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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港股中国石化认购权证全面研究 -- 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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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具体分析,是你所说的美国证监会专家们的特长,不过干多了,就能感觉

              出来,我觉得美国与中国法制中的很大差别,就是能够判定一些这种比较模糊的案例。这跟文化有关,也跟制度有关。美国是陪审团制,如果列举一些事实,民众认为是,就有可能是了。比如,如果投行发布报告,虚假信息,抬升其持有的股价或打压其准备持有的股票就是了。以前一个外国投行的恶劣例子是发布中移动的不利信息,然后过两月又改口,中间吃近很多低价股票

              • 家园 关于“陪审团制”

                请教了一位法律专家,美国现在的陪审团制也逐渐走不下去了。因为在普通法系中,思维方式是保护有良知的善良的普通民众利益,那么就要要求陪审员基本上对法律没有认识,评判的时候只是根据社会上的一些共识。而在现在的美国社会,每个人多多少少对法律都有认识。那么寻找“无知民众”越来越困难。普通法系正在为此大伤脑筋呢

        • 家园 你这种说法和开赌场的一样,错不是赌场的,是赌客没有认识到风险

          港交所认为权证是投资,我认为是对大多数人就是赌场。事实上机构们从权证上捞到了很多钱,权证“投资者”们亏大了。何况还有那幺多操纵事件。应该让投资者们去学习复杂难懂的权证定价理论幺?美国次级债也类似,一通包装后,和天书一样难懂。出这幺大的事,错在买次级债的人不懂金融衍生工具?

          • 家园 衍生工具本来就没有好坏之分

            衍生工具都是零和博弈,如果投资者不认识到这点就要亏钱。如果投资者觉得衍生品太复杂,完全可以不用自己操作,请基金公司或者专门的机构投资者来进行金融工程的分析。既然要参与就要对对手和交易品有深刻的了解,否则就盲动。

            • 家园 但玩的规则有好坏,香港的规则不好,这是陈大的要点
              • 家园 规则也没有好坏之分

                规则从来都是中性的,你要么接受规则,要不然自己做规则另外开赌场。香港市场就是这个样子了,没有办法短时间内改变那就要改变自己适应规则咯。

                要说规则的好坏那也要从立场上说,所谓屁股决定脑袋,一定是有人满意有人不满意的,现有的规则一定是多方博弈的理性的结果。

                还想说探讨一下市场监管的目标。我觉得监管目标就是制定好规则,规则及不是保护机构投资者利益也不偏袒散户的利益,只要市场“有效”,规则就是合理的规则。

                • 家园 现有的规则一定是多方博弈的理性的结果?

                  既然是多方博弈,就是利益之争,就是动态平衡。实力强的一方自然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怎么说就一定是理性的结果呢。

                  • 家园 理性

                    我觉得只要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愿,衡量了自己的风险和收益之后所达成的结果就是理性的结果。

                    既然您提出这个问题,我很想听听您的观点。

                    • 理性
                      家园 您说的这个是投资者的理性,而不是规则的理性。

                      在我看来,您前文提到的,

                      现有的规则一定是多方博弈的理性的结果。
                      是一个有点矛盾的表述。既然是博弈,就是彼此凭借着实力相争,这里的实力既包括硬实力,也包括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软实力差异。而其结果可以说反映了参与者的各种差异,其间也包括理性和不理性。然而对于规则本身,多种多样的细则,既可以更倾向于实力强劲者,也可以保护弱小者。应该谈不上理性可言的吧。

                      或许您的意思是,这样充分博弈出来的规则,更有利于那些理性投资者?

                • 家园 好规则,规则好规则,就是合理的规则。

                • 家园 说的冲了,见谅
                • 家园 这就是扯了,规则就是制度,制度当然有好坏,要不然人类文明进化什么
      • 家园 香港那帮投行确实巨黑,部分因为没有法制保障

        记得听过郎咸平的讲座,那是2001年,此公还没有现在那么大名气,说话还实在,现在是什么都评论一下,有时好做惊人之语。当时他比较证券市场的制度。说美国的制度靠两个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一个是集体诉讼, 而且是一人诉讼成功,其他人都有权同等索赔,二是举证倒置,就是券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清白 (是不是只有证监会才有此权利不记得了)香港是缺其中一样,还是两样,我有点忘了,好像是一个也没有。有没有河友可以确证一下?因此,这帮在美国比较老实的家伙,到了香港就成了魔鬼。经常性发布报告误导股民,从中渔利。是有例子的。投资港股,确实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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