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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邓案的一个电视节目以及其他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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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邓案的一个电视节目以及其他

    这个是网络上找到的描述,如果有人能够找到视频,最好了。这个视频正好回答了飞将军以前问我的问题,就是律师什么时候开始不能够见到委托人,为什么律师不陪邓母去提取物证等问题。

    上午,夏霖、夏楠两位律师和邓玉娇的母亲和继父一同到了看守所。11点过两位律师从看守所出来时的神情和手势表明有重大发现。但邓玉娇的母亲接了一个电话后,“脸色就不自然了”,对夏律师说要离开一会。夏律师有些不愿意,但邓母保证很快就回来。于是邓母走了。

    下午五点过,两位律师神情激动的走出看守所,一出来就焦急的用目光四下寻找邓玉娇母亲,不停地喊“邓妈妈在哪里?”但根本不见邓母踪影。律师的职业敏感告诉他们:出问题了。于是才有了招致高一飞教授攻击的那个请求鉴定的紧急呼吁,有了招致巴东政府强烈不满的所谓“泄露案情”——也就是批评警方在长达11天时间内竟然没有提取重要物证——。夏霖律师发出紧急呼吁后,还吁请在场媒体朋友赶到邓母家去保护物证。

    另外,顺便说一下,最近关于黄德智等人被处理甚至拘留一事,不少人叫好。当然很好理解,联系到前段不少人在西西河一片对邓玉娇的夏律师的骂声,我倒是觉得实际上是夏律师的控告书公布了此案件的细节使黄德智的行为细节曝光,网络舆论给了巴东政府更多的压力而导致的后果。我看了巴东警方的通报,黄的行为并没有过多描述。巴东警察的通报是18日,律师的控告书是25日递交给巴东警察并公布,去看Google的trend记录,搜索黄德智的次数在26日达到峰值,24日之前基本上没有。有人要说律师只会作秀,耽误了邓案。又要强调律师作秀没有效果,又说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政府不可能偏袒。呵呵,为了贬低律师,基本的逻辑还是需要一些的吧。

    • 家园 现在好像一般认为在内衣上提取指纹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现在好像一般认为在内衣上提取指纹是不可完成的任务,何况是已经过了十天之后了。警方就算要替黄德智遮掩,装模作样检查一下再说指纹检测不出来不就完了么,反正检测不出来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了,有必要非要让邓母去销毁么,万一那天邓母改主意要揭发了呢。至于为什么事发当天为什么警方没有保存邓玉娇的内衣,警方说是邓玉娇当时没说这些情况,警方当然不会把内衣达成什么证物,除非能证明警方说谎,即邓玉娇当时已经明确的告诉警方黄德智“脱其内裤手摸下体”。

    • 家园 简单说,你觉得就算把黄德智判死刑

      能对邓玉娇的处境有一毛钱的改善吗?

      • 家园 这2者是关联的

        没有罪行在先,何来自卫?

        • 家园 叹气,你的热情很高,但是记性似乎不太好

          黄德智的罪行,可以导致邓女自卫杀死邓贵大么?

          • 家园 有些有洁癖的认证河友对我表示义愤

            看来还是用G的语言勉为其难地再说一遍。

            其中的关联是黄德治的罪行是邓女自卫杀邓无罪的必要条件,在不违背现有事实的基础上。黄的罪行是不是成立,或是不是充分条件,是另外的话题。您下面的长帖表错感情了。

            热情高不高,记性好不好,法律条文是不是清楚都是可以通过讨论提高。逻辑不清楚怎么讨论?

          • 家园 又来了

            又要说“夏律师说邓杀错了人?”

            呵呵,我就不继续这个话题了,已经说了很多遍了。

            • 家园 呦,看来是我记错了,您受累给扫扫盲成么?

              那怕给我个连接让我学习学习.

              您看呢?

              BTW,其实我对夏律师怎么说不太感兴趣. 您能给帮忙找个连接,或是亲自说明下. 黄德智耍流氓和邓女刺死邓贵大之间有什么联系就好.

              • 家园 在这里,和一些额外的话

                和飞将军讨论过这个问题,他同意收回杀错了人的说法,我很敬佩他的讨论态度。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15130

                另外网络上为黄的被拘留叫好不仅仅是因为他得到惩罚,邓的案件性质也变化。黄的拘留与警察的结束邓的调查基本上同时,邓不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防卫过当。

                • 家园 送花
                • 家园 您的说法可能有问题

                  防卫过当致人死伤也可以是故意杀人。不知道检察院到底是以什么罪名起诉的。不知道法院最后会怎么判,但防卫过当的定性可以免除或减免处罚。

                  另外您别费那个劲了。杀错人就杀错人呗。不但杀错人,还杀错部位了。插入的时候弹JJ才是正当防卫。发现河里有些ID是不一般的中正平和。

                  • 家园 现在应该快到起诉阶段了

                    因为侦查阶段刚结束。

                    故意杀人和防卫过当基本上是对立的吧。

                    • 家园 故意杀人和防卫过当不是对立的

                      在很多情况下恰恰是兼容的。

                      请注意,防卫过当不是一个法定的罪名,而是一个法定的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这个情节一定是附着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即法院会判一个防卫过当的人犯了“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但因其防卫过当的情节而给与轻判。

                      具体案例可见这个:擦鞋匠夺刀砍死艾滋病歹徒。该案的判决即是: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邱福生犯故意杀人罪,但因属防卫过当且能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等,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从目前邱案的走势看,邱女被判“故意伤害(致死)罪”或“故意杀人罪”,但因防卫过当而判缓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另一个较小可能性是判其因精神病而在发案时无行为能力,免除刑责,强制治疗。

                    • 家园 律师兄和一些有法律知识的河友指出

                      谋杀,而不是故意杀人,是和防卫过当不兼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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