞不清上面那些有权力的人到底是怎么一种想法。我们国家说的推行民主法制建设跟魔法胖子说的恐怕是离的很远的。我很怀疑掌权的人是不是也会真的想清楚了这些问题(要是,很难想象他们会推行或者纵容大家可以看到的许多政策)。

            最触目惊心的是现在国内的很多人“左”的实在很厉害。就不说河里的一些“毛左”了,就连很多我觉得很理智的人好像也有把一切问题上升到“国家利益”高度的倾向。不是说国家利益不重要,但国家利益不能压倒一切。在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用“不民主,不法制”的手段处理问题的时候,是不是想过这么做对社会的其他影响?

            如果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充分思考个人和政府应该有什么样的权利这些问题,估计很多人都会惶恐,不安,不解。看看“我们台湾这些年”,印象最深的就是社会转型期人们因为思想上受到的冲击而产生的迷茫,恐惧(有人甚至会自杀)。我现在觉得最难的是社会成员达成对社会基本框架的一个共识,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人口众多而又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国家。达成这种共识需要许多争论和“教育”-并不只是从书本得来的教育,更重要的是来自生活的教育。很怀疑现在的舆论环境能给大家提供需要的教育。最佩服的是那些一直在国内而对这些问题有深入看法的人,给人一些希望。而且我觉得国内的新闻是越做越好了,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都能看到凤凰卫视和第一财经之类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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