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要先统一,一开始就鸡同鸭讲,后面扯半天也没啥营养。
不过这可以笼而统之算过观点的一部分,一方有界定定义的权力,另一方也有不承认这种界定的权力,最后还是一个双方认可的事情。像满清入关和日本侵华,这到底是一个性质还是两个性质的事情,就常常属于定义无法统一的情况。这时,表述观点、求同存异依然适用。
很多时候,一个人在网络上的表现,可能比现实生活中更“真实”。晨大说得这些争论的艺术,在工作和生活的交流中,也是有借鉴意义的。
100%支持和赞同,这是正道啊
顺便指出个笔误。
从后文看应该是“指出”。
用拼音输入,有时会出一些很好玩的笔误,又出洋相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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