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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州飙车事件。。。有听说过吗。。。 -- 无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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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责是死刑

          根据:

          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http://www.lawtime.cn/zhishi/xin ... 07042563371_14.html

          因为肇事者胡斌显然对交通工具(虽然是他自己的车)进行过私自改装(对于原厂零部件的破坏),并且其使用被破坏的交通工具造成了严重后果(在公众场合撞死一人),因此完全可依据危害公共安全罪下的条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家园 讲一个另一个平行宇宙的故事吧

          话说在另一个平行宇宙的某星球上,有一群瘦子在排队吃饭。大家本来排得好好的,这时候来了几个壮汉,硬挤着插了队。这时候瘦子们想:“算了,打不过人家,反正就这么几个,忍忍吧。”谁知壮汉越来越多,插队越来越严重,这事儿谁还会有“排队”这个概念?

          “排队”的概念没有了,大家就都开始插队了,我挤不过壮的,总不是最瘦的吧?于是乎队伍乱成一团。这时候有一位有识之士看不下去了,他知道再这么乱下去不行,所以他就跳出来喊道:“大家要遵守秩序!老实排队!”

          这时候如果壮汉们听从有识之士的话,那秩序就可以立刻恢复了,可如果不听呢?瘦子们自然会回嘴道:“你在胡诌什么!你怎么不管管壮汉!?你拿了工资吧!?”

        • 家园 我觉得这个范围还是可信的

          第一.话已经放出来了,而且是全国专家组,没必要被买通。

          第二.根据新闻介绍,专家组根据录像实测地上点的距离,这应该是个比较简单有效的方法。不过由于录像比较模糊,而且没有拍摄到撞击发生点,结果有一定范围也是可以理解的。

      • 家园 84.1-101.2

        很好奇,这个推算出来的范围能精确到小数点。

        速度为什么不能是83或则84.09

        • 家园 可以看看赫然的帖子
        • 家园 不奇怪

          这种东西肯定是在测量的基础上带入公式算出来的,不可能恰好是整数。小数点想取几位就取几位喽。

      • 家园 调查报告公布了,在哪里可以下载或查看?
      • 家园 本来无所谓败不败

        如果一定要说谁败了,广大“正义”网友同样败了。

        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km/h—101.2km/h范围
        似乎相当多的正义网友认定当时的车速远超100码。

        而且当时目击证人路人甲乙丙丁纷纷留言--肯定超过100码了,一点也不夸张。。。

        貌似有人要发声音了--警察说是70码,无知群众说是超过100码,貌似无知群众还靠谱点。

        这种说法貌似有些道理,其实说穿了,不过就是一个字--蒙--凭着感觉蒙。

        警方说初步调查,当时的车速是70公理左右,广大人民群众不满意。我感兴趣的是--在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急迫的知情权,在尚未来得及进行细致勘察的情况下,警方说当时的车速多少是可以让人满意的?--

        80码?--从现有的情况看,不会令人满意;

        90码?--恐怕仍然不会令人满意;

        100码?--会有一部分人满意了,但恐怕认定了“远超100码”的同志们还是不会满意。

        so,综上所述,只要警方报出的速度低于100码,都不会令人满意。

        可警察当时为什么还要报“70码”呢?--有人说了--很明显,这是警察打算偏袒肇事者,否则,那么多路人说肯定超过100码,干嘛不采纳呢?

        平心而论,这个担忧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以此认定了警方企图包庇却有失偏颇。

        首先:从可靠性上来讲,肇事方的口供和路人的证言,都缺少足够的可靠性--前者是利益当事人,为减轻自身责任,尽量靠低是可以预见的;而后者,没有专业测速设备,只能凭主观感觉,有朋友说附近小区很多业主本身是经验丰富的有车族,都说车速超过100码。

        问题在于:1、所有称“超过100码”的目击者都是有车族吗?

        2、有车族就一定能靠目测对车速进行正确或者大致正确的估计吗?

        如果要验证路人的证言的可靠性,还必须进行相关的测试和甄别,而警方的通气会和车祸发生时间相距很短,恐怕难以有充裕时间作出严谨的测试和甄别。

        而从肇事一方来讲,由于其车内有仪表盘,可以说出相对可靠的当时速度(当然,这必须建立在肇事方“诚实”的基础上,而这显然是难以指望的)。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是不是存在这样一种可能--肇事方实际承认的速度甚至低于70码。

        而对于警方来说,当时惟一可以肯定的是--车速肯定超过规定限速的50了,但超了多少,具体车速是多少--不知道,或者说:尚待勘察。

        于是,“70码”成为当时警方惟一能肯定的一个数字,这个数字,是一个底限。

        其次,从警方自身对今后事态掌握的主动性的角度来讲,其更愿意先选用“70码”这个说法。

        原因很简单--初步估计的保守点,今后调整的余地大。

        假设警方在通气会上说“车祸发生时的车速在100公里”,那接下来会面临以下情形--

        1、经过勘察,车速确实是,或者超过了100公里--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说是“蒙”对了;

        2、经过勘察,实际车速确实没有超过100公里(比如85公里)--但这就有问题了--

        一方面,警方可能面对肇事方及其律师的指责--在没有进行充分勘察的情况下,贸然抛出对肇事方严重不利的“结论”;

        另一方面,警方甚至同样逃不过广大“正义群众”的谴责--你一开始不是说是100公里的吗?怎么一转眼就变成85公里了?摆明了是要给肇事者开脱嘛。猫腻啊猫腻,黑幕啊黑幕~~难道这是不可能的吗?届时警方又如何为自己辩白?

        眼下报得低一些,今后若勘察下来,高了,自然没什么问题;但若反过来,只怕警方更加说不清了。

        当然,警方在作初次通报的时候,未必会想得如此细。但是,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在没有经过检验,尚无把握的情况下,作出相对保守,较有把握的估计是完全正常的。

        只不过,警方提出保守的“底限”,却很可能在一片群情激奋中被有意无意地扭曲为“踩线”了。

        现在比较权威的勘察结果出来了--84.1km/h—101.2km/h,

        有的同学开始兴奋了--路人甲乙丙丁说是100公里,好歹在这个区间内,警方说70码,连区间都没进入。岂不坐实了警方“包庇”之罪?

        且慢兴奋--前面说过了--所谓“70码”只不过是一个底限,所谓的“踩‘超速50%’的线”其实对最后定罪量刑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和所谓“超速50%”相关的,《道路安全交通法》中是99条规定可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而本案撞人致死的事实是明摆着的,用踩‘超速50%’来为肇事者开脱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而事实上,对于坚持“100公里”说的同学来说,留下的空间也不过只有0-1.2而已。

        而在84.1--101.2之间,尚有无数种可能。比如85,86,。。。90、、、95.。。。。

        我还是很感兴趣,如果当时警方通报的速度不是70,而是其他数字,比如85或者86,你会改变看法吗?

        如果最后勘定的速度不是100公里,广大认定至少100公里的网友们,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吗?

        我看不太会,所以--结论只能是--

        对于相当多的“正义”群众来说--不符合自己所设想的,就不是正义。至于其他各种可能性?见鬼去吧~~~

        • 家园 其实嘛,就是警察应答水平不够高

          说上两句“警方正在全力调查中”、“公正公平公开”的套话就完了。看来各政府机构建立专门的新闻发言人迫在眉睫了,得学会怎么和媒体、大众玩公关。

          “老百姓像防贼一样放着政府,政府像防贼一样防着媒体”,这就是社会的进步啊。

          • 家园 呵呵,如何进行大众公关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问题是,对于一些人来说,怎么说都是错。

            你说只要来几句““警方正在全力调查中”、“公正公平公开”的套话就完了”,要是真这么说,估计照样有人说警方吞吞吐吐,语焉不详,试图掩盖、愚弄公众啥的。

          • 家园 老百姓天然有质疑政府的权利

            老百姓像防贼一样放着政府,政府像防贼一样防着媒体”,这就是社会的进步啊。

            政府就是用来质疑的,

            他们占有广大的资源,不对称的信息,

            老百姓就应该保持对他们的警惕,时刻敲打他们;政府你还就是不能喊冤。

            现在的政府官员还是没有把观念转换过来,还以为自己是父母官。

            • 家园 政府不能喊冤

              但是可以含糊。

              这次警方应该接受教训,凡是鉴定结果没有出来的情况,一律以还在调查中回答。

              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有人就是要不满意,怎么办。

              • 家园 你不相信群众,自然群众就不会相信你

                你要含糊自然老百姓就更不相信你了么,那就不要抱怨工作难做。

                对于大多数的群众,还是讲理的嘛,

                极端的毕竟是少数,因为少数人的极端所以你也走极端?

                就拿这个案子讲,有几个非要杀了胡的,无非是希望公正处理,而杭州警方的态度前后不一致,能不让人反感么。

                你先将矛盾激化了,自然主动放低姿态缓和矛盾的也只能是杭州警方,这板子不能只打在老百姓头上。

                • 家园 回到最基本的层面

                  说不相信群众……小声说一句,对于技术问题,我确实不怎么相信群众。对车速的估计,是一个技术问题。我不知道普通人的测速能力精度是多少,所以我认为应该以专业鉴定为准。

                  现在鉴定结果出来,不知道群众是否满意。我再小声说一句,估计群众是不满意的。这是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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