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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日本今日包身工 --一起研修生维权事件的台前幕后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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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日本今日包身工 --一起研修生维权事件的台前幕后

    作者按:这篇文章写得我有些心潮难平。今天接到《环球时报》的要求,去采写关于一起在日研修生的维权事件。根据总社提供的线索,逐步拨开的事实让我们深感震惊 -- 一天干十八个小时,一个小时的加班费只有六角钱人民币,在日本!今天包身工在日本依然存在,而受到这样压榨的,正是我们中国的女孩子。

    我国的血汗工厂也存在这样现象,这有法制不够健全的成分存在。但日本存在这样的现实令人真的感到了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中,依然存在着让我们颤栗的一面 -- 对日本人,公司老板会这样做吗?“中国人はバカだ(中国人混蛋!)”这样的词句,让我们忍不住拍案而起!作为在日的华人,我们会紧追这件事的发展。

    顺便问一句,谴责中国人权的好汉们,你们在哪里?

    稿件写完了,我很谨慎地核对译文,以避免自己的感情影响报道的客观。报上肯定没有这样大的版面全部发表,可能只有几百字。那么,就把这篇稿件的全文放在这里吧。

    期待,国家更加富强,让我们的兄弟姐妹,不用再出来为了这点儿钱卖掉自己的青春。

    [平面媒体用稿]

    日本共同社2月3日报道,在日本大分县以研修生身份工作的六名中国女工,不堪恶劣的劳动环境和残酷加班,日前向北九州工会组织“Union-北九州”求助,希望讨还公道,早日返回故乡。根据《产经新闻》的消息,这六名女工已经受到日本工会组织的保护,日本媒体纷纷报道此事,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荡。

    根据笔者与在日外国研修生/实习生权力保护组织联系得到的消息,这六名中国女工是2007年2月到2008年2月间从山东前往大分县的缝纫公司工作的,年龄在20-30岁之间。在作为研修生工作期间,她们只获得极低的工资并被要求大量加班,一天的工作时间竟然达到18小时。日方工厂承认违反了研修生第一年工作禁止加班的有关法律,但表示“加班出自她们的自愿,也给了她们足够的报酬”。

    而根据调查,这些女工在工厂领取计件工资(在日本是禁止的),缝制一件西服可获得三十至七十日元(约合人民币两元五角至五元五角),加班一小时可获加班费8日元(约合人民币六角)。这些女工的工作时间通常是早晨八点到夜间三点,其间中午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一共十分钟,晚饭十分钟。尽管公司方面因这些研修生女工没有工卡纪录而否认有“超强度加班”,但中国女工巧妙地留下了工作时间的纪录。

    尽管女工们的工资已经很是微薄,但大部分仍然不能到手。日本公司每月从女工们的工资中直接扣除五万日元,包括法律禁止向研修生征收的住宿费和照明费两万日元,以及用处不明的“管理费”三万日元。女工们所获,一个月往往只有三万日元(约合人民币两千三百余元)而已。

    即便如此,这些钱也被日本老板强制“储蓄”,女工们无法直接拿到。她们到日本工作的时候,护照,存折,印章等都被收走,使她们难以离开公司。由于这些女工们来日本之前多半通过举债向中介公司缴纳了将近五万元的保证金,贸然回国不但将让自己的劳动分文难得,而且会让家庭遭受还债的艰难,所以女工们大多忍气吞声,尽力坚持。

    然而,她们遭受的虐待,最终使人无法忍受。

    女工们提供的材料证明,为了节省开支,这家公司无论女工们工作的场所还是她们的住所都不给供暖,女工们每天都要在寒冷,疲惫,饥饿,头痛中完成超额的工作。她们的工作时间常常被延长到凌晨四点,五点,每天只有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这些女工来自中国北方,习惯吃面食,原本自己蒸馒头吃,但日本公司的老板娘认为吃面食比吃米饭要慢,影响工作,干脆规定 – “为了十分钟内(吃)完,馒头一类的东西一律禁止!”。

    女工们回忆,晚上六点钟是最忙的时候,女工们工作到这时已经很饿,却不允许吃饭。“想吃饭,肚子饿,没有力气。。。”说起在工厂的工作,女工们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些。

    与此同时,还要承受公司老板不停的叫骂 – “混蛋!”“中国人混蛋!”“好好干活!”

    她们的工作环境,与合同中规定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由于连续的艰苦劳作,加上不断的精神折磨,女工们渐渐到达了承受的极限。她们普遍出现记忆力低下,生白发的现象,在这里工作到第二年的女工们明显消瘦。

    女工们曾与在日的中国作家莫邦富先生等维权人士取得联系,希望获得他们的帮助。维权人士与女工们几次通话后,公司方面即拆除了女工们可以使用的全部电话,并对其中一名女工进行威逼恫吓。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在大分事件中为中国研修生仗义执言的日本华人作家莫邦富先生

    1月26日,这位化名为T的女工终于无法忍受,逃出公司,用附近的公用电话发出求救。27日,经过紧急会议后,相关工会组织随即前往该公司,将六名中国女工置于保护之下。

    事实上,在日的中国研修生遭到“过酷”虐待的情况,近来频频曝光。2008年11月,长崎西海市某橄榄加工公司老板因付给中国研修生工资过低被起诉。熊本县甘草市四名中国女工状告日本公司“非法强制进行残酷劳动”而起诉日方公司,要求归还未付工资。根据日方统计,福井福岛两县90%使用研修生的公司都有超量加班的违法现象。

    被救出的六名中国女工表达了极大的感激,她们表示:“你们能来太好了,谢谢你们来帮我们阿,我们都盼着早一天离开这里,赶快带我们一起走吧。”日本工会的人员说,第二天,她们的精神状态明显改善,与前一天判若两人。看到她们的笑脸,北九州工会的人员大为感动 – “还能有这样(欢乐)的笑脸阿!”

    实际上,直到28日深夜,女工们的情绪才稳定下来,她们商量了以后,提出了以下的要求 – “希望通过工会让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把我们该给的工资给我们,把那些不该扣的钱还回来。”“回国以后,中介公司要保证不伤害我们的家人。希望中介公司归还我们的保证金。我们的要求只有这些。”“期待着能够早一天回国”。

    同时,女工们也表达了对日本工会组织的感谢 – “太谢谢保护我们的朋友了,各种各样的照顾不知道怎样感谢才好。还有这样亲切好心的日本人,真是没有想到阿!”

    “Union北九州”的本村真书记长评论道:“借研修为名,行剥削劳动力之实。研修制度的问题在全国已经很明显地显露了出来,需要彻底的改革。”

    截止至2日,在日本工会组织的努力下,雇佣这六名女研修生的缝纫公司一方,表示愿意让步“归还住宿费和照明费,将强制储蓄的钱打回她们六人的账户”。而对于未支付部分的工资问题,双方还在交涉中。

    [完]

    附:研修生制度的说明 – 日本的外国人研修生制度,本来是一种通过在当地与日本员工一起工作,将日本优秀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传递给外国工作人员的培训体制,目的在于帮助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扩大日本的国际影响。中国曾大量派遣研修生到日本学习交流。但是,由于研修生不受日本法律规定最低工资线的限制和劳动法保护,一部分日本企业逐渐利用法律漏洞,通过招收研修生从事劳动减少工资开支。尽管中日两国都对此设立过相对的法规试图避免研修生制度的异化,但仍然有一些企业继续非法使用研修生劳动,从而不断在日本引发有关“研修生”的问题,大分市女工的遭遇,即可算其一。

    参考日文报道外链出处

    http://narouren.jugem.jp/?eid=2989

    http://chinesefuture.yoka-yoka.jp/e191183.html

    http://chinesefuture.yoka-yoka.jp/

    关键词(Tags): #研修生#大分通宝推:树袋熊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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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中介机构没有起到好的作用
    • 家园 【原创】大分中国研修生事件的后续报道

      日前,大分的六名中国研修生不堪凌辱和欺压,在日本北九州工会和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支援会的帮助下得到保护,并开始与日本公司和中国派遣的中介公司展开交涉,以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

      根据在日本了解到的情况,我曾对此写下文章进行报道。

      链接出处

      (值得一提的是,这篇文章由于写的仓促,有一处需要进行更正。文中提到莫邦富先生在此事中曾给与帮助。实际上,莫先生尽管曾多次为中国研修生仗义执言,这一次却并没有参与。受害女工是出逃后和在日的亲戚联系,其亲戚再联系北九州工会,才是她们得到帮助的。特此更正,并为错误的信息表示歉意)

      这几天,在日华人一直关注这一事件的进行,本人也曾多次与在日有关机构联系。日前得知,此事件已经有了新的进展。

      目前,中国政府驻日机构已经介入此事,承担起国家方面的责任。在他们和各方的努力下,负责这些研修生在日本工作的中介公司首脑已被迫飞赴日本说明和处理这一问题。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组织中介公司与研修女工双方见面,2月3日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会谈。

      同时,领事馆的工作人员对研修生们的遭遇表达了同情和慰问。

      然而,与研修生们一同前往的有关人士表示,相关方面似乎应该对自己未能及时保护本国公民的权利表示歉意,很遗憾这一点却没有听到。同时,在和中介公司交涉的过程中,女工们对维权明显表现出了畏惧动摇的态势,看来,这件事要获得解决,还要有一个不容易的过程。

      日本新华侨报的报道,对女工们的处境进行了详细的披露,也提到,当地工厂给女工们中午吃饭可以确认的时间是15分钟,晚饭是30分钟。他们并报道,6名中国实习生准备就加班费的支付和回国问题向大分劳动基准监督署进行申诉。

      日前,在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支援会的网页上,看到参与此事的日本维权人士对相关事件的跟踪描述,有一段话很值得深思 –

      “中国のみなさん、あなたたちの力で研修生を救れ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ネット上で世論を喚起しましょう。そして中国政府をあなたたちの力で動かしましょう。”

      (中国的朋友们,你们可以用你们的力量来救助研修生们的。请在网络上唤起舆论的良知。同时,敦促中国政府为此做出努力。)

      “研修生は一番弱い立場にいる人たちです。研修生たちに力を貸してあげる、彼ら、彼女たちの立場に立ってあげることは「外国人研修生実習生支援会」が今、そしてこれからやっていきたいことです。研修生たちはみな私たちの兄弟、姉妹です。”

      (研修生,是最弱势的人群。为了研修生们,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而努力的‘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支援会’现在和将来会一如既往地努力下去。研修生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 )

      这段文字,足以让我这个中国人汗颜了。

      [完]

      • 家园 如果国内当地政府要狠抓这种中介

        应该是最有效的手段,日本方面做什么,属于亡羊补牢。

        可是指望国内当地政府能处理这种中介,俺的期望不大。

        俺能期望的就是国内的经济形势能迅速好转起来,解决不少就业问题,这是根本所在。

        国内的媒体能跟进的话,也能使一些人知道这种风险,也不尝是件善事。

      • 家园 感觉她们还不如加拿大那个赖叉叉呢

        她们是走合法手续出去工作学习的

        赖氏是被中国司法机构外交部门天天盯着的

        结果一边是饥寒交迫 一边是肥马轻裘

        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呢?

      • 家园 这句话说得古古怪怪的

        什么叫

        同时,敦促中国政府为此做出努力

        难不成要求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施压,强行引发或加重对日本企业的处罚?这么一来不一下就违背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了么?

        就我浅薄的国际法知识而言,中国政府能做的,大约就是为他们维权提供一定必要的协助和维持一个能够进行合理维权的环境——这事实上也是我国驻外外交机构经常做的事。

        但维权之后当事人原本的工作似乎大多很难保住

        • 家园 实际上她的建议是中国政府惩罚中介公司
          • 家园 所谓民不举官不究

            研修生这一群体极度缺乏利用法律维权的意识。

            中介的合同是不可以违反两国的相关法规的。,只要能证明自己被违法侵犯了,回国后也不必害怕打官司,胜诉的案例是有过了的。

            有时候真是很纳闷:有些国人拿不到工资就去跳楼。要是说该给你说法的地方都没给你说法,那你自己给出个说法也能理解。可事实上很多人根本就没找过律师.也不找劳动仲裁,直接就去跳楼。死都不怕就不能先试试法律手段?

            • 家园 呵呵,不太同意您的看法

              有些工人不是不找律师,而是

              1.律师费是很大的一笔花销,相对工人的微波收入来讲,到时候即使讨到了欠薪,也要给律师一笔费用,以他们的处境来看,不愿意花这笔钱。

              2.即使找了律师,也不一定能拿回来自己的所得。那些个黑心老板可以通过各种关系,手段来逃避。

              这种事情只要当地政府有所作为,不难解决。

              跳楼那是逼不得已,只要有一线希望,谁会走那条路呢?

              • 家园 有些不通

                1.律师费是很大的一笔花销,相对工人的微波收入来讲,到时候即使讨到了欠薪,也要给律师一笔费用,以他们的处境来看,不愿意花这笔钱。

                2.即使找了律师,也不一定能拿回来自己的所得。那些个黑心老板可以通过各种关系,手段来逃避。

                这种事情只要当地政府有所作为,不难解决。

                1.即便付出一部分律师费,也比一分钱也拿不到要好,何况钱与命孰重孰轻?

                2.那要看你的主张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凿。能做到这两点还得不到公正的话,那就你给他个说法,我绝不会表示纳闷。

                3.你自己不去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全指望政府,只能说“不自救的人不可救”

                只要有一线希望,谁会走那条路呢?

                事实是劳方胜出的仲裁案例并不少见,你试都不试,怨谁?

                • 家园 俺说过,您说的是理想情况

                  俺也希望这些工人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要动不动就使用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可现实不是那么乐观。

                  楼下的sweeter兄说的也是事实,的确有一些律师志愿者来帮助讨薪,对于那些志愿者,俺也是心存敬意的。

                  但俺认为不能够指责那些弱势群体没有法律意识,不懂得维护自己权益等等,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远比俺们来得艰难,俺尝试一下从他们的角度,处境来考虑运用法律武器是否经济合算,有效。

                  就拿这些研修生来说吧,根据俺了解到的情况,以及从萨大文章所描述的信息来看,他们出国门前肯定是和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的,至于合同具体的内容无法得知,但基本上都交了一笔不菲的保证金(1万以上),到了日本之后不许跑,要遵守日方规定,要干满固定期限之类的,工资多少,加班费多少,大概有个规定。具体真实的情况只有来到日本以后才能得知,这时候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来了不服从,不干,一分钱挣不到不说,国内的保证金也泡汤了,原本是来日本挣钱的,钱没挣到,反而还要把当时东凑西拼借来的钱赔进去,只有忍受。遇到好心的老板,还好,按合同办事。遇到黑心的老板,再碰到黑心的中介,是欲哭无泪,在日本辛辛苦苦,惨遭剥削,还挣不到钱,想跑?连个回去的路都找不到,即便是跑回去了,找黑中介要钱?黑中介先告你一把,告你违约,当初交的保证金,一分也别想要回去。告黑中介,打官司?打官司的钱呢?请不请得起律师?好,借钱请律师,把法律程序走完一遍,官司要打多长时间?即便胜诉了,能不能被执行?执行需要多长时间?等到拿到自己的那些保证金,被扣了多少?还剩下多少?在这等待的时间里,借钱的亲朋好友来要钱怎么办,都不富裕。

                  打官司,有可能请不起律师,请得起律师,又耗不起那个时间,思前想后最后结果就是老老实实接受盘削。说没有法律意识,是有不少人,可有法律意识,想维权,可维权之路漫长艰辛,怎么个维权?

                  仰天一叹。

              • 家园 你没有和律师打过交道

                律师不会先收钱再干活的。

                他会评估一下着案件成功的可能性。他的收入是打赢了以后分成。可能别人欠了你5万,他帮你讨回3万,他抽头一万。你最后得2万。

                不论律师愿不愿意干,评估是不要钱的。如果评估下来,律师不干。至少说明难度比较大,你还是有收获的。

                • 家园 这个,前两年的“又一帮狗娘养的跑了”事件

                  好像说明这种模式不行啊,劳动人民不是善良,而是没有能力作恶。

                • 家园 有律师志愿者组织的,

                  不收钱,专门帮民工讨欠薪的。我有律师朋友就是其中一分子,在广州。他平时做生意(做知识产权法的)也收得很狠,但是下班之后会去做志愿者。其他地方不知道有没有,不过估计也有。

                  政府也有类似的部门。真的多去找办法,还是能找到办法的。成不成功是另一回事,但至少可以一试。不过很多人法律意识还是比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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