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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明朝美女们在什么都陪了之后的最后一陪 -- 卡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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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历史的进步不能掩盖曾经的残忍!

        各位怀疑历史上是否有这样的事情是正常的。温室中的花朵不可能知道暴风骤雨。

      • 家园 这首诗在哪里看见过的。。。

        很久很久以前,我刚刚识字的时候。什么阎王殿,僵尸。。。这么多生字,怪不得我当年没看懂。天啊,我一直记得其中某几句,却从来不知道是说这么恐怖的事情的。

    • 家园 那个连环画我也看过,对我的小心灵也造成巨大伤害 :)

      人殉制度太惨无人道了.

      所以看到明末崇祯皇帝的下场.俺要大喊一声:活TM该.你祖宗造的孽你要替他们偿还.

      朱熹是个王八蛋,人性万岁!

    • 家园 您忘了一点吧

      皇帝死去后,用妃嫔陪葬,那并不仅是人殉。诸如殷商、秦朝乃至明后的清朝,人殉往往是连妇女和奴仆一起下葬的。您说明朝有以太监下葬的例子,有吗?明英宗遗嘱是“勿以嫔御殉葬”,《明史·英宗后纪》中赞道:“罢宫妃殉葬,则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都没提到太监。

      明朝逼迫妃嫔自杀殉葬,某种意义上说,是古代儒学畸形发展后的产物,是夫死守节的极端化。

      有个台湾学者,曾经从《古今图书集成》所收的资料作过统计,他发现历代“贞节烈妇”宋代以前,历代(从先秦到五代十国末)加一起不过187人,宋代与金代两朝不过302人。这个数字给出的概念是:整个北宋、南宋和金朝,平均一年不到一个“贞节烈妇”(两宋时间跨度近320年)。到元代达到742人,平均每年8个“贞节烈妇”,到明代居然有35829人。

      而我们知道,程朱理学认为,丈夫死后妻子以自杀殉夫的行为可称之为“烈”。正是自从您推崇的宋朝开始,立起了一座座贞节牌坊。明朝既然非常重视民间妇女的“节烈”,那么皇帝妃嫔在这方面能不如庶民么?

      • 家园 MS明初嫔妃殉葬是蒙古遗风,跟儒家没关系
      • 家园 这里有一篇比较好的网络文章,不妨一读

        很高兴老兄能回来继续讨论,能和江兄讨论很是荣幸啊。 

        中国杀殉陋俗:明朝死灰复燃

        , 我写的这篇帖子的中心思想是讨伐元蒙的残暴极其危害,而主要目的不是为写杀活人殉葬。

        , 鄙人正在研读理学,先是读了钱穆先生的<朱子学提纲>和<理学三书随劄>,并正在读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一页一页,一字一句细读。 等我在两年内做到宋代理学入门,再来讨论。 

        , 我也没有看见研究文章说“没有太监赔葬”, 而您也没有给出相关的和直接的论据。上面链条里也说许多地位卑微的人赔葬就根本没有记录,所以也难说“没有太监赔葬”。

        , 贞洁烈女牌坊绝对不是只有给殉夫的妇女的。 这我同意下面fakeone网友的观点。

        , 制度性杀活人陪葬和偶发性的杀活人陪葬有本质区别。 明朝是制度性的杀活人陪葬,这是关键点。

        • 家园 明代和先秦殉葬的关键区别在于

          先秦是殉了就殉了,没人会刻意夸赞殉葬的奴隶。明代殉完了妃嫔,还要费老大力气追封奖赏她们,连她们的家人都跟着沾光(您应该知道“朝天女户”的由来),所以说明代“为别人殉葬”当作荣誉来处理,这个就说明它跟礼教有分不开的关系了。

          在我看来,先秦的殉葬是无知野蛮,明代的殉葬则充满了虚伪和教唆,而且还沾沾自喜地当作一种高尚道德来炫耀,算是文明发展过程中的走火入魔吧。

          死灰复燃的是“殉葬”这一残忍行为的本身,支撑这种行为的丑恶根源却是已经升级换代了。

        • 家园 解释一下为何主贴举得例子全都是妇女好了。

          总不能蒙古人对女子特别残暴吧。

      • 家园 请问这个数据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历代(从先秦到五代十国末)加一起不过187人,宋代与金代两朝不过302人。

        --时间跨度如此之大,数字如此精确,这台湾学者也太牛了

      • 家园 '贞节烈女'一定要死吗?

        立牌的一定是要死的吗?

        后来明朝皇帝废除人殉,也证明这

        殉和'夫死守节'没什么直接关系。

        • 家园 贞节牌坊和殉夫关系是这样的

          拿贞节牌坊的不一定要殉夫,但殉夫的基本一定拿贞节牌坊(除非地方官不给你上报)。再加上社会对贞节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有些寡妇自觉未来日子会过不下去,与其忍受多年不如一死,另一方面也有大户人家为了避免“丑事”,相当鼓励寡妇殉夫。于是明清两朝殉夫的事情就愈演愈烈。

          明代的妃嫔殉葬的确不能简单地和先秦时代的人殉制度划等号。先秦的殉葬是殉完拉倒,而明代殉完妃嫔以后还要大大地表彰她们,连她们的娘家都受到优待。可见明代是把“殉葬”当成一种光荣事迹来处理的。

          其实各朝处理先皇妃嫔(主要是没孩子地位不高的那些)的手段是随着贞节观念的建立而逐渐变得苛刻的,唐朝之前有些干脆送回家去,后来觉得不合适随便混迹在平民中,就往尼姑庵里送,生活都相对自由一些。到明代就成了直接杀掉完事,除了人殉的恶习死灰复燃以外,另外一重原因就是避免皇帝死后被人戴绿帽子的“丑事”,树立贞节的典型。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妃嫔殉葬的人选基本都是没有子女的,有孩子的高级妃嫔不在殉葬之列(也许是他们认为没有孩子就没有依靠,更容易出墙吧),但仁宗朝仍有一位生了几个儿子的贵妃自愿殉葬,这自然是出于“贞节”了。

          应该说明代的殉葬和先秦比起来,都是残忍之至的,不同的是,先秦人殉是主人对奴隶的残忍,而明代殉葬是男权对女性的残忍。

          明代废除妃嫔殉葬以后,为了避免她们红杏出墙,只好养在宫里,但又不能让这些不吉利的“未亡人”到处乱跑,所以多数是集中居住的,形同冷宫,日子过得仍然很惨,和唐朝之前不能比,唯一好处是总算留得一条命在罢了。

        • 家园 应该多看古装戏,京剧越剧昆曲之类的

          我记得有个戏就是讲小寡妇含辛茹苦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考上状元当了大官后把自己娘封为贞节烈女立牌坊的。 

          绝对不是殉夫才是贞节烈女。 我印象里在江南有很多地方的牌坊就是表彰品德高尚的妇女的,甚至不用是寡妇,比如含辛茹苦抚养小叔子侄子啥的成人成才之类的,或特别孝敬公婆之类的。

          • 家园 区别在于

            含辛茹苦抚养小叔子多年,不一定会有人呈报上去(万一这小叔子不成器,还要算抚养人的错),而且考虑到是活人,调查审批会更复杂更谨慎,因为朝廷最怕他今天给个牌坊,明天人就改嫁了,不是抽朝廷的耳光么。

            殉夫就不一样了,一来动静极大,行为定性清晰,想不被呈报都难。二来已经是个死人了,没人会计较,朝廷也放心了。

            所以,辛辛苦苦做好人,可能要做很多年,还不一定被表彰,但自杀殉夫的,绝大部分都立刻拿到表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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