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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立在新闻发布会内容翔尽真实的基础上,瓮安事件流程推测 -- 故园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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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莫名其妙

                      不好意思,只看了你这个帖子里面的对话,可能有些偏颇。我是觉得你在这个争论中有点莫名其妙。别人没说谭静得到了公正。人家只是说要注意谣言。并且人家举证了,而且这些举证都是已经被证实是假或者至少可以去证伪。你没有能够就这些观点提出任何有力的反驳,只是反复质疑别人的立场,要人家有社会良心,这不是讨论问题的方法。

                      如果你觉得别人说得不对,你告诉别人哪里不对。别人举证了,你也要举证吧。一句话你没有良心就把人打发了?难怪别人说别有用心。

                      • 家园 Let me tell you the 名 and妙

                        1. If sb selectively recognizes what he or she likes, then it is not objective. With social conscience, we can take a position --to protect the weakness and help who really needs.

                        2. IN the internet, there are many 谣言, you need to filtering them by yourself then make the objective judgement.

                        3. 举证

                        申请人:李秀华,男,现年36岁,汉族,贵州省瓮安县人,系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平组农民

                        事由:为爱女被害,申诉人请求公安侦破,警匪勾结,共同加害被害人亲属而申诉。

                        申请诉求:请上级党委丶政府和政法机关明令快速侦破急案丶严惩凶手,消除极端恶劣影响,以平民愤。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6674.html

                        事实和理由: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二十三时许,申诉人瓮安三中读书的爱女李树芬被他人害死溺於西门大堰桥下水中,报案20个小时后,瓮安县公安局法医现场尸检,检验结论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尸检8小时前已将受害方提供的犯罪嫌疑人放走。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6674.html

                        县公安局尸检结束后多次吓唬强令申诉人埋尸。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负责任草菅人命的行为不服,同月二十三日书面申请瓮安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李树芬尸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对知情人员深入调查,获取破案线索。当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收我申请后只同意作民事调解,口头告知不能作刑事立案处理。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公安局正式下发书面通知作不立案处理,限当天下午五点钟前安埋尸体。申诉人未接通知,大约时当日下午七点钟后又通知我到公安局,由县政法委书记丶公安局局长丶维阳镇和玉华乡的领导参与,警方同意尸检,但瓮安公安局法医不予尸检。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6674.html

                        六月二十五日上午,申诉人被迫到都匀请法医验尸,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电话通知现场打捞人员到局接受调查。亲自投水打捞到李树芬尸体上岸李秀忠(被害人胞叔丶玉华中学教师)应邀约上午九点二十八分与公安干警同车去到县公安局,李秀忠在接受公安干警询问前就惨遭警察施以警棍与脚击伤,随后用警车押送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做“思想工作”李秀忠的爱人兰务平和妹妹李秀菊得知李秀忠在公安局被打未返的消息,前往询问究竟,不仅未见到亲人,反被干警上铐丢监。约下午五点半,申诉人刚从都匀返瓮安,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就电话通知我去公安局办理二次验尸手续,我答道,你们通知我家去公安局的三个亲人都未放回,我不敢来了。约半小时后,公安局果然把李秀忠等三个放了出来,但李秀忠刚走出县教育局大门就被几个不明身份的男青人拳打脚踢,直至追打倒(到)500米以外的人寿保险公司前街躺入血泊,行为人还叫嚣要连申诉人的儿子也要下毒手。蒙目睹群众呼110将者送县医院抢救,现住外科51床,七孔流血,昏迷不醒,生命垂危。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6674.html

                        综上所述,申诉人之爱女李树芬被他杀溺水,公安不予立案侦破,且警匪勾结共同加害受害人亲属,构成血腥惨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丶充分,官方岐(歧)视我朝庭(廷)无人,老百姓以我的家庭惨境十分同情,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为我申冤签名捺印,捐款施救,众人异口同呼明镜高悬!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6674.html

                        此致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6674.html

                        申请人:李秀华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6674.html

                        • 家园 很好

                          至少这样比较像讨论,观点不同没问题,大家摆事实讲道理就好。

                          不过如果纯粹从讨论的角度讲,你的论据不够有力,因为我们不能假定受害人家属就天然正确。他提出的指控不一定就是成立的。就比如现在尸检报告出来了,跟他的结果不一样,他应不应该接受?所以,我个人的看法是大家带着怀疑的目光去看双方提供的证据,都不要预设立场。而在这个过程中,特别要警惕谣言就很重要了。

                          我认为公民有质疑政府的权利,当然需要合理合法的途径。政府现在也肯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预设立场,凡是反对政府的就叫有良心,支持政府的就没有良心。我个人觉得比较建设性的办法是指出政府的不足,督促改进之。好在,政府现在的确在改进,虽然不一定有大家期望的那么快。

                          • 很好
                            家园 As parents, all want their kids

                            live and grow in a save and happy environment.

                            However, if you are young and don't have kid, maybe you don't real understand it... unless when you have kid then you can feel it as long as you don't lose social conscience. And the fact is that many people lost social consicence .....

                          • 很好
                            家园 In this case, a young life passe

                            a younge life passed away, and the family members were hurted, as to others such as police, there is no loss, (the building is public esset,)

                            If you are old enough, and have raised a kid, you will understand how much you love your kid, then when you lose your kid, and you are in such case, you will understand how Li's family suffered.

                            • 家园 这个观点又是一个典型的,我要回复一下

                              首先,我对逝者本人、他的家庭、亲戚朋友等等满怀同情。但是同情并不能代替对事实的判断,你说对不对?否则我们追求的就不是公正和公平了。对,这位女同学很可怜,他的父母在申诉书里面的要求也完全合理。但如果查出来的结果跟他们推断的不同,是不是就说这样的结果不公平不公正?不一定吧?

                              我反复强调,良心跟这里的讨论是两回事,不能把别人跟你观点不同说成别人没良心。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不是越有良心说的话就越不错。给人预设前提跟阿扁说人不爱台湾有什么区别?把你的逻辑推到极端来看,死了人提什么要求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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