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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谈信访 -- 常识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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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再谈信访

    前几天,我发了个关于信访的帖子,大家讨论的很热烈,一些河友也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补充很多内容。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很多的河友能了解一些新知识,我还是感到十分高兴的。

    那篇文章是围绕老上访专业户有没有心理障碍这个问题写的,其他河友也大多围绕这一点举例,所以可能没有全面的反映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整体情况。为了防止一些不了解这方面情况的河友的看法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决定再写一个关于信访的帖子,也顺便回复一下一些河友提出的问题。

    因为自己不是专业搞信访的,而且中国地区差异又很大,所以自己所说的情况未必都准确,表达的观点也未必都正确,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补充。

    唉!经常写八股文落下的毛病,不先写个帽儿,就不会写正题了。下面开始写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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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说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什么叫信访问题?05年的《信访条例》是有规定的,不过实际工作中信访问题的概念远远超过了那个范围,反正只要老百姓来找的问题现在基本上都算信访问题了。据我所知,外国是没有信访制度的,曾看过介绍欧洲某国信访制度的文章,不过从内容来看,那个制度更像是我国的行政复议,而不是信访。中国信访制度的产生应该和中国自古以来全能政府的传统有关。既然中国古代连寡妇改嫁这种事政府都管,那么现在产生个包罗万象的信访制度就不奇怪了。

    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我自己简单的归纳为八种:

    第一种,因为政府失责或未完全尽责造成群众合法利益受损而产生的上访。这是最正宗的也是最合理的信访问题。比如干部违纪、噪声扰民等等,这个就不需要详细解释了。

    第二种,不在政府法定责任之内,但因为某种原因群众利益受损而产生的上访。这种上访一般也都是合理访。比如,在北方地区每年都会有一些因供暖而产生的信访问题。很多原来企业和单位自建的家属楼没有纳入供热公司统一的供热管网,而是企业自己建锅炉房自己烧或承包给其他个人烧,现在企业倒闭了,很多锅炉房的承包人因为燃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开始弃供。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往往会要求供热公司接手,但供热公司现在都是自负盈亏的企业,要考虑成本。这种老楼的管道大多已经老旧并且没有进行分户改造。供热公司就会要求居民交纳一定的入网费,居民肯定是不愿意交钱的。双方争执不下时居民就会选择上访,通过政府解决问题。这种问题从法律上说政府可以不管,但因为牵扯面大,供热又是生活必需品,政府还是会主动承担责任,从中协调解决。

    第三种,由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革引发的上访。这种上访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社会变革总是会改变固有的利益格局,也会因此引发一些矛盾和冲突,比如国企改制引发的上访和近年来转业军官的上访。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军官转业后有的被安置到企业,有的被安置到机关。当时机关工资低,所以很多转业军官都愿意到效益好的国有企业。2000年之后,国有企业大批破产,很多当年转业的军官也随着下岗,这时机关工作稳定性好的优点就突显出来了。加上近几年国家大幅度改善军队待遇,现在转业的军官不但都分到了机关和事业单位,而且能拿到一笔不小的补助金。那些从企业下岗的转业干部们心理自然不平衡了,于是上访要求解决生活困难,要求重新安排工作,要求进机关、进事业单位。90年代以前,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很多机关干部或受组织派遣或出于自愿到国有企业工作。现在同样因为企业破产下岗,于是上访也要求回机关。这种因为社会变革而引发的上访问题,很难说是谁的责任,政府也很头疼。一方面这些上访人的确以前做过贡献,现在也的确遇到了一些困难,政府不管似乎不近人情;另一方面,现在制度越来越完善,机关和事业单位不能随便进人了,而且当年去企业也是本人自愿或者同意的,现在政府不能随随便便的就答应他们的要求。

    第四种,由民间冲突而引发的上访。比如合同纠纷而引发的上访,这个原因看起来匪夷所思,但的确存在。某建筑商和某开发商因工程款发生了合同纠纷,建筑商就会指使手下的农民工上访,声称建筑商拖欠自己的工资。政府找建筑商调查时,建筑商就会说不是自己不想发工钱,而是开发商拖欠自己的工程款,自己没钱给工人。工人是不是真的没得到工钱、建筑商是不是真没钱很难查清,建筑商有时就是用这个办法把政府拉进来帮自己讨要工程款,政府不帮就不断派工人上访给政府施加压力。

    还有就是个人之间矛盾引发的上访。现在有一种楼房是这样的,一楼是商网,二楼以上住宅。我见过一个案子,一对住在二楼的老夫妇来上访,说自己楼下本来是开诊所的,邻里关系融洽、相安无事。现在开诊所的搬走了,房子被租给了一对年轻夫妇开饭店,天天锅碗瓢盆叮当响,自己现在没法休息、没法睡觉,简直没法活了,要求政府给做主。到现场一调查,饭店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店主说自己夫妻双双下岗,上有老下有小,好不容易凑了几万块钱开了个小饭店。楼上的老头老太太找过自己,自己也给对方赔礼道歉了,自己不管怎么小心也难免出点儿动静。现在刚刚开业,投入的钱还没挣回来,要是让自己关门就没法活了,自己也上访去。这件事双方都有自己的理,如果双方都不让步,往往就会拖很长时间解决不了。

    第五种,上访人有精神障碍或者根本就是无理取闹的上访。有精神障碍就不说了,说说那种无理取闹的。比较典型的就是声称生活困难而上访的。有些上访者长年累月的上访,说自己生活困难,要低保、要救济。你如果问他:为什么别人都能活,你为什么就活不了?他就说自己有病没有劳动能力,而且都是些摸不着、看不到的病,比如腰疼。你把他送医院去也检查不出什么毛病,但他就说疼你也没办法。曾经调查过一个这样的上访户,专门跑到他家去,一看住房、家里的摆设根本看不出生活困难来。他媳妇看我们来了,出去拿了个编织袋进来,往地中间一倒,全是药盒子。然后开始说自己和老公如何疾病缠身,家庭如何困难,孩子就要失学等等。我到药盒那一看,牙痛安、康泰克、斯达舒、金鸡胶囊什么的好几十种。我当时就说你们病长的还挺全的,头回儿见着还有没事攒药盒子的,怎么看着像拍电影的道具。结果两口子马上转移话题开始说孩子要失学的事。后来和当地人一打听,才知道上访人的父亲活着时就是上访老户,到学校调查他孩子要失学的事情的时候,学校说这孩子只要好事就不能落下他,否则就闹个没完。我和同事后来开玩笑说,上访原来还能遗传。

    第六种,别有用心的上访。这种上访往往由其他原因的上访演变来的。比如有一个案子,两个妇女在街头打架,有人报警,警察来了后强行把两人拉开。其中一个妇女事后就开始上访,声称警察殴打自己了,要求处分警察、赔偿自己医药费。其实当时周围好几十人围观,警察根本不可能打人。上访人到处上访,刚开始可能主要是因为面子上过不去,后来上访人发现政府为了让自己息访往往愿意给点儿经济上的补偿,于是上访就变成了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了。说实话,那些有心理障碍上访老户有时闹得很凶,但还是值得同情的,毕竟他们有病,而且他们自己觉得自己真的有理,属于真糊涂。而这种把上访当做谋利手段的,就不值得同情了,属于揣着明白装糊涂。

    第七种,报复性的上访。这种就是以前相声里说的花我八分钱、让你查半年的上访了。比如,某个村子有张姓、李姓两大家族,两大家族往往存在矛盾,而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只有两大家族的人能选上。于是,张姓选上了,李姓就上访;李姓选上了,张姓就上访。反映的问题无非就是对方侵吞公款、超生、欺压乡邻等等,上访这时就变成斗争的手段了。

    第八种,说不清原因的上访。之所以说不清,就是原因复杂,上访的原因只能用人性去分析了。比如,拆迁引发的上访。有些媒体经常把城镇拆迁描写成政府或者利益集团对被拆迁老百姓的掠夺行为,不排除有损害老百姓合法利益的拆迁行为,但是大多数拆迁行为还是合理、合法的,也是受到大多数老百姓欢迎的。对于很多城市贫民来说,没有棚户区的拆迁改造,可能一辈子也住不上设施齐全、安全卫生的楼房。老百姓很多时候反对的不是拆迁本身,而是想在拆迁中获得最大的利益。有一些人总是喜欢把这种利益之争描写成阶级矛盾,要是不想让老百姓一辈子都住在印度式的贫民窟里,就没有必要对这种利益之争的出现大惊小怪。为什么拆迁容易出信访问题?我觉得根本原因是,社会现象千差万别,但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手中的政策尺子只有一把造成的。政府要做一件事情,无论之前制订的政策如何完善,执行得如何严格,最终都会有受益者,有受害者。衡量政府行为的正当与否只能看受益者和受害者的比例了。

    拆迁的补偿一般分为实物补偿(回迁)和货币补偿。先说货币补偿,以我这个地区的政策为例。在我这个城市,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是这么定的:84年以前的住人房屋无论有无房照,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这个数和下面的数只是举例,真正的数额应该是评估出来的),仓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84年到2001年建的住人房屋有房照的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没有房照的住人房屋补偿800元,仓房300元;2001年以后建的房屋有房照的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没有房照的无论是住人房屋还是仓房一律按150元补偿或者不补偿。为什么选1984年和2001年作为时间分界点,我听说大概是因为这两个年份有城市航拍照片,可能还有相关政策的变动。政策规定的这么细,都是有其目的的。有无房照补偿标准不一样,是为了让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受益。住房和仓房补偿标准不一样,是为了让拆迁人无论是回迁还是货币补偿最后都能满足居住需要,而且兼顾公平原则。时间段不同政策不同,是因为84年以前房籍管理不正规,老百姓不办房照有情可原;84年到2001年房籍管理政策逐渐正规了,不办房照就应该受点惩罚。2001年之后房籍管理政策完善了,建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不报批就属于私搭乱建,所以给的补偿很少或者不补偿。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打击拆迁前抢建房屋骗取补偿。

    即使拆迁政策制订的非常详细合理,但还是会出现信访问题。我经常听有些人说的一句话就是:老百姓的利益要是没被侵害的话怎么会上访?这句话问得大义凛然,但实际上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怎么界定个人利益的范围。政府界定群众利益的时候正常是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的,但群众自己很多时候是以主观感受和个人理解为依据的。很多时候政府觉得没侵犯群众利益,但群众有时就觉得侵犯了。比如,有人上访声称自己300平米的房子只给了6万块补偿,声泪俱下的控诉政府和开发商欺压老百姓。如果单听上访人的叙述,1平米房子才给200元钱偿的确令人气愤。但一调查,可能实际情况是这个人只有60平米的房子,其他的240平米都是拆迁前用石棉瓦和碎砖头抢建棚子。不是他不知道政策怎么规定的,但个人私心、想占便宜是人性。

    这部分内容写得比较吃力,最后自己都觉得很乱。在实际信访工作中,一般把信访问题分为几类,包括城镇拆迁、农村土地纠纷、国企改革、涉法涉诉、违法违纪等等。我觉得这种分类方法是从内容上分的,不是从信访起因上分的,所以自己试图总结一个新的分类方法,现在看结果不太理想。信访问题千奇百怪,我分的那八种远远无法涵盖所有的问题,而且有时一个信访问题的引起往往是几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自己觉得乱了,关于信访问题产生原因的话题就先说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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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说说信访工作的意义。在上一个谈信访问题的帖子后面,很多河友都提出了一个疑问,既然很多信访问题根本就是胡闹,占用和浪费那么做多社会资源,信访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了解一些上访老户的所作所为之后说干脆信访局撤销算了。关于建立信访问题终结机制的问题在政府内部一直有激烈的讨论,2005年新信访条例出台前,要求新条例纳入信访问题强制性终结机制的呼声是很高的。我以前也曾思考过信访问题要不要建立类似司法审判式终结机制的问题。2005年信访条例和中央的相关文件似乎表明,中央不赞成建立这样的机制。我现在的个人看法是中央这样的决策是正确的、慎重的。现行的信访制度虽然有很多的问题,但是正面意义还是很大的。

    第一,信访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在我上一个谈信访的帖子后面,有人质疑我为什么举的都是负面的例子,要求我举正面的例子。我仔细想想,正面的例子其实也不少,但是让我举具体的还是有点儿困难。原因是我所在的部门不是直接管信访的,新发生的信访问题一般都是归口办理了,我能接触到的基本都是一段时间之后各部门办理不了的积案。我这个地方可能有几千个上访案件,但最后可能只剩下几十个案件没解决。剩下的那些除了上访人主动息访的,自然就是解决了。

    第二,信访渠道的存在可以对提高政府的执政水平。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出台一些新政策之前,往往会征求两个部门的意见。一个是法制办,防止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打架;另一个就是信访局,有时政策本身没问题,但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信访部门可以从这个角度对新政策的负面影响提供评估意见。同时,通过对信访问题的统计分析,政府也可以更好的了解社情民意,及时的调整政策。通过信访也可以起到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

    第三,信访渠道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任何社会都会产生矛盾,矛盾积累多了就会对整个社会体系产生压力。西方国家通过周期性的选举释放压力(我虽然认为普选制有很多弊端,但这个作用我一直是赞赏的),中国现在没有这个渠道,信访的作用就更突出了。中央一直没有推出强制性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并且近几年一直强调畅通信访渠道,我觉得可能就是有这方面的考虑。让那些上访老户在体制内闹,总比让他们跟着轮子之类的闹要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信访问题造成的压力对政府来说未必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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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在说说几个大家提出的问题。

    第一个,可不可以用信息公开的方式解决一些信访问题?既然有些上访老户无理取闹,那么索性把事情都公开了,让大家给评理岂不是更好。我也想过这个办法,结论是比较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法律依据,很多信访问题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公开后可能会带来法律上问题。另外,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即使你公开了,还是会有人说政府编造事实。很多上访老户虽然无理取闹,但是多少也算弱势群体,像对待轮子那样开动舆论机器口诛笔伐还是不合适。实际上,类似这种信息公开的处理方式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就是信访案件听证会制度。信访部门主持召开,上访人、涉案政府部门、律师、人大政协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用公开辩论的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这种办法理论上看不错,实际上成功的不多。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终形成的处理意见也缺乏法律上约束力。会开完了,上访人依旧我行我素,照样上访。

    第二个,在信访工作中有无截访问题?我的回答是有,而且很普遍。我把截访分为两类:一是暴力截访,二是普通截访。

    先说暴力截访,原来似乎比较普遍,但是现在已经很少了。最少在我知道的范围内,已经很少了。截访的产生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信访局曾经执行过一个政策--信访排名。执行这一政策的本意是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信访问题,减少越级上访的发生。但是,这一政策有很不合理的一面,就是进京信访量和各地信访工作成效并不一定挂钩,这个政策很不公平。比如,河北省的进京访肯定比一般的省份都高,原因是明摆着的,河北的很多地方上访人进京比去石家庄方便得多。云南、贵州的信访工作搞的再糟糕,进京上访量也不一定比河北高。还有,河南有近亿的人口,有的省份才两三千万,单纯比较进京上访量当然河南吃亏。同时,国家信访局的上访登记以身份证为准,只登记人次,很多老上访户利用这个政策通过不断的重复访来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很多上访老户明明知道自己没理,也没打算让国家信访局真的给自己解决问题,但就是去登记,以此来要挟地方政府给自己利益补偿。这个信访排名制度给很多地方带来了很大压力,也直接引发了暴力截访的发生。我听信访部门的人说,在前几年在北京马家楼子(我没去过,听别人说的这个名字,不完全确定)的国家信访局门前经常会发生各地信访局的截访人与上访人打成一团的事情。据说暴力截访比较严重的是河北、辽宁等省,原因就不用我说了。不过,最近几年据说暴力截访行为已经大幅减少了。一个原因据说是国家信访局的局长对自己门前发生打架行为深感不满,严厉斥责,并且装了很多摄像头。当然,也不排除有更高层的领导干预。另一个原因是国家信访局改进了排名方式,正常上访的登记量已经不再作为信访考核的依据,现在主要考核非正常上访。非正常访就是拿着雪碧去天安门、到美国大使馆喊冤之类的,这些行为公安部门就可以依法处置了。不过,我觉得更重要的原因最近几年大家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舆论监督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信访部门的人也学乖了,谁也不愿意因为公事给自己惹麻烦。不知道别的地方怎样,反正我这个地方暴力截访的现象已经很难见到了。

    再说正常截访,实际上就是劝返式的截访,这个现象现在也普遍存在。我觉得这是一个正常的工作方式,中央似乎也是默许的。信访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地方解决的,大家都跑到北京去也没什么意义。

    其实,无论是暴力截访还是普通截访,主要针对的都是上访老户。信访部门的人也不是坏蛋,对于一些有理访,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时甚至会暗中帮助上访人越级访。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很多时候政府接访不及时?大家经常看见上访群众围堵政府机关,很多人质疑政府为什么不及时接访。在我看来,现在信访的接访方式和效率真是有很多问题,很多时候因为这个原因激化了矛盾。实际上,政府在接访这个问题上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但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一般来说,接访程序是这样的,群众来上访,信访部门先登记,然后根据问题性质通知相关部门来接访。为什么有时候上访人来了很久没人接待,原因可能是相关部门来的不及时。也可能是相关部门来了,但是上访人对解答不满意,要求见更高层领导。中国人似乎有个习惯,上访时喜欢找大领导。很多人来了就要见书记、市长,不见就不走。这个要求有时很难满足,因为书记、市长们总是有很多事情,不可能把所有时间都用在接访上。即使有时书记、市长们有时间,但还是没法接访。因为书记、市长们不是神仙,不可能对所有方面的情况和政策细节都了解,信访问题又很复杂,见了上访人不能不表态,但一旦表错了态,相关部门以后的工作就没法做了。对于的确需要书记、市长亲自接访的,一般也不会立即接访,而是会采取和上访人预约时间的方式。在接访前,书记、市长们肯定要做功课,听取相关情况和政策的汇报,研究好解决问题的办法。上访人一般都非常着急,但政府解决问题有时也的确需要时间。另外,有时上访人的上访行为也有表演性质,不管接访及时不及时,都要表演一番的,特别是很多老上访户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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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了不少,但是感觉很多东西还是没有说明白,很多事情也还没有说全。写这个东西的目的,也不是单纯的想介绍信访问题本身,还是想通过信访反映一下中国社会和政府行政的复杂性。先写这些,以后想想再写。

    关键词(Tags):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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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帮你补充点儿材料,主要是古代、现代信访,大部分网上能查到

      一、新中国信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即后来的国务院)<1951年6月7日>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一般被视为信访制度正式确立的起点。但是新中国信访制度的确立,最早可以上溯到解放前。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开始用写信、访问的形式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当然,在我们党还没有建立政权的情况下,那种信访联系还是分散的、个别的,但它是我党的信访工作的开始。1921年,安源煤矿的两位工人给毛泽东同志写信反映他们的情况。毛泽东同志对此非常重视,亲自到安源煤矿找到这两位工人,和他们促膝谈心。后来,我们党发动工人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安源煤矿工人运动。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同志对群众来信来访都亲自处理,亲自接谈。

      1949年3月,中共中央迁到北平后,当年8月就正式成立了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由于刚建国时来信来访很多,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几乎同时成立了三个单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和总理办公室。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设置了“人民接待室”,作为专门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日常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到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大多建立了信访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全国有很多省和县也按照中央的要求建立了相应机构。

      二、中国古代的直诉制度。

      中国古代,一般要求实行逐级上诉制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允许人们越级上诉,这种制度一般称为“直诉”制度,即某些案情重大和冤抑莫伸者,可超出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之范围,直接向高层官僚特别是向皇帝诉说冤情、恳求圣恩,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告御状”

      直诉制度属于古代冤案救济制度的一种,它是一种与古代法定的复审复转制度相区别的一种非正常程序的上诉制度。直诉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击登闻鼓上诉(类似到信访机构走访);邀车驾上诉(类似于今日的拦截领导的车辆);上表(类似于今日的写信给中央领导告状)。历代对直诉制度的受理范围限制较严,即能提起直诉的案件一般必须是重大案件,这种限制到明清时期更为严格。从列举的角度看,重大案件一般有这样几种:叛逆谋逆案件、重大刑事命案、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等。从排除的角度看,户婚、田土、欠债细故是不能提起直诉的。但实际运作情况较为复杂,古代也有民事等细小案件直诉的例子。这样的例子很少,且一般发生在明中期以前。有一则故事很有意思。北宋时候,有“京畿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牡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值。”这位首都居民通过敲登闻鼓的方式,向皇帝控诉自己的家奴弄丢了一头母猪,宋太宗于是下令赐给他千钱作为补偿。对此事,宋太宗如此表述:“似此细事悉诉于朕,亦为听决,大可笑也。然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冤民矣。”他的意思是说,这样的事情也找我这个皇帝来解决似乎很可笑,但是,如此一来,让天下百姓都知晓这样的直接诉讼的渠道,就不会有不可解决的冤情郁结于民间了。

      我国直诉制度由来已久。据《大戴记·保傅》、《淮南子·主术篇》等古籍记载,尧在位时,于庭前设“进善旌”,听取天下百姓的建议,后又立“诽谤之木”,“使天下得攻其过”;舜“置敢谏之鼓”,“使天下得尽其言”。舜时,还首置龙为纳言。进善旌、诽谤木、敢谏之鼓是直诉制度的源头,纳言也可谓中国最早的信访官职。

      《周礼》中也有路鼓和肺石制度的记载。路鼓之制,是申诉者打击宫门外所设之鼓,由专门受理路鼓的人先倾听申诉,再告之于周王,这是后来“登闻鼓”制度的前身。肺石之制,是指王宫门外设立暗红色的石头,有冤屈者而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诉的在肺石上站立三日,司法官即受理此案。

      汉代不仅继承了西周击鼓鸣冤的做法,还出现了上书、邀车驾等做法;

      魏晋南北朝时期直诉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正式确立起来。晋武帝(公元265~290)时始设登闻鼓,悬于朝堂或都城内,百姓可击鼓鸣冤,有司闻声录状上奏,这就是所谓“登闻鼓”直诉制度,即冤枉者不服判决,可以不受诉讼审级的限制,直接诉冤于皇帝或钦差大臣。登闻鼓制度设立之后,一直沿用到清朝,成为直诉的途径之一。晋代在设有登闻鼓的同时,还继续设置“诽谤木”,并改称为“华表木”、“表木”。晋崔豹《古今注·问答释义》中载:“程雅问曰:尧设诽谤之木,何也?答曰:今之华表木也。”这是“华表木”见之最早的古籍记载。因“诽谤木”系舜受命而立,而舜又名重华,所以又称为“华表木”或“表木”,这就是今天中国的象征华表的由来。(此处有争议,特注明)

      到唐代建立了形式比较齐备的直诉制度,继续设有肺石和登闻鼓,并明确规定了受理机关。期间最有名的机构莫过于武则天时创设的匦使院。武则天垂拱二年(686年)于朝堂东西南北四面置青、丹、白、黑四匦,上访书信分养民劝农、议论时政、陈诉冤屈、告天文密策四类依次投入。

      宋代,设立了专门的直诉机关登闻鼓院、登闻检院和理检院(类似于今日的信访局)予以受理,规定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定次序依次向这三个机构投诉,由皇帝指定官吏审理。如果这三个部门不受理,当事人还可以拦驾,由军头引见司转奏。

      明代将登闻鼓先置于午门外,后来移至长安右门外,让六科锦衣卫轮流值班,接纳击鼓申诉上奏。此外,明代设立了一个重要的信访机构是通政使司。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设察言司,收受天下奏章、申诉书信等,不久撤销。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又设通政使司,位居卿寺之首。也就是说通政司是中央机关的总收文机构。

      清代设有叩阍制度,分为两种鼓状和告御状,即“登闻鼓”和“邀车驾”制度。《清史稿·刑法志》:“其投厅击鼓,或遇乘舆出郊,迎击驾申诉者,名曰‘叩阍’。此外,清代设有上控制度,分为地方上控与京控。地方上控就是对州县衙门对审判不服,而向上一级机关申诉的制度。而百姓“其有冤抑赴都察院、通政司或步军统领衙门呈诉者,名曰京控。”清朝对上控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得越级上控,即不得越级上访申诉。“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即只要是“京控”必须先打50大板。

      自明中后期开始,明、清两朝对于直诉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越诉(类似于今日的越级上访),《大明律》规定越诉者“笞五十”。明宣宗宣德六年(1431),皇帝甚至下令越诉者一律发往辽东充军。清代,尤其晚清对直诉和京控的限制也极为严格。不过,立法如此严厉,明清两朝进京控诉案件的数量始终持续上升,越诉现象屡禁不止。

      “直诉”制度作为我国古代特有的制度由来已久。[QUOTE]细究“直诉”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看到,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官僚体制和任用私人的圈子关系,形成了中国特有以士大夫阶层为主体的官僚体系,这一官僚体系是国家机器的实际操控者和受益人,他们横亘在皇权与普通百姓之间,承上治下,中央很难准确地了解地方官员的行政能力、道德水平等情况,缺乏对他们手中权力的制衡和监督。为了确保各级部门拥有的权力不被滥用、加强对地方封建官僚的控制、保证公权力最有效实现以及塑造皇帝的爱民勤政形象、确保皇权的稳固,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就特别制定了这一非常规制度,并对其不断进行完善和加强。明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将各地越诉人数纳入官吏政绩考核,一年越诉者过多,则罚主管官吏俸禄

      三、再来看看行政诉讼。

      我国的行政救济一直面临着某种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首先,收案数严重不足。1990年全国法院收案总数为321万余件,但行政案件收案数为13006件,仅占当年收案总数的0.41%;2001年全国法院收案总数为534万余件,而行政案件收案数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也仅为100921件,占当年收案总数的1.89%。而行政复议案件收案数比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更少。2000年全国行政复议收案数仅为68957件。其次,撤诉率高得出奇,且相当一部分是非正常撤诉。从1990年到2001年,全国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最低时(2001年)也高达33.34%,而最高时(1997年)竟达到57.3%。行政复议案件撤诉率也相当高。2000年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案件数在已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数中就占了17%。此外,行政救济还有立案难、审理难、败诉高、执行难等种种问题。

      关键词(Tags): #信访#直诉
    • 家园 第n种上访

      维权。

      看过某功发在网上的照片,在某市信访办门口拍照,声称支持什么什么的。搞笑,明明是反对某党,变成了找某党主管的政府部门上访。明着暗里都来啊,全能。废话,人家拿美国人的补贴,能不全能?

    • 家园 有一点不同意

      第一个,可不可以用信息公开的方式解决一些信访问题?既然有些上访老户无理取闹,那么索性把事情都公开了,让大家给评理岂不是更好。

      我也想过这个办法,结论是比较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法律依据,很多信访问题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公开后可能会带来法律上问题。

      看你的介绍,很多信访问题都不涉及个人隐私,公开后不会带来法律上问题。

      另外,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即使你公开了,还是会有人说政府编造事实。很多上访老户虽然无理取闹,但是多少也算弱势群体,像对待轮子那样开动舆论机器口诛笔伐还是不合适。

      实际上,不需要开动舆论机器,只要建立网站,公布相关情况即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相信群众。

      • 家园 涉及隐私,很多。

        比如姓名、身份,工作单位算不算?

        比如涉及疾病等引发的,涉及个人财产引发的等等。

        再一 ,是否应征得群众的同意??

        现在有什么"信访听证",实质作用不是很好,没有法律约束,依然是道德法庭。

    • 家园 有益的文章!送花!
    • 家园 俺也访过。

        九十年代初,俺老爹老妈出门旅游,单位照顾给开的出差免票。

        俺老爸的免票可以坐软卧,老妈的不行。但签不到硬卧票,就在车上补软卧。

        照规定,铁路普通免票属出差的可以坐硬卧,补软卧理应只要补交软硬卧的差价就行了。但当班车长硬要连硬卧的票价也收上,没办法,老人家硬座走长途身体受不了。

        回家后向我一说这情况,我说好办,回头给局长去封信,那时打长途电话还很不方便。

        为什么好办?因为我一听车次,是我原来干过的铁路局的车底。俺们原来工程队的一位这时正在路局当副局长。而那时局长和其他几位副局长都因为某案进了局子,只剩下他一人主持工作。

        后来,俺老爸就收到一张汇款单。

       

      • 家园 呵呵有一次碰到一个很基层单位的领导说都没人干活了

        为什么呢,原来是都集体嫖娼了。。。

        路局这一级别的,不会是这种事情,大概是贪污吧。

      • 家园 本想偷偷路过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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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能不能定期举行信访听证会?隐私的问题,如果涉及的是公权力部门,应该不存在。

      信访工作和人大、党代会的关系是什么?可以制度化吗?

    • 家园 楼主的几个帖子可以说是把信访说的比较透彻了

      花之。

      • 家园 叹息,我觉得楼主的帖子需要结合下面的几个一起看的

        再一个,以前收容的“救助”职能被继承下来了,叫“救济站” [ lzwne00 ] 链接出处

        抛抛砖,介绍一下我知道的收容。 [ lzwne00 ] 链接出处

        老上访户大体是这样的 [ 懿和 ]QUOTE]/article/2165625[/QUOTE]

        前10天又接了两天访 [ 懿和 ]

        /article/2165687

        对比着这两个正反面,也许更有思考性

    • 家园 嗯,上访内容之千奇百怪,可谓叹为观止。

      有很多其实都是区县一级的事情,都要跑到中纪委来。这样的事来了也是白来,最后还是要转到县里。

      还有这样的,有人上访,说是河南某县一个学校的校长有经济问题。问题是这事归上级市或者河南省纪委管,你跑到北京市纪委来,算怎么回事?

    • 家园 花。问一句“有理访”

      不知道“有理访”占整个信访的比例如何。“有理访”越多,说明基层工作越糟糕。这个可以作为衡量地方工作的一个尺度。

      进京成本比较高的地区,云南贵州,“有理访”的比例要比河北辽宁高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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