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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一个偷自行车的人 -- 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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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程序正义难道不重要吗?

              在完美的制度也会被人利用,

              也确向你所说的,

              有钱有势的,会得到“正义”更多的体贴,

              但是你不应该,用狭隘的心肠度量为正义打拼的人的热情。

              这样的人很少,我不敢说那几个律师就不为名利,但是这样的人总是有的,而且就是这样的少数几个人不断的刺激社会进步。

              • 家园 告诉我,律师是怎么用程序正义让社会进步的!举个例子出来。

                否则无以证明你的观点是正确的。我记得最近程序正义的案子很多,比如东北黑社会刘某;无非是要借着程序正义给犯人脱罪。本来程序是程序,正义是正义,两不相关。合在一起本就是胡搅蛮缠。程序不对,并不证明罪犯就可以脱罪了,只能说明执行程序的人需要处罚。可是哪个律师的着重点在执行人身上?不就是用别人的错误来使自己的当事人得利吗?法官判案子,是因为当事人对受害者的行为需要惩罚,执行者的问题与此无关。律师真这么无私,可以一码归一码,新开一个案子来起诉执行者。两者混在一起,就是胡搅蛮缠。

              • 家园 程序正义当然重要,但具体到这个案子

                不敢说其中全无瑕疵,但主要和关键的程序都没什么问题。

                而且也依法经过了一审,二审及至最高院的核准,并且是在核准后第6天才对杨佳执行了死刑。

                最后居然还是打针,说句不怎么符合法律精神的话,一枪毙了他都便宜他了,六条命,至少一命一枪。

          • 家园 精神鉴定有什么问题吗
    • 家园 我就不明白,一桩刑事案件怎么能有那么多人往里塞私货?

      杀了人的人被判死刑有什么不对吗?

      就算是他被冤枉偷车,这难道值得6条人命来补偿?

      另外,ZF空有强大的媒体资源不善使用,所有关于此案的官方声明欲言又止,躲躲闪闪,把本来很占理的事情搞成了一盆扣在自己脑袋上的屎盆子,ZF什么时候能在处理公共关系的能力上有点长进?

      • 家园 杀了人自然应该付出代价,但是审判也要公正公平!

        但是也要公正的对待。

        根据上海法院的审理,杨佳在7秒内杀了4个强壮的警察,2个8刀(李珂、张建平)1个10刀(徐维亚),又用5分钟,从一楼杀到21楼,一共杀了6个、伤4个,好神奇啊、好体力啊,而且从11楼到21楼居然一个都没碰到?

        最奇妙的是用的凶器居然不能在法庭审理时作为证据提供出来(检察院说是有,只是提供了图片,但是没有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而且在杨佳身上只检出3个人的血迹。

        其它的疑点更是奇妙了:杨佳带了无数的东西,什么防毒面具、刀具、催泪剂等等,用的包居然是放不下这么多东西的~~~晕啊~~~

        种种疑点都未能解开。

        还要把杨佳母亲诬陷为精神病强制关进精神病院,而且还对媒体声称不知其下落、其已自行离开云云~

        这样的审理过程能称其为公正、公平吗?恐怕有些理智的人都不会认同的。这样的审判能没有什么黑幕吗?

        • 家园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根据上海法院的审理,杨佳在7秒内杀了4个强壮的警察,2个8刀(李珂、张建平)1个10刀(徐维亚),又用5分钟,从一楼杀到21楼,一共杀了6个、伤4个,好神奇啊、好体力啊,而且从11楼到21楼居然一个都没碰到?

          杨佳“7秒杀四人”,刘晓原提出了质疑,但是,一直给他帮腔的某精神病专家就提出--“7秒杀4人”是可能的。只不过,这位精神病专家是从“杨佳是精神病”的角度入手,认为“这类“武疯子”发作时,能量是特别大”。

          但是,几遍不是武疯子,也完全有这样的可能,否则,中国古话里就不会有“杀红眼”之说了。

          如果“杀红眼”就成了“武疯子”,那我看今后世界上大概也就没有杀人犯了。

          杨佳从大楼的消防楼梯杀上去,有两个警察分别在9楼和9楼10楼交界处被杀,也很正常,因为当时两个警察都正在下楼,和杨佳几乎是迎面对上的。

          在高楼里办公过的人都应该有这样的共识,如果要到楼上或者楼下办事,只要不是楼层相距过多,宁可走楼梯更快,更何况,就实际经验来讲,有不少人选择走楼梯,还可能有各种“个性化”的原因,比如,有的人是为了抽烟,有的人是为了减肥(或锻炼)。

          所以,在大楼楼梯里遇到有人虽然不会很多,但遇到了,也绝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杨佳对做下如此滔天血案蓄谋已久,有理由相信,杨佳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做好的充分的准备,而其面对的,却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会遭遇如此离奇凶手而毫无防备,兼之“久疏战阵”的几个民警。

          更何况,杨佳作为一个登山和远足的爱好者,兼之之前的血腥杀戮已经使得杨佳充分亢奋,爆发出远超常人的体力与能量,绝非异事,当然,这种状态并非一定是可以复制或还原的。

          所谓

          最奇妙的是用的凶器居然不能在法庭审理时作为证据提供出来(检察院说是有,只是提供了图片,但是没有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

          让我觉得奇妙的是--说这种话的人为什么不先做做功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九条 对查获的下列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原物不随卷保存,但应当拍成照片存入卷内,原物由公安机关妥为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

          (一)淫秽物品;

          (二)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

          (三)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大麻等毒品和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制药品;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标语、信件和其他宣传品;

          (五)秘密文件、图表资料;

          (六)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七)其他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

          明白了么?从这个细节,再次可以看出,某些人是如何通过混淆视听的手段来忽悠外行的。(当然,在河里说出这么“奇妙”的话的朋友,并不一定就是一个“忽悠者”,而更可能是一个“被忽悠者”。)

          之于

          而且在杨佳身上只检出3个人的血迹。
          也完全没有任何值得大惊小怪之处--由于杨佳刀利力大,而行凶时间又极短,被害民警的献血未及喷溅到杨佳身上是完全可能的。

          其它的疑点更是奇妙了:杨佳带了无数的东西,什么防毒面具、刀具、催泪剂等等,用的包居然是放不下这么多东西的
          又是忽悠外行的话。

          根据判决书,现场提取的物证有:

          “onePolar”腰包一只、沾满血迹的“鹰达”牌剔骨刀一把、榔头一把、望远镜一副、望远镜套一只、催泪喷射器一支、摩托罗拉手机一部、霖碧矿泉水瓶一瓶、红柄折叠式水果刀一把、“3M‘’面具一只

          具体分析一下:

          1、剔骨刀:在杨佳手里;

          2、望远镜+望远镜套:望远镜装在望远镜套中,而且这不会是很大的望远镜。

          3、催泪器:应当在包里;

          4、手机:可以在口袋里,也可能别在腰里,就算放进包里也不占多大地方;

          5、水果刀:一把水果刀哪里放不下?

          6、矿泉水:应当在包里

          7、榔头:榔头细长,只要放置位置得当,并不很占包内空间,更何况,榔头也可插在后腰,或者挂在包上。

          杨佳用的one polar,是比较专业的户外用包,对杨佳这样一个户外爱好者来说,如何以最大的效率利用包的空间与功能,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情。

          不妨我再帮你补充一点:还有据说杨佳随身携带7000元人民币和2万元银行卡的。

          首先,上述行凶时起获的物证,只要装配合理,这只polar包绰绰有余,足够装下7000元人民币,银行卡体积太小,可以忽略不计。

          其次,杨佳身上携带这些现金,说明杨佳心存侥幸,寄希望杀人后有机会逃走,在可能的情况下,随身携带相当数量现金,逃跑的效率最高。

          而这一点,又恰恰说明杨佳不是一个“精神病”,他就是经过周密的准备,对行凶后果经过盘算以后,炮制了这样一场滔天血案。

          • 家园 检察院的文件中是自相矛盾的,这是他们的失职。

            首先,警方宣称中称4人做了“拼死抵抗”,而且在公布的监视器视频中他们四个是冲出了值班室,可不是站着让杨佳去捅30几刀,因此这“7秒杀四人”的问题,检察院可是一直没有做出合理的解释。既然有监视器,为什么不能把全部的视频公开呢?让杨佳死也死个明白嘛~可以让所有质疑的人马上就闭嘴了。

            其次,这30几刀有十几刀可是非常深入的,可以直接毙命,7秒钟内能做到?7秒钟追4个人拍30几下都是很难的,何况要狠狠的捅上30几刀了~

            这些疑点如果检察院能有有力的证据,比如视频、现场模拟等,肯定能让所有人信服。但是检察院没有做到,这是他们的失职。

            这个案子关系到6+1条人命,人命关天,不能草率的!

        • 家园 杀人偿命!!!

          要考虑公正去找个不变态的,可以引起同情的的吧

        • 家园 ok,那么请你来说说真相吧

          既然有这么多疑点。

          是独独搞的恐怖袭击?是圈圈功大师发功?是这些警察自杀?或者根本就是TG搞的苦肉计,好栽赃陷害“良民”杨佳同志?

          我承认自己的想象力不够丰富,也许还有很多种其他的可能性,不如你来跟大家说说你眼里的真相,好让我们也解解惑?

          • 家园 这些都是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说的哦,你得问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但是法院的审判过程没有给公众这些疑点给予解答,就稀里糊涂的判了杨佳死刑,使得事实的真相可能永远无法公诸于众了

            • 家园 不是嫌一审没公开吗?

                那这个起诉书又是从哪搞来的?请给个出处。

                前面的7秒钟也请给个出处。

              • 家园 未公开审理但是法律文书是公开的

                而且在相关媒体中有相应的报道。

                昨二审开庭 杨佳对杀人细节均称"记不清"

                记者亲历杨佳袭警案二审庭审 激辩7个半小时

                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第16号证据,即上海市公安局沪公刑技法检字( 2008 ) 00293 号 《 尸体检验报告 》等这些都是已经公开。

                • 家园 对这个7秒有疑问吗?

                  根据上海法院的审理,杨佳在7秒内杀了4个强壮的警察,2个8刀(李珂、张建平)1个10刀(徐维亚),又用5分钟,从一楼杀到21楼,一共杀了6个、伤4个,好神奇啊、好体力啊

                  一是当场播放了7月1日9时46分许,杨佳闯入闸北区政法大楼底7秒钟内在值班室内连续刺死4人的录相,画面凶残,许多旁听者不由自主闭上了眼睛;时,在场的很多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而当时在外庭看视频的人事后介绍二是杨佳在回答是否对杀人行为感到后悔,对这些和自己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的民警之死感到“愧疚”时,他连答“不后悔”、“没有愧疚”,因为“他们死得并不无辜”说,当时镜头里杨佳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

                  197名爱好者参加的“世纪大厦”杯登楼比赛昨天上午9时30分如期鸣枪开赛。结果,青岛化工学院刘广波以2分38秒40的成绩登上29层楼共608级台阶,成为本次比赛最快“登顶”的选手,

                  2分38秒40“征服”608级台阶登楼比赛昨创“世纪纪录”

                  男子甲组:005李毓秋3分19秒09016董永海3分26秒03011刘家和3分32秒48女子甲组:136宋丽华3分48秒09119王希桂3分49秒00135芦秋容3分55秒06男子乙组:032刘广波2分38秒40035纪伟东2分42秒00037高嵩3分01秒13女子乙组:163王洪云3分49秒04147张梅4分02秒00149赵娜4分04秒04男子丙组:104王耀2分53秒92105李良2分58秒01107张式鹏3分00秒76女子丙组:192肖宁4分05秒01189王肖露4分05秒03190杨媛4分09秒00

                  登楼比赛优胜榜

                    五分钟爬不上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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