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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节见闻】2008,浙江小老板们的烦恼(二) -- 月色溶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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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通篇赚钱

      未见社会责任字样。

      马老虽然是闭门造主义,但是对资本得描述还是很深刻的:“资本,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里。。。”

      这也就是为什么政府出面强制推行了。

    • 家园 这个新劳动法既不偏向雇主也不偏向员工,真正受益的

      是当地政府,估计中央和地方相互都有妥协。

      浙江学得很快,简直和米国的SSN异曲同工之妙啊,嘿嘿。。。

      ========

      按照浙江人的性格来讲,这种台面上的抱怨一般早就有解决或者变通方案了,只能当笑话听听而已。。。

    • 家园 嘿嘿,今儿RP大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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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句话以前没太注意,有点意思

      “那你们的意思,是国家故意要打击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让一些企业倒闭,把一些民工赶回老家去?”,我来了个大胆假设。

      从经济角度上说,这个假设不错的,不过不一定回家,是让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穷省份内移,带动落后地区经济,迫使现在的发达地区产业升级,提高其劳动效率。另外就是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平衡贫富悬殊,最终刺激内需。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都是美国欧洲日本经历过的事情,所以劝你的表哥赶紧行动,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是个不错的机遇。

      • 家园 【讨论】这个问题恐怕要仔细讨论一下

        一种说法是劳动合同法旨在提高打工者的收入,

        这个想法看起来不错。但有个条件,那就是

        其它的因素不变。以月色小M写的情况来看,

        那就的宁波的老板不关厂,月色的表哥这样的老板

        愿意从五百万的年利润降到一百万。这样的事情

        做得通么?我看做不通的。制定这个法律,通过

        这个法律的人们肯少拿80%的工资么?

        于是,宁波老板的关厂,转产是可以预期的了。

        现在在宁波打工的大部分工人将会失去就业机会

        (少部分能转行的也许会得利)。

        结论,用劳动合同法提高打工者的收入的目标落空。

        那么,由于宁波老板(沿海地区老板)的关厂,产业内移,

        (比如移到湖北)是不是在新开厂的地方工人能受益呢?

        按法律来说是的。但在实践中恐怕难以行得通。

        因为这个劳动合同法是全国通行的,由劳动合同法带来

        的成本不管厂子在哪里都要付出。浙江的老板不愿意

        付这个成本,难道湖北的老板就愿意付?

        再者,内地从官到民,本来就商业意识薄弱,

        “不规范经商成本”很高,恐怕这些初等工业内迁也不会

        有什么出路。除非内地地方上给特殊政策,但这样一来,

        劳动合同法又是形同虚设。

        • 家园 太同意不过了。

          所以浙江人说这东西是“书呆子”搞出来的,其实倒是很落在点子上。

        • 家园 广东一带的很多台商厂,很多已经关门,搬到越南或者东南亚去了

          西方经济学,认为有市场,就一定有生意。所以全部倒闭是不可能的。

          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移肯定要有问题,劳动法本身就是双刃剑,至今还有很多经济学家对最低时薪有异议。但是美欧历史上的成功经验,让我们又不能不走这步,第一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必然走向衰亡,这是向工业化迈进的必然过程,第二中国现在的经济有问题,太依赖廉价的出口产品,这种经济容易受到国外政策的影响,而国外从本国利益的角度出发,已经开始联手或者部分联手对付中国的廉价产品,从去年的新闻应该就可以嗅出点味道,怎么就那么多玩具食品出了问题呢?还有廉价产品型的经济对社会的稳定是个破坏,剥削是资本家的天性,指望良心发现,肯定是痴人说梦,如果对劳动者不加以保护,社会成本会越来越高,不稳定因素也越来越高。

          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还是存在的,或多或少,总是有一些企业向偏远省份移动,他们只要保证成本在本地区有竞争力就好。还有现在农产品涨价,我想也是变相鼓励农民工回家种地和饲养家畜。

    • 家园 商人的特点就是花钱时炫耀,谈起生意来哭穷。这个很典型。

      专门做民工的“维权”生意的人在他们嘴里算是“讼棍”。真是屁股决定脑袋啊。 阶级出身决定阶级观点,一点儿都没错。

    • 家园 不是你的东西你本就不该拿

      是哦,这个“拆烂污”的新劳动法就是专门针对我们的啊。现在很多外地人啊,也学聪明了。有些读了法律就搅事,然后工人们跟着有样学样。还有人专门做民工的“维权”生意。官司打赢了,老板赔两万,民工拿一万,还有一万就落到这些“讼棍”的腰包里。

      本该是工人的工资福利你老板偏偏想占为己有,非得人家据法硬讨,还好意思说人是讼棍?太不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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