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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窝刁民(序) -- 老崔家的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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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三楼——最后来说说关自己家

      该怎么说呢?这也是关的外公外婆留下的房子,三楼,就一家,其余人家的房顶就是公用的晒台,关出生在这里,户口就一直没有动。关的外公外婆去世后户主成了关的姨,现在这件房的户口本上就是关姨,关姨父,关表弟,还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关。

      关的外婆去世3年多了,后来因为房顶一直漏水房管所不管,关姨一气之下自己出钱修了,还给自家造了个阁楼,倒成了复式,在这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倒是一件美事。

      为啥关妈要出动呢?关姨是中学老师,遭遇了前面小亮同样的待遇,说什么时候去学校聊聊(你说这办事怎么就不挑在该办事的时候,偏要打扰人家上班呢?还不是希望学校领导施压么?这种事情几年前已经碰到过一次了,之后我会谈到。)

      于是不得已搬来关妈,关妈退休多年,不是“组织”的一员。关妈名义上是这家的老大,而且女儿(也就是我)户口也在,借着这个名义成了谈判的主力。

      关妈:“我们没什么要求,你让我们出去借房子也行,就是万一房子坍了的话,你们要给个说法。”

      政府:“这个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保证原地重建你们回迁就是”

      关妈:“光口头保证是没有用的,希望你们立下字据。”(这一点和一楼小明的说法相同)

      政府:“你们要相信政府”

      关妈:“这种事情几年前也发生过一次,事后你们并没有兑现承诺。”

      政府:“你们那阁楼可是违章建筑”(是否是威胁他们可以随时命令拆除)

      这里插一个小故事,10年前左右,就是序2里说的这幢老楼外面的房子被动迁掉了。原来说是市政动迁,马路拓宽,动迁后那片地方变成绿地,动迁掉后却居然造了个银行,距离老楼不到5米(现在这个银行又一次被动迁掉了,据说温州商人用了几千万买了这片地,动迁时拿了几个亿)。当时政府居委也是来人让居民艰苦一下克服困难,因为施工灰尘大,政府主动给没装空调的人家装了空调(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一年四季看空调吧,就别开窗了)。但是也有人质疑施工后房子结构损坏怎么办。当时居委房管所都有负责人在,信誓旦旦保证一旦有问题房管所一定解决。但是银行造好了,梅雨来了,房子漏的一塌糊涂。去找房管所,人家说他们造房子又没给我们一分钱,我们怎么帮你们修阿?于是乎,关姨只能自己出钱修了房顶,顺便给自家造了个阁楼。顺便说一下当年政府就是直接去的学校先找校领导再找关姨,关姨也就能没说什么。

      这件事不提还好,一提关妈还真到火头上了:“我们为什么要修这个房子,就是因为当年你们信誓旦旦说一旦有问题找你们解决,结果问题出来了谁都不管我们只能自己出钱修,所以这次你们的口头保证我们也不能完全相信,必须立据保证。”

      政府:“当年是当年,现在不一样了。”

      关妈:“怎么?当年就不是g c d领导了啊?”

      于是对方无语。。。。。。

      • 家园 帮你分析一下政府方面的想法,仅供参考。

        这件事归根到底是双方的互不信任。

        政府工作人员怕不怕房子倒掉?既怕也不怕。因为怕,所以才出钱让住户出去住,毕竟因为施工把房子弄倒了砸死人不但要赔钱,还要负政治责任。另一方面,也不怕,住户搬出去之后,房子因为施工弄倒了自然是财政拿钱修,不掏个人的腰包。最可怕的不是房子倒掉,而是房子不倒。

        政府工作人员为什么不愿意签书面协议?主要是担心过后会出现麻烦。

        这件事可能出现四种情况:

        一是住户搬出后,施工按时完成,房子安然无恙,住户无其他意见顺利搬回。

        二是住户搬出后,因施工房子倒掉,政府出资重建。

        三是住户搬出后,因施工造成房子损坏,政府给与赔偿或维修。

        四是住户搬出后,施工按时完成,房子安然无恙,但住户认为房子受到了损坏要求赔偿。

        第一种情况,皆大欢喜,这是政府最想看到的。

        第二种情况,我估计是一些住户内心深处想看到的,新房子总比几十年的老房子要好吧,当然因为重建标准等问题肯定会有一个争议的过程。

        第三种情况和第四种情况很可能最后混在一起,即政府认为出现了第四种情况,但住户认为出现了第三种情况,这时麻烦就来了。

        说实话,这种几十年的老房子每天都可能出现点儿破损,到时谁也说不清到底是不是因为施工出现的,即使大家心里都清楚,恐怕也会按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说。

        如果住户要求签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房子倒掉政府出资重建,政府方面估计很容易答应。如果协议内容是房子损坏由政府出资赔偿,政府方面恐怕就很担心出现第四种情况了。

        • 家园 感谢常识主义者的回复,加上关的一些想法和推测

          您分析的很清楚也很透彻,而且关也基本同意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会分成这4种情况来考虑问题。说实话,关发这个帖子,并不为什么受了委屈上来讨个公理阿,或者是要揭露什么黑幕阿之类的。更类似于要找个洞来吐一吐“皇帝长了双驴耳朵”。所以我相信我的用词和叙事的过程还是尽量客观的,当然,因为从小在那长大,和邻居们感情都很深,从心理上来说肯定会偏向于居民一方。

          现在想结合一下您分的4种情况谈谈关的一些看法:

          第一种情况:一是住户搬出后,施工按时完成,房子安然无恙,住户无其他意见顺利搬回。

          的确是皆大欢喜,从这件事本身来讲是最圆满的状况。

          第二种情况:住户搬出后,因施工房子倒掉,政府出资重建。

          您说的也相当对,不仅没有降低目前居住质量,而且还有了一定的提高,的确是有相当的吸引力。

          第三种情况和第四种情况,就是发生损坏将怎么办。如果签订协议的话可能会有一个较长的交涉过程。就像您说的,这几十年的老房子了,破损时时有,只是不知道何时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这如何定义?

          其实我们是这么感觉的,这房子,要么不倒,只要站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缝缝补补的总能住人的。何况楼里一半以上是老弱病残,真要交涉的话可能谁都受不了。换句话说,大家只是希望这房子别倒,可以搬回来,之后出问题的话房管所会及时来修,应该也就满足了。

          现在担心的是另一个情况。等地铁工程结束,这房子将直接面对一个地铁出口处,而且位于上海最繁华的地段之一。会不会被考虑成影响市容?(说句题外话,在几年前的大规模动迁后,这房子就变成沿街了。区里觉得有碍市容,在距房子2m左右的地方砌了一面墙,高度比关家的三楼房顶略高,并将此墙粉刷成某欧式别墅样。。。。。。。)

          换句话说,会不会默许此楼的倒塌,造成事实上的动迁?

          前几年附近的动迁大家也是看在眼里的,在这个地段,人均50w以上不会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当然按面积算还是按人头算还要看不同时期的政策)。但如果只是一幢楼的话,既非商业动迁也非市政动迁,没有这笔预算,总额又不是一个小数目。是不是会随意安置到一个偏僻地方?如果事情恶化到了这个地步,那凭这一窝的老弱病残,也闹不出大的风浪来的,可能也只能打落牙往肚里吞了。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最恶化的情况,在事情发生之前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这是我们想做的事情。

        • 家园 你的建议是?签倒掉之后政府重建的协议?

          那么出现破损什么的?怎么办呢?

          从介绍来看,这几户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恐怕不太抗的起风险。。

          而且。。好像住户实际上要求这个协议也只是从房子塌了的角度说的。。。

          关妈:“我们没什么要求,你让我们出去借房子也行,就是万一房子坍了的话,你们要给个说法。”

          政府:“这个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保证原地重建你们回迁就是”

          关妈:“光口头保证是没有用的,希望你们立下字据。”(这一点和一楼小明的说法相同)

          不过答复嘛。。。

          政府:“你们那阁楼可是违章建筑”

          那么塌了。。算违章的责任?

          越想越黑线,不能再想了。。。。常识你既然对政府蛮了解的,戳戳。。。。。想想看要怎么比较好嘛。。。

          • 家园 其实我也没什么好建议

            如果我是住户,我肯定也坚持签一个书面的保证协议。

            如果我是参与这件事的政府基层工作人员,我会很头痛,一方面觉得对方要求签书面协议合情合理,一方面自己的职权又不可能做出什么承诺,书面协议的内容实在很难拟订。

            这件事的困难在于这不是常见的拆迁问题,既没有可借鉴的先例,也缺乏相应的政策规定。所以,要是楼真倒了,可能事情反倒好办了,要么原地重建,要么异地回迁,政府总不能让住户住马路上,到时列入工程预算或者财政拨款都有理由了。

            • 家园 不好意思哈,发现放在后面就没人看不见了,我换个地方啊
            • 家园 限于职权?是权限不够吗?如果是企业的话,那就问题上交

              作为权限不够的问题,通常来说,请示上级是非常正常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企业的话,那么是和相关方面协调,作出几种方案,计算出各种收益损失,列出相关文本,请求批示就好...作为政府机关,为什么这条路走不通呢?困难在什么地方呢。。。

              琢磨了一下一分钟人的帖子,越发糊涂了。。。。。。

              5上海的拆迁很人性化的 一分钟人 2009-08-26 22:02:43

              父辈有个同事,落实政策后回上海。现在在上海有一套房子,政府跟他们交涉要拆迁的时候,给他们的承诺是:政府保证拆迁后比拆迁前要住的满意。

              这个承诺又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挠头。。真的看不懂啊。。。。

              • 家园 你这个问题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理论上肯定是这样逐级上报请示的,但是很多时候事情不是这样简单的。企业现在一般都是扁平化结构,分工比较明确,决策目标单一,一般只要对企业有利就行了。政府的架构更庞大、更复杂,决策目标往往是多向的,做决策就是搞平衡的过程,牵扯的因素太多。

                我遇到很多这种情况,就是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你把问题上报了,但是上级却没有给你一个明确的指示,结果最终问题还是你自己解决。现在当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其实挺累的,天天要考虑的事非常多,压力也非常大,你认为很重大的问题,他可能认为你自己应该完全能够解决,你把问题上交他就可能认为你逃避责任或者无能,这种情况下你上报之前就很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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