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个人认为你既然要入党,有些义务你必须承担。这次捐款我的结论是非党员比党员积极,个人觉得值得敲打敲打。榨血!真不知道如何会用这个词。
只是想说,是不是不要这么摊派。比如我,单位里规定多少,就按那数交,再在别的途径捐。
背后还唧唧歪歪,这次个人认为不仅是金钱的问题,还是一种人生观的问题,钱不是主要问题,关键在于作为一个党员应该履行的职责,当然如果不是从上往下摊派最好,可现实中,很多,至少不在少数的党员并非如此自觉。
不过强迫捐款就不能叫捐款了,叫摊派。
这类简单粗暴的做法还是非常常见的,的确应该改进,哪怕换个形式呢。
不过呢,有不少党员不用这种“自愿”方法就不行,总不能不自愿就叫他们退党吧?
说成是捐款,名义上好听些。
我们学校是科级以上干部都规定了下限,党内另外还要捐,从我们学校的收入看,绝大多数一次性出个一两万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有些党员享受完权利也该贡献贡献义务了。我就继续给它披上中国特色这件外衣吧。
严格控制控制公款吃喝浪费。三天哀悼日也没影响很多公仆们吃喝。
就是一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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