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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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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世界,什么都是可以造假的

                    信息交换?如果谁和你有仇,马上就可以举出证据你和他们家有过信息交换……交换机上做做手脚,马上上面就会显示当事人当时给你发过短信 —— 同理,要做到没有信息交换也容易 —— 70km的速度都能说出来,这帮人的包庇已经是明目张胆了,还会怕你去查?

                    这世界,什么证据都可以是假的,唯独屁股假不了……

                    • 家园 那倒也是,电子类的东西要弄出来或者弄没有一条

                      记录太简单了。

                      sigh,就看决心有多大了。

                      有时候想想真有点丧气,咳。一个小白菜,从上到下多少人摘顶戴。

                • 家园 那到不至于

                  按危害公共安全来判,10-20年足够了,他爹妈的生意到时候还指不定撑下去呢,这点时间也足够了。

                  这样的纨绔子弟关这么久出来也废了。

                  对有钱人来说,死不可怕,受穷才可怕

            • 家园 我觉得这事就是一个政府决心的问题

              我觉得这事就是一个政府决心的问题,事实在技术上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 政府想掩住,终归能掩住,网友的证据顶什么事情,刘涌当年那样铁的证据不一样一审死缓吗?这一条人命的代价能养肥多少人啊。

              政府不准备掩住,那么故意杀人罪怎么靠也能靠上去,能把人撞飞5米高,70km的速度恐怕……再加上改装、违章、超速、屡犯、众怒,这有点不杀不足平民愤了。

              想起我读书的时候,我们学校的一个博士生把他女友从13楼阳台推下来,这明显的故意杀人罪了,最后按死缓判,这里就是有个社会需要的问题。杭州的这个事情也是如此,社会舆论闹得越大,这个案子判死的可能性越大 —— 尽管也许从法律上来说确实不应死(偶是法盲,表拍偶)……

              中国法律往往并不只是法律。

          • 家园 火化我觉得不能代表什么

            把遗体保留着我想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做尸检,以确认死因。

            但是本次事情上,因为被车撞飞而导致骨折、内脏出血等原因而死亡,这是不用尸检都能知道的。

      • 家园 偶想起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发生在80年代。一个银行系统的工作人员,很聪明,发现一个漏洞 —— 于是大肆的搞钱……多行不义,最后被抓住了。当时定罪的时候,开始是定“盗窃罪”(也可能是“盗窃金融机构罪”),上报地委后,地委指示,这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于是就改为“贪污罪”(贪污最高可判死刑),于是枪毙。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不久前,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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