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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我的家暴事件进展 -- 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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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沒事。

              這個并非取決于你的所見,是通過英聯邦的6000例家暴案件分析和統計出來的結果。

              男人的攻擊性是無可爭辯的強于女人。你不能只以自己看到來定論。

              如果你一定要證明女人的暴力傾向大于男性,或者持平,你需要更強力的證明。

      • 家园 不好意思,再次请问,第4点受物理攻击后,反击,

        反击后应该先报警吗?或者至少两人都报警?

        絕對不可以事后坐到或躺到。
        这个是为什么呢?

        • 家园 要先报警。

          只要被施暴,反击在事后可以有很多种解释,英美法很在意当时的人性。

          所以,一旦清醒要立刻报警。出警的常规都是先报警的是受害者。

          我还读过老婆把老公的腿打断的家暴案子。

          让楼主站着别趴下,因为出手的目的是重新建立他在老婆心中的地位,打完架他也倒了,是一种很不好的心理暗示,对他老婆的暗示就是:下次她可能打赢!以暴制暴只能用一次!多了就没用了,就成报复了。

          如果打的你死我活都不解决问题,抓紧离婚,为了孩子从彼此残害、冷战的环境中尽早解放!

          家暴必须被禁止,我个人而言是极其痛恨家暴,真是人类的恶疾!

      • 家园 他在国外,不用这么复杂的反击,报警即可。
        • 家园 国外报警非常讲究方式方法和取证

          本文作者在美国,那么,他的解决之道就必须要严密取证。报警根本就不是拿起电话说几句那么简单,事后很复杂。

          为了孩子,要尽可能的严密取证。

          否则自取其辱,而且很痛苦。

          • 家园 晕死,下面的链接给错了,是那个3个朋友来劝架,全

            被警察按倒在地的网友的文章,一时找不到链接了。

            • 家园 那个就是我写的,当时的情况

              就是男的反击后,没有主动报警,让女方先报警,接警后警察在单方面有限信息的预案下就是:先制服案发地点所有可疑男性。

              如果当时是我们到了后,分开彼此男方立刻先报警,事后我朋友一定不会被亲朋好友误解如此的久。

              家暴具有事后追溯的法律可能,所以不要想着朋友来拉架就算完了。

              具体案例分析了很多,不想说太多,教好人的同时也在教坏人。

              楼主是信佛之人,应该悟性不差。

              孩子是无辜的,你们夫妻是良缘也好、孽缘也罢,为了孩子的未来,拿出来个男人的样子!

          • 家园 如果"徹底擊潰敢于施暴的女人",对方报警怎么办?

            具体例子见煮酒正熟:下定离婚决心以后...

            • 家园 是,

              出主意的即使处于善意,感觉又有效又痛快的,指不定还获得一片喝彩佩服声,不过不需要承担一丝后果的。

              说白了,假如没那么小的孩子,问题会简单不少。以暴制暴,做过头,坏的结果有可能造成楼主和孩子暂时分离。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谁家的孩子?

              • 是,
                家园 这种事情能胡出主意吗?

                把你自己当成5岁孩子生活在家暴得环境里,你想想是什么样子的?

                上古神兵“为了孩子”说得很清楚了。婚姻是成年人的事,但是影响到孩子就是不对了。

                以暴制暴是建立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不是建立在报复的基础上。出发点不同,同样的行为结果和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楼主的老婆能够看到男人野兽残忍的一面而改掉家暴的恶习,乃是好事一件。

                单独的、割裂的看到暴力就以为不对,是掩耳盗铃。

                老话:不施雷霆,不知春雨!

                • 家园 完全没偏颇处?

                  现实是孩子一岁,楼主单独带孩子,经济、精力能顾及,也下决心了,那就是细节问题。

                  假如决定度过这段再离,那就是时间问题。

                  假如还没想好,等楼主自己决定。

                  对于家暴,我也是完全反对,不过您出的主意不知楼主操作起来是否容易?

                  某些时候赞成报警,不过您对于处理报警一类经验更多些,假如没理解错,动手让对方彻底服帖,假如自己留下可见的伤,这对楼主有利,楼主偏偏打得对方再也不敢,可也没什么创伤。这样报警似乎可行,即使对方报警,以前眼睛受伤可作为证据,未必对楼主不利。

                  不过楼主以往可是坚决反对家暴,估计动手轻重掌握不在行,看楼主夫人动手的不管不顾,假如采用您的办法,双方挂彩不是容易避免的。报警结果怕未必对楼主有利。若得出双方经常互殴斗结论,恐怕会涉及孩子的监护权,事情不是更复杂了?取证结果不会得出楼主是施暴者的结论?

                  其实楼主真有报警之意,起码前面的眼伤证据比较多,也可靠,对楼主还是有利的。

                  至于以后 打服对方 + 报警 可操作性要求很高。

                  • 家园 具体怎么做根本没法说,完全在自己领悟。
                  • 家园 我的意思不是要打服對方

                    施暴的一方往往是認識不到暴力對家庭的危害,以為簡單的暴力方法可以解決問題。

                    靠勸解是比較難奏效的,因為家庭糾紛存在著說不清的問題。

                    我的意思是要讓樓主的老婆能夠看到一旦放出男人的獸性,那么對女人的傷害是难以承受的代价。間接的來引導樓主老婆估計很難,畢竟她已經打順手了。直接對抗的目的就是要讓她看到暴力也會對她造成傷害和痛苦。

                    一般情況下是不贊成這樣的方法的,暴力介入是最后了。而且這只適用于樓主這種類似案例。畢竟家暴90%都是男性主動挑起的。

                    對于樓主而言,他已經受到傷害了,但是那樣也不建議事后報警。叫警察不是好玩的,尤其是現在已經冷戰了,對于男人而言,這時候就是忍的時候,這個時候也就是為家庭和孩子付出的時候。

                    但是看樓主的文字,問題根本沒有解決,而且雙方,尤其是女方沒有意思解決。我說的就是最后解決之道!

                    你的假設有些不成立。就算雙方經常斗毆也不會涉及到孩子的監護權。雙方都掛彩,最后的取證不在當事人,而在醫院+各自以往傷害的取證,比如說樓主就可以拿本次被毆打看醫生的報告做輔證。

                    這種男方不暴力,女方暴力的案例,我個人以為以男方全力反擊是最好的方法:

                    1.如果彼此都不愛了,這是解脫。

                    2.如果還有愛,暴力方必定會受到震動和糾正。家還有可能存在。

                    3,不管以上2種如何,都是對孩子的保護。孩子不可能脫離父母的撫養,但是孩子沒有義務受到煎熬。

                    說到孩子,以我分析案例來看,一旦進入離婚程序,雙方都要竭盡全力提供有力證據,但是女人在孩子1歲階段更容易博取法官的同情。一旦離婚,其中一方要盡可能離開孩子遠一點,否則不停的聚散對3歲以下的孩子傷害極大!

                    孩子的成長以3歲、5歲、14歲為界,極其關鍵。孩子們不管怎樣都沒有錯,錯到在成年人。

                    樓主是一面之詞,也許知道他老婆的意思可能有更多的solutions。

                    我僅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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