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男主人公不去做labor工,至少养家的钱会有;labor工不用长干,当做一个过渡总可以。
或者说他靠脑力吃饭。他最开始一毕业的时候把所有家当买了骨密度的总代理, 觉得还是做老板爽吧,给别人打工还不如给自己打工。
我猜他在实习末的考试考得也不是最好的。
能够录取他, 全是因为他的业绩, 实习期拉的客户最多吧。
至少我觉得在以前从没试过的情况下那么短时间内能搞定个魔方真的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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