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签三五年经营合同,目前来看副作用还没有显现。
也许你说的是对的,我也有这种担心,这个问题最好谨慎再谨慎,试点也要长一点时间,多看看副作用。
下一届全会后肯定是放开膀子干了。
需要注意的是试点之一的重庆,其主政者是薄姓某政坛明星。
这一政策全面化长期化,肯定是不可避免了。
有点意思。
终于遇到麻烦了。有些事情,不是作秀就能摆平的。
自作孽不可活。
不然以后谁都不肯退下来了,又要搞终生制。
明年人大要修改土地法。不知道最后会弄成什么样子。
不过胡的讲话还只是说“允许”而不是“提倡”,这个区别要注意了。要说“允许”的话,其实前几年也没禁止,长三角地区已经做了好几年了。
但我实在是对官僚体系不抱希望。土地流转实在是上下其手的好机会。用不着提倡,官僚体系自然会把有好处的事情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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