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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真的,在杭州飚车事件中胡斌也是一位受害者! -- 散仙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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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真的,在杭州飚车事件中胡斌也是一位受害者!

    杭州飚车事件的大图景逐渐水落石出了,事件的当局者们也将得到他们应得的...

    事件中的直接肇事者20出头的胡斌已经被公众的愤怒打倒在地,踏上了无数只脚。

    而回过头,从更深层的社会问题分析来讲,

    作为一名公民,胡斌也是受害者,

    ——但我在此并不从一些朋友提出的什么“舆论干扰司法公正”之类去展开

    抽丝剥茧,还有下列很多很多原因:

    ——他是HZJJ部门的执法不严,甚至渎职行为的受害者,如果他和飚车同党们的行为能一早得到震慑,比如在那次上过报纸的超速达到210公里的违章之后,就被吊销驾照,哪里会有今天?!

    ——他是HZ市相关领导部门对于公路飚车这一现象的漠视甚至纵容的受害者,找个杭州居民问问,就知道这种飚车事件从多长时间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而查查杭州相关执法部门的记录,就可以知道有几个人曾经因为飚车而被执法过。难道之前是想打造一个赛车之都吗?!

    ——他是这些年来社会上逐渐隐然成型的 “天大地大,钱最大,有钱就能摆平一切”思潮的受害者,正如很多网友指出的,如果事发当晚,他及其家人能够采取相对符合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方式或者是更有技巧的“危机公关方式”,事情的结局可能大有不同。可是,凭着财富带来的底气,他们表现出的是激怒了所有旁观者的彻底的冷漠和无所谓!

    ——他是HZJJ部门5月8日彻底的“危机公关失败”的受害者。坦白地讲,真正将这次飚车事件的公众愤怒推向顶峰的就是这次GOD DAMN发布会,以及发布会上那句将流传历史的“70码”。而这种对于社会公民智慧的无视和张狂,将事件推向了当事人无法掌控的地步,而局中人们注定付出代价!

    ——他是钱、权、势之间日趋危险的连横合纵趋势的受害者,因为正是这种趋势造成了上面提到的“有钱就能摆平一切”的思潮,往远了看,如果任由某些趋势不受制约地发展下去,还有Worst of worst 的更不可一世的门阀在前面...

    呵呵,水越挖越深了,到此打住。

    从各级政府部门的表态来看,这次公众的声音已经胜利了...

    而俺对于再追究胡斌究竟会判多少年也没有了兴趣。其实,20岁的他也是一位受害者...

    还是想引用那句话:“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也是一个愚昧的年代”

    这件事里,我们看到我们的社会象月亮那样存在着“Dark Side”,虽不完美,但还是大公正的。而每一个人的良知、正义感和责任感都会影响到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最终的进步与发展...

    ——相信自己,相信中国!

    PS:真心希望这次血案和公众的呼声能够象当年孙志刚案件一样在司法上带来的一个新的、严谨而可执行的法规,用来规制、震慑在全国各大城市逐渐兴起的“大街飚车党”。这绝对可以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这将是谭卓的生命对于这个社会的贡献!

    PS:看来这个帖子的题目直接就激怒了一些朋友,根据熊仔河友的建议将后面俺的一个回复贴中的一段话贴了进来,使得文章观点更为完整...

    -----------------------

    不过,俺讲胡斌也是受害者并不代表俺同情或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就象TG八路军当年讲普通日军士兵也是军国主义受害者同样的逻辑,

    更期望的是从根子上绝了此类祸患...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不如说胡是人性欲望的受害者

      追求速度、冒险,追求感官刺激,是某一群人,尤其是在青春期的特征。

      就像有些人喜欢动漫,有些人喜欢游戏,有些人喜欢登山,有些人喜欢漂河,有的人喜欢滑翔,有的人喜欢跳伞一样,他们喜欢上了乘风飞驰的飚车。对,飚车是他们的爱好,炫耀车技是他们的自我得到承认的手段。这种人国内国外都有。有一些动漫和电影(比如《头文字D》系列、《速度与激情》系列)对此有所描写。也可以说,这些文艺作品同时也刺激了这些人的欲望。现实生活中,如F1等方程式车赛则可以看作是这类欲望的发泄和升华。

      所以,lz想从根子上绝了此类祸患,我看并不容易。人的欲望或者本能,不是一两件事故,或者一两个从重处罚能够遏止的。

      我不赞成他们,更不赞美他们,但也并不特别鄙视他们。有些人只有在接近(自己的或他人的)死亡的时候,才能切实感受到生命的真实。更多的飚车族就只是喜欢那种刺激,并没有想太多。大大小小的,显在的和潜在的胡斌们也是一种社会存在,虽然是并不那么令人愉快的社会存在。但你不能假装他们不存在,也不能一概将他们都肉体消灭,那么剩下来的就是如何将他们可能的危害削减到最小。

      我觉得这个可以从“堵”和“疏”两方面来做。严格立法加重处罚是一方面,教育和引导是另一方面。教育也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来,一方面以事故的悲惨性为引子让肇事者自己来将飚车的危害性说通说透,另一方面,让(他们的偶像的)赛车手来现身说法强调在公路上超速的危险性。在引导方面还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想法,只是试想是否可以不定时的召开一下“自驾车业余赛车手大会”什么的,总之思路是把对己对人都有害的行为引导到至少对他人不造成危害上去。

      • 家园 呵呵,毒花最香...

        其实想想,人类的第N宗罪概莫如此,追求那种刀锋边缘、以命相搏的快感,差别只在快与慢之间,

        从古已有之的酗酒、五石散、鸦片到今天的冰毒、海洛因、极限攀岩、股市上的短线客等等...

        不过,公路飚车,尤其是闹市飚车,就不仅仅是在拿自己的命在玩了,是在玩别人的命!

        所以,要么把他们规劝回赛道,要么把他们弄进号子里,

        这是为了大家好。

        不过,俺觉得,随着大众收入水平的提升,潜在欲望的释放会让以后赛道生意挺不错的...

    • 家园 所有环节背后都隐藏着金钱的身影

      1、车祸刚发生就有人来顶罪。

      2、交警让群众指认凶手,群众指认出来后却说已经投案了,投案还指认什么?

      3、车速判定

      4、新闻管制

    • 家园 说得很好
    • 家园 支持散仙,胡斌被溺爱害了
    • 家园 除了那些不作为的官员外,撞人与被撞的人都是受害者。

      不过并不代表撞人者不承担自己的责任。犯罪的人很多,为什么偏偏是他,制度的缺陷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 家园 不同意你的逻辑,

      照你这么说:二战的日本德国也是受害者,是由于国联和西方列强的纵容。

      以此类推,还有谁不是每个事件的受害者?受害的概念怎么去理解?

      小偷说:我是受害者,。。。

      黑社会说:我是受害者,。。。

      贪官污吏说:我是受害者,。。。

      。。。

      善良的平民百姓说:我TM的是施害者了!由于我的监督不力,造成的那些丑陋现象的发生,谢罪!

      • 家园 花,呵呵,俺辩不过你,俺是受害者...

        俺对TG说:“都是您讲的,日本普通士兵和日本人民都是军国主义的受害者,俺学着说,就被大伙儿摁着打,刚才才被amoylam小哥一板砖给拍迷糊了...”

        “哇卡卡,俺也是受害者!”

        • 家园 他们把你“受害者”的形容引申开去了……

          这单案子,我第一感觉就是收钱(猜测有这样的行为)的人把事情办砸了,说什么不好,说个70公里……70公里难道就不超速吗?结果捅马蜂窝了,也有可能是故意害小胡的……

          飞车党是世界难题,这是无数先辈血的教训!同样是致人于死,有辆车就会轻判很多,有部港片就是交警奈何不了撞死同僚的富家子,最后私下报复的——可以说这就是民间朴素的报应说——飞车党无论躲过多少次的法律制裁,结局都是栽在车轮下的。根据“传闻”,小胡的狐朋狗友不就是躲过一次吗?然后胆儿肥了,肥到现场看到死尸都能谈笑自若,殊不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但是在他们遭报的过程中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害,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把焦点放在政府和交警身上,要是一开始就严惩超速和改装车,还会有这样的悲剧吗?

          小胡是受害者,是父母溺爱、交管部门不作为的受害者,当然,这只是一个相对的说法,他犯下的错误(不敢说犯罪,因为按照法律,飞车党是挺安全的,所以之前网友的怒火其实作用不大)是不可原谅的,我甚至恶毒地想,这小子是他爹的仇家转生来报仇来着?这次一百万,下次呢?其实要按众多愤怒的围观群众希望的那样要惩罚小胡,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这次逃脱法律的惩罚,否则,也就判几年还要缓刑,真的不会伤筋动骨,既然大家这么憎恨他,就让他平安度过这一劫,然后下次撞个大的吧!

        • 家园 那是我党为了分裂敌人而使用的苦肉计

          对日是敌我矛盾;

          而飙车案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不可以直接套用战术。

          • 家园 呵呵,在某些坛子,这句话可能导致您被人摁着打...

            飙车案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不可以直接套用战术。

            不过,说某某是受害者不等于原谅其犯下的罪恶,更不等于为其鸣冤减刑,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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