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制度来让该让位的让位。
而怎么样的该让位,也得由制度来说话。
所以制定这么个制度。
才是关键。
我所在工作的深圳残联多年了。在前几年,深圳六个区政府建立了区残联,所以每个残疾人和办理福利企业等只需去所在的区残联都能很快解决。
取消区残联之后,大家难道要辛苦远远的跑到市残联或者到街道社区,这些地方工作人员本来没有多少人,如此一来,会保证提高效率么?
我得等残联新的工作规章内容出来再看看。
李源潮在中央党校对县长们直接讲话,之后是纪委书记们,lkq还是很有想法的
我估计大概情况是,区级取消人大、政协等架构,只留下执行部门,瘦身为局级派出机构。
全深圳市分为十余个片区,每个片区一个局级派出机构,管辖100-200平方公里的土地并服务70-80万的人口。
特区外的街道划小(或社区工作站变大),服务10万左右人口。
全市一级政府:市政府
三级管理:市、局级派出机构(原区政府)、处级派出机构(原街道办)。
那更应该干掉一个,减员增效吗。
求高人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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