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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荒唐之初入江湖之四个鬼的两个故事,彭宇许廷不冤枉。 -- 一个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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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也叹息
    • 家园 唉!民愚!法愚!还是政府愚之!

      法律不是解决一切的手段。可那又怎么办?普法和消除贫富差距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呀。

    • 家园 您的这个帖子让我想起了前两天看过的一部老片子

      很老很老的片子,老的,连阿尔帕.西诺在片子里看起来比我还年轻。他演的就是一个律师~

      片子里讲的故事,和您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 家园 第一个也许有点过,公然行抢那三个毙的绝对不冤

      中国的情况是执法太松而不是太严。什么时候我给大家讲讲匪气太重的地方老实百姓过的是什么心惊胆颤的日子。

      加州小偷若偷东西被第三次抓到,哪怕是一包口香糖,都会被按重罪判处,三五年以至十年二十年。你说重吗?到深圳广州民意调查一下,看看百姓主流怎么讲。

      带毒丢命的事,新加坡马来亚印尼每年总要绞死一些欧洲澳洲带毒分子,这些人多是爱好旅游囊中羞涩的青年,很多人直至被绞前都一再声称自己不知带的是毒品,为此澳大利亚与以上几国发生过好几次外交风波。

      • 家园 通宝唉!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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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执法尺度不持续也是问题。
      • 家园 按现行法律四个都不冤

        不是鸣冤叫屈的。就是觉得法律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手段。法律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

        但还是呼吁,中国需要法律及法律精神。

        • 家园 不明白历史前辈的想法到底是什么?

          作为一个刚刚入行的新手,对历史前辈所讲的几个案例思考了一下,觉得死的都不冤枉。我是不会就这两个案件对社会、法律有什么愤怒的,也觉得不该有什么愤怒。犯罪了就是犯罪了,不问他的出发点和动机,相信前辈您比我更加懂得这个道理。

          原本觉得许霆一审的确是判重了,但是就在二审前后他和他父亲的表现来看,我又觉得一审没有判重······法律对你的不公平是值得同情的,但你不应该利用大众的同情来推脱自己应负的责任。这是我的想法。

          对于彭宇案,只能是一声叹息,那个是社会问题,与法律无关,与法庭也无关。

          PS: 敢问历史前辈,是否还在这个圈子里面?

          • 家园 对于生命总是要慎重的

            那是不堪承受之重,而不是一羽鸿毛之轻

          • 家园 再补充一点,不问动机和出发点我是不赞同的,

            每个个案都是不同的,华佗治感冒尚且问病因,孔子还说因材施教,关乎人的自由和生命,怎么就不问了?

          • 家园 前辈断不敢当,意见其实也说过了

            法律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手段,一个没有法律传统的人群是很容易变成法律万能论的人群的。这里就不妄言国家,民族什么的。

            就具体案例而言,也只能说大体上不冤。

            抢劫那个,加重情节有二,一是公共交通工具,二是用枪。但枪这个,是当地公安局鉴定的,发令枪改装的,“近距离射击可致人死亡”,但材料显示,当时他们对地板放了一枪,只是在地板上形成了一个黑点,我对这个玩意是否叫枪有异议。如果是一个加重情节,三个死刑是否有商榷余地?有也没有用了,毙了若干年了。

            运毒那个,自首如果成立,如果经费再足点,把贩毒团伙打掉,搞个立功,死刑也是可免的,这个我不谦虚了,案子当时确实是上审委会的,委员们也是意见不一的。

            一个律师,为他的当事人想尽办法脱罪,只要不违法,应是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吧。

            就个案而言,感慨的是做的不完美,就法律而言,感慨的是法律的无力与苍白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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