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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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胡汉山

          听上去有点像。

        • 家园 猜想是

          一番较量以后,老哈带领女真人移居美洲,老丁远征伦敦,女主统治大宋故土。避免了相残又扩张了影响。短短的书名要概括内容还是不容易。如果叫“再宋”“补宋”等又有效鼙之感。如果要加入“金”字,可以考虑“汉金川”,“川”字谐“穿”,又有个人国家的命运如河流的意思。东北有老哈航行的黑龙江,中原有黄河长江。

          名字有的时候不那么重要。前辈作家的“金瓯缺”,名字虽然反映主题但没有直接联系。

    • 家园 1

      开头:

      北京,东三环亮马河某高档写字楼: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宝贝?”老哈看着会议室桌面上摆的那个亮晶晶的球问道。“看上去很普通嘛。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就是为了看这个?”

      “你觉得就是普通水晶玻璃的?那你就错了,你看着!”说着,丁天爵戴上了护目镜,又戴上手套,打开桌上放着的一个塑料箱子,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切割机,然后掏出一个砂轮切割片,笨手笨脚的往上装着。

      “还是我来吧,看你身娇肉贵的样子,这种装修工人的工具可不是你玩得好的。”看着丁天爵的样子,老哈上前,接过切割机,看了一眼,“噢,还是Bosch的?原装进口的吗?”一边问着,以便就把切割片装上了。嗞……机器就转了起来。

      老哈关掉机器,转头稳丁天爵,“确定去切开你那宝贝了?”丁天爵笑着,点了下头。

      嗞………………,一阵火光四溅,老哈关掉机器,再仔细看了看那个水晶球,上面竟然一点划痕也没有。

      “怎么样?神奇吧,你还记得上个礼拜,中国大半个北方都能看到天空出了一条十分闪亮流星的吧,有两个旅友,在张北草原上,看到这东西坠落地面,砸出了个2米深的大坑,他们连夜把这东西挖了出来,来北京,来找愿意出大价钱的买家,我看着东西挺神奇的,就弄来玩玩。”

      “你这买办看来真实钱多的烧得慌,”老哈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那个水晶球,“竟然一点都不烫?而且……”随着他把水晶球端起,“怎么这么轻?这肯定是空心的呀!?”

      “所以我要想办法把它打开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外包装都这么牛了,里面的东西还不牛B大了……你要知道,他们激光,钻石都试验过,愣是打不开。”

      “这倒不是问题,是空心的就好办,你等下,我打个电话,让人送个东西来。”说着老哈掏出手机,走到门外,说了几句,又和门外的接待小姐逗了几句贫嘴,才走了回来。

      “什么东西呀?”丁天爵好奇地问道。

      “现在知道多没意思,一会看吧,对了,你这身行头,真可以去天坛南门外面蹲着了,别忘了,再挂个牌儿……”老哈看着丁天爵的安全帽,护目镜,不禁调侃起来。

      “我好大劲弄来的东西还没玩过呢,”说着丁天爵走到桌前,拿起切割机,便要开动。

      “你等下,我问你,你知道该用切割片的哪部分吗?”老哈赶快叫停。

      “就这么样……”丁天爵摆了个pose,却见到老哈笑得捂起了肚子。“切割片要用后面部分接触,这样一来,切下来的火花,是会被这块铁片,也就是安全罩挡住,然后往前方去的,如果向你这么用,火花可是往后面来……买办,你这西装是阿玛尼的吧……”

      “不玩了……”说着,丁天爵把切割机扔在了桌上,随手把安全帽也扔到了地上。狠狠地白了老哈一眼。

      “别嗟,咱们都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我?”老哈走上前去,搭住丁天爵的肩膀,两人握拳相碰了一下,又笑了起来。

      他们两个是发小儿,一起在北京后海那片一起长大,然后一起四中,一起出国留学,老哈姓哈,祖上是满洲镶黄旗富察氏,改汉姓的时候,就用了哈字,接过从小学就得了哈弥赤这个外号,不过年纪大了,大家也都叫他老哈了。

      丁天爵在美国,念的是Yale的MBA,加上家里的关系比较硬,便弄了个国际金融公司,当起了买办,而老哈念的是密歇根的turbine专业,可惜中国造涡轮机的地方,都不是他能去的,结果就在四九城混着,自己搞了几个发明,但最后都没砸出个响来,不过无论是理还是工,都是强的。

      “董事长,哈先生要的东西送来了。”说着,门外那个眼睛小妹抱着一个大箱子进来了。

      “放那边桌上……”丁天爵随手一指,小妹便端着箱子走过两人面前,突然她啊的叫了一声,手中的箱子摔倒在地,只见到箱子里面跳出一堆大大小小的音叉,发出了奇怪的响声,然后,就是轰的一声巨响,那个水晶球轰然炸开了,然后,形成了一个黑洞,丁天爵只感觉自己不由自主地飞了进去,然后,就两眼一片漆黑了。

      注:不同的音叉可以产生不同频率的声波,而一定的声波频率接近玻璃杯固有频率时,玻璃小颗粒和声波共振。越接近震动幅度越大,一定大时就碎了。

      写角磨机是要告诉大家,随便做点什么东西,都是很有讲究的,没干过没见过,就要承认外。看着简单的东西,实际上可不是这样的。起点种田流的小说九成都是小白菜写的,文科生得提点就是吹牛不打草稿,而且不知道脸红,懂行的人看了,除了笑,没别的。(《活在乱世》除外。)

      烧饼

    • 家园 2

      什么味道!好香呀!徐婕闭着眼睛,闻着这香味,觉得自己有些饿了。那就起来吧,想着,她便睁开眼睛,站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我的衣服怎么了?她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破得一塌糊涂,基本上到了一不遮体的地步,而现在也不是她最后记得的爆炸的时候,而是大概凌晨四五点,太阳还未初升,天边刚刚露出一抹殷红的时候。

      这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完全没有印象了,看着周围的农田和小路,她觉得,自己应该在昌平或者顺义的农村。

      她坐下来,回忆了片刻,最后的记忆,还是那个水晶球突然裂开,然后冒出一道耀眼的白光。难道这爆炸威力这么大,竟然把我扔到城外了?太可怕了,赶紧找人,然后想办法回家才是真的。

      徐婕是北京人,在人大上国际金融专业,今年大四,丁天爵的公司,晚上需要由人保持和美国的联系,所以需要一个夜班秘书,她这个夜猫子宅女便一边实习,一边干着这工作,工作很轻松,平常就是一个人晚上守着电脑,她的爱好是在天涯的八卦版盖高楼,为此注册了十多个马甲,每天晚上都很开心的忙个不停。

      这是芝麻的香味,有香味就说明有人,她休息了片刻,便顺着香味寻了过去。走了没有三五分钟,她便看到一条大路,路边有一栋不大的房子,一个穿着传统服装的老太太,正在路边摆着桌椅。

      看到对方也是女人,徐婕心里放心多了,便大胆的走了上去:“大妈,您有手机吗?或者,电话也行?”

      那老太太看到她出现,倒有几分的惊讶,操着一口河南口音说道:“啥子叫手机,还有那个什么什么话,俺这里只卖烧饼……”

      这河南老太太怎么这么没文化呀,徐婕听着老太太的回答,有些哭笑不得,二十一世纪了,竟然还有人不知道手机电话。不过,既然不知道是什么,那自然是没有了,那么……徐婕想了想,便又问道:“老太太,您这里有多余的衣服吗?我……”说着,她想掏钱,却发现钱包放在的皮包里面,没有随身带着,正在尴尬的时候,老太太回答了:“衣衫是有的,这位小姐,随我进屋换一下吧。”

      走进屋里,老太太便拿出一套细麻布的衣服,交给徐婕,然后说外面锅里还煮着豆浆,需要照看,便出去了,徐婕看着一屋子,都是粗笨的木头家具,样式倒是颇为古朴,不过一样电器都没有,连电灯都没有,落后得让她有些不敢相信,毕竟,北京连密云大山里面的村子都有电了。

      在看这衣服,水洗旧的,布料是纯亚麻的,样式是古典的汉服,按照经常去动物园的经验推断,这套衣衫,大概要两三百块钱,徐婕一边换衣服,以便咬了咬牙,把脖子上那个施华洛士奇的水晶链子摘了下来,整了整衣服,走了出来。

      “大妈,多谢您了,”说着,她拉过大妈的手,把那个链子放在那大妈的手中:“这个链子,给您,等我回去以后,再想办法回来谢谢您!对了,您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

      “使不得!这么贵重的东西,老身可受不起!”那大妈看了一眼这晶莹剔透的水晶,便知道价格不菲,立马有塞回给了徐婕:“这里叫作七里铺,离汴梁城的东水门七里,故此得名。”

      汴梁!徐婕一下子懵了,“汴梁,是不是就是开封?”

      “对,正是开封府!”老太太立刻就回答了。

      “啊!那里北京不是还有几千里?”徐婕吃惊的说道,自己怎么跑到这个鬼地方来了?难怪这老太太的口音这么奇怪!

      “北京,具体多远我不知道,但听路过的商人说过,大概要走十天吧!”老太太正说着,只见到门前的官道上,疾驰而过了一小队骑马的官差。

      “这时辰,只怕城门还没开,到底什么事情呀!”老太太说着,走到大路上,看着那马队溅起的烟尘,叹息道:“桌子又要重新擦了……”

      徐婕是伶俐的人,便找到了抹布,帮老太太擦起了桌子,那老太太看她身娇肉贵的样子,便抢了过来,不让她干。不过,老太太的烧饼,豆浆,都是这时候做好,她便不得不去忙活儿,也没有时间和徐婕说话了,徐婕也就继续地擦着桌子。

      有过了片刻,她便看到一个也穿着汉服古装,头上还梳着一个道士的发型的中年老汉跑了过来,坐下就对那老大妈说:“孟家婶子,你可知道,十里店出大事情了!”

      那老太太随手端了一碗豆浆给那中年汉子,便问道:“什么大事呀?刚才还跑过去一队官差!”

      “听说是咱东京的富商花家一家十二口,昨晚都被人杀了,钱财也被洗劫一空!”那个中年男子八卦道。

      “可是那个和司马温公,苏学士都过从甚密的那个花子游花家?”老太太显然对这些八卦十分熟悉。

      “不是他还有谁,这不,太后刚刚过世,圣上亲政,便把那元佑旧党革职的革职,贬官的贬官,那花家也知道风声不对,便把东京的产业变卖了,打算回河北……”那个中年人,显然说话十分没有顾及。

      “你们说的司马温公,苏学士,难道是司马光和苏轼?”徐婕忍不住问道。

      “是呀,不是他们还有谁?”这是那中年人才发现,身边还有个年轻妹子。不过对着女子直接就说出这二位名人的名讳,显得相当不恭敬,感觉有些不爽。

      “现在是宋朝?什么年月?”徐婕验证了刚才听到的内容,脑袋翁的一下,难道自己穿越了?

      “现在是大宋绍圣三年,这位姑娘怎么连年月都不知道了?”那个中年人用调侃的口吻回答着。

      徐婕腿一软,直接坐到了地上,我的爸爸妈妈,小狗鲁比,我的朋友们,我怎么就这么穿越了,以后可怎么才能见到你们呀!

      哇的一声,她便痛哭了出来。那中年人一下子不知所措了。那老太太看了徐婕一下,忽然想起些什么,便让那中年人先坐着,便赶紧把徐婕拉到了房里。

      徐婕想着自己再也上不了网了,刚拿到的Northwest的offer也去不了美国了,哭得更惨了,那老太太也没安慰她,只是让她坐在床上,随手把她的旧衣服从床上拿下来。她只看见衣服商标的地方,印着一朵小花,便仿佛明白了什么。她哪里知道,这不过是后世一个叫孟特娇的女装牌子的商标而已。

      徐婕哭着哭着,哭累了,就自己睡着了。

    • 家园 3

      老虎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哈终于恢复了意识,重新又感到了自己肢体的存在,因为他浑身上下,从每一个毛孔都传来了刺骨的疼痛。

      奶奶的,这到底怎么回事,俺就拍了那小妹妹的屁股一下,怎么搞成了这样,尽管眼皮有千斤重,但他还是咬紧了牙,努力的睁开了双眼。阳光从斑驳的树影中偷偷的溜了出来,洒在地上,晃得他眼冒金星。

      我怎么到野外了?他闭上了眼睛,喘着气,积累着体力,周围十分安静,除了树叶沙沙的响声之外,什么声音也没有。整整过了半个钟头,老哈才感到自己的循环恢复了正常,疼痛也减轻了很多,这才有睁开眼睛,使劲的坐了起来,仔细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片阔叶林,主要是橡树,枫树和白桦,树叶正是嫩绿,看得出,是四五月初夏的光景。老哈十分诧异,因为他记得北京正是十月深秋,北风刮着落叶满地跑的时候。这到底是哪里?让他感到一头雾水。

      这是那里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赶快走出去,找到人,才能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对于野外生活,老哈并不担心,曾经为了泡妹妹,参加过一两次驴行社的活动,也看过生存手册,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背包里装得满满的各种器材,可是现在,他站起来,看到自己的时候,才发现连衣服,都不知怎么都碎成布条,小风一吹迎风飘散,自己光溜溜的,近乎裸体了。

      他发现自己的皮肤上面充满了红色的小点,很像淤伤,但是遍布全身,分布均匀,老哈拼命的转动大脑,但是除了经历了高压之后减压过快,会造成这种现象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第二个可能。

      无论如何,先找到人再说,其他的都不重要,这时哪里?自己是怎么到这里的,他相信一切不解之谜,等到找到了别人,都能弄个水落石出。

      还好,自己穿的是高腰皮靴,还基本完整,3515伞兵靴的质量,让老哈松了一口气,自己什么也没有,如果脚底扎伤了,走不了路了,那真的是要等死了。不过,这渺无人烟的森林中,该如何找吃的呢?看样子是初夏,还没有什么果子,蘑菇是绝对不敢吃的,叶子什么吃了,消化所消耗的热量比吸收的还多,那更是找死,唯一的一条路,只有打猎或者捕鱼了。

      第一件事,是一定要走到河边,河边就有水源了,还有石头,可以做工具,然后顺着水源,总能找到人烟的,休息了一会,老哈边爬起来上路了。

      水往低处流,老哈也往低处走,走了半个钟头,顺便折了两根小树枝当拐杖之后,老哈走到了一个小山谷里,继续朝低了走去,果然,一个钟头之后,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泉眼,涓涓细流向着山下流淌的。他坐下休息了一会,喝了两口水,泉水味道不错,有点甜,也很干净。他正坐着,树丛里传来稀嗦的响声,他连忙站起来,不远的地方,一头小梅花鹿正瞪着眼睛看着他。

      有水就有动物,如果能把它杀死,自己的肚子问题就解决了,他低头看去,果然脚边有几块石头。他一动不动的站着,那鹿看了两眼,觉得没事,便大咧咧的走到了水塘边。老哈心里美呀,这畜牲竟然这么不怕人,他又等了片刻,直到小鹿走到离他只有两米的地方,开始低头喝水了,他才猛地启动,闪电般的扑了过去。可怜的小鹿,转身逃跑已经来不及了,被他扭住脖子按倒在了地上。虽然肚子上面被鹿的蹄子狠狠地踢了一脚,但是老哈还是咬紧了牙,死死的按住小鹿,使劲的把鹿脖子一拧,只听到咔嚓一声,颈骨骨折之后,小鹿停止了挣扎。

      老哈躺在地上,大口得喘着粗气,这不到三分钟的搏斗,已经让他出了一身透汗,微风吹过,让他觉得竟然还有一丝寒意。头脑也清醒了些,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火,也没有刀刃,眼前这条死鹿该如何处理呢?

      看着水边的几块砾石,他想了想,也只能打一把石刀,先把鹿血放了,好好喝几口,然后把鹿肉分割了,慢慢吃,想到这里,他便拿起砾石使劲的对敲了起来,啪,一块砾石裂成了两片,他继续对着缺口猛地砸了下去,这次,砾石又断裂了,不过不是两片,而是很多片,虽然一些小碎片打在身上有点疼,但是他还是发现了一小片石头,看起来有个锋利的刃口,他捡起了那个石片,在鹿的脖子上割了一会,竟然真的把鹿皮割开了,他把手指伸进皮下,拉扯了一下,小鹿脖子里面的血管食管气管等等都露了出来,他仔细看了看,对准动脉割了下去,果然,鲜血就冒了出来,虽然小鹿已经死了,但是残存的血压,还是把血挤了出来,他马上把嘴对了过去,虽然有股腥臊味,但是一入口,温热的血液还是甜丝丝的,让他空空的胃里停止了痉挛。

      喝完了血,他便开始分割鹿肉,那把石刀很快磨光了刃口,他没办法只好又打了一次,好不容易,才把一条鹿腿割了下来。就在他准备休息片刻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他吓了一跳,站起身来才发现,离他二三十米外,有一头大老虎,足足有两米多长,无疑,小鹿的鲜血流出,血腥味四散而去,把这头和自己一样饥饿的老虎招了过来。

      老哈感到大腿上一阵温热,想也没想,立刻抓起那条割下的鹿腿,沿着水流玩了命的转身飞奔了起来,还好,老虎被那头死鹿吸引,并没有追来。

    • 家园 4

      石斧

      鹿腿被两块石头压住,整个泡在小溪里面,老哈一边擦洗着身体,一边琢磨着,老虎是不会爬树的,看来以后每天晚上自己只能睡在树上了。那么白天呢,自己要是碰到老虎,尤其是没吃饭的,那该怎么办呢?工具是第一的,如果有了石刀和长矛,至少不会坐以待毙。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看过的人类学书籍,开始计划着自己的第一步石器打造计划。

      首先是石刀,有了第一把砍砸石器之后,就可以砍下树干,制造长矛,然后还可以刮树皮,搓成绳子,再把石刀固定在劈开的木棍前端,用绳子捆上,就是一个石斧,然后再把树枝尖端削出来,就有长矛用了。

      想干就干,再吃了几口生鹿肉之后,整整一个下午,老哈都坐在河边敲打着石头,终于让他打出了几片十分粗糙,和两百万年前人类始祖用过的工具差不多的石刀,还好树林里有不少藤蔓植物,老哈没有用树皮搓绳子,直接扯了几根细藤条,就把石刀捆成了石斧模样,砍了几棵小树,倒是挺顺手的,唯一的缺点,石头不够结实,砍了几次,刃口就会崩掉,他不得不重新小心的再敲打出刃来,一定要小心,不然这个石斧就废了。

      制作长矛却出现了问题,初夏的小树,正是生长旺盛的时候,树枝很软,几次削出来的尖头老哈都很不满意,太软了,根本无法刺穿动物的毛皮,他想起来原始人这个时候都是用火烤,让树枝变硬的,还好,他提前就做了准备,近乎裸体的他,不要说zippo火机,火柴都找不到一根。钻木取火倒不是不行但前提是要有干的燃料,他四处寻觅了一下,地上暂时是找不到了,他便找到些干枯快脱落的树皮,找了个通风的地方放着,大概明天就能干透了,他又找了一棵倒下的树,劈了一块大木块,在上面用尖锐的小石头片挖出了个小坑,也放在通风的地方,然后就是准备钻木的木条和弓了,这都不难,几根筷子粗细的枯枝很快被找了过来,而藤条困在嫩树枝的两头就做成了一个带动枯枝旋转用的弓。

      太阳渐渐落山,冷风吹过,让老哈感到阵阵寒意,让他下决心提前进行取火计划,首先干树皮被他小心的砸碎,一部分放进了木块中的洞里,然后插上枯枝,在用弓套着枯枝,前后拉动,枯枝就转了起来,可惜的是,转了几下子之后,枯枝就嗖的飞了出去,把老哈气得半死,不过当他捡起树枝时发现,一端已经热了,看来钻木的办法还是行得通的。

      他又用石斧劈了一块木块,一样挖了个小洞,然后这块木块放枯枝的另外一端,老哈一只手放在木块上压住枯枝,另一只手拉着弓,这次枯枝就没有再飞了出来,继续了不到两分钟,树皮中油脂的清香就已经传来了,他十分高兴,可是就这个时候,啪,枯枝断了……

      如此折腾了两三个小时,月亮已经爬上半空,老哈才把第一把火点了起来,他把鹿肉用石刀片了下来,用小树枝穿了烤了,虽然没有任何调料,但这一顿对于忙乎了一天的老哈来说,比什么都来得更好吃了。几支长矛也已经烤好,老哈又烤干了些树皮,打算明天拿来引火用,正当他打算往火里再扔几块大木头,让它一直烧到天亮的时候,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出现了。

      那是一头黑熊,烧烤鹿肉的香气让它找到了老哈。这是头两岁大的小熊,个子不大,吃过了鹿肉的老哈,莫名的来了一种勇气,把这熊皮,做成自己的衣裳。他捡起长矛,猛地向黑熊掷去,黑熊很灵活,标枪并没有刺中,被激怒的黑熊对着老哈扑了过来,老哈也很灵活,闪身避开了,还顺便捡起地上的石斧,在黑熊第二次向他扑来的时候,朝着熊头猛地砸了过去,可是黑熊却张开了大嘴,正好咬在了石斧上,巨大的力量让老哈不由得松开了手,他赶忙抓起了地上的另一根长矛,而黑熊也朝他猛扑了过来。

      那一霎那,老哈闭上了双眼,很快,他的大腿上又感到一阵温暖,鼻子里传来了一股腥臭的味道,他睁开双眼,熊的鼻子离他只有几个厘米,老哈吓得双手松开,坐到了地上,虽然两腿在不停的哆嗦,但是他已经看到,熊仍然站立在那里,胸口插的长矛和它正好摆成一个三角形,稳稳得立在地面上,显然是已经死了。

      老哈顾不上别的,赶忙把东西收拾了一下,爬上大树,把自己用藤条捆好,便一头睡去了,这一天对他来说,实在太漫长了,他已经完全累趴下了。

    • 家园 5

      煎饼

      “花小姐醒来了?”听到这话,徐婕才发现,那孟家老太太,一直就坐在自己的床头,深情地看着他。轻轻地说道:“人生有许多悲欢离合的岁月,也有太多无奈和无助,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幻梦,人生的虚无苦短,凡事便只当自己想开些……”

      徐婕又抽泣了起来,只听那老太太又说道:“想当年,我们孟家,那也是一国之君,连便溺的器物,都要镶嵌七宝,而如今,繁华散尽,不过是汴梁的寻常农户罢了。小姐你看开些,凡事从长计议,来先喝口豆浆,吃个烧饼,别饿着了,身子骨最重要。”

      徐婕便含泪吃了起来,一边吃,才一边想明白,这老太太必然是认为自己是那被灭门的花家的小姐,所以对自己的身份,不会有什么怀疑,她也是富贵过的大家人,所以眼光高,看得起自己,那么求她收留自己,便应该没有问题了,至少,穿越的一个问题,身份问题,应该是解决了,这个小地方,虽然只是个烧饼铺子,但是自己混口饭吃,肯定没问题,然后再看看吧,凡事慢慢来。

      徐婕对历史不算是很熟悉,也就隐约的记得,苏东坡被贬了之后,不久就使宋徽宗上台了,然后又过了十来年的繁华,北宋就被金国灭掉了。现在的时代,估计宋徽宗和自己的年纪差不多,他又是个有才学,更有才情的大才子,要是能嫁给他……徐婕又想起了这位老兄后来在五国城的坐井观天,算了,还是当情人吧,象李师师那样,也是不错的,至少,金兵来的时候,还可以比较容易的跑路。

      吃完喝完,徐婕又抽泣了一会,然后搜肠刮肚的找出了李清照的一首词,吟了出来。

      声声慢

      寻寻觅觅,

      冷冷清清,

      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

      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

      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

      正伤心,

      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

      憔悴损,

      如今有谁堪摘?

      守著窗儿,

      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

      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

      怎一个、愁字了得!

      那老太太听了,吃了一惊,这词写的是真好。只听的徐婕念完,扑通一声,便给老太太跪下了,说道:“小女子花散里,现在孤身一人流落江湖,孤苦伶仃,还请徐老太太您好心收留,我作牛作马……”

      “使不得呀!”只见那老太太也跪了下来,“折杀老身了!”说罢,便把她扶了起来,携手坐在床边,说道:“小姐言重了,老身这个烧饼铺子,地势好,每日赶着进程出城的客人多,少说也能卖出百来个烧饼,有那儿三十文的收益,前些年,还想这个我那儿子存点老婆本,如今这小子争气,已经在殿前司当了培戎校尉,一年百来贯的进项,不用我操心了,如果你不嫌弃,老身就当收了个干女儿好了,你就在我这放心呆着吧。”那老太太的心思,觉得这小姐虽然落难了,家道中落,但毕竟知书达理,人长得也算标志,刚看到她的时候,看着她估计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还以为是这家的姬妾,不过听了徐婕自称姓花,又吟得这么好的词,想来是大家的老闺女,家里舍不得,所以依然还待字闺中呢,这样的人才,如果能给自己的儿子拿来当老婆,那可是太好了,算得上天下掉下来的宝。

      徐婕哪里知道老太太的这一肚子小算盘,只当是自己一开口,就把人家糊住了,虽是小户人家,但是自己衣食总算是解决了,穿越的第一个问题,生存,已经解决了。想到这里,她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这丫头还真俊俏,那老太太越看,越喜欢起了她。

      一早起来,老哈解开自己身上的绳子,看了看树下,还好,这一夜没有什么猛兽来骚扰,那头熊还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又看了几分钟,确定安全之后,老哈才从树上跳下来。

      他往火里多加了些柴火,又吹了起来,然后开始给黑熊剥皮,他先把4个熊掌砍了下来,接着把熊头砍了下来,然后从昨天那堆石头片中,挑了两个不大又锋利的是片,从喉咙开始,把熊的肚子割开,揉搓了一阵,让真皮和脂肪分离之后,他才小心的把皮拉起,一点一点的把皮剥下来,由于熊死了有一阵了,加上没有在皮下吹气,这工作有些麻烦,好在石片不是很锋利,而熊皮又比较厚,如果他用这个方法剥羊皮的话,估计拨下来的羊皮回合百叶窗一样,到处都是刀口了。

      由于要保持警惕,小心别的豺狼虎豹,老哈干得并不快,大约一个半钟头,才把熊皮剥了下来,然后他把熊皮扔到小溪里,用石头压住,又开始把熊开膛破肚了,他把肠子拖了出来留下,打算做成绳子,割断食管的时候他发现,这头熊的胃里空空的,胃还算干净,便打算留下来当水壶用,肝脏洗干净了,用棍子插上,架在火上熏着,毕竟,肝脏中丰富的维生素,铁质等等,是非常好的营养,他可不想浪费了,至于别的部分,老哈并没有什么兴趣,毕竟一个鹿腿足够他吃上三天了。

      而且,据说熊肉里面有旋毛虫,吃了会死人的,也让他对此望而却步。不过再把熊的尸体扔掉之前,他还是把几根肌腱抽了出来,打算做个弹弓,打点小动物用。

      又折腾了一两个小时,老哈吃了点东西,喝了几口水,便把熊皮捞了出来,用小石片继续小心的把皮上附着的,已经被水泡软的脂肪刮掉了大半,接着他又重新升了一堆火,而把原来火堆中的草木灰,小心的撒到了熊皮上,一阵揉搓,草木灰里面的碳酸钾,和皮子内层的剩余脂肪发生反应,皂化了,再用刀刮,用水洗了一次之后,皮子的内板已经很干净了,老哈看着相当满意,然后他用几根树枝捆扎在一起,做成了一架子,把熊皮撑起来,架在离火苗一米多高的地方,烘干。

      然后他开始处理起熊肠子,首先把肠子剖开,再用石刀小心刮掉泡软的脂肪,然后也用草木灰处理了一下,然后他按照自己的腰围,把肠子切成几段,然后扎在腰上试验了一下,嗯,这个皮带还是不错的。

      剩下的肠子还有很长,,他便把肠子小心的用石刀切成细长的小条,每根都长在1米五左右,然后他砍了根弹性很好,笔直没有疤痕的小树,把肠子的细条象编辫子一样编了以来,就有了根很不错的绳子,然后,他把着绳子用射手结捆在小树两端用石刀挖出的槽中,就做成了一把相当不错的弓,他随手找了两根小树枝削成箭,试验了一下,竟然能用这弓射出足足20米远,虽然弓背上下还不是对称的,但是只要力道足够,就让他对自己的杰作感到颇为满意。毕竟,他也没打算用这把弓当一辈子的猎人,按照老哈的计划,最多一个礼拜,他就应当能够找到人烟,重新回到文明世界了。当然,肠子除作了一把弓之外,还有剩余,他也都做成了皮条,再捆成两根绳子。

      处理完这些,太阳已经有些西沉了,老哈看着自己一身又是油又是血,已经脏得不得了,便跳入小溪好好地洗了个澡,等了片刻感觉自己已经干了,再去看看火上烘着的熊皮,也干得差不多了,他便试着把胳膊腿伸进熊皮的四肢,哈哈,熊皮的大小正好和他人差不多,虽然小腿还露在外面,但是整张熊皮正好象连体工作服一样,把他包裹了起来,他找过来用熊肠子做的皮带,在腰上和胸口扎了三道,熊皮便紧紧地贴在了他身上,就如量身定做的一般。老哈穿好鞋子,走到小溪边,那清澈的溪水当镜子,好好的端详了一下自己这幅滑稽模样,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如果自己回到城里,会不会因为杀害了一头保护动物而受到惩罚呢?

      还是活命最要紧,眼看太阳已经有些西沉了,老哈不敢多想,马上开始准备过夜,他首先看了两棵小树,加上一些树枝,用藤条捆成了一个梯子,然后把剩下的烤鹿肉和弓箭长矛放到了树上,他正准备再砍几棵小树做个架子,远处却传来了凄厉的狼嚎,让他赶快往火堆里扔了足够的木头之后,迅速爬上树,然后把梯子抽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狼群出现了。

    • 家园 6

      野人

      老哈扔掉的那黑熊尸体,很快就成了恶狼们的美餐,借着火光,老哈看到,一共有5头狼。对于狼,老哈是很熟悉的,他留学的密歇根,是个偏远的地方,靠近加拿大,森林里面小鹿不少,也有森林狼,而且,每年11月的狩猎季节,有执照的,就可以根据许可的数量和品种,去森林里大开杀戒,老哈曾经花200刀买了一把二手雷鸣顿杠杆式步枪,中心发火,用的是9毫米的空尖手枪弹,打猎的效果相当不错,记得有一年,他还亲自把一头森林狼爆头了,相对于对老虎和黑熊的恐惧来说,老哈对狼并不感冒。

      如果现在是春天,那么这一群狼,应该是母亲带着它的去年或者前年出生的年轻子女,小狼应该已经生下来,不过没有跟来,还在窝里趴着呢。地形限制下,狼也是经常以家庭为单位,小群活动的,不是大草原,或者跟随鹿群迁徙,是很难看到狼群聚集的。所以,只要把眼前这几只狼干掉,估计附近也没有别的狼群了,至少,如果再来个老虎,看到地上这么多死狼,也不会惦记树上的自己,晚上可以睡个安慰觉了。

      想到这里,老哈看了看手边,弓是现成的,箭总共有10支,距离狼群大概10米,自从杀了熊后,他觉得,在这危机四伏的大森林中,勇敢是必须的,否则就只有死路,想到这,他有检查了一遍箭头,用石刀小心的重新刮得更尖了,然后把箭放在脚边,自己跪在树枝上,对这树下正在埋头吃肉的狼群,射了过去。

      狼们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有三头被钉在了地面上,但是另外两头开始逃窜的时候,老哈的箭就射不准了,其中一支应该射中了一头狼,但还是跑了,另外一头狼更是毫发无损的溜了,在射了7支箭之后,老哈对这个战果还是很满意的,他知道,如果在树下被5头狼围攻,他基本上是没什么胜算的,但是一对一单挑的话,还是很有把握的,想到这里,加上累了,他简单的用藤条捆住自己免得掉下来树之后,他就沉沉的睡去了,今晚上有熊皮,比昨天晚上暖和多了,也舒服多了,他相信,明天会更好的。

      第二天早上,老哈首先又砍了些合适的树枝,削尖了,烤硬了,拿来当箭用,又从死狼身上,砍下了四条狼腿,一起烤熟了,一边烤肉,一边还用树枝捆成了一个架子,用熊肠绳子做成双肩的背带。他把自己的食物和工具都放在架子上之后,腰上别着两把石斧,手里提着两只标枪,背上架子,开始沿着小溪顺流而下的搜寻着。

      这一天,他走了3个小时,至少10公里,可是依然没有看到人家,晚上他又生了堆火,找了棵大树睡觉,第二天一早起来又上路了,一路上也比较平安,除了偶尔能看的梅花鹿和狍子之外,只有松鼠在树杈上跳跃,并没有猛兽出没。走了2、30公里之后,小溪已经不再是小溪了,而成了一条7、8米宽的河流,可惜水流还是很急,而且河里面石头很多,让老哈放弃了扎一个木筏的念头,继续在树上睡觉,不过他晚上有些失眠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为啥自己走了这么远,都还没有看到人烟呢?中国人口密度这么大,哪里还有这么地广人稀的地方呢?

      来到这个世界一个礼拜之后,老哈终于看到远方好像有烟升起,他加紧走了过去,但是想想自己杀熊的问题,还是决定小心一点,先观察一下再说。

      很快,他看到在河边大约3、400百米外一个没什么树的小山丘上,零零落落的散步着7、8个帐篷,这帐篷十分原始,就是几棵小树一搭,外面盖上不是到什么动物的毛皮搭成的,远比蒙古包来的原始,他正看着,只见到一个帐篷里面走出了2个人,看装束,竟然和老哈现在一样,只是把毛皮捆在自己的身上,而最让老哈吃惊的是,走过来的这个男子,竟然把头顶的头发剔掉,只留着脑后一点点头发,却扎成了七八个小辫子。

      什么人这么cosplay生女真呀?难道他们是真的野人?我到底在什么地方?老哈彻底迷糊了。

      生女真

      老哈走上前去,大声的和对方打着招呼,汉语说完,那几个人只是转过头愣愣的看着他,明显是没有听懂,老哈小的时候,陪病重的姥姥的时候,和姥姥学过一些满语,不过长久不用,早就忘到了脑后。此时看着那几个人的充满警惕的目光,他也不知怎么,suwe aiyuun?两句满语出口,(满语,你们好吗?)那几个人马上释然了,笑着朝他走了过来。老哈一看,十分高兴,不过马上又郁闷了,他的满语水平,能说出满语一百句就不错了,而且有多年没用了,要是换了英语和西班牙语,都还比这个好办。

      那几个人走上前来,咿咿呀呀的说了半天,他只听明白了几个词,比如Nikan,指的是汉人,aibide指的是哪里,想来那几个人再问他是哪里来的,是不是汉人。这几句纯正的满语,让老哈感到自己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在姥姥的床前牙牙学语的样子,想到姥姥已经过世二十年了,他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那几个人看着十分好奇,看着他发愣,他立刻清醒过来了,想了一下,指着自己说道,“bi(满语,我)jusan(满语,女真)”那几个人又把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接着问了一通,老哈估计他们问得还是自己从哪里来,干什么之类的,较劲了脑汁,才想起来这么一句:“dancan de bederembi(满语,回娘家)”那几个人听了,几分惊讶,立刻拉着老哈跑到了小村子中间的大房子跟前。这大屋子竟然是用树枝捆起来搭成的,而房顶和墙壁,竟然全是兽皮,看到这里,老哈放心了,这么多保护动物皮毛在这里,也不多自己身上这么一张了,大不了一口咬定是他们给的好了。

      大屋的中间,被挖的凹陷了进去,生着一炉篝火,一个头发花白,也是一身兽皮的老太太,正在那里念念有词。听了刚才那几个女真汉子的介绍。便睁开了被烟熏得红红的眼睛,走了过来。

      “mafa!(满语,老人,祖宗)”老哈作了个满族传统的打千儿,又指了下自己,说道“bi(满语,我)lalambi!(满语,肚子饿)”那老人看了眼老哈,便招呼他一起坐下,用木棍在火堆旁的灰烬了拨弄了一下,就拨出了两个不知是什么鸟下的蛋。老哈虽然不算很饿,但是这么示弱还是需要的,让人可怜总比让人提防来好的。看了老人对他和蔼的微笑,老哈也不客气,伸手就建起鸟蛋,敲碎了吃了起来,不错,虽然蛋黄还有点留汤,但是也算是熟了。他吃完一个,擦了擦手,又剥好了另一个给老人递了过去,老人看了看他,笑了笑,便接过了蛋,慢慢的吃了,老哈想起了自己去墨西哥旅游的时候,自己不会西班牙语,别人英语也不行,大家也是这么你看着我笑,我看着你笑沟通的,就算这样,还有Latina对自己投怀送报,(当然,她们不会英语,还是认识美元的。)现在毕竟自己还记得几句满语,比那时候的情况还要好些。

      看着气氛缓和,老哈拼命想问出来自己在哪里,现在是什么时候,可是几个人给他的回答都是他根本不明白的,指手画脚比划了半天,他只知道,这个地方有很多山,山里有很多老虎,这条小河下去是大江,但究竟在什么地方,却没人给他一个具体的答复。

      二十一世纪竟然还有这种原始人部落!看着陆陆续续过来的人,老哈算了一下,这个村子至少有50个左右的人,人数也不算少了。他们竟然都是这样,远离文明,对于现代化的东西,一点都不知道。

      折腾了一阵,天便黑下来了,这时,两三个壮汉用木棍挑着一头小狍子走了回来,一大群人便在大屋里面把狍子剥了皮,烤了起来,老哈啥也没干,也稀里糊涂得分了一块肉,倒吃了个八分饱。

      吃完,又打着手鼓唱了一回歌,大家就散了,这个时候,老人带着四五个人走了过来,拎着木棍,背着两块鹿皮,很快就搭起了一个小帐篷,老人示意,这个帐篷就是给老哈的。老哈感动呀,原始人真是纯真善良,难怪叫原始共产主义,要使现今的社会,人和人也能如此,那社会可真是美好了。

      老哈躺在鹿皮上,看着头顶满天的星光,一颗流星划过,他连忙许愿,希望自己能够早点回到帝都,不过片刻他便后悔了,回去干啥呢?这里有吃有喝不是挺好的,生活简单,无忧无虑……

      PS:满语并没有灭亡,会说的人不少,至少在北京,就有不少闲人穷极无聊,没事便爱用满语说话,大家有兴趣听听,可以搜索sohu上面乌答有MM的博克,里面无聊而热心的闲人很多,如果同是旗人,帮你找到祖宗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天清早,天蒙蒙亮,老哈就被人叫了起来,一群人都拿着长矛和其他工具,二十来个男人,自动的分成了几个小群,老哈认出昨天自己最早见到的那个,叫吉亚胡云的,离自己最近,便拿起自己的家伙事儿,凑到了他那一群人里。然后大家便出发了,走了四五里山路之后,他们发现了一群野鸡,5个人七手八脚,很快就抓了四五支,老哈随手拿出自己作的熊筋弹弓,捡了一把石子,随手就打下了正在扑腾乱飞的七八只野鸡,然后,他解下捆住熊皮衣服的三根绳子中的一根,把那几只野鸡捆住鸡腿,搭在了肩上,这动作只看得吉亚胡云目瞪口呆,把他的弹弓借过去,玩了半天,便招呼大家,回家吧,今天打的东西够多了,甚至另外几个人抓的野鸡,也被放了,老哈十分奇怪,问了一下,吉亚胡云反倒糊涂了,吃不了的,放着就坏了,打那么多鸡干什么?老哈明白倒是明白了,但对这种思维方式还是有些不理解,当然,他们的晚餐并不止这些,一路上,同路的几个人纷纷拿着他的弹弓把玩,随手找了些石子发射,这几个女真人都是天生的神射手,没办法,从会走路就开始玩弓箭,对于射击的感觉那只能用天赋来形容,等走完山路回到小村里面的时候,他们一行已经多了4只兔子,3只松鼠,还有两只倒霉的斑鸠。

      不过吉亚胡云没有机会练习弹弓,因为一路上老哈缠着他聊天,两个人现在连比划带满语,互相直接已经能了解六七成意思了。老哈对吉亚胡云的小刀和铜斧很感兴趣,吉亚胡云也大方,便拿给他看,老哈看了半天,颇为有点哭笑不得,那把斧子是青铜的,但是斧头只有半斤重,造型倒是挺像印第安战斧的,不过斧子的保养不好,已经长满了铜锈,问了吉亚胡云才知道,这父子是他爷爷传下来的,之前应该也用过很久了,完全就是一个古董呀!那把小刀,是铁做的,可惜,是熟铁做的,比起斧子来,只有一个字形容,那就是软,甚至比炒菜的勺子还要软,听吉亚胡云说,这是5年前,一个完颜部的人进山的时候换的,代价是30张狐狸皮和貂皮。听得老哈那个晕糊,还完颜女真呢,难到现在还是唐宋?五年才有一个人进山换山货?这怎么可能?这把在后世大概一块人民币就能买到的劣质小铁片,竟然能换如此多宝贵裘皮,这都什么世道亚!

      看着那把小刀,老哈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不祥的念头,难道我被传送到了古代?那个水晶球里面装的是时空之门?自己还能不能回去,还能不能见到自己的爹娘呢?越想他心里越发麻。直到回到了村子里面,开始做饭,他才缓过神来。

      看到大家到河边杀鸡,老哈忽然动了作教化鸡的念头,他让吉亚胡云跟着自己,把几只鸡放了血,掏了肚肠,要了两个生鸡蛋塞在鸡肚子里,然后用河边掏出的泥土摸在鸡身上,然后把鸡摆在地上,在上面生起火来,等到把野兔和松鼠烤好,吃完又烧了半个时辰,才把火熄灭,把那几只鸡掏了出来,敲开泥包的时候,一股香味便冒了出来,把整个村子的人都吸引了过来,老哈看到这次作的成功,相当高兴,便拿着其中一只给老人送去,老人便招呼村里的孩子一起来分享,看着大家吃得开心的样子,老哈也很高兴,尽管他尝了一口,就觉得没啥好吃的,把剩下的都分给了大家。

      吃完之后,那老人和吉亚胡云边来找老哈,唧唧汩汩说了一通,老哈没怎么明白,但好像是老人要老哈把弹弓交给吉亚胡云,老哈发现,原来原始人也是很贪心的哦,反正这东西也不难做,给就给吧,于是很爽快地就把弹弓交给了吉亚胡云。然后那个两人又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通老哈不明白的东西,接着,那几个早上和自己一起打猎的人,便跑了过来,把老哈的帐篷拆了,看的老哈莫名其妙,这都怎么回事呀?不过无所谓,身上的熊皮还算暖和,现在天气也不冷,大不了继续露宿好了,不过这些女真反反复复的行为,实在让他捉摸不透。

      老哈还在发呆,另一个年轻小伙子东拉布把他拉了过去,在吉亚胡云的大帐篷旁便重新把他的小帐篷搭了起来,老哈觉得自己明白了,估计自己交上那个弹弓,就算是入伙了,现在就成了吉亚胡云小团体的一份子了,这样也好,自己也算是有组织的人了。

      看着帐篷搭好,折腾了一天他也累坏了,便钻进帐篷倒头大睡。

      睡梦中,他感到有一只手,轻轻的解开了他那个熊皮衣服,在自己胸口轻轻的摩挲着,好舒服……那手开始向下摸索,摸到他的内裤表面,忽然变得很大劲的摩擦,让他感到很不舒服,从梦中惊醒,老哈看到一个裸女正坐在自己的身边,一只手正在自己的内裤上面抓来摸去。

      老哈吓了一跳,那女的看他醒了,便俯下身来,搂住他的脖子,直接亲了过来,老哈下了一跳,连忙推开那女的,漆黑的夜晚没有多少月光,老哈根本看不清那女子的脸,他急忙问这是怎么回事,那女子有叽里呱啦说了一通,老哈尽力的检索着每一个单词,直到他听到“hojihon(满语,女婿)”的时候,才最终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他用一个弹弓,换了一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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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园 7

      婚礼

      老哈不是纯情小处男,他忽然觉得自己好笨,自己明明看过,金朝以前,女真族的社会还是处于母系氏族时代,女婿住在娘家旁边,给娘家服劳役,不过好像是可以一夫多妻的,经常有人把一家的姐妹几个都娶了,当然,这要他能养得起,给他搬家,就是招他做女婿了。不过转念一想,他又晕了,难道自己真的回到了唐宋时期,来到了某个生女真部落?穿越?这怎么可能,这实在超过了现在科学常识的,如果自己来到了古代,那么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是否会影响到原来的世界……脑袋里顿时冒出了无数问号。

      突然下身穿来的疼痛把老哈又拉回了眼前的时空,那个女子两只手在自己的下身摸莱捏去的,老哈猛地明白过来,自己还穿着内裤呀,原始人都没这东西,所以,解开衣服,就能掏出东西,那女子解开了之后,天黑看不见,原本以为能够一把抓住的东西,却被布料大挡住了,抓不住,让她很奇怪,然后就在自己的小肚子上面胡作非为。

      你随便,我就随你的便,是老哈一贯对MM的态度,从那女子的口中,老哈明白,她是属于自己的,干什么都是应该的,至于说责任等等这些在后世让老哈最头大的东西,他也不想去想了,如果要想,还有个能让他脑袋爆炸的穿越之迷要他解答呢。

      想到这里,老哈坐了起来,双手放在那女子的肩头,把他揽入了自己的怀中,那女子也很配合,顺势就转过了头来,四片嘴唇绞缠在了一起。

      根据他那个时代的经验,老哈知道,在男女之事方面,男人能让女人舒服了,女人自然会给男人最好的反馈,对女生要耐心,要让她进入状态,才能让自己得到最大的享受。他的双手轻轻的向下的游移着,很轻,很温柔。

      虽然看不清楚那女子的面容,但是从指尖传来的信息告诉老哈,这女子年纪不大,胸前的两个馒头不算太大,换在后世,应该在A+B-之间,但胜在坚挺,大小也算合适,正好是他可以一手掌握的。他的双唇也转移了阵地,轻轻地吻着那女子的脖子,不时地伸出舌头,吸吮几下,他的指尖把玩着少女胸前那两个小樱桃,还不时地用指甲轻轻瘙瘙痒。那少女如何见过这般调情,没有片刻,便开始喘息,口中发出含糊不清的呻吟。

      老哈把脸贴到了少女的脸上,还没有开始发烧,哈哈,还需要继续,他用脸轻轻蹭了会少女的脸庞,便轻轻地把她的耳垂含在了口中,一边用舌头轻轻舔着,一边用牙轻轻咬着,而左手也放开了那小樱桃,开始在少女平滑的腹部来回婆娑。

      只听到那少女“啊”的一声,身体猛地变得僵硬,便整个倒在了老哈的怀里。老哈双手一下子变得大力气来,有些使劲的揉搓着那两个肉球,而双唇又找到了那女子的樱桃小口,开始疯狂的热吻起来,那女子已经完全瘫软在了老哈怀里,双手却伸了出来,死死的搂住老哈的脖子,按着他的头,让他双唇无法离开。

      老哈的双手也转移了阵地,左手在那女子细小而柔软的腰肢上来抚摸,右手更直接来到了桃园洞口,那里已经是汪洋一片了,老哈一边和少女舌头缠在一起,一边用手指轻轻分开那两片嫩肉,找到了那个黄豆大小的小东西,他用两个手指用力的一夹,只听到那少女“哈俄……”发出了野兽般的声音,猛地转过了身子,把老哈推倒在地,然后自己饿虎扑食般扑了上来。

      老哈只用百分之一秒,就把自己的内裤褪了下来,虽然小弟弟已经坚硬如铁了,但是老哈并不着急,他用双手拦住那少女的腰肢,把她抱了起来,然后张嘴咬住她胸前的挺立的乳头,大力的吸吮着,不时地还用牙齿咬上一下。那妹妹嘴里开始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老哈并没有听明白,但从说话时候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他知道,这女子已经完全On heat了。但他还不着急,只是继续伸手摸到那一块又凸起又凹下去的肉丘,撩动着凹下去的缝,那女子的爱液被他逗得不住往外渗,顺着老哈的手直接流了下来,而她的身躯也在胡乱的扭动着,口中更是语无伦次,咕噜咕噜的不知道哼着什么,老哈知道,自己的口和手就如魔术家似的,已经把她带到轻飘飘的仙境。

      时候到了,老哈猛地翻身,把那女子压在了身下。

      (以下隐去1350字,如需全版,请联系作者。)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帐篷,老哈便坐了起来,确切地说,他这一夜他都没有怎么休息,也许是最近鹿肉吃得太多的缘故,再加上艰苦的生活让他锻炼得更加强壮了,这一夜他足足折腾了五次,其实他还是可以再来的,不过那个女子已经不行了,最后一次,他看到那小妹妹的双腿都已经不自觉地抽搐起来,他便停止了,听着身边女子的呼吸,老哈想了很多,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是个王老五,虽然不是没有异性伴侣,但却没人愿意嫁给她,他对什么都有兴趣,就是对赚钱没兴趣,老大不小,还和父母住在一起,每天洗衣做饭的宅在家里。现在中国女青年都比较物质,不过他在国外也参加了不少的带有相亲性质的网友聚会,结论是,如果腿着去,基本没什么姑娘叼你,“你算老几,猥琐男一个”。如果开个一般的车的去,就会有姑娘对你略感兴趣,当然对你的工作,身份,薪金收入更加感兴趣,然后表明“我不是物质女孩,我不看重这些,我更看重感觉和缘分”。如果借个有点品味的车比如宝马7系宝石结奔驰S之类的,就会有姑娘主动和你搭讪了,并且会在不经意间问及你的身份和工作,当然不会问你的收入,还会特别表明“我不是物质女孩,我不看重这些,我看重魅力和个性”。如果你运气好可以借到天涯法哥的法拉力或林衙内的蓝宝鸡泥,那基本上就是女人往你怀里扑了,弄不好还看得到cat fight,几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子互相撕咬一番,这时候,你就是那缘分,你就是那感觉,你就是那个性,你就是那魅力,你就是除了物质和金钱以外的一切的一切。

      现在一个女生躺在他身边,而且真正的属于他,看着鹿皮上面一团团散乱的痕迹,他发现其中竟然有一丝红色,让他心里说不出的复杂,看着那黑色的长发盖满赤裸的后背,他只是简单的用手轻轻撩起那妹妹额头的头发,他看到一张笑脸,小的是那么纯真,那么无邪。看着她微微翘起的嘴唇,老哈看到了幸福。

      陶器

      过了一会,那女子也醒了过来,老哈把她搂在怀中,向她打听了起来,这个女子名叫福乐哈,满语里面,使小白杨的意思,她是吉亚胡云的二女儿,今年才十五岁,老哈知道了不禁感慨,自己的年纪足足是她一倍了,换了在另外那个世界,昨晚上的行为,足可以给他扣上一个强奸幼女,然后把牢底坐穿了。

      天色大亮了,两人赤身裸体的搂在一起,福乐哈一脸羞红,像极了后世一个叫广末凉子的日本演员,让老哈越看越爱,不过他还没有来得急做什么,外面吉亚胡云就在叫他了,让他觉得有点扫兴,不过,这小女生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了,不用着急,想着,边整好了衣服钻出了帐篷。

      老哈不想走远,他记得昨天和吉亚胡云聊天,他说过,整个村子只有四五件陶器,都是换来的,村子里面自己并不能做,他便和吉亚胡云商量,今天自己不打算出去打猎了,打算看看,研究一下,能不能在村子里面把陶器做出来。

      吉亚胡云听了十分高兴,反正有了弹弓打小动物很方便,也不在乎少他一个人,更何况昨天晚上,女儿叫了大半夜,其实大半个村子的人,都在听着,他十分理解老哈现在肯定十分劳累了。便问他有什么需要,想了,老哈便先把他的铜斧借了过来,然后回家,拖着福乐哈一起来到了小河旁。

      做陶器,首先要有粘土,还要水来搅合,这两点,河边都有。然后最好还要烧窑,这又需要很多木头,顺着河飘着运输最方便,所以河边是最好的窑址。

      老哈问清楚小河的最高水位线,又看了看河边的土壤情况,感觉问题不大,他在脑袋里面计划了一下流程,才发现,要把水运到三米高的河岸上,好像还没有容器,用动物膀胱效率太低,那仅有的几个陶器是村子里面的宝贝,他要是去要,倒是也能借来,不过他并不愿意,万一打碎了,一破罐子二十张鹿皮的代价,是他难以想象的。

      看到旁边倒掉的一棵大树,他忽然冒出了箍两个桶的想法。正好,手中有铜斧,箍桶,就是把木头劈成小片,然后捆在一起罢了,应该难度不大,他和福乐哈商量了一下,向她要了半张狍子皮,然后用斧子把皮张切成小皮条,接着,他教会了福乐哈如何编绳子,便自己找那棵倒下的大树,开始劈小木条。

      木条劈了一堆,然后一边修型一边开始拼,福乐哈很快编好了皮绳,然后就坐在一边看着老哈劳动,原理简单,但操作的难度还是很大的,老婆又在监工,看着她那美丽笑脸,老哈总是时不时响起昨晚那事儿,而一边干活,他还一边和老婆聊天,比如问她喜欢吃什么,喜欢干什么等等,希望能够对他有更多地了解。这样一来效率自然也高不起来,劈了五六个小时,老哈才终于把木条拼成了一个桶的形状,然后加上桶底,用绳子使劲扎上,竟然还真得像个桶的模样。

      看着福乐哈抱着桶开心的样子,他才忽然想起来,自己做的这东西,与其所是桶,倒不如说是盆,忘了留捆绳子,放手的地方了。

      他只好把桶要了回来,拆散,重新找了两根更长的木条,劈成需要的形状,并在高出其他木条的部分,用斧子刻出了一个槽。老哈并没有着急把桶重新箍起来,而是把拆散的木条编号,照着号码,又照样用斧子辟出来了一套,然后才开始重新装配,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两个水桶已经有模有样的做好了,他劈了一根合适的小树,做成了一根扁担,然后到河里打了两桶水,试着挑在肩上,发现效果还算不错。

      福乐哈看到,也把扁担抢过来挑,只是看了一下她便做的有板有眼,至于说扁担的平衡问题,更是一下子就掌握了。不过老哈舍不得老婆辛苦,便又抢了回去。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看到这水桶都十分惊奇,毕竟,打水方便多了,另外几家人也想要,老哈却还惦记着做陶器的事情,吉亚胡云倒是劝他放心,不要担心打猎的事情,现在的季节,吃得容易找,而且,女真人的习惯,谁打到了猎物,只要自己吃完,分给别的没打到猎物的人天经地义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永远走运,他们要是去白吃,谁也不能拦着。还是原始社会好呀!人们的思想觉悟都是那么的高!不过老哈还是有些不放心,他和另外几家的人商量了一下,说好了以后30天,他们家的饭由大家负责,他们专门给大家做东西,估计木桶很快就能每家一套,也许后面还能有陶器,那几家人都没有反对,实际上,初夏季节是打猎最容易的时候,刚飞来的候鸟正忙着下蛋,拿着弹弓,到芦苇丛走一趟,几十个鸭蛋,几只鸭子,是很随便能弄来的,养活另外一家人,根本不是问题。

      学涡轮机的老哈学过叶片保护层的烧结,更因此留意了陶瓷烧结的原理和历史发展,烧出几样简单的陶器,他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第二天,老哈才发现,自己已经实际上成为了吉亚胡云家的主人,大家都在等着他安排工作。福乐哈昨天看了一天老哈如何劈木头箍桶,便开始教他的两个哥哥,拆开一个木桶,照样劈木条。

      老哈和吉亚胡云却有别的事情做,他生了一堆火,然后把烧着的木头熄灭,收集了一些木炭,都切成一定大小,在火上,重新把木炭块都烧红,然后用树枝象用筷子一样,把烧红的木炭重新摆好,接着,他把吉亚胡云的那把熟铁小刀拿来,擦干净,插到这些烧红的木炭中,烧了有十五二十分钟的光景,他便把小刀抽了出来,迅速插到了木桶装着的凉水中,兹……,随着一股蒸汽的冒出,老哈知道,这把刀的渗碳和淬火工作完成了,他拿起一根木条试验了一下,果然小刀锋利多了,但是还不够,他又把刀在砂岩石块上磨了一会,把刀刃磨好,再一次试验,这次实在是锋利不少,他把小刀还给吉亚胡云,让他也试验了一下,吉亚胡云试了一下才发现,这把刀真的是锋利多了。

      他们这边弄完,福乐哈已经又提着两个水桶走了过来,技术一旦掌握了,就没什么秘密了,做出东西自然更快。老哈亲了亲老婆,便要过来铜斧,劈了几片厚木片,然后用重新加工过的小刀,在木板上刻出缺口,四片木板一拼,就有了一座砖胚的模板。

      这个时候,老哈才意识到,他们没有锄头铲子,要挖土是十分不方便的,不过不挖土,挖软软的河泥还是容易的,于是老哈又劈了几块留着长柄的木片,再用皮绳子把这木片的长柄和长木棍捆在了一起,就做成简单的木锹,这东西很不结实,如果铲土的话,一脚踩下去,立马坏了,不过水中的河泥很软到没有问题。

      做好了三把木锹,老哈便和吉亚胡云跳入水中,小心地把水中的河泥铲到水桶中,虽然大半桶还是水,但一桶只要提到岸上去,还是能箜出够做一块砖胚的土,不过含水太多的泥土太软了,还需要晾干,反正和别人家商量好了三十天,老哈并不着急,现在的任务,就是多积累些河泥,就算堆着风干过头了,没关系,以后再浇点水就行了。

      挖土是重体力,却不要多少技术,所以吉亚胡云和两个儿子把这个工作承担了下来,老哈跑回去陪老婆一起做水桶,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老婆,手比自己巧得多,斧子劈下去的力度非常准,同样劈木条,基本上没有什么返工,没有废品,几下就能批出合适的木条,他看着自己昨天留下来的那一堆废品,不禁相当的惭愧。自己想帮忙,反倒几次弄巧成拙,看着老婆有点生气的样子,他觉得老婆更漂亮了。

      等到这天结束的时候,清点了一下,他们竟然做好了8个水桶,其中大半都是福乐哈的功劳,而泥土也已经对了大概有两个立方米,他那两个哥哥的体力实在让老哈很惭愧,自己可以说要技巧稳定性的工作,或是体力,比起这些原始社会末期,母系氏族的人们来,竟然一点都没有优势。他唯一拥有的,也就是见识更广些罢了,这些见识,是在远超出了那个时代,对于生女真来说,再丰富的想象力,也不会想象到一千年后,世界究竟会发明出多少神奇的东西。

      老哈计划着明天的工作,挖的河泥差不多够一个窑的了,明天一个人打砖坯就够了,不过到时候烧起火来木头可是需要不少,还有鼓风用的皮囊,烟囱,活塞等等。他闭上眼睛,琢磨了几遍,最终确定了窑炉的详细方案和每个部件的做法。

      水桶是很受欢迎的,但是大家也并不着急,因为照这个速度,明天晚上,小村子里面每家都能分到两个水桶一副扁担了,福乐哈却有不高兴,做水桶这个工作,她是干得最好的,不用作水桶了,她又要干不比别人干得好的事情,顿时少了许多成就感。老哈只能拼命保证,老婆的手那么巧,肯定后面还有很多工作会做得更好,比如捏陶器,当然了,打砖坯这种体力活儿,他是肯定不会让老婆去干的,自己可以苦可以累,如花似玉的老婆,累成黄脸婆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新的一天开始了,他们又借来了一把铜斧,然后吉亚胡云带着大儿子去砍树了,老哈和福乐哈守在河边,一边等着上游漂下来的木头,一边开始准备鼓风用的皮囊,管子和烟囱。烟囱高了,可以增加抽风能力,提高窑里面的温度,将来烟囱的材料,老哈是打算用陶制的,不过一开始,陶器还没有开始烧,就先用木头代替,做法很简单,把一棵原木劈成两半,再把中间挖掉,然后再用绳子捆起来,拼成一根管子,老哈计划窑炉先用日晒干燥的砖坯垒好,开始不烧陶器,而烧炭,烧炭是不用烟囱的,不过还是预先准备好再说,皮囊也是一样,不过烧炭的时候,做陶器胚和准备燃料的工作轻松不了,他还是先做得好。

      鼓风的管子和烟囱做法一样,不过里面的单向阀门去不好做,老哈用木头刻坏了两个,还没搞定,不过等到福乐哈弄明白要做什么之后,很快就给他除了合格产品,老哈是越来越爱这个老婆了,趁着大家都在忙,两个人便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大白天做起爱做的事情来了。

      第二天的老哈和福乐哈的工作就是垒砖窑,吉亚胡云则根据他的要求,把看来的整棵木头劈成合适的木段,而两个儿子又继续开始了取土工作。土窑设计得不大,到了中午就垒好了,然后老哈把木段放了进去,点火烧了一会,便把窑炉封了起来。等到了晚上,一炉的木炭就烧好了。老哈看了看,便取出了其中一部分碳,然后接上皮囊和烟囱,重新把里面的碳生了起来,温度很高,等到月上中天的时候,燃料烧光,火已经熄灭,老哈看了下,窑炉的内部,土胚砖块已经相当硬了,他估计温度至少有六七百度,烧陶器应该是没问题了,不过由于开始的砖胚没有足够干燥,所以炉内有些变形和裂缝,必须用稀泥补好,反正他打算这个窑炉,烧几个陶器,再烧些好砖之后,也就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了,不用做得太好。临睡之前,他又看了下烟囱,底下一截木头已经有些碳化了,不过简单,他把烟囱倒了过来,问题就解决了。

    • 家园 8

      陶器2

      第三天,首先烧制的烟囱用的几截陶管,以及福乐哈涅出来几个歪歪扭扭,说不上杯子说不上碗的东西,经过半天的烧制,竟然烧成了,不过那几个碗的样子,只能用艺术品形容,完全没个样子,表面也很粗糙,和一般的砖头一样。老哈看着十分的不满意,但是村里人已经了翻天了,打起鼓跳起舞,狂欢庆祝了起来,可惜没有酒,所以老哈一直没有进入状态,他在计划着如何做一个陶轮,这样就能做出正圆的东西,另外陶土的质量也太差,需要好的陶土,但是他不是学地质出身,对哪些陶土好,那些不好完全没有概念,这都好办,慢慢来,用各种土试验就是了。

      大家都在庆祝,老哈心情不好不愿意掺和,便一个人回到了窑炉前,重新安装着烟囱,这个时候,他看见福乐哈走了过来,借着火把的微光,他看到福乐哈嘟着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他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儿,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宝贝,怎么不开心了?”

      “我不开心是因为你不开心,你为什么不开心?”

      “我没有不开心呀,只是还有活儿要干。”

      “这个明天也可以干,为什么你宁可干活也不陪我跳舞?”

      老哈一下子懵了,看着这个小小的野蛮老婆,一下子乱了分寸,他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但分分合合几次之后,对感情也就麻木了,甚至可以说有些没心没肺,他原以为男人真正纯洁的爱只有一次的,当那次爱来了,他会不顾一切,当那次爱死了,也就不会再有了,那次爱的太深,然而痛的也太深。所以那次之后男人的爱也就麻木了.男人以后也会爱上别的女孩,只是那种爱却已不再纯洁,包含了欲望,包含了同情,包含了怜惜~~~~~ 这个时候他才感到,这一次才是他的真爱,以前的一切,相比只是玩笑。

      他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把老婆紧紧抱在了怀里。两个正热吻的人倒在了地上,福乐哈却大叫了起来,原来他们坐到了灰堆之中,草木灰!我怎么忘记了这个东西?老哈这才想起来,草木灰和粘土混合在一起,在1000度的高温下,就会形成原始的釉,这样,陶器的外观和防水性就会好很多。

      油条

      花散里学的是国际贸易,所以对经商,还是有些研究的,在孟老太家住下不久,她就把周围的市场情况调查清楚了,七里铺这个地方,也算得上是交通要道了,直通到汴梁城的水门,每日早上,便有许多赶着早上一开城门便要进城贩卖蔬菜的小贩路过,由于起得早,多半没有准备伙食,所以大多在路上买两个烧饼,一个当早饭,等着开城门的时候吃,另一个当午饭,在城里卖菜的时候吃。这便是孟家小店的主要客户,虽然流水比较大,但是因为都是穷人,所以赚不到多少钱,一个四两的烧饼,才卖一文钱,实在可怜。为了多赚一点,这孟家小店的面粉都是自己磨的,每日还要磨面筛面,除了作饼,就是用麸皮养了几只鸡,指望着每天能够吃上个鸡蛋。

      但是,离小店不远,花散里还看到了另外一个客户群,就是夜泊在汴河上的船只,水门晚上是要用铁栅关上的,所以很多船只,晚上都在这岸边过夜。坐着好船的,自然是有钱人,不过客船上面大都自办伙食,所以没有人下来采购。

      和孟老太在一起,花散里便实验着,把原先北京城常见的那些早点,都作了出来,比如起酥,糖堆儿,开口笑,焦圈等等,虽然不是很地道,但是也比小店的烧饼好了不少,不过,这些东西,那些早起卖菜的是不会买的,哪怕只是三五文钱,对穷人来说,也是个不小的开支。倒是每日到了下午上,一些出城办事的,或者经商进城的,会在殿里吃些点心,原本这时候,孟老太是要休息一会的,生意忙了,便只由花散里来照顾。

      不过花散里的心思,还在于如何打开客船的市场,所以她决定下杀手锏,作土家烧饼,这东西,其实不好吃,但有个好处,就是味道飘得很远,她估计,若是早上开炉,那些航船上的人,醒来便会闻到,说不定就会来买。当然,为了促销,她还给了附近船家水手特别的折扣,让他们很便宜的,就能拿着香喷喷的烧饼去船上吃,勾起船上乘客们的食欲,当然,这也弥补了他们因为船上早点销售下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方也很愿意帮她。

      试验了一下,果然如此,这么个成本不到一文的烧饼,竟然可以买到三文钱一个,比老太太原来的芝麻烧饼利润高得多。当然了,有了新的高端客户,小店的品种自然不能单一,花散里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试验,成果是三个,油条,鸡蛋灌饼,和正宗的天津煎饼。

      对于大学住宿舍的花散里来说,每日早上都看到宿舍楼下小摊贩作着各种各样的早点,三四年下来,看都看会了,而且她还在一个西西河的论坛上,名字就叫“就爱在家鼓捣”,人如其名,她宅在家里的时候,也是天天在天涯时尚版看美食频道,然后自己作着玩的。所以做出这些来,并没有什么让他自己惊讶的,倒是孟老太太大吃了一惊,这个小店,原来只是每日一百多文的流水,大概有三十文的利润,花散里来了不到一个月,竟然就把营业额做到了每日一贯钱,至于毛利,更是有四百文之多,当然,这还是在花散里管账,自己扣下两百文零用之后的结果。就算后来雇的两个乡下婆姨一天要支出五十文的工钱,孟老太发现,自己的收入,竟然超过了在禁军当小军官的儿子,这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到还是真不得了。

      “花小姐,明日便是端午节了,我那儿子今天托人送话来,说他明日放假,让我关门一天,去变量城里,随他一起游玩一下金明池,逛逛大相国寺……”孟老太看花散里闲下来,便找她说话。

      “孟姨,都说了多少次了,叫我花儿就好了,您放心去吧,店里有我照顾呢。”花散里笑着回答道。

      “不是不是,我是想说,你也随我一同去吧,毕竟我这汴梁城,也没去过几次。”言下之一,就是花散里应该在城内住了多年了,应当更加熟悉城里,应该可以给她当当导游。

      “我住在城里的时候,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平常就是在家看看书,作作女工,您不妨笑话,我若是出了门,便只怕马上找不到北了。”花散里当然听明白了老太太的意思,尽管她很想去看看繁华的东京梦华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为了不露馅儿,便要假装矜持。

      孟老太太听了这话,心花怒放啊,这个丫头,还真是个大家闺秀,若是能当上自己的儿媳妇儿,那可太好了。

      “不妨事,我那孩子,整日便是在东京成立游逛,大街小巷,那都是熟悉透了,我们随着他玩耍就行了……”说着,老太太拉过花散里的手,说道:“这些日子苦了你啦,在这里抛头露面的辛苦,这些日子,咱们也赚下了不少钱,你也该到城里,好好的扯两块布料,好好裁件衣裳,买些花儿……”一边说着,孟老太还掏出手帕,擦去花散里头上的汗珠。

      “我无所谓,不过,你要是高兴,我便陪您好了……”说着,花散里对老太太嫣然一笑,让孟老太觉得,心里扑通的一下,自己这个女人,都对她有些动心了。

      端午

      第二天天刚放亮,孟家小店的老主顾,赶车的张七爷就赶着驴车来到了小店门前,孟老太太的儿子孟剑锋特意嘱咐过,今天端午龙舟竞渡,那可是会是人山人海的,如果不早点进城,恐怕到时候就挤不进去了。

      所以花散里特地提早起了床,梳洗了一番,她对于宋朝那种麻烦得要死的女人发式,一向十分反感,所以今天也和平常一样,只是简单的梳了梳头,把头发简单的扎了一下,垂在了一遍的肩头,相当的简单,至于说梳妆,她对孟老太太那些劣质胭脂白粉之类的,也没有兴趣,谁知道这白粉是什么,弄不好还是氧化铅白粉呢,花散里虽然不是学化学的,但是泡在天涯时尚版这个大染缸里,也是知道很多的,比如古代妇女使用铅白粉美容,然后生下的孩子都是智障,死掉以后,骨头上面都铅的斑点等等,让她是闻之色变,毕竟保命还是比美容重要的,所以她也没有化妆,仅仅是轻轻地用木炭瞄了下眉毛,嘴上占了点胭脂而已,她却不知道,就这样子,她这个在后世扔在马路上立马找不到的小宅女,却在一群浓妆艳抹的妇人当中,鹤立鸡群,更显出一番不寻常的旗帜。

      早早来到了城里,花散里这才实实在在的看到了这个古都的繁华,就说着城墙,城楼,便比后世的前门楼子还要高些,宽阔的通道,更不是后世北京西便门那个小门可以比拟的。因为今天是端午节,大街上到处张灯结彩,人来人往,人头的密度,和后世的西单王府井没有什么差别。

      街面上竟是叫卖各种货品的小贩,花散里看着,不仅为大宋朝可惜起来,这么多无证小贩,没有工商,没有城管,可不知道要少了多少税收呀,后世说宋朝把一切捞钱的办法都像绝了,恐怕倒不尽然。

      花散里想看看这些小贩都在兜售些什么,可是驴车却不能停,让他颇有些遗憾,等到了金明池的门口,花散里才看到,这地方原来和后世的公园一样,修了厚厚的围墙,不过今日开放,大门敞开,随便人进,所以里面挤满了人,就连那高高的围墙上,也坐满了人,颇有些危险,看来中国爬墙族的历史,还是很悠久的。

      驴车不能园,孟老太付了车前,又送了两盒点心,谢过了张七爷,这个时候,花散里看到一个身穿青色军装,头戴范阳斗笠的年轻男子向他们跑了过来,花散里仔细看去,这人大概二十五六的年纪,升高大概一米七出头,不算很高,身材结实健壮,肤色相当的黝黑,看得出,那是每日锻炼的结果,走进了,看得出,此人浓眉大眼,长相算得上十分忠厚,倒和演郭靖的黄日华长相有些相似,看上去很给人一种安全感。

      “孩子你久等了!”孟老太太看那军汉跑来,便迎了上去。

      “我也刚到,没等多久,妈咱们快进去吧,我的兄弟已经占好了位子,就等你们了。”说着,便拉起孟大娘往里走。

      “等一下!”孟大娘叫住儿子,回头招呼花散里:“花儿,快来……”

      孟剑锋这才发现花散里,花散里本想道个万福,无奈两个手里提着都是点心,相当的不便,也只是对孟剑锋简单的点头来了个微笑。

      这军汉平日呆在营中,虽然偶尔也到瓦子里面找姐姐们闹闹,却又如何见过花散里这种清丽的气质,顿时呆了,过了片刻,才回过神来,急忙跑上前去,笨手笨脚的把花散里手中的点心都拿了过来,带着二人往园子里去,那看门的衙役们见他是禁军军官模样,便就大方放行,没有盘查。其他那些小贩进门,少不得要被盘剥一下,花散里看了,才发现自己错了,谁说这种城管北宋的时候没有的。

      一群禁军的军官,已经在院中一个高处的茶水棚子里面坐定了,看到孟剑锋一行过来,纷纷起身招呼,花散里觉得,这个人的人缘倒是相当不错。刚刚坐定,就见到池子里面驶来一条巨大的龙舟,这龙舟足有百米长,是来米宽,七八层楼高,船头的巨大龙头以及龙身龙尾都造得非常精致、栩栩如生。大龙舟的龙鳞、龙角,都是用金银宝石装饰而成的,精工雕镂,极尽豪华富丽之态。

      龙舟一出场,四下便响起了山呼万岁的声音,花散里看了也知道,这气派,除了当今天子,谁还敢有呢?不过龙舟离的远了些,皇上张什么样子,花散里是看不清楚的。不过她还是被周围群众的气氛感染,跟着喊起万岁来了,她听父母说过,当年百万红卫兵接受毛主席检阅,那个个激动地,其实,很多人连毛主席什么样子,也是根本没看到的。

      大龙舟转了一圈,很快又出来了很多条小龙舟,不用说,这便是今天竞渡的主角,只见皇帝与群臣在大龙舟上观看,锦标则插在皇帝的大龙舟附近的水中。一名军校在大龙舟上挥舞旗子,指挥几十艘小龙舟在水面摆出各种船阵。随后,这几十艘小龙舟敲锣打鼓向“标竿”划来,夺得标的便向大龙舟上的皇帝“山呼拜舞”,整个争标过程气氛十分热烈。

      一群人坐在棚子里面,鼓着掌,叫着好,旁边的一桌,确实些年轻秀才模样的人,看着竞渡,便作起了诗词来。花散里对这个,当然有所准备,这种时候,那是一定要念两首词,自高一下身价的,昨晚上她想来想去,才想起黄裳的一首“红旗高举。飞出深深杨柳渚。鼓击春雷。直破烟波远远回。欢声震地。惊退万人争战气。金碧楼西。衔得锦标第一归。”黄裳是宋徽宗年间出名的人物,花散里知道射雕英雄传里写了他,所以估计应该是自己穿越以后的人物了,剽窃他的诗文,应该是没问题的。

      听着旁边的太学生们一个个作着诗文,他们这一桌的军汉们,也没什么兴趣,花散里便特地说道:“这些吟诗作对的东西,其实没什么难的,小女子便给各位军爷也吟上一首。”说罢,就把那首减字木兰花念了出来。

      她这一念完,隔壁顿时没了声音,一帮军汉看了,个个那是扬眉吐气亚,孟老太太更是心花怒放,这女子的文采,确是了不得。花散里也在洋洋得意的时候,却见到另外一桌,走来一个年轻的书生,相貌清秀,个子不高,有着几分顾惜昭般的暧昧,看上去有几分妩媚,却并不奶油,而有种气质,让人欣赏。

      只见那书生一边走一边鼓掌,片刻就来到了花散里桌前,“这位姑娘,小生兴化蔡居安这厢有理了,不知姑娘如何识得延平黄勉仲先生,却可把黄先生去年同家父一同观看竞渡时作的这首减字木兰花记得纯熟!”

      花散里顿时晕了,完蛋了,炸赌被抓当相公了!既然说黄什么,那自然就是黄裳了,古人称呼都是叫字号的,而不是直呼其名的。她不知道,黄裳这个时候,都是快50的老头子了,中举都已经二十多年了,不过他活了87岁,所以晚年更加出名罢了。不过花散里还是立刻平静了下来。

      “兄台所说,可是黄裳先生?”她忽然想起这人姓蔡,便琢磨会不会是蔡京家的亲戚,便又问道:“这位兄台请赎小女粗鲁,家父在家谈论人物,都是直呼其名的,不知道蔡兄可识得王荆公的爱婿,蔡卞先生?”

      “正是黄先生,元度正是在下的叔叔,原来都和姑娘家有旧,在下倒是失礼了,还请姑娘赎罪。”蔡攸说的很礼貌,花散里倒是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穿越一出来,就碰到未来的大人物了!大奸臣蔡京的儿子,看上去还是蛮可爱的,若是自己可以选择一个人嫁了,那自然是他,而不是周围的这一群军汉了。她虽然历史不好,但也知道,蔡京后来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主儿。当然,对于蔡攸后来和他老爸之间的勾心斗角,以及蔡攸同辉宗皇帝一起的风流韵事,她就不知道了。

      不过蔡攸看这花散里,有些奇怪,这个女子看来年纪不小了,和这一群军汉混在一起,气质又是那么的清丽不俗,谈吐文雅,当时大家的闺秀,却又穿着普通的衣着,让他有些迷惑,却又不好开口询问。花散里也不敢多说,怕又露了马脚,结果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让她身边的孟剑锋看不下去了,觉得怎么这两个人在眉目传情吗?

      “这位公子和俺义妹还有什么计较吗?”他是禁军军官,自然对一个平头的太学生不用客气。蔡攸这才明白过来,连忙道歉,便要告辞。

      “这位兄台留步,”花散里怎么能错过这种攀龙附凤的机会呢?“小女子有个不情之请,不知蔡兄可否帮忙?”

      蔡攸自然也想多和这个女子多多沟通,至少,对方名字应该问到才好。“不知道在下能帮姑娘做什么,姑娘只管开口,蔡某自当全力以赴。”

      “也没有什么,小女子和义母在城东七里铺开了个小饼铺子,还没个招牌,蔡兄家学渊源,令尊令叔都是书画界响当当的人物,不知能否帮我求几个字?如果不行,蔡兄的手笔,大家之后,相信也是非凡的,那就随便给个墨宝吧。”

      “这个,自然不在话下,我回家便和父亲说,应该三五日内,可以送上门去。”蔡攸说完,便要告辞,他心中窃喜,这姑娘明摆着暗示自己啦。

      “你再等一下,我没什么谢谢你的,只有这个几个我做的糕饼,希望蔡兄不要嫌弃。”说着,递给了蔡攸一盒酥饼。蔡攸这才告退。

      孟剑锋十分的不爽,今天本来是他妈妈让她看看这个女子他是否满意的,没想到这女子竟然如此轻浮,当着自己的面,就勾搭起小白脸来,自己作为军官,以后少不得出征,眼下有消息说西夏又要入寇了,禁军已经有风声,要抽调些军官去西军。若是自己出征了,这样的轻薄女子放在家中,又如何放心呢?

      不过,等到听到同僚说,蔡京的一幅字,价码不少于二十贯,他这才好受了些,毕竟,给他妈妈省了些钱,或者说捞了些钱。不过他对花散里已经没了太多兴趣,只顾着和同僚一起喝酒。

    • 家园 9

      家变

      下面一个月的日子,老哈过的难得的开心,陶轮做出来了,当不是石头的,而是用粘土烧出来的大圆盘,中间有个圆洞,插上木棍之后,圆盘可以绕着木棍转动,而在圆盘上面,陶土就会跟着旋转,然后就能做出正圆形的东西。借助这个工具,福乐哈很快捏出了像模像样的水壶和陶罐。

      刷上了草木灰简易釉的陶罐,经过两次烧成,已经和老哈后世看到过的泡菜坛子很象了,陶器的普及,让小村里的所有人喝上了肉汤鱼汤,村里人家里用的东西,迅速陶器化,福乐哈又开始担心,是不是自己很快又要失业了,毕竟,村子里那么点人,消费能力实在有限!而老哈一点不担心,窑炉,至少还能烧砖,砖房子可以这四面透风的帐篷好得多,盖这么多房子的砖头,可还是要烧很久的。不过他的视野更加宽广,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认识到了自己有一个温度1000度的窑炉,加上取之不尽的木炭,他想到了冶炼金属,这个温度应该已经可以融化铜了,有了更多金属就能制造更多的工具,所以他让村子里所有人,出门的时候,有不一样的石头就带回来,他放到窑炉里面一起炼一炼。

      不过他开始并没找到金属矿,却找到了石灰石,也烧出了第一块水泥,对于水泥的用法,老哈与众不同,他考虑的是,用陶罐和水泥,制造最简易的罐头。为此,他烧出了一个和泡菜坛子一样,坛口边上有个水槽,可以象做泡菜一样盖上盖子用水密封,然后他把肉放进坛子,烧开了,隔了半天,又烧开了一次,其间注意保持水槽里面有足够的水密封,虽然外面的空气进步来,里面烧开的水汽,还是可以从水槽中透出来,等到第二次烧开后,他就把磨成粉的水泥撒进水槽里,小心合成水泥浆,等到两天后,水泥就硬化了。

      老哈估计,由于两次高温杀菌和完全密封,这个泡菜坛子里面的肉,也和罐头一样,可以被长期保存了,不过他不敢掉以轻心,第一坛子肉放了两个礼拜之后,他把罐子打开,品尝了一下,果然没有变质!这可让他高兴极了,毕竟东北的冬天是很可怕的,根本找不到食物,必须依赖储存,这种陶器罐头,虽然体积庞大,重量惊人,但是能够完成长时间防腐的问题,也就意味着他们小村子的人,再也不用担心冬天的食品问题了。

      在罐头成功后的第三天,老哈灰烬当中发现了几个黑色小疙瘩,经他仔细观察,应该是海绵状的熟铁,这实在让他大喜过望,不过,尽管据说发现矿石的地方离小村子还有一段距离,他还是决定过去好好看看。

      “老公,我不想你走!”

      “宝贝,如果这次真的找到了铁矿石,那我们就可以炼出铁来啦!”

      “练出铁来有什么好的呀?”

      “铁能做的东西多了,比如说刀,比如说锄头铁锹……很有用的”

      “铁锹锄头是什么东西呀?”

      “是用来挖土的东西,很有用的!”

      “不知道,也不希罕……我要你陪我,我不想你走,一下子都不想你离开我!”

      “我就出去两天啦,一天走去,一天走回来啦!”

      “太长了……”

      “不长,中间就一个晚上,我第一天早上走,第二天晚上回来就是了!”

      “那还可以,答应我,第二天一定要回来!”

      “我答应你,骗你是小狗!”

      “嗯,那还差不多……”

      “同意了?太好了,来抱抱!”

      “不行!”

      “怎么又不行了?”

      “没有,同意你明天出去,不同意你抱抱!”

      “为什么?”

      “因为我要……咬你!”

      天亮了,老哈照常出发了,不过等到到达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昏,加上天阴,四下很黑,他就先休息了,第二天,他找了一个上午,没找到什么,打算回家了,却在发现了一块相当不错的磁铁矿石,他又四下寻找,又找到了几块,不过没有挖掘工具,他只好重新砍了木头,又用石头打了个最简单的锄头,锄头没做完,天就黑了。第三天,他把锄头做好,四下挖掘,大概收集了30斤的矿石,还找到了一块很大的水晶,他发现没东西装,于是砍了几根柳条开始编筐,中间没东西吃了,又去打了两只野鸡,等到吃完,天又黑了。第四天,他终于背着矿石走上回程,天下雨了,走了一半,不得不停下来休息,等到第五天,他满心欢喜的往回赶路,身上的担子虽重,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高兴,充满了希望,一路走一路上盘算着,后面要给老婆什么惊喜。他回到村子的时候,才发现,村子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变。

      吉亚胡云,自己以及他大女婿的帐篷都被烧掉了,村子的大屋也塌了一半,一个人影也看不到。他跑回自己家,发现除了一地血迹之外,什么也没有,跑到窑炉边,发现窑炉也已经被彻底得捣毁。他大喊着福乐哈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但是除了风雨声,什么回音也没有,他跪在雨中,任凭雨水打在脸上,他知道,那雨水是苦涩的,因为其中有他的泪水。

      雨中,他感到有一个人给他的身上披上了一块鹿皮,他一回头,还没有看清来的是谁,就晕倒在地。

      这里鄙视一下《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烧陶器可不是像他里面写得那么简单,他那样做出来的,估计和教化鸡的外壳一样,是一碰就碎的东西,不知道的东西最好别写,信口开河的话,人品是很有问题的。当然了,如果脸皮和城墙一样,也就无所谓了。这种垃圾东西还被强推,可见起点编辑的素质也要画个问号,当然,如果要是当年幻剑美女编辑不那么严格要求的话,我也不会入蚕房几次了。起点取代幻剑,实在是脑残的最大胜利!

      等到他醒来,已经是三天之后了,还好,这段时间的体力劳动,让他身体结实了许多,虽然受到了心灵和肉体的重大创伤,但是还是挺过来了。从照顾他的老人那里,他才知道所发生的一切。

      他走的第一天下午,来了一个完颜部的商人,来推销商品,除了食盐,也带来了一些陶器,可是因为自己村里能够烧陶器的缘故,所以这次小村只买了些食盐,反而还卖给了那人一个陶碗。那人打听了村中陶器的生产情况后,就回去了。

      等到第三天夜里,却突然来了很多骑马的人,他们直接杀到吉亚胡云家里,把他和两个儿子杀死,然后把福乐哈和他姐姐掳走了。那群人还捣毁了窑炉,并且告诉小村子里的人,以后要是再烧陶器,就要把他们全部杀死。

      远古时候的商业竞争竟然是如此的残酷!老哈后悔没有早打听清楚一切,他现在满语已经很流利了,早就有机会了,只是他一直不愿意相信自己能够穿梭时空,不愿意相信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他宁愿认为自己只是不小心流落到了西伯利亚某个世外桃源,那里的人从来没被现代文明打扰过,但他现在必须明白,所以要向老人了解清楚一切!从老人的口中,他才明白,对于女真人来说,尼堪是非常坏的,如果看到了女真人,就会把他们抓去做奴隶,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但是女真人又需要尼堪的一些产品,比如铁刀,尼堪就经常欺骗女真人来做生意,然后抓奴隶。后来完颜部人多,每次做生意,都所有人一起去,尼堪人少,打不过,抓不了所有人当奴隶,就只能和完颜部好好做生意,而别的女真人少,去了还是要被抓的,结果只好从完颜部买东西。实际上完颜部垄断了贸易,然后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利润,就变得越来越强,由于能开出很好的价码,他们甚至开始招募尼堪帮他们干活,比如制造陶器和炼铁,并用这些产品换来山里生女真们的山货,再高价卖给尼堪汉人。小村的陶器,做得甚至比完颜部的产品还好,如果继续存在,必然对完颜部的垄断利润产生影响,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从肉体上消灭竞争对手!

      老哈问老汉,完颜部的酋长是不是叫完颜阿骨打,老汉说不是,是一个叫刻里钵的人,老哈完全没有听过这个人,他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自己是穿越者的命运,他估计那个水晶球是来自未来的时空之门,不小心被传送到了二十一世纪,而再次被他打开之后,又把他送到了古代。至于其中到底是什么科学原理,他也没有兴趣去探究了,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要努力求存,眼前的事实告诉他,原始社会,比现代社会更难生存,只有成为强者,成为最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不是被人主宰。

      虽然不知道具体到了什么时空,他从完颜部崛起的过程,加上自己有限的历史知识,他估计自己应该是回到了宋朝初年,或者唐朝末年,至于如何在这个动荡的大时代生存下去,他已经咬紧了牙,福乐哈的离去让他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没有任何底线的生存下去!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被尼堪抓去,你就要做一辈子的奴隶了,再也吃不到肉了,每天都要在皮鞭之下劳累到趴下,山里面多好,什么都有,我们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而没有人管……”

      “我其实从小就是和尼堪人一起长大的,我说尼堪话比女真话还好,我原本只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女真人,想过着自由自在的女真人的生活,可是我错了,我们是没有自由的……”

      “如果我们没有自由,那么天下就没有人有自由了!”

      “错了,我们现在没有,但是以后我会给大家带来自由的,你们等着我,我很快还会回来的,自由才是我的夙命!”

      说完,老哈告别了老人,他走上了下山的旅程,这一个多月的生活,彻底改变了他对世界的看法。

      关于石器锄头

      石器锄头,是不难做的,但并不是百度上搜索出来的那个中间打孔的石头锄头的形制,那个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磨制石器,制造和加工的难度,并不是主角没有任何工具,能够在一天之内作完的,新石器时代种植用的石锄,自然和旧石器时代,用来挖掘根茎职务的石锄一样。

      做一个石锄很简单,前提条件是你有一把石斧,这个前面已经说了怎么做了,然后要怎么办呢,去砍一棵分叉的树,然后分叉的地方,一边留着整根树干,(这边通常比较细)。另外一边留下2、30厘米的树干,然后把切短的那边树干,从中间横向用石斧劈开一个切口,再把打成扁平状,下宽上窄的石头插入这个缺口,然后用绳子捆紧就可以了。这个制造也是有讲究的,象《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里面直对直捆,是可以捆上,但没法用的,另外,无论如何,陶片的强度是不够当锄头用的。

      我看过的一本大部头英文书里面有这个的照片,制造的难度并不高的。但是选用什么样的木柄,石片打成什么样子,都是有讲究的。《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的作者,如果知道该怎么做,自然也是能做得出来的,我取笑他,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描写,错的太离谱了,如果看过任何一本描述新石器时代的书(哪怕光看图片)都不会犯那么多低级的错误,我知道怎么做的东西,他肯定不知道,知道就不会胡说八道了。我承认这本书我只看了十章,我要为自己的门牙着想,再看下去,那肯定是要笑掉了的,没有知识不可耻,没有常识,就不太说得过去了,没有常识还胡说八道,只能说RP不好,当然了,这种书还强力推荐,只能说编辑的RP也不好。严谨的人写不了穿越,穿越本身就不可能解释了。

      另外,英文书很多时候却是比中文的好,至少图画得很清楚,那是作者生怕读者不明白,不象中国的书,尤其是学术方面,很多作者生怕读者看明白了。我也没说我英文有多好,我翻过的那一堆英文大部头,90%都是只看图的,能够看明白就够了。

      本文中出现的东西,比如后面投矛器,投石带,波拉弓等等,都是我在博物馆里看到过实物的,(当然国内的博物馆是没有的)很多都是和讲解员讨论过的,什么样的东西,能做什么样的事情,都问过了,不会夸张的,所以不会有问题。写穿越之前,去一下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还是很有用的。

      认亲

      相比老哈,穿越了整整两个多月,才弄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年代,丁天爵只花了一个时辰,就弄明白了自己到底到什么朝代,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杭州涌金门边的码头上,一群人正在围观。

      他的阿玛尼西装照例碎成了破布条,不过买办毕竟是买办,他手上戴的卡迪亚8克拉白金钻戒,24颗镶钻的Van Cleef手表,以及脖子上那个价值40万美元的,白金为底,镶了18颗克拉钻石的十字架,都还随身带着,没有损坏。

      看着他这一身珠光宝气,谁都知道这不是寻常人,自然没人敢打主意,等他醒了,反倒是有个路过的老板送了他一套府绸的儒生服装,好生的巴结了一番。丁天爵知道自己在杭州涌金门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穿越了,涌金门后世因为梁山好汉浪里白条张顺而相当的知名,他后世在杭州游览的时候,也路过过,老城门还是那个样子,不过周围的高楼大厦却全都不见了,近在眼前的西湖,更是另一番景象。他现在最想弄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到了什么时候,好在他以前有过浙江同学,南方的方言变化不大,他能够听得八九不离十,照着那腔调说话,对方也能明白。可是问那老板,得到的答复是绍圣三年,丁天爵历史并不很好,听了这年号,一头雾水,连是南宋北宋都不知道,好歹绞尽脑汁,想起王安石变法时候的年号好象叫熙宁,当得知这是先帝的年号,现在太后过世,圣上刚刚亲政不久时,他才猛地想起来,他穿越到了小说天龙八部结尾的那一年,至于是公元多少年,那个老板自然不知道,不过他知道有人知道,就是基督教会。仔细打听了一下,杭州倒还真有树着十字架的景教堂子。那老板很是客气,立刻雇了两乘轿子,送丁天爵过去。

      他们刚到,丁天爵立刻问神普现在是公元多少年,神普立刻回答是公元1096年,根据他贫乏的历史知识,这一段时间的历史完全是一片空白,早几十年那是王安石变法,看着王安石和司马迁两大巨头PK,有意思,再往后到了宣和年间,那就更热闹了,水浒传,金瓶梅,可都是那个时代的,而这中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从历史教科书,到网上的那些“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们,似乎选择了集体性遗忘。

      早个两三年也好呀,咱们可以去大理,看看段誉,能和北乔峰南慕容交上朋友也好,偏偏就在半年前,丁天爵同学非常喜欢的乔峰同志,已经舍身取义,在雁门关外挂了。穿越就穿越了,为啥不能穿越个好年头呢,让他大为的失望。

      接着那个老板和神普便八卦了起来,详细的打听丁天爵的身世,以忽悠为职业的买办,对于撒谎骗人,从来是信手拿来毫无问题,更何况自己本来就是基督教徒,对基督教的历史相当的熟悉,糊弄住这个神普,更是小菜一跌了。他便说自己从小流落海外,在世界西端英吉利学习基督教,两年前乌尔班教皇计划要收复胜地耶路撒冷,所以派他当使者,前往东方,招募基督教徒来支援圣战,他脖子上的十字架,就是教皇的信物。然后,就说他如何做海船遇险,四处飘流,随口讲起了辛伯达航海记。

      神普虽然不知道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事情,但是拜占庭皇帝可是向天下所有基督教会都发了收复胜地的求助,他们聂派也是知道的,再看到丁天爵那个镶满钻石的十字架,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当然是深信不疑,那老板听了丁天爵那神奇的遭遇,更是下巴都掉了。

      正在丁天爵一把鼻涕一把泪讲故事的时候,突然一群人冲进了小教堂,为首一个,身高和丁天爵一样大概180,生的是膀大腰圆一脸横肉,和丁天爵一样,大约也有180多斤,两个人看起来,竟然有三五分相似。

      只听到来人进门看了一眼,便指着丁天爵大喝道:“这人就是我弟弟?!”伸手一指,只见身后五六个泼皮飞奔而上,把丁天爵按倒在地,丁天爵大惊,想着挣扎却被人按得结实,虽然他身材魁梧,足比那几个泼皮平均高出一头,分量更足,可惜他读书人一个,却哪比得上泼皮们每日在街头厮打,被人制得一点脾气没有,没两下,裤子便被人扒了下来。

      那神普当然怕教皇使者受了伤害,但架不住另外两个泼皮直接就把他扔到了另一边,罗马天主教和聂派并不算完全的一家,所以神普也没继续搭救,丁天爵只听到那商人在一旁说着:“朱大官人,这一定是误会,误会呀!”然后就是扑通一声,估计那商人也被扔到了一边。丁天爵闭上眼睛,等着挨扁。却感觉那朱大官人的手,在他的屁股上来回抚摸……

      “哦,卖糕的,他不会是好这一口吧!”想到这里,丁天爵咬住了嘴唇,他知道,生活就像是强奸,如果你没办法抵抗,那就闭上眼睛享受吧。

      “谁让你们手这么重的?还不快把我弟弟拉起来!”听到这里,丁天爵还没睁开眼睛,就被那几个泼皮又拎了起来,那个朱大官人却一下子给他来了个huge hug,让他完全喘不过气来,那朱大官人哭得和小孩子一样,喊着:“兄弟,可把当哥哥的相死了,你知道你这一去十八年,咱们全家可把两浙路上上下下数十个州县都翻遍了,可算找到你了,呜呜……”

      丁天爵彻底迷糊了,四下看去,发现那数十个跟来的泼皮也都一起跟着和死了爹娘一样痛哭,他一看就知道,这朱大官人肯定是个厉害角色,那帮泼皮对于老大,肯定是怕得要死,又敬佩的要死,可见此人的不一般,一定小心对付,当前之计,就是先装糊涂,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再说。

      只见那个商人爬了起来,走到那朱大官人面前,行礼道:“朱大官人的小弟弟失踪18年,这位兄台正好流落海外18年,难怪了大官人上下寻觅却无法找到半点踪迹,如今令兄在异域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刚回中土,就能和大官人相认,实在是可喜可贺呀。”

      “快快快,赶快和我回家,奶奶在家中等着你呢!刘半仙真的是太灵了,”说着,朱大官人放开了丁天爵,对着身后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说:“赶快准备一百贯,给刘半仙送去。”丁天爵听到这个数字,眼睛顿时有了光彩,对于宋代货币的价值,他并没有清楚的概念,不过还是记得有出戏文叫做十五贯,讲的是什么不记得了,但是,十五贯已经是个大数字了,都能逼死人命了,这抬手就能给人一百贯的主,家境可想而知了,估计不是大官便是巨商,到他家当衙内,自然少不了吃香的喝辣的。

      PS:宋人的财富,并不可能像某知名网络写手在他的小说中强调的:“宋人一般有多少家产――宋哲宗时期岑象求评估说:“十六七万缗,中人家之产也。”意思是说:宋人的家庭平均财产约为1600余贯。北宋后期,江西人谢逸评估:“十万缗,中人家之产也。”,亦即每家平均财产1000贯。南宋由于物价因素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人均家庭财产约为3000贯至10000贯。“

      真不知道这位兄台看过水浒传,金瓶梅,三言二拍或者任何一本描写宋代的书没有。真钱可不是网游里面游戏币,人人都是亿万富翁。当然了,要当亿万富翁还不简单,去津巴布韦就好了。

      朱大官人是骑马来的,拉着丁天爵也骑马,他倒是在坝上草原玩过几次,不过那里的高头大马和朱大官人的差不多,却比原本是另一个泼皮的坐骑,让出来给丁天爵的那头比驴大不了的小马要雄壮的多,结果只有两个,第一,丁天爵并没有费很大力气就爬上去了,毕竟,这马的肩高只有1米出头。另一个结果,就是这匹可怜的小马跟着朱大官人的大马跑了几步,就呼哧带喘不能坚持了。他把不得下来和那个商人一起步行,买办是聪明人,听了商人几句解释,就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朱大官人名叫朱冲,是杭州一霸,放在水浒里面,那也是天王晁盖,柴大官人级别的主儿,他奶奶现在正在病重眼看着就要咽气了,而奶奶的病根儿,在于十八年前正月十五灯会,他带着家里的小孙儿出去看灯,谁知去给孙儿买个糖葫芦的时候,小孩子就丢了,从此留下了心病,朱家更是到处打听寻访,却都没找到这孩子。那时候朱家还不富裕,也没法像如今般到处发榜悬赏,所以打听不到也便作罢了。

      这些年朱家忽然就发了,但是老奶奶却越病越重,眼看着奶奶快不行了,朱冲便找来了杭州城里最有名的刘瞎子刘半仙,半仙卜了一卦,算说这孙儿就在杭州城内,如果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能够找到,就是解了老太太的病根儿,老太太便能再活一季,若是找不到……

      丁天爵中午在涌金门出现的时候,衣衫不整,屁股露了出来,被人看到上面有一块和朱大官人悬赏要找的一样的胎记,便马上报告了朱冲,因为已经到了第四十七天,那朱冲听了消息便立刻根据他们的行踪找了上来,把他架去认亲,也才有了自己被人扒了裤子摸屁股的事情了。

      朱冲是谁,丁天爵一点概念没有,虽然日后他衙内朱腼闹花石纲闹得厉害,方腊起兵就是打着要杀小朱的旗号,可见其影响之恶劣,但是老爹的名气明显是小得多了,虽然丁天爵不知道老朱很快就要和一代奸相蔡京打得火热,他就看这朱冲的派头和架式,便直觉感到,这家伙日后不会是流氓头子这么简单的,如果要在这个穿越的年代干点什么,借助他的力量,绝对是上好的选择。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编好一通瞎话,在他们家当好衙内,不过,这朱家小弟的名字叫做朱凎(gan),可远没有自己的名字好听,怎么才能留住自己的名字呢,这是个问题。

    • 家园 10

      丁天爵看着朱冲的背影,竟然是一样的身板儿,虽然这家伙一脸横肉,看着有七八分不善,哪像自己慈眉善目,和笑弥陀一般,但是光光两人都比常人高上半头这一点,说两人是兄弟,便没人不信,更何况,他那失踪的弟弟,屁股上正巧也有个胎记。而自己之前的身世已经编好了,那商人便是人证,两相对比,竟然没有破绽,至于说名字,自己就说自己现在的名字,是教皇的赐名,便如同中国皇上赐的名字一样,是无上的光荣,至于说本家的姓名,就在家里用好了,出外还是需要用这个赐名的,看到他那个大钻石十字架,神普马上吓得行礼,便知道这种值钱的东西,还是很能糊弄人的,还没走回家,丁天爵就想好了一切。

      看了老太太第一眼,丁天爵的想法是,这老太太明明是营养不良呀,虽然看着还算富态,但那是浮肿呀,朱冲对这老太太哭了半天,老太太竟然哼哼唧唧神志不清,很显然,血糖已经低到一定程度了,看来再晚两天,那肯定是没救了。

      丁天爵问了下丫鬟,果然老太太因为牙掉得差不多了,那时代又没有什么烤瓷牙之类的东西,便没法吃硬的东西,加上有吃斋念佛,只能一天三顿的喝粥。大米的蛋白质含量很低,远远比不上小麦,这也是北方人比南方人普遍强壮些的原因之一,难怪老太太喝久了,蛋白质不足,便浮肿了。然后病得差不多了,这两三天连粥都没喝,自然消耗光了身体内的糖原储备,结果低血糖,大脑能量供应不足,便迷糊了。

      既然老太太没什么大病,那么治起来就很容易了,丁天爵马上嘱咐厨房,准备麦芽糖水,那个年代没有葡萄糖注射液,只能用这个先顶顶了,然后再去找豆浆,再到药店去买来大量的杏仁,泡水磨成杏仁露。

      丁天爵没想到,朱家和西门大官人一样,也是开生药铺的,里面坐诊的郎中七七八八没有几十也有上百,也有人说过老太太身子虚,可是说要进补的都是些猪肝鲫鱼之类,老太太不吃的东西,所以就错过了。

      等东西准备好了,老太太却要不行了,本来身子就弱的不行,一下子又被朱冲折腾了半天,更是迅速耗干了最后的储备,现在已经到了浑身虚汗,牙关紧要的时候了。既然翘都翘不开,丁天爵也只能使出杀手锏,气管切开了。

      他问了问朱冲,这大哥已经哭得瘫在了地上,他问什么都是哭,既然他哭成这样,是把奶奶当死的看了,那么自己做什么,结果也不能再差了,当然,如果这个流氓头子清醒过来,自己又没救活人,他翻脸把自己碎成八块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自己要是万一成功,那收获的,就将是这位大哥的百依百顺,琢磨了一下自己的急救知识和把握,药铺里面最锋利的小刀也已经送到,丁天爵决定,干……

      他把小刀用烈酒消毒,然后小心的夹起老太太脖子上的皮肤,老人就是好,皮肤下面已经没什么脂肪,很容易就割开了,他小心的割了一个T字形切口,然后他小心的分开脖子上的肌肉,找到气管和食管,先在气管上割一个小口,然后插入麦管,这样老太太就不会窒息了,然后找到食管,也小心的切一个小口,然后用麦管,小心的往里送麦芽糖水,可惜麦管太细,不方便,丁天爵便亲自动口,含上一口麦芽糖水,缓缓的通过麦管送入老太太的食管当中。

      丁天爵是学过急救的,那是在美国遇到一起车祸,一个同学眼睁睁的死在了自己的面前之后,感觉自己要是会急救,自救救人的本事就会大些,所以特地去学了,手法相当的专业,那一群坐馆的郎中看着他如此操作,老太太却基本没有流血,加上他身份特殊,谁也不敢说什么,上前阻止。

      过了半个时辰不到,老太太的状况明显好转了,不出虚汗了,脸色也不象刚才煞白的,而是有了几分血色,丁天爵看得出,老太太的血糖水平回升,这条命基本是保住了。而刚才还哭得像个小姑娘一样的那个哥哥,也有了精神,跪在床前祈祷着,丁天爵看着,这可是传教的好机会呀,他放下手中的东西,开始大声背诵起圣经来:“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实在一无所缺。

      他使我卧在青绿的草场,又领我走进幽静的水旁,

      还使我的心灵得到舒畅。他为了自己名号的原由,领我踏上了正义的坦途。

      纵使我应走过阴森的幽谷,我不怕凶险,因你与我同在。你的牧杖和短棒,是我的安慰舒畅。

      在我对头面前,你为我摆设了筵席;在我的头上傅油,使我的杯爵满溢。“

      接着,他拉着朱冲的手,教他如何画十字架,并跟着自己念叨:“在我一生岁月里,幸福与慈爱常随不离:我将住在上主的殿里,直至悠远的时日。”

      这个时候,老太太动了一下,喉咙里也发出了声音,又过了片刻,竟然睁开了眼睛。丁天爵看了,马上嘱咐老太太,不要想说话,赶快闭上眼睛休息,什么事情听这就好了。

      朱冲又哭了,絮絮叨叨的花了半天才说明白,眼前这个,就是自己失散了多年的弟弟,老太太喉咙里面插满了管子,是发不出声了,不过眼角流出的泪水证明,她的神志已经恢复了,明白了发生的事情。

      丁天爵看杏仁露已经不太热了,便又含了起来,像刚才一样送入老太太的食管,接着,他嘱咐了丫环们如何给老太太喂食,如何翻身擦洗,灌了这么多汤,估计再有半个时辰,老太太就该尿了。

      那几个郎中看到这里,已经都傻了,想明白了的,已经偷偷溜走,回家收拾东西了,眼前的朱冲还好,等明白了,看着自己这么没用,自然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的好。

      丁天爵让家人搬来桌椅,准备好好茶和点心,朱冲已经平静多了,开始和他聊起天来,询问他这些年的生活。这些丁天爵早就准备好了,没有一会,就把朱冲侃的完全找不到北了。

      丁天爵才想起来,自己忙糊涂了,和自己一起回来的那个商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连忙派人去找,才知道这人一直等在外面厅堂,没有进内室。朱冲也发现失理了,连忙和弟弟一起到外宅招呼客人。

      那商人已经从仆役的口中知道了内宅中发生的一切,见到他二位出来,连声得道喜,丁天爵发现,商人的身后多了个十五六岁,唇红齿白,看着就是聪颖伶俐的小伙子,看着一身丝绸装束,便知道不是寻常的小厮,看看年纪和模样,不用说,不是这商人的儿子便是侄子,商人也发现丁天爵在注意那小伙子,连忙介绍道:“这是小人的大侄子,小的还有笔生意急着处理,他就从店里找了过来,来找我请示。”

      朱冲招呼大家坐下喝茶,正在此时,他手下当铺的掌柜也听到风声,跑过来道喜,朱冲毕竟是个粗人,便让那掌柜给丁天爵的十字架和钻石戒指估价。那掌柜看了看宝物,脸有难色,丁天爵有些好奇,便让他照实话说。

      “如此大的钻石,虽不寻常,但也还是可以找到的,难得的是,这一十八颗巨钻,竟然是一般大小,一般模样,要收齐,那可是难比登天的。只是可惜,如此宝物竟然是镶在银上,而非赤金,倒是让小的想不明白,听说在大食国有种火炼的的宝石,名叫玻璃,样子和钻石一样,却便宜不少……”支支吾吾了片刻,才又说到“不过就算是玻璃的,如此做工,也是天工级别的,如果要卖,万贯还是应该能卖得掉的。”眼下之一,如果要自己买的话,按照当铺的生意,没有1/10估计是不会收的。

      听到这里,丁天爵鼻子都气歪了,这个土人,竟然不知道白金,以为是银子!还把钻石当玻璃!他瞥了一下,看到朱冲的手上戴这个巨大的蓝宝石戒指,便笑着对那当铺老板说,“玻璃,我可见过不少,在泰西,也只是寻常事物,钻石可比玻璃硬的多,是世上最硬的物件。”说着,对朱冲说到,“借大哥的戒子一用。”朱冲摘下手中戒指,只看丁天爵在用自己的戒指,在兰宝的后面不起眼处,轻轻一划,朱冲拿回戒指一看,上面已经多了一道深深的划痕,还好在后面,戴在手上是看不到的。

      “至于镶这些宝石的金属,虽非赤金,却比赤金贵得多,此物名叫铂金,赤金中有铂金,如面粉中有面筋,将赤金千炼万炼,才能得到此中精华,你用手垫垫,就知道它比银子重得多了。”

      说到这里,当铺老板没说话,朱冲却有些唏嘘,“天下竟然还有比赤金还要贵重的金属?”还没接着说什么,那商人却接过话茬:“小的听说钱塘桥边万年金铺的陈老板,算是东南炼金的第一行家,也许会听闻过此事,我的店铺离他家不远,两家也是相熟,不如叫我这侄儿去把他唤来,一同鉴赏这宝物!”

      “陈老板俺也认识,”朱冲说着,便想起手下鸡鸣狗盗销赃的时候,和城里几大金铺的老板都打过交道,这老陈的人品,向来是不错的。“若是可能,请来吃个饭,喝几杯小酒叙叙旧,也是不错。”

      “文昭,你便快去请陈伯伯过来,顺便把账本送回店里。”那商人叫过自己侄儿,嘱咐了一下,那小伙子便飞快的跑了出去。

      过了不到一个时辰,那小伙子带着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又进了宅子,不用说,便是金店的陈老板,朱冲和那老板客套了一下,又引见了下丁天爵,然后才说起戒指的事情。

      只见那陈老板掂量了下戒指,又用指甲划,再轻轻的用嘴咬了一下,脸上忽然洋溢了精细的神采,忙不迭的从衣袋中掏出一块碎银子,用那戒指的白金在上面划了两下,然后就木然了,过了片刻,突然一手攥着那戒指,另一手又抓起那个十字架,老泪纵横的痛哭了起来。

      (注释:白金比白银硬的多,更比黄金要硬。)

      一下子大家都莫名其妙了,只是看着陈老板独自在那痛哭了一炷香的功夫。

      “我从师的时候,便听太师傅说过,在泰西又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山顶燃烧着熊熊圣火,永不熄灭,如果用那圣火炼黄金,吹灰千斤黄金之后,能到得到一两无上精华,此物从来只有明教中最为尊崇的教主才能拥有,没想到老身有生之年竟然有幸一睹,实在是大喜过望,请诸位原谅老身的失礼。”说着,陈老板把戒指和十字架恭恭敬敬的递给丁天爵。

      丁天爵接过珠宝,眼中的余光却看到那个叫辛文昭的小伙子对子很诡异的笑了一下,让他心中一呤。这个时候朱冲的下巴掉了,张着嘴看着这个弟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个当铺老板更是两腿哆嗦,如果不是扶着桌子,估计已经瘫倒在地了。

      丁天爵忽然觉得刚才有些没听明白,便问陈老板何为吹灰,才听陈老板解释,吹灰是炼银的方法,银中经常杂有铅作杂质,把银烧熔了,然后吹气,铅化的话,银子融化的温度,前就已经化成了气,随着吹气变成了灰渣,剩下的便是纯银了。话中的意思,不外乎铂金和赤金相比,便如同银子同铅一样,加之悬殊。

      “厄尔布鲁士山上,那可是大仙普罗米修斯从天宫中偷来的圣火呀!难怪了……”丁天爵自言自语了一句希腊神话,众人都在发傻状态中,他也不知道有没人听见了。正在此时,忽听门外的小厮喊道:“刘神仙来了!”朱冲立刻从惊愕中惊醒了过来,带着众人出门迎接,丁天爵和那个辛文昭并肩走着,也很诡异的看了他一眼,那小伙子却只是笑笑。

      听过泼皮叫着刘神仙刘瞎子,出门一看,果然是个瞎子,瞎到了什么程度,一个小厮领着他,他竟然会摔倒在地,然后连滚带爬的又从大门退到了街上。

      一众人都相当的吃惊,却听到刘瞎子边往外爬,还在口中念叨着“夭寿呀!夭寿呀!……”朱冲追了出去,扶起刘瞎子,忙问怎么回事,刘瞎子却说,门内的贵人,不是他瞎子可以随便问,随便品评的,自己福薄命浅,断断不能在圣人面前胡说八道。十年前,朱冲还是个普通的街头小无赖,那刘瞎子只是闻了闻,便从一种泼皮中,把他拎了出来,说他会有倾国之财,如今虽然没有到这个地步,但也是杭州城内前十位的富户了,再有十年二十年,这目标定能实现。从那时起,朱冲就把刘瞎子当成了神仙,这次老太太的事情,更让他对此深信不疑。听到瞎子说贵人,朱冲心里暗喜,刚才听过金行陈老板的话,现在对于这个弟弟,再有任何东西,他都不会感到惊奇了。

      朱冲对刘瞎子说道:“无妨,贵人也是自己人,刘神仙相人无数,怎么如此胆小了,我来提神仙说两句好话,那贵人自然不会介意的。”刘瞎子听了,还是战战兢兢,说道,“折杀我了,折杀我了……公子,请受小人一摆,说着,走了两步,便扑通的一声跪下了。

      这一跪不要紧,朱冲的下巴又掉下来了,丁天爵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只听到怯生生地一句:“啊!?”那刘瞎子竟然跪在了那个名叫辛文昭的小伙子面前,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

    • 家园 11

      丁天爵对算命的向来不是很感冒,他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三人进京赶考,问一算命先生谁能考中?先生伸出一根手指。三人不明问何意?答曰:天机不可泄漏。三人走后,一旁观者问算命的一根手指何意?答曰:如果他们三人中有一个人考中的话,一根手指代表只有一个人考中了。如果有两个人考中了,一根手指就代表有一个没有中。如果三个人都没有考中,那就代表一个都没有中。所以,算命很准!这个刘瞎子,估计也是一路货色,他这个便宜大哥在一群泼皮之中,算得上人高马大,鹤立鸡群。自然是里面容易发达的,而老太太这一次,都找了十八年找不到,最后几天还找不到,那便是天意了,所以这半仙也做不得准,尽管如此,他还是对刘瞎子对身边这个小弟磕头感到有些意思,毕竟自己看了他几眼,也觉得不是个普通人。

      眼看着刘瞎子磕完头,就大声地咳嗽起来,然后死活也不肯多呆一刻,朱冲恭敬的送着他,想多打听一点,那刘瞎子就是死活咬定天机不可泻露,然后嘴巴上就贴了封条,一句话也不说了,朱冲只得让左右几个人背着那一百贯铜钱,跟着送半仙回家了。

      天色不早,丁天爵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一时之间,听到朱大官人失散多年的小弟弟居然被找到了,老太太身体也好了,一时间四下过来道喜的踩断了门槛,朱大官人也豪气,随手便在西湖边上风景最好的云天楼包了四楼整整一层,招呼所有前来道喜人。丁天爵和朱冲的身材差不多,朱冲便找了套刚做好的新衣服,丁天爵穿了,竟然和量身定做的一半,两人站在一起,若从背影上看,倒还有些不好分辨了。

      看着一桌子什么西湖醋鱼,东山羊,清蒸鲥鱼,蜜炙火腿之类的宋代明菜,丁天爵也不客气,毕竟饿了一天了,吃什么都觉得好吃,这可都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鸡是走地鸡,猪是两头乌,那些蔬菜更是没有农药化肥,虽然没有现代那么多调料,但是吃到口中,却也有种说不出来鲜香。

      至于酒水,上的都是上好的绍兴女儿红,丁天爵随口问了一句,有没有烧酒,却得知,这在地下埋了十八年的老酒,已经是本地度数最高的。至于烧酒,倒是听说过,不过据说是不传之密,只是专供皇家而已,普通老百姓,可是很难的弄到的。听到这里,他倒是觉得找到了个发财的好差事,大哥朱冲别的没有,酒楼还是开了三四间的,若能弄出好酒,那生意自然差不了了。

      虽然女儿红度数不高,但喝多了一样醉人,朱冲的人缘超级好,三教九流,纷纷跑来吃这顿白食,流水似的找丁天爵敬酒,怎么也是在商场上滚出来的,他的酒量还算不错,竟然连干了十八大碗,然后才憋不住去找厕所,回来又干了几十碗,喝着喝着,他便不记得事情了。

      迷迷糊糊中,他觉得自己下身暖洋洋的,甚是舒服,只听到两个女人在小声议论着。

      一个说道:“小浪蹄子,怎么,想当二少奶奶了?”

      另一个回答:“切,哪里有,我不过是二爷随手就把老祖宗给救活了,想过来看看清楚他到底是个啥样子人罢了。”

      “哈哈,把二爷吐得一身污秽都擦洗了,折腾了一个晚上,可已经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都看的通通透透了?”

      “去死,你若不是看上二爷了,怎么大早上不在大爷房里呆着,跑到这边来作甚?”

      “我可是来看宝贝的,据说二爷身上带着神教的无上法宝,大爷说,便是黄金万两,也买不上哦!”

      “哈哈,二爷别的宝贝我没看到,不过这宝贝可真是雄壮呀,足足有六寸多呢!”

      “六寸,你别糊人了,难不得比大爷还厉害?我倒是要看看……”

      说话间,丁天爵忽然觉得身下一凉,他忽然明白发生了什么,猛地惊醒,坐了起来,只听到丁丁冬冬的一阵吵闹,两个丫环被他这一来直吓的把手中的铜盆扔了,站在那里,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他一低头,却看到自己的小兄弟昂然挺立在光天化日之下,连忙抓起手边的一块绸布,猛地一拉,想盖上,谁知他拉的竟然是丫环的衣襟,只听到一声娇怯的“啊!”一个温热的双唇便封住了他的嘴,他的唇被人像吸果冻一样吸吮着。

      丁天爵吓了一条,连忙把那丫鬟推翻在地,然后找来被单,把自己重新裹好,对于女人,他并不排斥,但是对于来路不明而且质量低劣的,却还是保持着本能的戒心。在后世,他可以说的上是钻石王老五,十位数的身价,走到哪里,便有一群女人跟在后面,如饿虎逢羊,苍蝇见血般,恨不得从他身上撕下几块肉来不罢休。他却很明白一个道理,明码实价,否则一律无视。

      虽然他对自己的外貌气质学识,都还是很有信心的,但是也是有自知之明的,遇到女人见面就把他夸的比周润发还潇洒,他就知道这女人居心不良了。女人,尤其是家境差,地位低的女人,往往脑袋里面只有一个钱字,如果价钱合适,就可以不顾一切的出卖自己。

      这样的女人是绝对碰不得的,一旦有了什么瓜葛,到了后面,跟你寻死觅活的闹,其实不外乎要个房子,要多少钞票罢了。丁天爵圈中的朋友惹上这种事情的不少,他虽没吃过猪肉,却见过成群的猪跑,自然特别小心。

      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围绕着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哪怕是父母之于孩子,都是这样,在商场摸爬滚打过,他深知,从来无缘无故的好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道理。虽然穿越了,却可千万不能放荡,凡是小心为上。

      方便面

      花散里并没有想到,自己在穿越第三个月后,就能在汴梁城内,最繁华的大相国寺边,能够开上自己的糕饼专卖店,这个店的名字叫做一合,典故来自三国演义杨修的一人一口酥,蔡京题写的招牌,那字是相当的不错,这个店,离皇城不远,很多早朝的官员们,便路过,在这店里买了糕饼当作早点,坐在轿子里面,一边吃一边喝,等过了十分钟到了大殿上,早饭就已经吃完了。

      为了满足这个特殊客户群的需要,花散里又发明了一个新鲜东西,就是灌装饮料,其实十分简单,就是把毛竹按照竹节切开这样就形成一个天然的密封容器,然后在一边的竹节上钻一个小孔,就可以把豆浆灌进去,然后插上一根麦管,就和后世的易拉罐一样,用嘴嘬着麦管喝,十分的方便,基本不用担心里面的液体会洒出来

      很快,这个发明就在汴梁城里流行开了,花散里早就料到这个结果,所以她特地买了许多毛竹,向蔡攸借了些钱,把市面上的毛竹都订了下来,然后高价卖出,在南方的毛竹运来之前,全部出手,又赚了一笔。

      按照她自己的计算,自己的家产,三个月下来,已经有近千贯了,按照一文钱一个大烧饼,相当于后世的一块钱,那么自己现在已经是百万小富婆了。

      她和蔡攸的关系,却没有什么发展,蔡攸刚刚靠着父亲,荫补了一个芝麻绿豆大小的管,不过熟悉后来历史的发展的花散里,特别嘱咐蔡攸,如果有可能,记得要对端王好,当然蔡攸是听她的话的,但是,要说娶她,却是绝对的不可能。这种官宦人家,从来讲究的都是门当户对,如要娶她这一个抛头露面,有来历不明的女子,那时肯定不可能的。花散里也很快认识到了这一点,不过她并不担心,因为蔡攸已经和端王提到过自己,这个将来的风流皇上,对自己,说不定会有兴趣的。当然,她希望这一天越早来到越好,毕竟在皇上登基前的老情人,肯定比之后的要来的待遇好。

      西夏对北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入侵,西夏崇宗乾顺派了五十万大军进攻陕西,一下子边关吃紧,孟剑锋便主动请缨,和一群同僚一起,被派遣去了西军。他走了以后,孟老太太的精神明显差了,虽然两个店现在的进项都不错,但是也很难说日后能够维持,现在的汴梁的大街上,已经开了数百家土家烧饼店,卖的都是一样的东西,价钱也从当初的三文,重新掉回了一文,这中间,根本就没了什么利润。至于其他的糕饼,也很快都有人制造山寨仿制品,所以价格也掉落的很快。孟老太太因为儿子远行担心,也没有心情经营,花散里便把七里铺那个店交给别人打理,自己全力经营大相国寺的这个店。

      自古以来,打仗就意味着大把的金钱花出来,这里面可以说是商机无数,花散里当然也想从里面捞上一票。于是,她打算使出杀手锏,做一项会被记入世界军粮发展史的伟大发明——方便面。

      当然,东西做出来并不算太难,能够把这个东西打入军队的采购体系,那才是很困难的。这里面,从来水都很深,毕竟,因为回扣的问题,多少人的脑袋,都系在这里面。为此,花散里找到了蔡攸,让他把自己做好的方便面,交给端王,让端王拿去给皇上献宝。这方便面都是上好的波纹面,用大名府的小磨香油炸好,然后用蜡纸小心的包好,再几十包一盒,装在内衬了油纸的木头箱子里面。

      蔡攸和花散里之间,现在是一种暧昧的关系,其实花散里知道,蔡攸已经完全被自己俘虏了,靠着时不时地剽窃两首纳兰性德的词,陆游的诗,她已经让蔡攸觉得自己,简直可以说是一代大才女了,而他让蔡攸接近端王,更让蔡攸的了不少好处,所以这一次,蔡攸对她,也是全力以赴。

      端王是个性情中人,听了蔡攸讲的,花散里想念军中的哥哥,向给他做最爱吃的面食,可是却知道,戍边的条件艰苦,吃顿热饭不容易。便琢磨出来了方便面这个东西,他相当的感动,便决定帮这个忙,向皇上献宝之前,他自己是免不了要尝试一下的。

      端王让厨房烧了些热水,便拿了一块面放在碗里,加上搭配的,由虾皮磨碎做的调味粉,顿时,一股鲜香便冒了出来,他虽然锦衣玉食,但闻到这香味,也不免食指大动,竟然一口气连吃了三碗。

      不过,这个事情他还不好贸然提出,毕竟现在的战事之中,他哥哥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要为数十万大军的粮草,军器,补给等等发愁,更要为用兵发愁,那是相当的辛苦,据内廷的消息,皇上都为此,一个多月没有进女色了。毕竟,前些年,就是因为这军费开始过于巨大,所有才有司马光等旧党提出的,把已经占领的西夏领土还给西夏的事情,事实证明,这避免的当时的宋朝财政破产,同时,也造成了数年之后更加败坏的局面。旧党们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代价,但是战争耗资巨大的问题,却根本没有改变,弄得皇上不得不为此费尽了心力。

      当然,端王吃完了面,更对方便面包装箱上面,写的那首词感起了兴趣,那盒子上面写着“醉里挑灯看剑,梦里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字,无疑是蔡攸的字,不过这词的内容豪放呀,却不象是蔡攸这个文弱书生的调调,等到把蔡攸找来,听说是那个做面条的民间女子的作品,更是大吃了一惊,决定有时间一定要去见识一下。

      第二天早朝完毕,端王赵佶便入宫去,向哲宗献了这个东西,不过哲宗并不太感兴趣,这东西,虽然不错,但是太贵了,现在大宋朝,别的不缺,就缺钱。弄得赵佶相当的郁闷,不过,他说他自己掏钱,买一批,送给西军大将章楶,在军中实验一回,皇上哥哥倒是没有禁止,毕竟,这不用他来掏钱。对于弟弟的爱国热情,哲宗这次感到很高兴,这个平常只知道舞文弄墨的弟弟,竟然也如此的关心国家社稷,想着为国分忧了,让他感到欣慰。

      方便面被送到章楶处之后,试验的结果不错,这东西,做起来出奇的方便,从开始烧水,到吃上热饭,不到半个小时,而且含油脂比较多,很容易吃饱,干虾做的调味粉,也十分的鲜香。而这东西,要是碰倒情况紧急,不能烧水,也能干吃,味道还不错。变为此写了篇奏折,把赵佶称赞了一番,自然,端王又自己掏钱,从花散里那里买了许多,为西军送去,看到端王这么做,第二个跟风的是他的帮闲驸马王晋卿,接着剩下一些皇亲国戚,也都学着,从花散里那里买方便面劳军。而花散里在木盒子上面印边塞诗的做法,更是让军队的士气有了大大的提高。

      这一年,北宋和西夏的几次大战互有胜负,虽然北宋被西夏攻破了几个寨子,但是西夏也被北宋斩首了万余,有生力量遭到了沉重的打击。花散里的方便面,被章楶大量分给了对西夏主动出击的侦察部队,有了更好的食品保障,侦查部队士气高涨,再对西夏的进攻中,却得很好的成绩,花散里的干哥哥孟剑锋也是其中一员,很快,就积功升到了仁勇校尉,已经是正八品的军职了。

      花散里的方便面,可以算是相当成功,但她并没有在这上面赚到多少钱,甚至还有点赔本,但是,她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让大宋朝大半的皇亲国戚都知道了自己,那就够了。她并不知道,某天,店里来的那个自称赵乙的客人,就是后来大宋德皇帝。

      老哈虽然知道,完颜部的地方在自己的南边,但是他没有指南针,对茫茫的大森林更不熟悉,所以决定,还是沿着河顺流而下,如果他没有估计错的话,应该会来到一条后世叫松花江的大河旁边,然后在沿江而行,自然就能找到人烟,到时候也就能再找到去完颜部的路,完颜部的中心,肯定会在水源地附近,所以附近一定会有河流,找起来应该不会太难。

      他在收拾吉亚胡云帐篷的遗址后,找到了那把熟铁制造,被他渗碳淬火处理过的小刀,还有四五张鹿皮等财物,加上他捡来的那块水晶,他觉得,自己携带的东西,足够交换来些基本的生活用品,足够在当地立足了。所以,在吉亚胡云的坟前拜了一拜,老哈就收拾东西上路了。

      和生女真人在一起,老哈的打猎技术有了很大提高,加上老婆给他特地作的陶制水壶,按照他设计缝制的新鹿皮衣服和睡袋。老哈的装备比刚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好了很多,所以他除了觅食扎营,一天能够走足足三十多公里的山路,走了两天,那条小河已经成了大河,山地变成了丘陵,又变成了开阔的沼泽草甸。由于河水已经很平缓了,老哈就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顺流而下。

    • 家园 12

      该死的蚊子!老哈不得不把自己全身涂满了油脂,才能躲过蚊虫的叮咬。但是只要他一停下来,就会有成群的蚊子在他的头上嗡嗡作响,让他十分郁闷。不过还好,在草甸走了没有多久,他便看到了附近小高地上,有炊烟冒起,应该是村庄的所在地了。他把木筏靠了岸,才发现四周竟然有几块麦地,冬小麦歪歪斜斜的长着,一看就是缺乏肥料,更缺乏管理。微风吹过,老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难道?他四下张望了一下,果然,在不远的地方,长着一片大麻,他在去加拿大玩的时候,认识过一家大陆移民,一家人在加拿大辛苦挣扎,外语不好,找不到体面的工作,最后便一家人在车库里面种大麻,为了洗钱,老公每次拿了钱都要去赌场换筹码,然后再存银行,结果稀里糊涂竟然真的染上了赌瘾,弄得一家苦不堪言,本打算种一年就上岸的,却因为这样,不得不一直铤而走险。由于是远房亲戚的朋友,老哈和他家孩子玩得还算熟,所以去他家玩过,也见识了真正的大麻室内种植园。温哥华的大麻,是全北美最好的,有这种北农大毕业的高材生种植管理,无论是质量和产量,都是很好的。

      老哈还记得,那家的太太存够了私房钱,和老公离婚了。那老公从国内又找了个老婆,结果新老婆不知怎么,后来勾上了一个越南人,结果把老公赶了出门,霸占了这个大麻屋,然后就是老公去告发,新老婆和越南人锒铛入狱,而老公却永远消失了,据说是被越南帮灭口了,也有人说逃回大陆了,反正,很惨就对了。

      看着眼前这成片的大麻,老哈心中感慨呀。这在后世害了无数人的东西,竟然能如此大大方方的种着,看来自己真的是穿越了。

      大麻地的附近,稀稀疏疏的散落着几十栋房子,这些房子都是土垒的墙,屋顶盖着干的芦苇,每间房子,大概有4、5米的方圆,睡得紧一点,十来个人都能装下,和对比生女真的生活状况,老哈觉得,这应该是个当地的中心城市,也许,就是完颜部的中心。

      老哈和迎面来人打着招呼,对方说的也是女真话,对方告诉老哈,这里是越里吉女真,不是完颜部,不过他们也和完颜部做生意,买些铁制的镰刀锄头之类的东西。完颜部在这里南方,还有走5、6天的地方。老哈这才明白,自己沿着走的河流,和黑龙江一样,是从南往北流的,自己走的这几天,纯粹南辕北辙了。

      老哈有些失望,不过又问了问当地情况,从村民口中,他得知离这里七八里外,就是这条倭肯河流入大江地方,在哪里有一座大城,名叫五国城。这个名字老哈似乎有些印象,但是还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虽然后世这座小城因为几十年后,宋徽宗父子坐井观天而有些名气,但老哈不是专业历史研究者,只是有些déjà vu的感觉。虽然记不起来出处,但是有印象意味着是重要的,老哈特地仔细询问了五国城的情况,他这才知道,这地方是大辽国的东北门户,是最靠东北的前沿重镇,所以契丹人在哪里,驻守了几百士兵,城里面也有市场,有不少汉人、朝鲜人和室韦的商人,大家经常去做交易,不过,辽国人是禁止卖给女真人铁制品的,所以大家需要工具,还只能偷偷高价从会炼铁的完颜部那里买。

      有商人就好办,老哈惦记着自己挖出来的那块水晶,后世这么一块水晶,大概可以买到上万块钱,不知道在这个年代,能交换来什么。不过老哈刚打起进城做买卖的念头,就被那村民劝止了,他还是一身兽皮,典型的生女真打扮,辽国驻军是很喜欢抓那些化外之民为奴的,他们这些村民,都要给当地转运使衙门交粮食,供应驻军所用,所以才能幸免,若是生女真一个人进城,估计马上会被抓去当奴隶,卖到南边,据说,日子是非常痛苦的。老哈吓了一跳,他以为辽代已经是封建社会了,怎么还会有有奴隶,看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别,并不是像历史教科书那样分明的,不过他又想起来,好像到了民国还有人卖身为奴呢,辽国抓女真人当奴隶,也是正常的。至于说如何进城,那个村民建议他找村里的村长,他是没有办法的。

      老哈到了村长的大屋,看了一下,大屋是圆形的,中间挖低了进去,是个火塘,屋里并没有什么木制的家具,只是在屋角摆了几个陶瓷的大罐子,另一边地上铺着几张兽皮,看来就是睡觉的地方了,陈设简单的,和生女真没什么区别。

      屋里只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子,老哈说明来意,互通姓名,那小伙子居然名叫黎塞留,好熟悉的名字,老哈恍惚间想起,这是个法国牛人的名字,好像是个很能打仗的主教,因为他的功劳,才有了路易十四太阳王的称号,不过想想,他也觉得这正常,福乐哈,如果写成法文,便是Flora,意思是花神,也是个法语女孩子的名字,而在满语中,类似的发音也有自己的意思,他自己用英文名字Harris,在女真人口中,哈里什,也是个很顺口的名字。语言这东西,还真的是很奇妙。

      那小伙子拍着胸脯说,五国城他最熟悉了,刚会走路就跟着爸爸去里面做生意了,什么契丹话,汉话,他都会说。老哈十分高兴,很想知道当时的汉语是什么样的,便让黎塞留说起汉语来,还好,虽然有另外一种口味,但还基本上是能够明白的,相对而言,就像一个北京人第一次听到乐平,唐山话一样,虽然觉得腔调奇怪,但还听得明白。过三天后,城里有大集,黎塞留让老哈在这里先住着,到时候一起去。

      老哈挺高兴的,但是转念一想,这小伙子这么热情,是不是有别的原因,把自己骗去然后卖了也不一定,经过了福乐哈一家的惨剧,老哈知道,在原始的社会,人心也一样是险恶的,不能不防呀。如果要不被卖成奴隶,首先应该和他们一样有个身份什么。老哈变问黎塞留,如何让人觉得自己是他们村里的人,黎塞留告诉他,种地交粮的熟女真,如果不是冬天,都是穿麻布衣服的,他们两个身材差不多,他还有一套多余的衣服,到时候给他就好了。老哈更是担心了起来,这女真汉子怎么这么好心?他便说要拿自己带的鹿皮交换,黎塞留却笑了,说这种麻布衣服,生女真要拿二十张鹿皮或者两张虎皮才能换来,他那点东西不够,不过他觉得老哈是很不一般的人,还会说汉语,很想交个朋友罢了。说到着,他又问老哈饿了没有,一起吃饭好了,这几天晚上没地方睡,就和自己睡在一起好了。

      老哈着实吓了一跳,这人怎么如此大方好客?一边盯住自己提防,一边还是答应了。黎塞留看着老哈的双肩背包,还有那个和后世军用水壶一个形状的陶瓷水壶很有兴趣,老哈却有些担心,因为包里面还有那块大水晶呢,如果给他看到,不知道会不会见财起意。不过水壶对老哈倒没什么,便先递给他,然后把双肩背的带子系上一个很难解开的水手结,不让黎塞留轻易打开。

      不过黎塞留拿了水壶,挎在身上,相当的激动,并没有注意到老哈的小动作。他对老哈说道:“这水壶两边都是平的,挎在身上直接贴身,比圆的水壶贴身多了,尤其是运动奔跑的时候,实在是很有优点!”废话,后世军用水壶的形状,自然是很符合人机工程原理的。不过老哈才发现,后世的平凡一个物件,也许拿到古代,都能超越那个时代的东西许多。黎塞留又对水壶的带子很感兴趣,老哈给他演示了一遍,他才明白,加了一个木头的环扣,竟然就能对水壶的带子长短进行调解,无论高个矮个,都能一样使用,不禁佩服不已。老哈却不敢把这水壶给他,因为他说要让完颜部照着做,看到这成品,完颜部要来追杀它可怎么办?老哈便告诉他,这是从南方高丽过来的,如果要买,找高丽人买就好了,千万别给完颜部。黎塞留答应不找完颜部了,老哈才把水壶送给他。

      第二天,老哈把水晶藏好,才又把双肩背给黎塞留玩,这时候他父亲来了,也试验了一下,觉得着背包的感觉很好,便让村里几个妇女照着仿制,一天的功夫,竟然做出了二十多个,黎塞留十分高兴,告诉老哈,这么一个背包,至少能和契丹人换一斤盐,也就是说,可以再和生女真换十张鹿皮,一张鹿皮可以做三个背包……这实在是大好的生意!而起,听说城里刚来一个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五国采访使名叫耶律孟图的,是皇太孙耶律延喜的朋友,专门到北边来为皇太孙收集些新鲜玩艺儿,估计他会喜欢这东西,那后面不愁销路了。老哈只是随便问了下,他都收集了些什么了吗?黎塞留回答,据说完颜部知道皇太孙喜欢打猎,便特地找了最好的海东青献上。完颜部的仇人水纥石烈部也不简单,据说找了产在极北地方的北珠献上,别的部落献的也是什么貂皮鹿茸之类的特产。

      海东青,北珠,这两个词老哈是很有印象的,据说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便是因为辽国对这样东西索要太甚,原来祸根竟然就在这里,既然完颜部能找海东青上贡,那多搞一点应该不是问题,看来完颜部这么起兵,也就是个幌子罢了。

      老哈忽然想起,便问黎塞留,是否听说过完颜阿骨打这个人,黎塞留哈哈大笑,说他们是哥们,三天前他才带了很多从野人女真那里换来的山货,从这里路过,如果老哈早一天到,估计两个人还能碰上呢。

      老哈听到这里,恨的牙痒痒,他们的商队,估计就是屠杀的凶手,自己竟然没有走冤枉路。不过他也清楚,这个人以后将非常了不得,而自己只是个nobody,对方捏死自己,和捏死一个跳蚤没什么区别,要报仇,还需要忍耐,发展自己,才是首要之务。当然,知己知彼是最重要的。

      “完颜阿骨打,是现在完颜部酋长的什么人?大概多大年纪”老哈问道。

      “他是大酋长的二儿子,具体多大我不知道,但看样子,应该比我大一点,比你小一点。”黎塞留答道。

      “也就是说他也是二十左右的小伙子?”老哈忽然想起小学时候看的一本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里面提到过辽国和阿骨打的事情,便追问道:“现在辽国的皇帝是不是叫耶律洪基?是不是很爱打猎?”

      “嗯,没错,说来皇上爱打猎,还差点为此把江山丢了呢!且说……”黎塞留又开始显示自己的博学,打算开始八卦了。

      “皇上的叔叔,趁着他出外打猎,便想搞政变,自己当皇上对吧?”老哈要确认一下。

      “原来你也听过这故事呀。”少了显摆的机会,黎塞留有些失望。

      终于找到了自己知道的历史事件和具体时间了,也就是说,很快就能知道自己究竟穿越到了什么时候,老哈心里不禁有些激动起来。“我知道得不太清楚,你能和我讲讲吗?”

      “嗯,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话说清宁九年七月,皇太叔耶律重光乃是大辽天下兵马大元帅、南院大王……”黎塞留就开始说书

      三十年前,停,stop!书里说得不对呀,三十年前不是完颜阿骨打还没出生呢?那书里面怎么会说完颜阿骨打带兵救了耶律洪基呢?老哈再一次陷入迷糊当中。黎塞留说的口水横飞,老哈却没有怎么听进去。他哪里知道,金庸这个大忽悠,写架空历史的时候,根本没有按照历史事实来写,怎么热闹怎么编的而已。偏偏后世某大胡子导演,还把这胡编的小说改成连续剧,在各个电视台轰炸般播出,然则后世的女人爱看,他的前女友还逼着他一起看,老哈还记得以下场面。

      “你说,我是不是和阿朱一样,又美丽又温柔呀?”

      “你呀,更像阿紫吧!”

      “什么,你敢说我野蛮?!”

      “不是啦,我是说你聪明啦,你看他和那些师兄斗法,多聪明呀!”

      “嗯,这还差不多,不过阿紫好可怜哦!眼睛瞎掉了……”

      “她多幸福呀,你看乔峰对她多好,这人参,熊胆吃的……而且,最后眼睛不还是只好了……”

      “可是她最后还是死掉了,你咒我死!”

      “切,阿朱不是死得更早……”

      “倒也是,不过阿朱死在自己最爱的人怀里好浪漫哦!”

      “阿紫最后抱着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跳崖也很浪漫吧。”

      “对,我决定了,我要做阿紫!”

      “哈哈,为什么?”

      “是呀,我要你死在我前面!”

      “啊,竟然是这样!”老哈晕倒在地。

      事实上,皇太叔耶律重光作乱,在1063年,完颜阿骨打出生于1068年,也就是萧峰不可能和完颜阿骨打一起解救耶律洪基,天龙八部里的历史,千万不能当历史书看。阿越的《新宋》倒是可以,不过估计等到他写到本书开始的时代,大家应该已经四世同堂了。

      老哈整理了下思维,正常的历史走向,完颜阿骨打是灭掉了辽国的,根据他比较熟悉的努尔哈赤发家史推算,完颜阿骨打起兵的时候,年纪应该应该已经不小,那么离现在应该还有最少一二十年的时间,自己已经可以基本确定自己穿越的年代了。这个年代都发生了什么呢?北宋应该是王安石变法之后,宋徽宗初年吧,老哈想起学过的历史里面,王安石和司马光斗法,元佑党人事件等等,整理了一下思路,问道:“不知道宋国现在是不是太后临朝?”

      “哈哈哈!你的消息太不灵通了!”黎塞留笑了起来,“宋国的老太后,已经在三年前挂了,现在他们的年轻皇上自己亲政呢!”

      老哈知道了,现在是宋徽宗他哥哥当皇上,天下大乱的二十年前,一个久久纠缠在他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你们看我怎么做鸭子!”老哈看到晚饭是村民从草甸里射来的几十只鸭子,想起了北京烤鸭……

      几十只鸭子,垒个烤炉都是核算的,想到这里,他指挥黎塞留等几个村民,用河滩的石块和泥土,垒了一个烤炉,然后找了些大木柴,烧得很旺,然后把涂了蜂蜜的鸭子挂进去,再把窑炉封上,等到木柴自动熄灭后,才打开窑炉,取出鸭子,头两只烤鸭烤得有些过了,老哈也弄明白了焖炉的时间,很快,后面烤出的鸭子,就是相当不错了,虽然比不上北京正宗的便宜坊烤鸭,但是黎塞留等土包子那里吃过这种美味,大家便把这香酥的鸭子一扫而光,第二天更是全村出动,把整个草甸扫了一遍,竟然打来了上百只鸭子,着实把老哈吓了一跳,不过垒炉子不困难,烤鸭子的火候和时间,老哈也毫无保留的教给了村民,很快就村里家家都有了烤鸭的闷炉,这个热情,老哈只能用大跃进来形容,人来了热情,是很容易创造奇迹的。看着漫天飞舞的鸭绒,老哈突然有了做羽绒服的念头,他找过黎塞留,要了一匹麻布,然后到每家每户把把下来的鸭绒都收了过来,足足有二十来斤重!又找来了村里做衣服的老裁缝,做羽绒服还有些困难,老裁缝听不明白,老哈便决定先作两床鸭绒被看看,被子比衣服好做多了,很快就塞上羽绒做好了,老哈试验了一下,不错,有做了一床被子之后,剩下的羽绒和麻布就不够了,老哈想了想,便让老裁缝作了个填鸭绒的枕头。黎塞留把一床被子当褥子,另一窗当被子,睡了一会,大喊舒服。他老爸看到了,也试验了一下,便决定明天一早,让黎塞留进城,把这套床上用品给耶律孟图送去,有了这个进贡,不知道可以省去他们多少工夫去准备别的。黎塞留一脸的不高兴,但是老哈还是安慰他,会做了,再做一个是不困难的,只要草甸里还有野鸭子的话,羽绒就不会是问题,烤鸭那么好吃,没人不愿意去打鸭子的,讲明白这里,黎塞留的脸色才好了些。

    • 家园 13

      看到五国城的城墙,老哈有点想笑,原来黎塞留嘴中那固若金汤,帽子掉了才能到顶的城墙,竟然是这个模样,不过是两人高的夯土台基上,用木桩又架了一层木墙,大概有3米多高,而更滑稽的是,夯土的墙面并不是很垂直,估计和地面,也就七十五度角,上面还铺着芦苇编成的席子,估计是夏天防止雨水冲刷,所以加的保护.这要是有人放一把火,这成还怎么守呀?这席子点着了,岂不是很快就能把木墙点着,烧光了之后,那点矮墙,那个坡度,估计自己都能冲上去.不过五国城还是很个优点,就是三面都是河水,所以还是比较易守难攻的.这就是辽国的北方重镇?就这种防御能力,难怪后来完颜阿骨打起兵能够摧枯拉朽一般,把辽国大的落花流水.老哈估计,宋朝城池的坚固程度会厉害一些,否则后来金国也不会攻不破汴梁城,要不是李纲这个伪君子真小人,拿着皇上当人质作为自己升官的本钱,金国还是没有机会的.狂热一旦到了靠着流别人的血来表达自己忠贞的地步,这种狂热便成为两 头尖的剑,固然伤害别人,也同样伤害自己。强烈的爱国心是可敬的,但只用别人的生命表达它,这个爱国心就不纯洁,有邪恶的成分在内。偏偏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人很多,比如那个争议特别大的,被北京市民吃光了的袁大将军,还有老哈在国外见到的许多华人,都是一样,爱自己的国,让别人流血去,那时他们的行动准则.

      跟着黎塞留进了城,老哈只是四下张望,这里的房子也不比城外女真人村落的好多少,也是土垒的墙壁,芦苇的房顶.相当的简陋,几乎没有看到什么砖石的建筑,房子也都低矮,没什么窗子,估计是这里冬天温度很低的原因.

      黎塞留让老哈在一处草棚先坐一会,他到城里去找人有点事情,一会再来找他,好在他和老板比较熟,便让老板招呼老哈先坐下喝点水.老哈坐下没有一会,便看到草棚中又来了四五个人,其中大部分都是穿者和老哈一样的素色麻布衣服,女真人的发式,另外一个却是穿着汉人的服饰,头戴一个软脚蹼头,一身蓝色的圆领袍衫.女真人崇尚白色,衣服都是不染色的白麻布,这个在一群女真人中,相当的显眼.不过他对其中一个二十上下的年轻女真人倒是颇为恭敬,那人虽然和众人服饰相同,但是有一种黑社会老大的气派和微风.

      他们几人坐定,那汉人书生边喝那年轻头领开始用汉语交谈了起来.

      “军师,我一直没想明白,那几个越里吉女真,不过偶然学会了烧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赶尽杀绝呢?”那年轻人问到.

      老哈大吃了已经,眼前这个人,应该就是黎塞留说过的完颜阿骨打了,福乐哈一家的惨剧,便是他们干的,老哈强忍住了,只是捏紧了茶杯.

      “这可不是小事情,二王子,你要知道,咱们和那些生女真交易的,不过就是三样东西,铁器,陶器和食盐.炼铁成本高,不容易,食盐咱们也要从契丹人那里买,也就是这个陶器,做得容易,卖的价钱又好,可是我们的摇钱树呀!”

      “这个我明白,但是,这样就把人家杀了,我还是觉得有些过分,而且,我觉得前两天我们遭到水纥石烈部的袭击,便是这件事情的报应,我们杀了他们四个人,这次我们也死了四个人,抓来的两个女奴也都跑掉了..”

      老哈听到这里,心里舒服了许多,福乐哈从小就是在森林里长大,如果逃出来了,求生应该没有问题,估计现在已经回到家了。

      “我们遇袭击,那是水纥石烈部的阴谋,我们要来五国头城献海东青的消息,他们估计早就知道了,和我们袭击越里吉那几个野人没什么联系,你要知道,那几个野人的陶器做得那么好,肯定不会只在自己的村子用,一定会卖给别的部落,这样一来,我们的陶器便卖不出去了,卖不掉东西,我们拿什么来向五国部收购海东青呀?”

      哦?完颜部的海东青竟然是从五国部买的,老哈有些奇怪了。

      “说到这里,我有点不明白,为啥我们非献这些咱们没有的东西呢?”完颜阿骨打也和老哈有一样的疑问。

      “这你就不明白了,那些野人,和契丹人打交道,多半还是要通过我们完颜部的,这王子要是不喜欢也就算了,如果王子喜欢海东青,便必然会要更多,他们也没法自己去要,辽军进山,野人们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他们只能通过我们,我们自然是不需要这个东西的,我们找野人要,他们也知道我们是为了辽国要的,我们威逼他们,他们第一个恨的,不是我们,而是辽国,而在辽国眼里,我们威逼,并吞别的部落,不是要自己搞扩张,而是在为他们卖力,高兴还来不及,根本不会在意我们的发展。”

      那个书生的回答,让老哈顿时豁然开朗,海东青原来也只是完颜部的一个幌子,让辽国背这个黑锅当恶人,而他们便可名正言顺的吞并弱小,扩充实力了。看来完颜部的野心,也是由来已久呀,难怪后面辽国这么可怜,纯粹的养虎遗祸了。

      “军师教训的是,读了圣贤书的,就是完全不一样了,这下子我实在学到了,难怪我哥哥也这么爱读书,还特地请了这么多汉人大儒来教导我们,看来还真是厉害呀!”

      老哈觉得完颜阿骨打还是蛮可爱的,至少和别的女真人一样,还是很坦诚率直的,反而这个书生,让老哈恨之入骨。吉亚胡云一家的人命,是必须算在他身上的。不过他也是中国的悲哀,自古以来,儒生在中国的历史地位都是很高的,因为他们整天都在琢磨害人的学问,搞着阴谋诡计。一旦和暴力机关或团体结合在了一起,就能够产生极大的破坏力,比如说贾诩,几句话就不知道害死了多少百姓,偏偏后世还有个无良教授对他赞赏有佳,在电视里拼命吹捧,都不知道脑袋是怎么长的。

      正是因为儒生的这点可怕,让中国聪明人大多热衷研究权术,而不是研究技术,更造成了中国,能给别人带来越大痛苦,就能获得越多权力和财富的怪圈,结果,大家整天内斗,想办法害人而不是扩大生产,让这个国家在几个世纪里面都被人欺压。分明是汉人儒生的祸害,偏偏女真人的后身满族建立的清朝成了替罪羊,被后世一众小白菜鞭尸。东林党能为中国带来工业革命吗?扯淡吧……

      “哈哈,你现在明白了吧,怎么不再说毛锥子有何用了?你要知道,能识字,便能读书,读了书,里面便有许多古人的智慧,学了,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像你,整日打猎,徒手能捉黑熊老虎,但是,仍只是匹夫一个,能挡得了千军万马吗?打天下,是要靠智谋,在手下掌控尽可能多的力量,才能做到,而这里,不学古人,你能全都想得出来吗?”

      “当然是不能,所以还要军师多多教诲了!”

      其实这个狗头军师说的到还是挺对的,老哈现在虽然还没想争霸天下,但是这军师已经给他指出了一条道路。

      “成大事者,必然能忍,力量不够的时候,就不要先跳出来当出头鸟,这个时候,要联合强大的,去欺凌弱小,消耗强者,而壮大自己,等到自己足够强大了,才是出头的时候,这也就是我前几天和你讲过的周文王的故事……”

      “我明白了,我们现在就是周国,辽国是就是商,文王打着商的旗号,不断吞并弱小,直到领地超过商一倍,才……”完颜阿骨打也是聪明人,一点就透,马上明白了深挖洞,光积粮,缓称王的道理。

      有如此野心家却不知道,难怪大辽要灭亡了,老哈心里怪怪的,作为旗人,自己的先祖牛b未尝不是好事,但是老哈总觉得,之前的女真人,就像处女般纯真,但经过几个汉人狗头军师调教,便如风尘女子般,虽然钞票大把,但不是到底是得到的更多,还是失去的更多。

      耶律孟图醒来的很晚,他这两天太累了,水纥石烈部给他送来了一个女奴,这个女奴是他这辈子所经历的女人中,把他伺候的最好的……

      老哈和福乐哈一起的一个多月时间,为了自己的舒服,好好的调教了老婆,把后世什么冰火,漫游,毒龙之类的活计,全部哄着老婆学会了,加上他自己也温柔体贴,福乐哈也很愿意在这方面东西脑筋,她的身体柔韧性很好,两人身材也合适,所以老哈很容易就把那些瑜伽级别的动作都玩的纯熟了。

      福乐哈被完颜部劫掠走之后,半路上碰到水纥石烈部的袭击,跑了半路,又被水纥石烈部抓到,在被逼着和阿疏的爸爸睡了一觉之后,阿疏的爸爸竟然马上风,死在了床上,阿疏的本想把她杀了给爸爸报仇,不过他昨晚也听了半夜,知道老爹是乐死的,便收了杀心,不过觉得这个尤物留着是个祸害,自己是不敢碰了,便把她送给了耶律孟图,孟图和福乐哈睡了一次,竟然一天爬不起来,到了第二天晚上,被福乐哈来了捆绑和滴蜡之后,他是彻底的动不了了。福乐哈本想趁机逃跑,可惜跑出了府第却没出城,就被巡夜的辽兵抓了回来。

      孟图十分生气,也很丧气,他现在明白什么妹喜、妲己是个什么概念了,自己的福分有限,如果把她献给皇太孙,估计这将是最好的贡品了,免得夜长梦多,第二天就把福乐哈装上车子,送往上京城去了,他也难得可以好好睡一觉,恢复一下这两天透支的体力。

      所以孟图被黎塞留堵了被窝,好在孟图人也不讲究,既然黎塞留送来的是被褥,便拿新的被褥来,自己再钻进去睡会,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把黎塞留一个晾在院子里,坐立不安。

      可惜没有和哪个美人在这被褥里面好好睡上一回,醒来之后,孟图颇为后悔,不过既然听黎塞留说,这被褥虽然不易作,但如果实在要,半个月后,还能为他准备一套,他便决定,马上把这套被褥快马送到上京城,争取和献的女奴一起到达。然后他又和黎塞留聊了一下,听了老哈烤鸭子的事情,便让黎塞留把老哈找来,照样做给他尝尝。

      孟图是现在的皇太孙,将来的辽天祚皇帝耶律延禧的发小儿,是个帮闲的好人才,观察使这种上通天听的职位,向来是油水不错的,他便借助自己刚成年的玩伴,混了一个来,可惜的是,在原先的历史轨道上,他将很快死于半个月后的瘟疫,在史书中便没有留下只言半语的痕迹,老哈当然不知道,他的出现,从此将完全改变历史的运行轨迹,而眼前的这位耶律孟图,在十多年后,也将成为大辽国的总北南枢密使事,加尚书令、天下兵马大元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他杀了劝自己谋逆的儿子的事情,更是被卫道士歌颂不已,当然,写史书的人不知道,那是因为孟图以为,皇太子是自己的儿子的缘故。

      老哈自认对辽国的历史不太熟悉,但也记得,耶律,是皇家一族的姓氏,从名字上,就觉得孟图是个贵人,应该好好巴结一下,他哪里知道,作为奴隶制部族起身的辽人,姓名很有意思,有叫耶律猪儿的,有叫耶律狗狗的,有叫耶律九斤的,还有叫耶律家奴的,甚至有叫耶律驴粪的(叫猪粪的也很多),至于说耶律,更是契丹三大部族之一,有这个姓氏的人不计其数,眼前的这位孟图大人,出身便并不显贵,祖上不过是耶律阿保机的某个养子而已,几百年后,便如刘备的中山靖王之后一样不值钱的。

      随着黎塞留的引见,老哈看到这个孟图大人,大概一米七五的个头,比自己略矮一点,发型和女真人完全不同,是把头顶的头发剃的光光的,倒是额前的头发留着,鬓角的头发留的长长的,和犹太人一样,竟然还扎成了小辫子。而服饰来说,和自己刚才见过的那个汉人书生没有什么区别,看来契丹此时的汉化程度已经很高了。孟图的官府,房子明显要好得多,竟然是木头的斗拱结构,上面铺着黑瓦,不过墙壁还是夯土的而已,只是地脚,是用条石盖的。

      孟图是个有架子的人,问了老哈的姓名,便叫了一个小厮领着老哈到后面厨房,去看看材料家伙,还有什么需要,并嘱咐小厮交待后面的厨子,凡事全部听老哈指挥。老哈下了一条,这人也够大胆的,如果自己要下毒,岂不是随便就把他害死了?看来游牧民族的人还是思想简单,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老哈便和黎塞留商量一下,他去弄鸭子,自己便在后院熟门熟路的垒起闷炉来了。

      观察室府第里的厨房,调料就是比较多,老哈看到还有一缸上好的大名府小磨香油,不禁感慨,他虽是个宅男,但是也折腾过不少,下过不少高档馆子,而每次回来,便想着按照方子回家再克隆一遍,所以也是做得一手好菜的,当然普通人家的调料用具是比不上馆子的,老哈也知道该如何调整,在自己的简陋条件下,把菜肴做得更好吃。

      他仔细看了看调料和用具,以及后院鸡舍里的几只鸡,想着有这么好的香油肥鸡,不做一下正宗的德州扒鸡好象有些可惜,于是他和厨子说了一下,便挑了一只小公鸡,开始下手,把活鸡宰杀洗净,将鸡的左翅自脖下刀口插入,使翅尖由嘴内侧伸出,别在鸡背上;将鸡的右翅也别在鸡背上。再把腿骨砸断并起交叉,将两爪塞入鸡腹内,晾干水分。 然后把饴糖加清水少许调匀,抹在鸡身上,炒锅烧热加入上好的香油至八成热,将鸡入油炸,至金黄色捞出,沥干油。又找了个大砂锅往里面放上清水,把炸好的鸡放入锅,下五香药料,再加姜、精盐、口蘑、酱油,旺火烧沸,撇去浮沫,移微火上焖,不到半个小时,已经香气四溢了。

      孟图呆的地方并不远,自然闻到了香味,便忍不住冲进了厨房,把刚刚煮烂的扒鸡捞了出来,不管不顾的便吃了起来,便吃还边说好吃。

      这香油纯正,鸡也是吃糠和小虫长大的绿色食品,味道自然是很不错,但看到孟图的吃相,老哈还是想笑,这大官怎么这样,看来契丹人汉化的还是不够,要是碰到那些讲周礼的腐儒们,看他这样子,还不要骂死。

      天色不早,黎塞留也捆了鸭子回来,老哈知道,孟图刚刚狼吞虎咽的吃了一整只扒鸡,再做烤鸭也不会有什么胃口,便要告辞回家,孟图哪里同意,死活要老哈留下,老哈心里着急回小村子,看看福乐哈是不是已经回去了,便对孟图说,烤鸭子,不是现在马上就烤最好吃,而是要养上几天,催肥了之后,烤起来才更好吃,正好这几天,他回去一趟,鸭子肥了,他也正好回来给孟图烤鸭子吃。

      孟图见老哈想家心切,有些无奈,老哈便把刚才看他作鸡的厨子叫了过来,和他叮嘱了一下作扒鸡的要点,并向孟图保证,这厨子做的扒鸡,一定和自己一样,大人这几天就好好吃鸡吧。孟图这才答应,不过他要老哈快点回来,便让小厮牵了一匹高头大马来,送给老哈,让他起着马快去快回。

      城里的生活,还是比森林中原始的生活好得多,如果可能,老哈也想把福乐哈接来,一起过日子,便答应了下来,向厨子讲了如何填鸭之后,他便牵着马,和黎塞留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他便和黎塞留要了些盐和干粮,便骑上马回小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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