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關于在烏魯木齊的香港記者 -- 柠檬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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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送花喽。。。

              还有好处尼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跟他们两眼一闭胡扯的银。。。是真有点“鸡同鸭讲”。。。

              就是故意找茬滴银啦。。。

            • 家园 请先理解后批评

              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

              我是针对『照理』这一前提做评论,并不针对『香港记者被殴打』这一具体事件中的真实情况做结论。因为只有这一『理』显而易见地存在,上文作者后面的论述才站得住脚。可是这一『理』存在吗?

              我并没有认定武警『一定』殴打的香港记者,更没有说过武警把香港记者打成『严重内伤』。但是在没有看到官方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武警并没有『过度执法』的『殴打』行为时,以政府过去的信誉,对政府单方面的申明保持怀疑是有理由的。

              你列举的验伤报告说明记者受了一些轻伤,而这样的轻伤普通的镇痛药就能解决问题。但是你能认定受轻伤的人不可能被『殴打』?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以前,还是保持适度的怀疑吧。

              • 家园 益发看不懂您的说辞了

                你说你是针对我的

                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
                中的这个照理前提做出评论。

                按照你的说法

                因为只有这一『理』显而易见地存在,上文作者后面的论述才站得住脚。可是这一『理』存在吗?

                看来你不同意我的照理一说,那么你的理论是怎么样的呢?什么样的情况才是你心目中的“理存在”呢?似乎你认为当数人群殴,拳打脚踢一个人的时候,被害人应该毫发无损才更符合常态,是吗?我想很好奇地问一下,您是超人吗?

                说起官方来,在我的记忆里,官方并没有纠缠于是否对记者采用了殴打行为,一口咬定被群殴,并且是拳打脚踢群殴的是那几个记者。那么您的

                但是在没有看到官方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武警并没有『过度执法』的『殴打』行为时,以政府过去的信誉,对政府单方面的申明保持怀疑是有理由的。
                是不是就是无的放矢了?冤有头,债有主,谁提出的,当然找谁,你扯官方干什么?在这件“殴打”的事情上,你应该看记者的证词和证据,并通过第三方的可靠证据来评判和分析,你咬官方干什么?

                另外你说

                用武警基本训练里的手刀砍脖梗,擒拿手分筋错骨即使致人伤残也不会出现鼻青脸肿的效果。
                ,并且说
                更没有说过武警把香港记者打成『严重内伤』

                你的确没这么明说,可是在我的理解里,致人伤残的行为应该算是很严重的攻击行为了,怎么也算是个重度伤害了吧,比伤残更厉害的行为是什么,我想差不多就应该是“死亡”了吧,那么能有如此严重的伤害,却又不会有鼻青脸肿的外在症状,不是“严重内伤”,又是什么呢?我笨,您给我介绍一下!

                最后,

                套用你说过的话

                你列举的验伤报告说明记者受了一些轻伤,而这样的轻伤普通的镇痛药就能解决问题。但是你能认定受轻伤的人不可能被『殴打』?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以前,还是保持适度的怀疑吧。

                你是否能认定那些受轻伤的记者一定是被武警群殴受伤?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还是保持适度的对记者说法的怀疑吧。这样有问题吗?

                • 家园 请不要走极端

                  似乎你认为当数人群殴,拳打脚踢一个人的时候,被害人应该毫发无损才更符合常态,是吗?

                  首先你提出『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我很奇怪,『鼻青脸肿』真的是少不了的?在『鼻青脸肿』和『毫发无损』之间就没有中间选项?难道一个人遭遇殴打以后要么『鼻青脸肿』,要么『毫发无损』。他就不可能出现某种程度的轻伤?

                  在我的记忆里,官方并没有纠缠于是否对记者采用了殴打行为,一口咬定被群殴,并且是拳打脚踢群殴的是那几个记者

                  香港记者当然提出了他们证据,也有轻伤的验伤报告。比如后脖颈的瘀青。你所谓的『没有纠缠』,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打擦边球?不否认,但是不承认?前面有人也举例说明。如果你在ATM机上提到假币,银行要你提供录像证据证明假币是他家的ATM机上提的,你能服气吗?如果拥有监视器的政府不主动提供证据,无助于打消很多人对武警『执法过当』的怀疑。

                  可是在我的理解里,致人伤残的行为应该算是很严重的攻击行为了,怎么也算是个重度伤害了吧,比伤残更厉害的行为是什么,我想差不多就应该是“死亡”了吧,那么能有如此严重的伤害,却又不会有鼻青脸肿的外在症状,不是“严重内伤”,又是什么呢?我笨,您给我介绍一下!

                  我针对的是『照理』,而不是针对的香港记者可能被殴打的这一具体事例。打人不见『鼻青脸肿』的手法更多了。柔术,桑搏里的反关节,十字固等常见技法都能做到。甚至要致人死命却又不『鼻青脸肿』是很容易的事。比如快速扭断脖颈的杀人手法就不会有『鼻青脸肿』的效果。既然众多包括致残致命在内的许多技击格斗手法都可以做到打人不见鼻青脸肿的效果,那么『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这个讲法成立吗?

                  而『严重内伤』是你在

                  难道在你嘴里可能被打成严重内伤的记者就用这几款药来治疗?

                  中提出来的。因为这并不是我的观点,我并没有说过武警对香港警察使用了伤残致命的手法,所以我不需要为此做解释。

                  你是否能认定那些受轻伤的记者一定是被武警群殴受伤?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还是保持适度的对记者说法的怀疑吧。这样有问题吗?

                  我当然会对香港记者的言论保持怀疑,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说过香港记者『一定』被执法过当地殴打过吧?我说过吗?我只是认为就目前的证据而言,否定政府『可能存在的执法过当行为』缺乏根据。现在香港记者有的轻伤报告,有执法不当的指控,政府如果没有提供直接的证据作为回应,我认为香港记者还是站在了主动位置。

        • 家园 ?“最后新疆政府已经将所有被扣影像资料都已经还给了记者”

          有相關報道嗎?能否給一個鏈接?

          維基上的說法與您的說法不一致。

          当天下午6时10分,三人被获释,同时被归还摄影器材。两间电视台摄影器材皆在混乱中被毁。无线电视的摄影机内所录影片段均保存良好,然而Now宽带电视新闻摄影机内内所录影片段因有两名记者被殴打的内容而被没收[5]。而三人被扣留片段被香港有线电视新闻摄得,转而发布至香港各大新闻媒体。

          如果這些是謊言的話,希望您能用一些公開報道來支持自己的說法。

          • 家园 让我来说明一下吧

            我的所有信息都是来自下面这个香港论坛。就是下面这个链接,河友“卷心菜”提供的

            外链出处

            对于您的疑问,我是这么理解的

            首先看一下这段tvb电话连线林子豪的新闻片断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O_e3Ou78sA

            被武警扣留的三人分属两个不同电台(林振威,NOW电视台的摄影师,林子豪和刘永全,TVB电台的)

            对于TVB的片是没有被没收和洗带的 (应该说是没收后又全还给了他们),这个是当事人林子豪自己说的 (5:13处)

            林子豪的确提到了now的影像材料被没收了(他说的是now记录被殴打的那段录影带被没收了在5:34分钟处)这段话很关键。您引用维基的说法也是来源于此。

            now新闻台当时在新疆有两位摄影师,一位是被扣的林振威,他或许有摄影,但是他的影像材料里不太可能有被殴打的场景,原因很简单,在被扣留或者说在和武警纠缠期间,他不大可能继续拍摄的。总不能在武警殴打他的时候还对武警说,您慢慢打,让我把打人场面先拍下来。关键人物是另一个人,now的另一个摄影师陈伟利,而他是没有被扣留的,这就意味着他的影像材料可能是最全面而且最有可能揭露事情真相的。

            看看这张相片,陈伟利拍的一个截图,说实话,林振威还挺会摆pose的,从他回头的动作可以看出他知道当时他的同事正在拍他,而且请注意相片里林振威的周围没有摄影机。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再看看林振威和陈伟利当时所处的位置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在这张相片里,很明显陈伟利所处位置很安全,没有武警找他,now 的林振威则在红色的尖嘴位置,两者大概相距100米左右,理应能拍到林振威被殴场面(如果有的话),可是,让我引用一位港人的说法

            now新聞播的是自己片段, 但 cut左前 cut左後, 見唔到林振威被打, 只見到他和示威群眾距離最少 100米, 入左武警範圍被制服在地上。

            那么我的问题是,既然陈伟利一直在拍摄,而且没有被扣留,也就不存在影像资料被扣的问题。那么有可能揭露所谓武警“殴打记者”场面的录影材料就应该在陈伟利手中,也就是在now手里,可是为什么now不播出来呢?为什么只有林振威被制服在地的场面,之前和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看不到呢?这不是最好的武器来说明香港记者的权力被侵犯吗?可他们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呢?可能的解释就是,“没什么好播的,因为什么也没有发生,被制服在地已经是最暴力的场景了”

            那么林子豪说的now被没收的录影带是什么,或者到底有没有带子被没收,我也不知道,如果有的话也可能拍的是当时的游行人群或者是别的什么。。。但应该不会是被殴打的录影带。而林子豪的说法却是在暗示被殴打的录影带在政府那里,新疆政府要掩人耳目所以没收了。说实在话,这种做法挺阴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港人在论坛发起要求“ now电台播出無剪接的毆打香港記者片段 ”倡议的原因。

            再让大家看看事发当晚被殴打后林子豪的尊容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看他那皮滑肉嫩的外表,您相信他被殴吗?或者,莫非是他涂了很多粉之后才上镜的?由此我对这帮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已经感觉很不齿了。

            最后很抱歉的说一句,

            事实上,最后新疆政府已经将所有被扣影像资料都已经还给了记者
            上面这段话的确不够严谨,或者说不很正确。在此道歉。同时我也没能提供公开的报道来说明录影带都在电台手里,结论都是基于那个香港论坛讨论和我自己的分析以及推理。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香港记者忍一忍也是应该的嘛

      挨打有照片嘛?有录像嘛?有证人嘛?有相关部门的认证嘛?有新华社报道的背书嘛?唵?!

    • 家园 文摘:共同社記者北京被毆打

      (明報)2009年9月19日 星期六 08:25

      日本共同社指,該社3名在北京採訪國慶閱兵綵排的記者,被自稱中國當局的人闖入酒店房間毆打和破壞電腦。

      共同社表示,3名記者當時在臨近長安街的北京飯店房間內,但一批自稱代表中國當局的人員闖入房間,責罵他們進行採訪,期間用腳踢他們,又打他們的頭,逼令他們跪下,並將他們兩部手提電腦扔出走廊外。

      共同社指,遇襲的3名記者包括攝影記者,但沒有提及他們的國籍,也沒有說明襲擊他們的人屬那一個單位。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919/4/eatz.html

      我们也可以把这件事的后续发展作为对照香港记者的指标,到底是“一国两制”的超内地国民待遇厉害,还是对外国朋友的“待客之道”厉害。

      若共同社记者里面有中国籍与日本籍两种,那就有意思了。

    • 家园 取材の共同通信記者に暴行 北京で当局者、パソコン破壊

      日文报道原文:

      【北京共同】北京市中心部の目抜き通り、長安街に面したホテル、北京飯店の客室で18日夜、軍事パレードの予行演習を取材していた共同通信の記者ら3人が、押し入った中国当局者の男ら数人にけられるなどの暴行を受けた。3人にけがはなかったが、記者の眼鏡が壊れた。男らは「カメラ撮影は違法だ」などとして、パソコン2台を破壊した。

      外链出处

      这里面有几点值得注意:

      1 记者里面有日本籍与中国籍。

      2 外交部禁止9月6日的采访,至于这次,日文报道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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