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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班禅大师的仪仗兵(上)——代王外马甲兄贴大作 -- 花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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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班禅大师的仪仗兵(七)

      1937年4月底,专使行署离开西宁前往玉树。

      这时候,青马对红军西路军的清剿已告结束,马彪的“青南警备旅”陆续返回驻地,行署的人马正好与他们同行。

      在路上,军官们说起河西战场上的事情。

      按青马骑兵的说法,进入2月份以后,西路军的主力已北打垮、败局已定。红军既不熟悉地形、也不了解气候,他们的衣装单薄,在寒冷的荒原里,不烤火取暖就会被冻死,而只要一生火、青马部队就能顺着烟雾追踪过去。弹尽粮绝、精疲力竭的南方步兵根本无法抵抗北方骑兵的冲击,全军覆没只是早晚的事情。

      被包围的红军若想不当俘虏,只有选择自杀。有一片小山坡,坡上只有四棵树,却有三十多个红军战士吊死在那里,树下全是摔烂的步枪零件、树干上留下了四个大字——“至死不服!”

      那悲壮的场面,就连久经沙场的青马老兵也感到震惊。

      “青南警备旅”的军官愿意吹,蔡智明他们也愿意听,可新任“护送专使”赵守钰却很不高兴,泼冷水说:“红军并未袭扰青海,马子香草率用兵,大可不必”,还说“外敌当前,身为军人却忙于内乱,毫无光荣可言……”

      赵守钰是个“少将加中将衔”的老军人,曾经是西北军的军长,还当过西安警备司令和郑州警备司令。别看现在不带兵,可资格却很老,他当骑兵师长的时候,马步青是他手下的旅长、马步芳还只是个团长。所以马彪的部下虽然被讥讽了几句,却也拿这个“护送专使”没办法。

      蔡智明并不知道,赵守钰此前已经与红军建立了秘密联系。

      赵专使的秘书吴波是中共地下党员(曾任财政部长),专使行署的办事员张文彬(红三军团保卫局长,44年牺牲)、刘秉琳(曾任山东省副省长)也是共产党的干部。赵守钰把他们留在西宁,利用行署的名义开展活动,并最终促成了张琴秋、王定国、徐立清(开国中将)、黄鹄显(开国少将)等红军干部的获释。

      5月10日,大队人马渡过了黄河。

      黄河以南是所谓的“安多地区”,这里虽然仍属于青海的省治,但就风俗人情而言,却已是另一个世界了。

      民国时期,习惯上把藏族民众分为几类:西藏的叫“藏人”、西康的叫“康人”,安多地区的藏民叫“番人”。

      当时,拉萨是西藏的权力中心,“藏人”普遍听从噶厦府的指挥;在西康,经过赵尔丰(清末四川总督,人称“赵屠夫”)的几次镇压,“康人”已经比较遵守内地的法治。而惟独“安多地区”没有集中的权力系统,“番人”既不服从西藏的领导、也不接受内地的指派,显得特立独行。

      掌握“安多”统治权的是大大小小的部落首领(土官头人),他们奉行的是松赞干布的“吐番十六条”(也就是唐朝时候的法律),这里的司法机关是当地的寺院。

      喇嘛担任法官,断案的办法也很特别——他们弄不清真伪的时候,就叫诉讼人在油锅里捞东西——也就是说,打官司必须不怕疼,谁敢把手伸进滚烫的热油中,谁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样一来,官司的结果当然是怕痛的一方认输。

      如此断案是否科学暂且不论,却可以有效地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因此,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人很少去麻烦喇嘛法官,大家遇到纠纷就掏出武器、互相打几枪或者捅几刀子,自己解决问题。

      在安多,杀人可以不偿命,只要依据对方的身份高低、或多或少地补偿一些财物就算完事了,这叫做赔“命价”。当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付得起“命价”的,绝大多数的藏民十分贫穷,连自己的命都养不活,哪里还有闲钱买别人的命。这种“花钱买命”的办法只是对部落首领和庄园主比较有利,因为下等人的“命价”还不如一头牦牛,对富人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藏区的贫富差距非常大。有钱人居住在楼房里,领主的庄园里有城堡、寺院的装潢更是金壁辉煌。僧俗官员穿着丝绸衣服和貂皮长袍,拥有大量的金器和铜器。而普通藏民穿着光板的羊皮袄,一天吃不上一顿饭;住的是牛毛毡房,屋里和屋外一样湿;晚上裹着羊皮袄、躺在地上睡觉,患风湿病的人特别多。

      当地的生产条件十分落后,耕地的耙子是木制的、锄头是石制的,很少使用铁制的农具。医疗条件也十分简陋,主要依靠喇嘛的法术治病救人。

      在“番人”的观念中,藏区是观音菩萨的地盘,内地是文殊菩萨的地盘,如果观音派来的喇嘛治不好病,就只好找文殊派来的汉人想办法。所以,他们看见行署的人马开过来,就立刻围着蔡智明他们讨要药品。

      蔡智明根本不会看病,青马的军官们也不会,可大家早有准备:藏民的毛病左不过是风湿痛,军队的药箱里有的是镇痛剂,见到病人就给几粒。藏民们吃下去立竿见影,腰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于是高兴地称内地军人们为“金珠玛米”,意思是“文殊菩萨的兵”。

      既然是“金珠玛米”,就可以到部落里面参观参观。让蔡智明比较惊奇的是,“番人”们丢了牦牛就暴跳如雷,而老婆跑了却无所谓。这里的婚姻很自由、离异更自由,妻子不想和丈夫过了,抱起嫁妆就走,当事人不介意、旁人也不干涉,谁也管不着。

      有的家庭没有固定的男主人,似丈夫不是丈夫的人物来来往往,好象一妻多夫制一样。询问之后才知道,原来,“正牌的丈夫”当喇嘛去了,家里只留下女人养育子女。

      藏区的男人特别喜欢当喇嘛。对此,蔡智明一开始觉得很奇怪,后来才渐渐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首先是因为宗教的传统。当初,松赞干布娶了两个老婆,一个文成公主、一个尼泊尔公主,可巧这两位公主都是信佛的,成天“唵嘛呢叭咪吽”,搞得松赞干布也成了虔诚的教徒,于是,佛教就渐渐成为了藏区的传统文化。

      其次是“羁糜政策”的影响。西藏地处边疆,中央政府鞭长莫及、只好利用宗教势力来维护统治,西域喇嘛得到的封号和权力是内地的和尚道士们根本无法企及的。历代政权的特殊支持,使得喇嘛们有可能实施政教合一的管理,而藏传佛教在政治上的巨大利益,又增强了宗教在当地的号召力。

      另外,藏区的地域封闭,文化发育比周边的云南、四川和新疆晚了许多,处于比较蒙昧的状态。再加上青藏高原的地形独特、气象复杂,变幻多端的山川河流、风云雷电把大家搞得莫名其妙,因此对自然界的力量十分畏惧,这种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形成了顺从宗教的精神压力。

      但是,当地人愿意当喇嘛,最大的因素还是经济上的需求。

      青藏高原,仿佛仙境一般的地方。但其实那些“圣洁”的雪山并不适合人类生存,那些壮观的神庙除了能证明僧侣的财富、并不能证明道德的崇高。

      走进藏区,立刻能感受到寺院的辉煌与人民的贫困之间的巨大反差。

      西陲地高气寒、物产稀少,经济生产以农牧业为主。农业的可耕地仅限于低谷地带,面积不大、粮食产量很低;牧业以游牧为主,由于受环境的影响,效益难以提高。可是,在这样经济落后的地方,资产却高度集中,藏区有限的财产几乎完全控制在寺院僧官和世俗贵族的手里。老百姓除了向“头人”和寺院义务提供差役,还要承担各种法事的费用,既没有财产的积蓄、也没有人身的保障。

      在藏区,平民若想获得相对安定的生活,最普遍的选择是出家当喇嘛。因为即便是最底层的僧侣,至少也能吃上青稞饭,比普通人的处境要好一些。

      藏区的寺院拥有土地、草场、森林、甚至城镇村落,既经营农牧业也经营手工业和商业,寺院的财产当然掌握在高级僧官的手里,但底层的喇嘛毕竟能够通过刻苦的劳作,求得一份温饱——这是个愿打愿挨的过程,平民依靠这样的“善举”受到了寺院的庇护,寺院也因此获得廉价劳动力,扩大了政治和经济的势力。

      不可否认,也有人是因为信仰而穿上袈裟的。但总的来看,藏族的贵族子弟出家为僧的并不多(除非是当活佛),甚至大活佛自己的亲属也很少当喇嘛,他们大多担任与寺院有关的管理工作,在寺院的帮助下形成世俗的特权阶层。所以说,藏区的僧侣集团和贵族群体,在根子上是联为一体的。

      当然,也有不把寺院当回事的人物,那是草地上的强盗。

      贫寒出身的“安多”男子是不大可能被选中当活佛的,如果不愿意入寺为僧、又想要出人头地,就只有尚武逞强、做个外出抢劫的英雄好汉。

      盗亦有盗,强盗也有自己的规矩。他们连过路的喇嘛都敢抢,却绝不伤害本部落的人,所以好汉们不“工作”的时候,在自己的家乡过得体面悠闲,就象凯旋的战士一样。

      春暖雪融、道路畅通,这是商旅马帮上路的季节,也是强盗们开工的时候。豪强们腰里横着藏刀、胯下骑着骏马、肩头扛着“两股叉”的快枪,这“两股叉”是绑在枪管上两根木棍,射击的时候可以放下来当支架,十分方便适用。劫匪出动总是成群结队的,少则十几人、多则近百人,他们在广袤的草地上游弋,发现力量薄弱的商队就进行袭击。

      为了抵御盗贼,各路商人也集结成庞大的马队,行商们荷枪实弹、快马利刃,浑身的打扮也和强盗差不多。商队的首领通常是势力最大的马帮头子,权威很高,所有依附马帮行走的商人都必须服从他的指挥,否则就会受到“下帐篷”的处罚。在草地上被“下了帐篷”赶出队伍,就跟判了死刑差不多,那是谁也不敢尝试的,所以马帮的纪律丝毫不比任何一支军队逊色。

      商队里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叫做“通译”,这个“通译”倒也不一定比别人更加通晓方言,但他的人缘好、人头熟。在草地上行走,迎面遇上另一支队伍,大家立刻靠左集结、持枪戒备,对方是商是匪?要靠“通译”去交涉(其实即便是商队,如果力量过于悬殊,本来不准备抢劫的也说不定会临时抢劫一把)。老资格的“通译”经常能在对方的队伍中找到自己的朋友,几个人把手言欢一番,化干戈为玉帛,原本是强盗的也有可能临时改行,充当保镖了。

      专使行署和青马骑兵一起行军,一路上没人敢惹硬茬子。蔡智明不禁觉得有点遗憾,他倒是很愿意见识一下强盗打劫的火暴场面。

      强盗没见到,却看见两个洋人在雪山草地间游走,一副从容自在的样子,完全没有紧张畏惧的神态。据说这俩人是英国的传教士,在安多住了好几年,他们与各部落的土官都有交情,虽然是外国人、反而比中国人更有办法,甚至就连强盗也不来招惹他们。

      这情形让行署的官员们十分感慨,赵守钰更是气愤地说:“比起英国人的积极,我们的地方官员简直是在尸位素餐!”

      37年6月10日,专使行署到达玉树。蔡智明又回到仪仗队,和他的伙伴们聚在了一起。

      • 家园 终于看到家祖的名字了,花...

        原来这已经是西安事变以后了...

      • 家园 我哭

        有一片小山坡,坡上只有四棵树,却有三十多个红军战士吊死在那里,树下全是摔烂的步枪零件、树干上留下了四个大字——“至死不服!”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我的眼泪悄然滑落,为你们伤心到极处!

        一哭:面对青马匪徒的进攻,你们弹尽粮绝,只好摔烂步枪,从容走向死亡。

        二哭:那些步枪是你们枪林弹雨中夺来的,它们是你们的命根子,爬雪山过草地你们也没有让它们离开你们。但是现在没有办法了,只好摔烂它们。我不能要了,青马那帮龟孙子们也休想得到。

        三哭:你们连一颗子弹都舍不得留给自己,留给自己的只有绑腿和这四棵树。所有的子弹都留给了敌人,打死三个够本,打死四个赚一个。

        四哭:即便你们走向死亡,你们仍然向你们的对手宣布:“至死不服!”。至死不服,至死不服.......

        好文,花之!

      • 家园 为什么当时英国对西藏感兴趣呢?

        按说西藏应该没什么价值啊,那时候估计还开发不了吧,也算不上战略要地。

        • 家园 当时俄国势力已经到新疆。

            英国为了印度的安全,需要把控制线前推。或者保证西藏独立而形成缓冲国。

            当然这是殖民主义的思维模式。

          • 家园 西藏对于从东往西打作用很大吗?

            感觉我们现在控制西藏也只是能防住印度而已吧。以现在的机械化程度想越过喜马拉雅山由守转攻应该也很困难吧。

            • 家园 这是英国人考虑问题的方式。

                为了保护自己控制区域的安全,就要向外扩张。扩张的地区成了自己控制区域,也有安全问题,所以还要扩张,一直到力不能及。

      • 家园 合着这金珠玛米就这么不值钱啊

        给点药,国军共军都有份阿

        • 家园 藏语不够发育,词汇量少,可是藏民还是知道好歹的……

          给点药对国军是小事,救治病人可是实实在在的,人家表示感谢有啥不对。

          共军就更别说了。要是没有获得西藏的人心,六二年谁帮着搞后勤、扛炮弹、开山路、赶骡马?

          “国军和群众是油水关系,共军和群众是鱼水关系。”

      • 家园 总算搞清楚了“两股叉”是怎么回事

        豪强们腰里横着藏刀、胯下骑着骏马、肩头扛着“两股叉”的快枪,这“两股叉”是绑在枪管上两根木棍,射击的时候可以放下来当支架,十分方便适用。

        我原来还一直以为那个叉是跟刺刀一样的用法,用来刺叉猎物的,因为印象中那个叉是银晃晃亮晶晶的,像金属的。今天才搞清楚原来是个脚架的作用。

        美国也有类似的用法,看来大家的想法都是一样的。不过,老美的办法稍微科学一点,把脚架装在了枪托上,这样对枪管的影响小,可以有更高的精度。其实,不管哪一个方法,都极大的提高了安定性,比手持的要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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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Tags): #两股叉(当生)#脚架(当生)#步枪(当生)
        • 家园 俺爸爸以前在西藏当过兵,他说西藏放羊的打枪极准

          他说这些人打枪是架在棍子上,狼远远的还一个小黑点他们就能一枪放倒。

          塌还说西藏人一件皮袄穿很长时间,等脏得不能再脏了才扔掉换件穿。西藏小孩敢在高原上裸奔。他们部队曾经招过一群西藏兵,按他的看法纯粹是为民族团结,这些人矮小且腿高度罗旋,不过很适应高原生活,一天到晚都活蹦乱跳的

          • 家园 麻烦你去问问老爷子

            那些西藏人都用的什么枪?是用的英国的.303 British李-恩菲尔德这样的步枪或者更老式的.450口径马蒂尼-亨利步枪(Martini-Henry)?还是他们自己土法造的单打一?(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想想汉阳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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