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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洲车祸中被忘掉的 -- 渔樵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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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额。。。一码事归一码事情

            你要说大多数司机。。。大多数司机谁会像这位胡公子这么玩的?所以还是一码事说一码事吧。。。

        • 家园 所以不用纠缠什么时速

          在城市里人行横道上面出事故,机动车100%全责!

          再算上超速、改装车辆……至少3年。至于激愤的网民叫嚣的死刑什么的,算了吧。

          飞车党是世界难题,看过几部港片都有对飞车党毫无办法的警察的情节,有一部是警察死了同僚,最后用非常手段来报复的。一般只能靠狠抓改装来减少隐患,同时加大对超速违章的处罚……

    • 家园 根本就应该取消这条斑马线。

        再加上隔离栏。

        本来不远处就有个路口,行人完全可以稍微绕一下。

        象这种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可以说是马路刑场,司机在夜里被对面车灯一晃很难看清行人,即使是在限速五十公里也难免撞人。

      • 家园 是路口就一定要有红绿灯吗?
      • 家园 你还真是自说自话

        那条路有10年了,来往的车辆行人成千上万,这个路口也从来没有过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如果经常发生哪怕小事故,早就采取其他措施了,如装闪烁提示灯之类。

        可叹胡斌轰轰超速地来了一趟,贵人忽踏贱地,忽然大家都像亏欠他一样,到处检讨反省自我批评,路不好啦,光线不强啦,线不清啦,标志不明显啦,速度其实也不快啦,受害者也有责任没看清啦,斑马线位置不对啦。观众法盲多啦。。。就差修个能飙车的大观园挥舞鲜花恭请他光临了。

        真是莫明其妙啊。。。

        忍不住发个牢骚啊~~不只是针对你拉。

        • 家园 我不知道你是否这十年都整天在那里盯着。

            即使真的十年没发生过事故,也只能说从那里过马路的人安全意识好或者是运气而已。

            这斑马线远处是看不到的,犹其是夜里,就是前面设有标识也总会有人疏忽。一般的宣传斑马线就好象是安全岛一样,而实际上斑马线降低了过马路行人的安全意识。

            南京也有类似的地方,我女儿的窗下就有一条斑马线,原来没有红绿灯,多年来每年都要出两三次事故,都是在晚上车辆和行人较少的时候。近来设了红绿灯,一年来没见出事故。

            还有,对杭州这件事难道只能骂胡X。其他的什么都不能说?说了就是

          可叹胡斌轰轰超速地来了一趟,贵人忽踏贱地,忽然大家都像亏欠他一样,到处检讨反省自我批评,路不好啦,光线不强啦,线不清啦,标志不明显啦,速度其实也不快啦,受害者也有责任没看清啦,斑马线位置不对啦。观众法盲多啦。。。就差修个能飙车的大观园挥舞鲜花恭请他光临了。
          ?这也太一言堂了吧?

            出了车祸,一味地骂肇事者能起多大作用?谁能保证骂了就能杜绝超速?就是不超速四五十公里的速度就撞不死人?谁能保证开车人都绝对不会出玩脑筋短路的时候?要保证自己的交通安全,最关键的还是在自己,你远离危险之处人家怎么超速也撞不到你。

            对于咱们这些11路车族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怎么避免危险,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都安全幵车上。

          • 家园 还在自省嘛

            你先前说的是取消肇事处斑马线,现在又改说要装红绿灯啦?

            彻底的自省一下,行人对车来说,总是个不安定因素,为了不发生事故,斑马线还是通通取消好啊,大家出门都过地道或者天桥,实行彻底的人车分离,你看我的建议怎样?厉害不?

            在杭州,有斑马线,也有斑马线辅助措施,包括菱形减速标志、凸起减速带、粗糙摩擦减速带、闪烁提示灯、红绿灯、手动红绿灯、临时移动红绿灯。。。应有尽有,可以说,交通标识方面,杭州不是全国最好,也是全国先进行列。

            这些辅助措施,怎么用,用在哪些斑马线,是根据流量,视野,速度等指标进行考量的,也一直在改进,在这里应该说交管部门具有相对权威的决定权。这个斑马线是否要装红绿灯,只和这里的交通特点有关,和胡斌是否会来这里飙车无关。

            这些标志,充其量也只是一种交通语言,只对长眼睛、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有用,像胡这样,违规改装,无视白色斑马线减速规定,视红色限速标志若无物的人,你规定的再多,又有什么用?只有严格的执法才有用!如果他去年在高速公路上210码被吊销执照,哪有今天之祸?是否可以说,只有遵守交规,交管部门严格执法才是人车双方最根本的安全保证?

            在这次撞人事件中,行人和道路都是没有任何责任的,交规第四十七条内容: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胡本人根本不否认看到了斑马线,别的人在这里纠缠,一点意义也没有。

            讨论胡斌案不是不可以,老是忽略关键点,讨论一些无关系要无意义的细枝末节,甚至是不存在的东西,似是而非,离题万里,就没意思了。

            • 家园 我第一个帖子中说了,杭州那个斑马线附近就有路口。

                设了红绿灯很可能车在路口吃个红灯,一百米左右到斑马线又是个红灯,这难道不是太密了?所以我认为那个斑马线应该取消,行人也绕不了多少路。不光取消,还要加上隔离栏。

               对于胡斌,飙车造成他必须负全责是活该,但我们就不能讨论怎样使自己更安会一点?难道都要把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飙车者违法自然有法律管着,造成恶劣后果自然会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更重要的是自己怎么保证安全。

                对于那条斑马线,设置它当然是合法的,但是不是完全合理就不能讨论了?死者在过马路时犯了什么错误,或者是有什么疏忽,如果找到录像的话很应该讨论一下。这不是去找死者在这个事件同负什么责任,人已经死了,肇事者负全责是合理合法的。讨论这个事情是从中找出我们自己怎么从这个事件中得到启事,从自己的角度保证自己的安全。

                总之,自己的安全要由自己来保证,不能指望别人。

                在这个事件中,胡斌该负什么责任,讨论的人太多了。猜测警方在里面有什么猫腻也有很多的人在讨论,我参不参与是无关紧要的事,再怎么讨论也只能减少这样的事而不可能杜绝。我要想的是靠自己保证自己的安全,这才是每个个人自己的正道

              • 家园 这种斑马线设置必要与否和本案无关

                理由和逻辑同上帖中关于斑马线部分。除非你有更多的其他数据来论证你的观点才有意义。

                这样的斑马线在杭州有很多,比如东新路最北口离路口50米、30米 、20米连着3条斑马线,照顾这里的农居户出行,这里是有闪烁灯的,因为临近郊区,车速较快。建国路解放路路口向南50米杭二中门口也是一个。这一个是没有信号灯的,因为靠近路口,车速还没有快起来或者已经减速了,没有必要装。

                实际上,谭卓踏上斑马线时,来车还很远,车子到斑马线时候,未减速,而谭此时要退回去,车子已经左打方向盘了,待往前跑,会正好撞上胡后面的另外一辆快车,可以说,在他踏上斑马线时,已经是踏上了不归路。

                这个案子放到现有的交规交管的大框架中,行人(包括道路情况)和车辆做为责任裁定的两极的话,行人的对立面肇事车一方已经违规到极致了,没有任何反弹的空间,不能再要求行人一方做任何反思了。。。

                还有什么可以自省的?还是坐在家里,不要出门的好,或者,祈祷出门不要碰到违章的吧。即使路口斑马线红绿灯齐全处,也不是没有人被撞到过。

                • 家园 我说了出事要由行人来负责了吗?

                    即使是斑马线设置的不合理(没说不合法),行人在斑马线上也疏忽大意,被撞了由驾车人负全责。肇事者也只能从经济上赔偿,只能从法律上对肇事者处罚。难道有办法让肇事者把你的命给赔回来?

                    不管事故后果由谁负责,你的命是由你自己负责的。

                    各地的斑马线出交通事故都不少,难道不应该反思一下其中有什么不合理处?

                    如果有人见到出了交通事故只会叫嚷严惩肇事者,而不甚至反对别人从中找出怎么避免自己遇到这样的事,不去找出怎么使自己不受到违反交通法的人的伤害,那这些人就自虐去吧,没人拦着。

                • 家园 说的透彻。

                  某些人真是具有自虐史观,不,应该叫自虐交通观,什么事都在反省,自省。

                • 家园 不行了,俺忍不住了,得砸您一宝,

                  白门童鞋,赞一个!!!

                • 家园 所以说,严惩超速是必要的!

                  宁慢三分,莫争一秒,有多少司机会遵行?一个一个都是“不超不舒服司机”……

        • 家园 您这贴直接回楼主真是掷地有声
        • 家园 按照规范,斑马线前是有减速标志的!

          在非路口的斑马线前,会有数个空心菱形,提示司机减速,限速较快的路段会同时有减速横条,这位兄弟,看看事故地点有没有这些玩意,要是有的话,楼主就别责怪政府了。

          但是,这些设施只能对限速以内的车辆起作用,减速标志就是有一百米,红绿灯闪的再亮,对高速行驶且没有减速意识的车辆来说只是个摆设!政府设置速度限制不是用来摆设的!之前嚷嚷什么70公里,难道70就不超速了吗?很多司机的潜意识里面就是这样,就超个几公里嘛,没有事的,结果几公里、十几公里,越超越多……

          另外,行人的危机意识也要足!不只是遵守交通规则就行的!那些过马路不看车来方向的大侠就不说了,就算觉得毫无危险,多看看,再过也是必要的,不要存在“够胆你就撞过来的想法”,没有司机会故意撞你的,但你也要预计他车子出故障啊。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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