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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从今年两会“惩治汉奸言论”提案未获通过说起 -- 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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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从今年两会“惩治汉奸言论”提案未获通过说起

    在电视上看到,今年两会还有代表提案立“惩治汉奸言论法”,觉得十分荒唐,未能获得通过是可想而知的。

    “惩治汉奸言论法”,可能跟去年袁时伟等为八国联军入侵中国翻案有关。瓦斯十分不爽袁时伟这类人物的言论,同是也认为,不能因此把袁时伟这类人物判罪。

    同时,网上不时也出现少数中国网民民族主义情绪激烈的言论,瓦斯也不赞同过火的言论。

    再同时,瓦斯也不能同意那些外籍华人把中国大陆一些愤青的言论夸张到纳粹主义去做法,甚至有人用台湾省的希特勒崇拜宣扬现象来推而广之攻击中国有走向崇拜希特勒的“危险倾向”。还有人说日本鬼子搞南京大屠杀的时候还知道见不得人,言下之意,中国的愤青喊两句激愤的口号就比日本军国主义更加法西斯了?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在批判中国的“危险的倾向”,更像是在淡化日本军国主义的大屠杀罪行。

    诚然,中国的确是有愤青的激烈言论,可是,言论本身不能作为判罪的理由。你们在自自由民主的国家生活多年,比我们更清楚。

    关东骄子说得好,比起日本军国主义大屠杀的罪行,比起加拿大现实的新纳粹主义犯罪行为,你们选择性失明了。你们跟着西方世界宣扬中国危险论。

    你们加拿大政府,庇护疆独恐怖分子,窝藏包庇贪污腐败分子,那是加拿大民主自由人权爱好和平的表现。

    中国大陆几个愤青言论,加上台湾几个台独分子崇拜希特勒,就会被你们炒作成中国危险倾向论。

    呵呵。

    中国政府,和绝大多数老百姓,还是理性的,“惩治汉奸言论法”是不可能成立的。

    你们跟着加拿大政府闻鸡起舞鼓吹中国危险论,还是先看看回头加拿大政府自己的屁股干净不干净吧。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不太理解这怎么能和加拿大政府扯上了

      “加拿大现实的新纳粹主义犯罪行为”

      据我所知,加拿大的新纳粹主义没有多少势力的。

    • 家园 这只说明中国的立法机构的体制有问题

      人大代表本身不要求有法律素质,体现民意即可,然后有法律专家作评估修改。

      倒是法律专家不应该成为人大代表,只能作为顾问和助手存在。

      这个提案非常好,关键是之后法律专家应该出来说明是否有可行性,如果有去具体实施,

      否则作一说明即可。

      倒是美国那种议员基本是律师的体制才是真正的黑箱。

    • 家园 板桥一直认为政治应该有专业的人才

      不是说受过什么样的教育,而是有道德,政治头脑,对国家级权力机构组成和作用有深刻了解的人

      格林斯潘估计到国内可能一辈子都选不上人大代表,但乔丹弄不好可以

      贤人政治俺接受,但名人政治......

      记得老爹还年轻的时候经常听美国之音什么的,张口政治闭口政治,被岳父,俺姥爷给鄙视了:政治?你他妈懂得是么是政治?

      吓得老爹以后再也不感谈政治

      姥爷以前也算一县级(地级市怎么算?)的,去世的时候开追悼会据说是当地排场最大的一次,市里领导都来了(板桥当时在场,但年纪太小,就记得当时天天各单位吃饭了.......)

    • 家园 说的不错
    • 家园 没什么荒唐的。提案么。还不是什么都可以提?

      只要不通过,就对了。民主国家没有荒唐提案?也很多吧?!关键是,群体可不可以理性的分析这些提案,再理性的支持或否决掉。

      要都是不荒唐的提案,那不是又庙堂之上了?

    • 家园 唉 法盲"委员"何其多
      • 家园 在美国宣传拉登也是违法吧

        袁这样的人,在中国的言论自由比美国多

      • 家园 我觉得这样其实挺好

        所谓人大代表,就应该反映出普罗大众的水平,有阳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这样才能反应出各个阶层人民的民意。提案荒唐没关系,通不过就是了。

        而美国国会的议员们,我觉得其实是很“脱离群众”的。记得前不久看过一条新闻:美国做过一项“对中国的印象”的民意调查,结果对中国有好感的普通美国人占60%以上。但对议员们做同样的调查,对中国有好感的不到30%。这样一来,美国国会所影响下的中美关系,势必不能反映美国普通人民的意愿。

        • 家园 我是这样看的, 人大是立法机构

          人大代表非法律职业的不能精通法律,但是基本的法律常识总要知道一些的吧,

          否则我们怎么能指望他们给我们争取应有的权利呢?

          举个例子,

          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这当然算是一个小小的进步,

          但是这个废止的发起人居然是"几位血性公民",而不是我们的人大代表,

          以后会不会再有人大代表提出诸如"收容遣送办法"类似荒唐法案而得到通过的呢,

          比如这个

          市2008环境指挥部召开奥运立法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奥运期间本市将立法根据不同情况对流动人口采取限制。

          ...............

            主要从事城市基础建设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在奥运会期间预计有100万人(仅计算建筑业),对这部分人由建委协调施工企业整建制劝返回乡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救助。

          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现问题较为严重的低端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如小美容美发等一部分流动人口将被出北京

          我实在是看不到有什么可以乐观的地方,

          当然了 现在又有消息说北京法制办主任:奥运期间劝返民工报道无根据

          呵呵, 或许当时真的是媒体在捕风捉影,或许是事后遮羞.

          暂且存疑.

          • 家园 其实没关系的

            人大代表的提案并不能直接付诸表决,需要常委会的立法委员会安排专业人员将其提案书写成法律语言,这实际上是让提案正规化,法制化的一个程序。

            • 家园 wydygo兄, 你忽略了我说的"争取应有的权利",

              当然包括立法和在立法中保障各阶层的公民权益,

              也包括提案废除诸如"收容遣送办法"之类明显不合时宜的法规,

              如果这些都是靠热血公民来做,那么人大代表在干什么,摆设?

        • 家园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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