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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邓玉娇案一审判决了,QQ新闻看不懂了 -- 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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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来是这样啊

                1.先结合自己的情况来说,你自己一大男人,和室友争论有什么好比的?

                2.然后据此说现场类似,理由是至少法院是这么认定的。那有什么好说的?是你为法院判词背书还是倒过来?你现在想做的明显是前者啊。

                3.然后又说他们没有把其他人赶出去,不还是因为有人围观嘛。先制服了再赶又有什么不可,当事人能够预测到三男只是想制服自己而不会进一步?

                • 家园 再回一次吧,之后就保留不同意见,各回各家。

                  1、男的和男的会争吵,男的和女的也会争吵,不是说男女之间除了那档子事就没别的了。前两天有篇报道,题目好像是:男子求欢不成,将女友抛下楼。如果av作者,应该改成:男子求欢不成,qj女友。

                  2、可以把按照法院认定的事实(同时被警察和夏律师认定)作为讨论的基础,也可以不用,比如说用巴东警察第一次发布的消息(就是推倒那个)作为讨论的基础。但是每个人标准不一样,肯定结果不一样。至少现在都知道,我是以法院认定的情况为基础,但是你的基础是什么,你没有明说。

                  3、我说得很清楚,只要邓男三人有赶人的动作,那么就有qj的嫌疑,如果没有,就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他们三人是愿意当众表演活春宫的av高手。

                  • 家园 你根本就没正面回答啊

                    1.男人之间争吵,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强奸,和你的室友情况根本不具有可比性。那么你的例子能够说明什么?因为男人之前争吵没QJ证明男女之间争吵也没有?

                    2。法院认定的说法已经清楚了,你回的帖子质疑中国说法。你可以回复别人的说法,但是不能够拿法院的说法作为论据。比如说至少法院是这么认定的说法,这个论证没任何意义,当然字数比较多一点。

                    3.问题是可制服了再赶人,制服了之后邓还有反抗机会吗? 难道邓男的行为不够嚣张恶劣,邓女要以最大的善意来揣测?风筝说了,以围观来说明不能够强奸没有说服力。你这一点在事实上没有提供新的思路,换了个说法,只是把”围观“变成了”没有赶人“。

                    • 家园 不要总想用揣测来定案

                      可制服了再赶人

                      那是你揣测的那三人的主观想法还是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

                      山贼反复强调没有发生赶人这事就不能按赶人后的意图定罪,你非得说可以制服了再赶人然后强奸。那是不是可以说他们强奸完还可能杀人灭口呢,再给多加个谋杀未遂的罪名?

                      再延伸一下,看色情xx中的强奸情节有些人还有代入感呢,难道应该把那些人全都抓起来判强奸未遂?

        • 家园 行啦,这事儿这样已经超预期了

          毕竟我们还没到直接可以打政府的脸的程度。

          而且这个法院的判决还是很不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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