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这个笑话闹得有点大 --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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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这个笑话闹得有点大

    (这是前天发生的事。当时写了,有点不好意思发。想想,还是发出来听听大家有什么建议为好。表笑我!

    今天早上开车出去。10分钟打来回的事儿,却让我经历了此生的“第一次”!:(

    “咦?怎么那警车就跟在我后面?但这跟我没关,”我心想。还拉警笛?哦,又停了。又拉警笛?哦,又停了。

    “跟我有关吗?”一边小心开车一边在心里嘀咕。

    我从来没想过警察会跟我或我家人有任何瓜葛。每次在路上看见警车,我总爱逗木木,“你害怕吗?警察追你来了。”这么开玩笑恰是因为觉得警察离自己很远很远,他们不可能跟我们有任何关系。我唯一能想到被警察追的事是开车超速。但是我肯定今天自己没超速,所以这警察不可能跟我有关系。

    不做亏心事,不怕,呃,警察跟。

    我从后视镜频频看那警察——我开车时还从来没这么看过后面的司机(只看车),也从来不知道还能看得这么清楚(相对的哈,眉眼表情看不清,我没戴眼镜)——但见警察的头部,直直地朝前,不见任何表情,不见任何手势。

    我心里想的是:假如这警察是冲我来的,他肯定会作出动作来示意我靠边停车,比如用手往旁边挥、指,或者哪怕转头、努嘴示意。只要让我看到任何动作,我都会明白是让我停车呢。

    但是我看不见任何动作。

    他只不过是把车开在我后面?那就开吧,那就跟着吧。我能做什么?我开得一点不快,你若想超我,旁边有空,你可以超车么。我还发笑:“这警察玩什么呢这是?”

    他再鸣警笛。我前面的车停了,我跟着停;前车朝左让道,我方才明白我本来也可以让道的,赶紧跟着让——警车也跟着并到快行线了!前车回到右线,我也跟回去——警车也跟回了右线!

    这时我终于明白:这警车 的确 是跟着我呢!!

    天哪!我赶紧……我停哪里啊?这大早上起来的,我若停路边不就挡住人家开车了吗?我使劲往路边找,找路口往里钻。第一个路口那么窄,不合适;第二个挺宽又没人,嗯,就停这里吧。

    我总算记住(好像见地主说过)有这么一说:停车后坐在车里不要动。我摇下车窗,等着。

    警察下来了,一个黄头发的洋人。

    我笑问:”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警察:“你怎么不停车?你不知道我让你停车吗?”

    “我不知道啊!对不起,对不起。我还奇怪呢,我一直看你,也不明白是让我停车。直到你跟着我换线,我才明白的。可是为什么让我停车呢?我做什么错事了?”

    “非法掉头。”

    哦!要命。:(

    刚才是送女儿到地铁站。从前送过她一、 两次,每次我都是开出去挺远才掉头。这次女儿专门告诉我不必走那么远去掉头,“这里就可以,”说着指给我看。因为她见大家都从这里掉头,她爸也是。

    我们当时都看见前面不远处有辆警车迎面停在路边,我特意多问女儿一句:“真的可以从这里掉头?”“没错。”

    女儿下车,挥手告别。我续程回家……这就被跟上了!

    原来就是那个“U TURN”不对,不许在那里掉头。

    “我不知道不能在那里掉头啊!有标志吗?”

    警察说,有,有四个之多!

    我后来问木木、问女儿,都说没见那里有“不准掉头”的标志。另一个方向不准掉头我们都知道,都看见有警示牌。但,这个方向的警示牌在哪里?:(

    警察要走了我的驾照、车主证(还好我都带上了啊,不然又是罪状!我家曾经只带车主证的复印件在车上。据说如果被警车截停,那个复印件不作数,要挨罚的。不知此说法确实否?),然后坐回自己车上去。此间还来了另一个警察,驾着另一辆警车,看看没事就走了。

    十分钟(?)后,警察再来到我车前,给我两张罚单!

    一张是“Disobey Sign”(不遵守交通指示牌),另一张是“Fail to stop on right for emergency vehicle”(不为紧急车辆靠右停车)。

    每张各$110。 :(

    我笑着跟他解释:我不知道啊!先是没看见“不准掉头”的牌子;后来是不明白你跟着我就是让我停车,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任何事么。我这两件事都不是故意的啊!

    我是一定需要掉头的,那么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被告知那里是桥下,所以不许掉头。要继续开出去到视野开阔的直路上去,确定安全了才可以掉头。

    那么,你让我停车,我以为你会到我旁边来告诉我靠边?

    不会。警察说,因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到你旁边来是危险的。我们不会这么做的。他还说我需要读交通手册了。连警察叫停都不懂么?

    我抽空在电话里跟木木报告此事时,他也说我太开玩笑了:警察的话你都不听?唉,我怎么会想到警察是冲我来的!这辈子都没想过会有这种事啊。如果我闯红灯了、或超过限速太多了,总之知道自己做错了,那当然就反应过来了。问题是,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

    我,我不是一直当好孩子来着么?怎么会想到抓坏蛋的警察会抓到我头上来?——跟警察说到这里,我忽然笑不出来了,心里一阵委屈!……

    警察说,你这是犯了错,要吸取教训。我说我会吸取教训的,可是,这错误的惩罚也太严重了吧?55555555

    警察:你有15天可以考虑,你可以选择上法庭……

    我一定要上法庭?

    警察:你也可以不上,选择交罚款。

    我……555555555555

    现在我该怎么办?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罚单上给我的选择:

    1,Plea of Guilty.

    我肯定不肯交罚款。220大元,如果我闯红灯、开快车,明明白白做错了事,那我认罚还不算冤。现在这样罚我,我冤!:(

    2,To plead guilty with an explanation: Attend the court office within the times and days shown.

    这个好像不是“出庭”。只是到“法庭办公室”去解释?目的呢?减少罚款额?有可能免于罚款吗?

    3,Trial Option: You or your agent must attend the court office in person within the times and days shown to file a notice of intention to appear in court.

    这个意思是说,我要先去办手续,表示要出庭。那么出庭的目的呢?就是不认罪?于是免于受罚?

    4,For your convenience, and to save time, you may call the court office in advance for an appointment with the prosecutor.

    这个是说打电话跟 给我开罚单的这个警察 约时间吗?目的是同时出庭?结果会怎样呢?如果他的时间不方便我就一直等?

    我记得大家讨论过,“如果那个警察不来,你就自动无罪了”。我如果出庭,应该按照法庭指定的时间去吧?无法事先知道警察那天来不来吧?

    警察倒是跟我说,“你可以打电话。”

    那么,他是不是暗示我,“第4条”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呢?

    我当然是想有个免于缴交罚款的法子。折腾到现在,我受的罪已经够我享用一辈子了。以后开车出门更会处处小心。不必让我“出血”就已经够我接受教训了。:(

    现在我倾向于选择出庭。是不是应该选择 not guilty?选择什么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合适呢?

    我准备去实地看看“不许掉头的牌子”在哪里。(如果我们中任何一个人看见过那牌子,是绝对不会违章掉头的。)

    我还需要做什么?

    关键词(Tags): #非法掉头#出庭#凡人琐事#违章#罚单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结果如何?我也刚吃了一个。
    • 家园 安慰安慰。。

      喜欢同学是在多伦多吗?。。。

      强烈建议上庭,原因如下:

      1. 见识一下法院,当参观博物馆,法官当蜡像好了;

      2. 存在对方不到庭的可能性,省钱事小,扣分事大;

      3. 最不济也可以迟点交罚款嘛;

      俺认为,百利而无一害。

    • 家园 俺的几点经验

      首先,慰问喜欢一下。减压为重。要是已经作了决定,此篇权当个笑饵,要是还没决定,请做个参考。

      我在路上吃过三次罚单(不算PAKING)。

      第一次,因事急,在 Ontario 北边 Cottage Country 一带,从一小路转入大路。小路时速限制80公里,上大路后,因雨大,没看到牌子,心想不会低于80公里,遂以90公里行驶。被截停,才知限速60公里。无语,认罚。

      第二次,参加友人聚会后,深夜2点多在401公路以接近120公里时速行驶,左近并无它车。忽太座从家来电,接电后,聊至情浓,见前有一车,中速,甚挡路,影响谈话情绪,故换线超之。未料,此乃一雷车,灯闪,头大,钱出。

      第三次,高峰时间由 Local 并入高速,严格遵守规则,在右转专用道上排长龙。很多不守则者,不排队,从直行线上强行右转。待我右转后,被几辆强行右转的车挤下shoulder。警察忽现,罚我在禁止行车处驾车。我当即抗议,指出应判罚那些强行右转者。这次,我当然选择上法庭。出庭时间大概在7-8个月之后,我准备了详尽的说明图,准备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孰料,法官只是认证了我的身份,然后宣判因对方缺席我获胜。前后10几秒,我还觉得没过瘾。有很多掮客模样的人(估计是律师或帮律师跑腿儿的)攥着一摞罚单,替很多人应到,结果都是控方缺席,case dismissed。

      结论:应做个好公民,真犯错了,认罚。是冤枉的,上庭。上庭的好处是,大部分情况,因对方缺席获胜;就算对方在场,你可慷慨陈词,申诉冤屈,也有获胜的机会;最衰的,嘴皮子不利落,输了,罚款落实下来,也是7-8个月以后的事了。

      • 家园 关于第三点,牛公说的极是

        我在这里认识的警察朋友私下里也是这么告诉我的,很多地方其实警力不足,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个个出席上庭的。所以经常有case dismissed。

        之前没有跟喜欢MM说,是因为我觉得,在法治国家,如果是自己的错,还是应该自己承担,不去钻这个空子为好。

        • 家园 非侠一向可好?

          澳洲现在是冬天吧?

        • 家园 基本上不要把宝押在警察不来

          这两年美国各地财政吃紧,警察不到庭的情况是越来越少见了。

          对于普通地方当局警察罚款收入可是大头,因此警察出庭作证的重要性已经要超过上街巡逻 -- 否则在街上再辛辛苦苦开了一堆罚单,人不到庭不是全白费么...

      • 家园 谢牛公分享经验!

        那天我跟俺家木木说起这事,发现几乎还没有谁没吃过罚单呢!

        那么,俺家木木也许是唯一一个没在路上(parking吃过两张)被截停过的人了!他可是天天开上百公里,开了好几年了~

        我这是我们家头一份!还是自己往警察手里送的——我都看见警车了才掉的头么!(可以想见警察叔叔有多生气~

        我现在在等。因为电话录音显示,即使约时间办手续(等出庭排期、见prosecutor)也要等“案发”10天后,因为他们忙,需要先处理其它更早发生的案例。

        看看牛公兄的这几次,也都是运气太了吧?跟你比,我简直一点都不冤枉么~

        敢情人人都必有这样的经历啊~俺觉得这几天好像又成熟一点儿了。

        • 家园 如果钱不多,就老老实实交了吧

          本来就是自己的错误的话

          不过怎么罚这么多?

          有一次走收费路没交钱被截停

          罚了28,老老实实地从了

    • 家园 中国人的一大缺点:总喜欢躲着警察和公家,总认为跟自己无关。

      在美加这种法律为核心的社会里,不能躲着他们。而且美加的法很多,违法的事情并不是自己不想干就不会干了。

      court office就是法院。不过如果真的没有不许U Turn标记,你倒是可以去法院打打官司。

      另外我不认为警察没有亮灯。是你没有注意,或者一直认为与自己无关罢?

      • 家园 是哦!

        以后要改一改观念了!

        我这次没有理由不认罪,最多只能求情。

        标志也有,警灯也有,警笛也有……

        就是想不到警察会追我!

        想了两分钟,就错上加错了~

        • 家园 首犯可以求情减免

          上法庭,直说从来没有吃过任何罚单,这些警察闪灯、拉笛的事情根本没有想到和自己有关,要求减免处罚,一般会给你的。

          如果不请律师,自己上法庭前,检察官会在开庭前和你谈,这个时候就是讨价还价的时候。一般这种事情,检察官都不和你啰嗦,都是“见面减一半”,能不能多减一点,就是你的本事了。

          要是法庭上罚款减免,喜欢一定要贴一张近照以谢河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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