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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少数人的代价——广州禁摩有感 -- q4247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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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少数人的代价——广州禁摩有感

少数人的代价——广州禁摩有感

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我的新消息里面有不少人的回复 等我打开帖子的时候却看不到这些回复了呢 这是为什么

广州要禁摩早已不是新闻,广州也不是第一个要禁摩的城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早已先行一步,我想广州的摩托车主,只要他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想必已经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对广州的禁摩有着充分的心理预期,其中当然也包括区区在下。而使我真切的感受到禁摩对我的影响,是数月以前的某天,当我准备一如既往的架摩从广源东五山校区路段驶上高架路时,一个禁止摩托车驶入的警示牌永远的改变了我进入省城的路线,我那花费了3万多块钱买来的摩托车从此开始陷入了被围堵的境地。

坦率的说,我的摩托车使用率并不高,我上下班一直都是搭乘单位的班车,我甚至讨厌驾驶摩托车,我愿意更安全、舒适和干净的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到达我想去的地方,摩托车之于我,不过是一种使自己不断发胖的短途代步工具,一种偶尔接妻子下班满足其某种微妙心理需要的感情润滑剂,实际用途其实并不大。是的,是这样的,禁摩不会影响我的生计,不会降低我的生活质量,我完全可以象大多数人一样悠然自得的通过其他途径游走于这个日渐美好的城市,我可以不断矫正自己的审美观最终和政府的决策者们保持一致,使自己确信摩托车在在广州这座大都市的马路上行驶是一道倒胃口的风景,我甚至能够轻而易举的拥有一辆经济型轿车去取代摩托车原来所起到的作用,可是,当我付出了代价且合法获得的摩托车即将面临被禁绝的命运时,我还是愿意在这里发出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更为重要的是,某家如今已是风雨飘摇的报社当年在某经济特区遭遇被封杀命运时所发出的呼喊激励着我写下了这么个帖子,当年他们的声音是那样的激动人心:“因为热爱所以批评,因为热爱所以呐喊!”

在多数广州市民的心目中,摩托车并不怎么使人感到愉快,人们总把它与飞车抢夺、车祸和行人道上的横冲直撞联系在一起,摩托车给人的这种印象,除了市民耳濡目染和切身体会,广州市政府及广州的媒体近期对摩托车的妖魔化运动功不可没。在出台某项政策或政令以前,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对发动群众运动总是那么的轻车熟路游刃有余,“尊重民意”这个概念如今又是显得那么的与时俱进光鲜出彩,而各项民调结果又在不断的支持广州市政府的禁摩构想,我想到了今天,广州市的决策者们可以自豪的宣布,禁摩绝不是个别领导者“拍脑袋”的决策,而是广大广州市民共同的选择。于是,就在几天前,禁摩的有关文件顺理成章的正式出台了。

摩托车的诸多“害处”不是本文要探讨的范围,在我以前已经有过许多人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这些所谓的“害处”是多么的经不起推敲,我想说的是,就算摩托车给广州和广州的市民带来了损害,就算广州的摩托车到了今时今日已经是非禁不可,那么,禁摩到底该由谁付出代价?

记得几年前广州停止给新摩托车上牌时,广州的媒体为摩托车使用频率最高的反面教材就是台北的摩托车泛滥成灾,给当局的市政和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当时我就很纳闷,既然摩托车危害甚烈,那台北政府干什么吃的?把摩托车禁绝了不就啥问题都解决了么?难道富裕程度和公交系统发达程度在世界上排得上号的台北市民不开摩托车会死么?

很显然,我想台北人不开摩托车也没什么大不了,可台北政府就是宁愿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宁愿旷日持久的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去管理“成灾”的摩托车,宁愿被摩托车“影响”市容,宁愿被经济发达程度远不如自己的大陆城市看笑话,而不拥有摩托车、仍然占人口多数、对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要求高于大陆人的其他台北人似乎也没多大的禁摩诉求,似乎也没给政府施加什么压力。那么,台湾人全部是傻瓜还是他们有自虐倾向么?广大的广州市民,这个问题你们怎么想?

美国有一个很小的族群叫阿米绪,其族人除了穿着与众不同的服饰以外,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往往和社会主流格格不入,他们甚至抗拒用电,更不用说驾驶汽车了,我们很容易想象,阿米绪人在和普通美国人的交往和相处中是很容易产生摩擦和冲突的,可美国人和美国政府是怎么对待这“一小撮”的呢?美国在有阿米绪人聚居的地区,马路上就会出现汽车和马车混行的奇特景象,不用太多的交通常识,我想所有人都知道这样是极其不安全的,我不知道阿米绪人如果生活在广州是否仍然有驾御马车在中山路上疾弛的权利,我知道的是摩托车5月1号以后就要在广州处处受阻。

其实阿米绪人在美国的遭遇是一个虽然极端但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当少数的利益和大多数人相悖时,我们该如何抉择,如何确保少数人的合法权利不被多数人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所侵犯。

如果摩托车当真损害了多数广州市民的利益,那广州的摩托车主就天然该让自己的合法财产被限制使用并最终被剥夺么?多数人的意见就一定要决定摩托车在广州被禁的命运么?不是这样的,我想一定不该是这样的。

从阿米绪人的例子我们可以知道当少数和多数发生冲突时,除了集体和政府的强制意志以外,我们还能找到其他更温和、更人性化、更符合普世公认价值观的解决之道,那就是彼此的宽容和妥协,这种宽容和妥协不是虚与委蛇,不是无可奈何,体现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生活习俗和方式的尊重、理解和包容,尽管这样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便和麻烦。而一切简单粗暴的禁令是野蛮和不能让人信服的、一切强迫单方付出代价的行为是不公正的,而以多数人的名义对少数人进行压迫更是对“民意“这个神圣字眼的歪曲。在这个例子里,美国人作出了妥协,他们在阿米绪人的聚居点行车速度降低了,架车也更小心了;美国政府也作出了妥协,投入了更多的人力和资源去管理相应的路段;阿米绪人的妥协就是抛弃了千百年的习俗在马车上装上了电灯以取代昏暗的油灯,并在马车尾部加装了慢行标志。

这次广州市政府在下决心解决摩托车问题,我没看到决策者们准备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似乎也没必要为此付出太高的代价,因为他们与摩托车主在一场胜负内定的搏奕中轻松的赢得了胜利——一方不断的被妖魔化,最终沦落成沉默的少数;另一方把握权力、话语权和“民意”的支持。我想对于追逐最低成本和最大利润的商人而言,这是一笔完美的生意,可我们的政府官员可以把自己等同于商人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作为商人,你可以不择手段的降低成本,只要有足够的控制能力,你可以让你的雇员超时加班,你可以巧立名目克扣雇员的工钱,你甚至无须顾及这些倒霉的雇员的感受和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因为你不是救世主,不是慈善家,只需要对你自己的生意负责。但作为一个政府官员,除了开源节流以外,你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而这次关于禁摩的“公投”,就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民意”原来是可以用来压迫少数人的。

上两个月某杂志采访广州的带头人时谈及了广州的文化内涵,带头人谈的最多的就是广州文化的包容性,也谈及了这种包容性带给广州的诸多好处,我看这篇报道时很是百感交集——连一辆摩托车都容不下,还要去包容什么?

几周前带头人郑重宣布广州市政府不会为烂尾楼埋单,理由广州还是发展中城市,有碍观瞻不是发展中城市要考虑的问题。由此联想到这次广州禁摩的动机,我实在是搞不清楚广州市政府怎么就首先选择了车容与国际接轨了呢?我真心希望我们的决策者陷入这个悖论只是一时的口误,而不是考虑美化市容的成本由谁出的问题。

作为广州的摩托车主,我们也愿意为这座我们热爱的城市面貌的改善作出妥协,我们可以改变出行方式,但拥有摩托车并不是我们的过错,我们不该为此付出代价,我们不能容忍我们的财产一夜之间缩水过万,不能接受近乎搞笑的提前报废每月35元的补偿,因为这种妥协超越了我们应该承受的底线,我们期待的是一个符合禁摩前摩托车实际成交价格,不会使摩托车主利益严重受损的补偿方案,而原来的方案我看到的是市政府推卸责任而不是解决问题的诚意,我在这里特别要向某车管所领导说的是:不要跟我们说摩托车价居高不下是我们自己炒作的结果,你应该很清楚你的前任是怎么痛哭流涕进班房的,你还应该去学点经济学常识再发表宏论,你应该尊重我们财产增值的现实,如果我向你或者你的部下提出以几分钱(原价一元,多次分配摊薄后)收购现价10元以上的深发展股票,理由就是那是市场炒作的结果,你会把股票卖我么?

德国人说过:“起初他们追杀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而我最后要向投了禁摩赞成票的广州市民说的是:你总会有成为少数的时候的。[IMGA][/IM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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